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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一整天忙忙碌碌,热热闹闹。

    爆竹声声,辞旧迎新,这一个年是林家过的最安逸的年。

    与前世迥然不同,没有疾病和离别,一家人和和美美。

    林千雪看着爹娘脸上的满足又喜悦的笑容,以后每一年他们都会这般欢乐无忧。

    初一拜大年,林家和老宅那边断了关系,也没什么亲戚。

    大队的孩子来林家拜年,图个喜庆,林千雪总会大方的抓把果子给他们吃。

    消息一传十、十传百,一大伙孩子往林家赶,人多热闹过了头。

    狗娃一瞧九成是他的小弟,立即喊道:“一个个都排好队,先想好拜年说的话,每个人都得不一样,轮到你的时别磕磕巴巴的,给了好吃的要说谢谢,别像没见过世面的样子。”

    狗娃穿着一身崭新的冬衣,威风禀禀的像只小狮子维护着秩序。

    “狗娃哥!你穿了新衣服!”

    瞬间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狗娃身上,仿佛星光大道般耀眼。

    乡下人家孩子多,都是底下弟弟妹妹捡哥哥姐姐的旧衣服穿,几年都穿不了一次新衣裳。

    如今的狗娃鸟枪换炮,简直是十条街上最靓的仔。

    “就你眼睛好使。”狗娃(777077)开心的走过去,提起裤腿踩了他一脚。

    那人脚下一痛,低头一看又发现新大陆。

    “哇!狗娃哥!你还穿了新鞋子!”

    第110章

    婚礼前夕

    林千雪好笑的看着狗娃炫耀自已的鞋子,孔雀似的抖着尾巴走了好大一圈。

    堂屋内欢声笑语,这样轻松愉快是林母以前不敢想象的。

    忙完早饭又得准备午饭,添茶倒水各种杂活,哪怕大过节的也没一刻空闲的。如今自已当家做主,才觉得日子轻松有盼头。

    “明天初二,我准备点年礼回娘家。”林母看向林父。

    娘家远,一年也回不去几次。

    林父,“多备点礼,以前日子不宽松,岳父没少接济我们。如今我们日子好过了,也是该孝敬孝敬岳父了。

    千雪初五结婚,之前托人捎口信过去,也不晓得他们有没有收到。

    正好明天过去再告诉岳父一遍,让他来我们家多住上几天。”

    “娘,明天我去外公家,把好烟好酒带点。”柳宗镇送了烟酒来,但她爹没有抽烟的习惯,倒不如借花献佛孝敬外公。

    林千雪走亲戚,柳家也走亲戚。

    柳家亲戚晓得宗镇结婚了,都纷纷打听。

    “咋结的这么仓促,女方家是哪里人?性子咋样?对方家里头是个啥底子?可不能委屈了宗镇,原本我还想着把婆家那边的外甥女介绍给你的。”

    媳妇自然千好万好,柳母笑着和亲戚介绍。

    苏母越听越不对劲,这不是上次闹得他们母子失和的林千雪吗?

    伶牙俐齿,得理不饶人无理搅三分,没防备的苏母吃了好大一亏,对她一生黑。

    “堂婶怎么是她?你不记得我上次和你说的,这姑娘一点都没礼貌,乡下来的会算计的很,上次我们家京墨--”

    “大堂姐!”柳宗镇提前一步将话打断,分外轻松的笑道,“我都已经结婚了,京墨也老大不小了,打算什么时候结婚啊?

    京墨喜欢夏夏那姑娘有好几年了,那块老手表天天戴着不离身,上次听说对方回来探亲,就紧赶慢赶跑回省城。

    如今政策松了,已经有人恢复名誉回到省城安排工作了。估摸着要不了几年,京墨就能如愿了,提前恭喜大堂姐。”

    苏母的脸青了绿,绿了黑。

    本来就没处成对象,她要是将林千雪的事情拉出来批,她儿子也得跟着下水被抹黑。

    苏母被拿捏了七寸,脸部肌肉动了动,僵笑着打趣,“宗镇才刚刚结婚就晓得护着媳妇,堂婶你以后可得注意着点,免得宗镇这小子有了媳妇忘了娘。”

    柳母:信了你的邪。

    心底狠狠翻了一个白眼,她儿子最擅长表面功夫,

    花花架子也就外面好看,内里芯子可没那么护着媳妇,也就骗骗你们这些门外汉。

    但凡儿子能干出“有了媳妇忘了娘”,柳母说不定还能高看他一眼。

    一瞬间,柳母有种众人皆醉我独醒。

    完全不了解柳家内部复杂结构的苏母,挑拨离间失败。

    但她贼心不死,私底下拉着柳母,说了不少林千雪坏话。

    “堂婶,这个儿媳妇娶低了,完全帮衬不上宗镇。

    家里也没有兄弟,一看就是不好生养的,万一随了娘家亲戚那边只生女儿就更糟糕了,不如娶别的。

    堂婶,正好我婆婆一个老姐妹家的孙女,她文工团工作,模样俊俏,父母都是知识分子,家庭好、体面讲究又知书达理。

    不比你那乡下的要好几倍?”

