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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偏偏黄翠英为人偏执,不扯证就是不爱她,不爱她你就得受罪。

    沈明诚的日子又开始水深火热了。

    大队人瞧不惯吃软饭的半瞎子,一个个夸黄翠英做得好,就该这样将人拿捏的死死的。

    做他们乡下女婿还鼻孔朝天,埋汰谁呢。

    第二日,天朗气清,惠风和畅。

    林千雪收拾妥当,穿上军绿色衣服神采奕奕,特意给自已画了个素颜妆。

    看不出哪不同,就是比以前漂亮。

    柳宗镇忍不住多看了一眼,暗自猜想:此时此刻小姑娘是不是非常高兴?整个人神采奕奕,都比昨天还娇俏。

    来的早,他们是第一对,结婚证和大红奖状一样,非常喜庆。

    路过照相馆时,柳宗镇将人拉了进去,“今天扯证,顺便去拍张照片挂家里面,娘昨天还念叨了这事情。”

    柳母:哈欠~~哈欠~~咋回事,老打哈欠?

    照相馆师傅让两人靠的近一点。

    “两个人并排坐,头往中间一靠,再靠近一点呀,不然拍出来的照片不好看。”

    柳宗镇双腿大开,手掌放在膝盖上,背脊挺直坐的方方正正。

    林千雪加了一张矮凳子,脑袋这才与他齐平。

    突然柳宗镇干燥的大掌抓着林千雪的手示意她过来一点,然后自已挨了过来。

    一个向左一个向右,脑袋同时向中间靠拢,突然林千雪脸颊触碰到温热的皮肤,身体触电一样酥酥麻麻。

    她惊吓的瞪大桃花眼,是柳宗镇的脸!

    第102章

    男人三分戏,演到你流泪(加更)

    林千雪火速分开,胸口砰砰砰狂跳,第一次意识到自己嫁给了一个男人,对方得脸颊又硬又烫,她不是故意贴贴的。

    林千雪脸颊红润面若桃花,女子含羞带涩比任何胭脂都漂亮。

    “行了,照片拍好了。”每天这么多人拍照片,不会抓拍不耽误事吗?

    林千雪清了清嗓子,桃花瓣眼睛不自然的眨了眨,半垂长睫毛,“刚刚--不小心--”

    柳宗镇喉结动了动,低沉嗓音嗯了一声,如大提琴一般浑厚的令人沉醉。

    刚刚一触即离,他第一次清晰的认知到女同志肌肤娇嫩。

    丝丝清甜香味飘入的鼻息,柳宗镇眼底深邃、晦暗不明。

    “刚刚是我没有控制好力度,距离中午还有段时间不如去新家看看。

    过几天要搬进去住,你上次说的厨房问题我找人砌好了,你去看看满意满意。”

    满意,没有比这更满意的了。

    新厨房透亮整洁,柳宗镇让人将外墙改动了一下,将厨房包了进去,外接的厨房看着像是内置的,进出直接从家里面,没人窥探。

    柳宗镇又在家里接了一股水,做了水池台面,往后可以直接在家里用水,洗衣做饭极为方便。

    “厨房不是很大就没有做灶台,我买了炉子以后家里烧煤球。”认识这么久,柳宗镇多多少少知道林千雪爱干净的毛病。

    在家里也很少上灶台烧饭,麻烦不说还容易脏衣服。来他家后那更是变着花样夸他娘,哄着他娘乐滋滋不断展示厨艺,连厨房都很少让她进。

    偏偏两人都高兴,想到这柳宗镇眼中露出几分无奈的笑容。

    林千雪不断点头,柳宗镇又将她领去书房,书房里已经摆放了不少私人物品,一般在家他都是在书房处理公事,使用频率很高,书房于他而言不可缺少。

    柳宗镇将的书房让出来一半,“若是你要使用书房,可以直接过来,东西你自己添用。”

    最后去卧室时,看着红彤彤喜庆的被子,林千雪才意识到一个最重要的问题。

    额......一张床一个卧室,那他们岂非要一起睡???

    关键是这床有点窄,目测一米二都没有。

    虽然柳宗镇不举,两人躺同一张床上安全。但也要考虑体型和舒适,两个成年人挤在这一米二的床铺上,各自盖一床被子有点拥挤。

    书房不得占用,总不能让人睡客厅吧?