    “喝口水润润嗓子。”这什么人啊!在她面前说有的没的,成心让她有心理疙瘩。

    都扯证了别人再好也和他们无关。

    不过,这可不能让宗镇晓得!

    以前柳母对儿子那是一百个放心,现在真没这个自信了。

    “姑娘是个顶好的,还是留给京墨吧。”

    苏母讪讪一笑,推辞道:“我们家京墨实心眼,不合适。”顾家得女儿才配不上京墨!尤其是听说继奶奶养大的,人走后她婆婆就说家风不正,娶进门祸害三代。

    “哦,你也知道不合适啊,我家宗镇都已经结婚了,那就更不合适了。”

    柳母也算是知道这侄女不待见儿媳妇,成心搅事呢。

    “大侄女,我家初五办喜酒,你要是有空就来喝一杯。冬天燥,少说点话多喝点茶润润嗓子。你要是不得空不去也成,毕竟嫁了人还是要以婆家为重。”出嫁女就别搅合柳家的事情了。

    苏母笑容僵硬,人一走,立即沉了下来,真当我稀罕!神气什么!

    当年柳父参军,后来牺牲连尸骨都没找到,家里立了衣冠冢。

    幼子骤然离世,柳家长辈迁怒到孤儿寡母身上。柳母毅然决然带着儿子回乡下,和柳家关系也不远不近的处着。

    苏母作为柳家长房长孙女,却总觉得高人一等。对待长辈堂婶(柳母),依旧是过去高高在上,看待孤儿寡母的态度。

    今日被顶回来心底非常不痛快,可惜没人在意。

    柳宗镇出息了,柳母的地位提高也终于扬眉吐气,柳家长辈也没指手画脚,毕竟以前的事情他们理亏。

    回家之后,柳母将那点子不愉快给忘的一干二净。

    她这人心态好,万事想得开。

    若非如此也不能在丈夫牺牲后,能快速走出来将儿子养大成才,自已脸上也没怨天怨地怨世道的愁苦之色。

    柳母心里想着席面的事,让宗镇挑着箩筐去邻居家借碗筷。

    林家也在忙碌着这事,家里吃饭碗少,办喜酒都是邻居家互借的。

    每家的碗,碗底凿了各家男人的名字,还的时候弄不混。

    初二走了一趟亲戚,林千雪将外公给拐来了自已家。

    外公姓王,人称王屠夫,今年五十八,四个女儿招娣、盼娣、来娣,喜娣,林母排行老大。

    王屠夫早些年是个掌勺大厨,后来酒楼变成公家的了,他被挤走了,不知道怎么的又进了杀猪厂干活,此时跟着林父去借东西。

    林父看见老丈人八仙桌往背上扛,走路都不带停歇的。

    “岳父,你走慢点。”这么大年纪太虎了,可别闪到腰。

    “这点东西算什么,我在杀猪厂,半边猪肉都能扛着跑。”王屠夫看了看林父的身板,摇了摇头,这女婿还没他壮实,当年没选好。

    林父总感觉老丈人看他的眼神,总有那么点嫌弃的味道。

    办酒席的肉菜、酒水、油盐、喜糖这些都是柳家提前一天送来的。

    女方席面好不好看,全看男方大不大方。

    王屠夫远远的看着挑箩筐送东西过来的外孙女婿,浑身肌肉、健步如飞,是个身板好、体魄强的壮小伙。

    王屠夫满意的点了点头,他女儿挑男人的时眼睛有点瞎,给外孙女挑孙女婿没瞎。

    第111章

    新欢夜,柳宗镇醉酒

    初五天还没亮,林千雪就被林母从被窝里拉了起来。

    “也不瞧瞧今天是什么日子,赶紧的起来。”

    林母托了人给她绞脸,脸上的小小绒毛被人用一根红线扯一下,痛的林千雪要跳起来。

    林母直接将人摁下,“忍着点,很快就好了。”