    见林千雪盯着床铺,秀气的眉头皱的打结,柳宗镇有些歉意,“是不是床有点小?这是我没考虑妥当,之前定下家具的时我是按照一人独住的标准,本着不浪费就敲定了一米二宽的。

    后来床都已经打好了,想要改已经来不及了,木头都是定做的退不了。”

    万事妥帖的柳宗镇,难得在这事情上疏忽大意了一次。

    “没事,一米二也能睡觉的下。”林千雪客套一句,一个小小的疏忽也不能真计较。

    柳宗镇处处为她考虑,将厨房安排的这么妥当,已经做的很好了,床铺这事他也不是成心的。

    人无完人,哪能方方面面考虑的这么齐全,两人搭伙过日子她不能得寸进尺。

    柳宗镇松了一口气,“你不介意就好,以后若是真的睡的不舒服,你跟我说,我把这张床换了。

    让人打一张床铺倒不费什么事,就是这上好的木头有点不好找。”

    千雪,你习惯睡外面还是睡里面?我都没问题。”吃住不挑,他这个人很好说话的。

    “外面吧。”林千雪不喜欢靠墙睡,觉得压抑。

    “那以后你睡外头。”柳宗镇将这事定下来,又问起了另外一件事,“结了婚总在食堂吃饭也不是长久的事,量少费钱还吃的不如家里舒服,要不我们在家里吃,一人烧一天轮换着来?”

    柳宗镇摸准了林千雪的命脉。

    吃食堂确实不如家里舒服,她有交易所可以时刻开小灶,林千雪点了点头接受建议,却迟疑的看向柳宗镇,这人会烧饭吗?好吃吗?她可不会委屈自己。

    柳宗镇,“我在队里学过烧饭,这点你放心。”

    “行,就这么定下来了。但以后我爹娘过来,那天得换成你进厨房。同样的,婆婆要是来了我进厨房。”真是一天一个家庭和谐小技巧。

    “你考虑的很妥当。”柳宗镇笑着称赞了一句。

    林千雪又巡视了一遍自己的领土,满意的点了点头,这就是以后她的家了。

    “马上到吃饭时间了,我去厂子食堂里打两个菜回来,今天中午就在家里吃。架子上的毛巾是新的,你可以擦把脸。”

    柳宗镇拿着铝饭盒出门,不一会儿就回来了。

    五花肉煎豆腐块和白菜炖粉条,两个菜林千雪都喜欢吃。

    白菜炖粉条,炖的烂乎乎的,粉条吸饱了汤汁格外好吃。

    柳宗镇往林千雪碗里夹了一块煎豆腐,“多吃点,你喜欢吃豆腐,煎豆腐是单独给你小炒的。”

    稀疏平常夹个菜,柳宗镇不动声色给自己表了个功。

    林千雪咬了一口焦焦的豆腐,“很好吃。”

    细节见真章,这个男人能处。

    柳宗镇对她这么照顾,投桃报李,林千雪觉得自己要对他再上心一分。

    这男人太好养活了,什么都吃,林千雪都没发现他喜欢吃什么?

    于是找了个机会向柳母取经。

    柳母:“......”

    完了完了......

    扯证第一天就把人吃的死死的。

    柳母特别想将儿媳妇摇醒,她儿子真不值得你这样,他黑心的很!他还嫌弃你做饭难吃。

    “千雪啊,其实不一定都要女人做饭做家务的。

    我们家宗镇平常在家时连衣服都是自己洗的,做饭的手艺也不错。

    他挺喜欢动手做饭的,以后你别太积极了免得他不好开口,就这点兴趣爱好你得成全他。”

    柳母看着林千雪(ΩДΩ)吃惊样子,继续加火力。

    “你别不信,我是他娘我最了解他了。

    到时候他嘴上问你为什么不烧饭?别看他凶巴巴的样子,其实他心里乐开了花。

    你得坚持!他就会不情不愿,勉为其难,顺水推舟的去烧饭了。

    男人有的时候得哄着,顺毛捋。”

    嫌弃人做饭难吃自己做去!

    坑完儿子,不知为何柳母心里竟有些舒坦,高兴的眼尾纹都出来了。

    林千雪,“......好的,婆婆。”

    柳宗镇真是太自律了!

    成熟稳重有责任感,事事尊重她没有丝毫大男子主义,能文能武还上的厅堂下的厨房,这样的男人简直是人间瑰宝!

    除了不举,真是捡到宝了。

    男人不能说不行,林千雪觉得该给柳宗镇安排疗程了。

    第103章

    林千雪怀疑林白燕重生了

    林千雪在交易所里一搜,各式各样药粉、药丸、药水、药酒,外敷内用种类杂多。

    药粉、药丸给他吃,不知道的还以为她要毒武大郎。

    林千雪货比三家,挑了药效温和、固本培元的药酒。

    药酒好,平日小酌一杯强身健体、滋阴补肾,哪怕身体健壮人喝点也没事,就是躁了点。

    林千雪大手一挥,点点点买了不少药酒房放在仓库,隔三差五还能给柳宗镇换个口味。

    路过王婆子家时顺道把狗娃喊家里头。

    可把狗娃给激动坏了,千雪姐很少主动找他,一般找他那就是来活了!

    “千雪姐你喊我啥事啊?”啥事我都能干!

    林千雪直接将狗娃推给林母,“娘,狗娃来了,你给他量个尺寸。”

    林母拿着线条在狗娃身上比划,“男娃子长的快,衣服袖口要放大点尺寸,明年还能穿。”

    狗娃傻眼了,像根木头任由着林母摆动。

    唯恐肥皂泡泡破裂那般小心翼翼,“千雪姐,你是不是要给我做衣裳?”

    这是他一个小土狗能有的待遇吗?

    “嗯,给你做一套冬衣,前几天要不是你我少不说脑袋要出血,多谢你保护我啊狗娃。”

    “不用谢,不用谢。”狗娃手足无措,然后小男子汉一样拍了拍胸脯,“千雪姐你给我糖吃,我肯定不能让人欺负了你。”

    “那往后你常来婶娘家,婶娘给你多做好吃的。”林母摸了摸狗蛋的脑袋,上次得亏了狗娃机灵,做他多少好吃的都不为过。

    狗娃狂喜!

    决定回去就通知那群小弟,往后不能让人欺负千雪姐。谁要是做得好就给谁糖吃,这次砸成九块。

    狗娃回家,嘿嘿嘿傻笑嘴巴咧到耳背上,他有新衣服了。

    “狗娃。”林白燕拄着拐杖站在门口,喊住嘿嘿嘿傻笑娃。

    狗娃不串家,一天到晚外头疯跑,想要单独找到人可不容易。

    狗娃看着林白燕不说话。

    他现在是千雪姐的小跟班,千雪姐和林白燕不对付,他必须坚定不移的站在千雪姐这头,不跟林白燕玩。

    这是“道上”的规矩。

    “狗娃,我问你一个事,那天你捧着的那块石头扔哪里去了?”

    狗娃半天不吭声,林白燕有一丝恼怒,这小崽子不见兔子不撒鹰。

    林白燕从口袋里掏出两颗水果糖,诱哄道:“我见石头像小猴子挺好看的,狗娃你告诉我石头扔哪里了,这水果糖给你吃。”

    打见到那块石头起,林白燕便时不时的想起它,第六感告诉她要得到那块石头。

    狗娃哼了哼,从口袋里摸出一把水果糖。

    五颗!

    狗娃嫌弃的“咦”了一声,水果糖还没我多嘞。

    千雪姐都给冬衣了,他才不会当反骨仔。

    狗娃不仅没被收买,还反手将林白燕给揭发。

    “你说林白燕找你打听林睿砸人的那块石头?”

    “嗯嗯,她还用糖骗我,我没上当。”狗娃赶紧衷心。

    林千雪摸了摸下巴陷入沉思,那块狗头金是石包金,外表普通完全看不出。

    林白燕为何如此执着?难道她知晓这是狗头金?

    林千雪想起林白燕之前种种行为,从小到大盯着她不断抢夺。

    一个震惊猜想炸开在林千雪脑海里,莫非林白燕也重生了?

    不对!林千雪旋即摇了摇头,前世这一带并没有任何金矿的风声传出,这狗头金的出现应该没被国家知晓。

    林千雪抽丝剥茧,一缕缕分析。

    狗头金是林睿找到的,按照前世发展,林白燕抢夺成性,狗头金最后十有八九落到她手上。

    假设她私藏石头,发现狗头金眛了下来,如此巨大财富林白燕定不会放过,暗中搜寻金矿又或者与人合作。

    林千雪脑海里第一个蹦出来的便是沈家。

    前世林白燕一直和沈家黏黏糊糊,更是和沈明诚暧昧不明,偏偏沈淼淼对她的存在容忍了下来。

    一瞬间各种线索接踵而来,前世沈家在大峡谷建造度假庄园。最后项目没成沈家严重亏损,沈明诚却欣喜若狂的来到别墅,语无伦次的说了很多话。

    他说他们很快就能光明正大的在一起,彻底摆脱沈家。

    他说不会再让她受任何的委屈,之前欺负她的人,他通通都会替她报仇,十倍百倍奉还回去。

    他说他会偿还她,用余生偿还她。

    ......

    因为熊猫血她被沈明诚算计、打压、囚禁,一次又一次逼迫她为病秧子沈淼淼献血,哪怕她贫血也照抽不误。

    他才是始作俑者,偏偏还一往深情的说替她报仇,最该死的人就是沈明诚!

    也是那一次,被刺激的林千雪忍无可忍,趁他放松警惕抽出水果刀手起刀落捅了下去,对准心脏处没一丝犹豫。

    可惜那狗东西心脏有点歪,早知道她就握着水果刀拧上一圈,不死也得死。

    (本文双洁,前世沈明诚囚禁林千雪,林千雪恨不得他死从没在一起过。)

    林千雪记忆从过去抽离,视线看向东北方向,大峡谷便在河流上游百里方向。

    若她猜测是真的,或许金矿就在那儿?

    林千雪既怀疑林白燕重生的,便打算去试一试她。

    她点开了交易所,直接搜寻仿造物品的店铺。结果发现右下角消息框99+的信息,竟都是之前鉴定狗头金店铺发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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