    好不容易结束,对方要往林千雪脸上抹东西,红彤彤的像猴屁股。

    林千雪当即阻止,“这个不用了。”她怕这幅尊容,直接将人吓萎了。

    林千雪坐在房间里,村子里那些婶娘抱着孩子进进出出的看新娘。

    叽叽喳喳的说个没完,甚至有些还直接上手摸林千雪的衣服,手上的孩子也跟着抓林千雪的头发。

    房间就这么大,一大堆人窝里面闷得慌、吵得慌,还有小孩追来打去的闹的慌。

    林千雪努力维持着笑脸,冲着狗娃使了一个眼色。

    狗娃比wifi还能接,立即领着一票小弟,将军打战一样出门玩了,顿时房间里少了一大半人。

    林千雪还没松口气,有一个抱孩子的婶子走了过来。

    “千雪丫头,我家牛娃给你抱抱,等你结婚后一年抱俩,两年抱仨。”孩子嘴里还吐着奶,婶子就要将他往林千雪怀中塞。

    林千雪不想抱,主要是今天结婚大喜日子,干干净净的新衣裳,万一小孩子尿在她身上就不好了?

    林千雪当即从枕头底下拿出一个红包,塞了过去。

    “谢谢婶子,牛娃长的真壮实,这个红包是我给牛娃的,婶子你帮忙先收着。”

    抱小孩的婶子高兴的拿着红包,总算没再让她抱小孩了。

    林千雪熬啊熬,头一次知道大队的婶子这么多,大队的孩子这么多。

    柳宗镇来接亲的时,林千雪娇嗔了一句,“怎么才来?”

    柳宗镇一愣,随即心情大好。

    素来凌厉锐气的轮廓,温柔了好几分,“是我的错来晚了,我这就接你回家。”

    原本是由兄弟背着出门的,此时也没那么多讲究。

    柳宗镇自已出马,林千雪趴在他的背上,肩膀宽阔充满力量,无形之中让人觉得有安全感。

    林千雪双手搂住柳宗镇的脖颈,脸颊轻轻的枕靠在他的肩膀上。

    身后跟着好些人帮忙抬着嫁妆,直奔柳家。

    出了娘家到达婆家,林千雪几乎脚不沾地。

    大红双喜被子,小姑娘俏生生的盘着腿坐在床上,柳宗镇端饭进来时不由多看了一眼,以后这就是他的同床共枕的爱人了。

    “饿了吧,先吃点填填肚子。”

    林千雪听着屋外,喝酒划拳热热闹闹的吃饭说话声,“喜酒大概什么时候结束啊?”

    虽然什么事情都没干,但真的好累。

    柳宗镇瞧了瞧外面的天色,“估计还要半个小时,你呆在房间里,一会儿我给你提热水进来。”

    小姑娘爱干净,指定得洗过才睡觉。

    “你少喝点酒。”林千雪嘱咐了一句,柳宗镇坐在床边等她吃完,端着碗出去了。

    后脚柳母就端了一碗饺子进来,一脸期待的看着她吃饺子。

    林千雪揉了揉吃的九分饱的肚子,咬了一口,整个人就顿住了。

    “生的?”

    柳母喜滋滋的将碗放在儿媳妇面前,“你再吃一个试一试,尝尝是什么馅的饺子。”

    “还是生的。”明白过来的林千雪有些羞涩。

    柳母询问什么馅的饺子。

    林千雪羞红着脸,又夹了一个小口咬着,“生的,红枣、花生、桂圆、莲子包的饺子???”

    一连说了三次生的,柳母满意的不得了,“三个好,三个好。”早生贵子。

    半个小时后,酒席结束,大家伙都散了,柳家清净了下来。

    柳宗镇回房时,刚毅的脸泛着红色,身上一股子酒气,明显喝高了。

    “我去给你提热水。”

    柳宗镇提了一桶兑好的温水进来,然后自已往床铺上一躺鞋都没脱,闭上眼,手背盖在眼睛上,仿佛睡着了。

    房间里有脸盆、脚盆,但没个帘子,一览无余,虽然柳宗镇躺床上看着像睡着了。

    “柳大哥,柳大哥?”林千雪喊了两声没反应,开始自顾自的开始洗漱了。

    完事后,看着躺床上的柳宗镇有点为难了。

    不洗漱就上床的男人,她有点嫌弃。

    “柳大哥,柳大哥?”毫无反应。

    林千雪伸出手,胆大包天的拍了拍他的脸,“柳大哥,你醒醒,这样睡觉很容易着凉的。”

    柳宗镇喝了酒脸颊滚烫,林千雪手指冰冰凉,直接被他抓住往脸上贴。

    这人虽然喝醉了酒,不吵不闹酒品好,却有些得寸进尺啊。

    林千雪挣扎了两下,无果,又挣扎了好几下,已经到达极限了,正准备使用暴力将人晃醒。

    柳宗镇缓缓睁开眼睛,睡眼朦胧,松开林千雪的手,将衣服上的扣子解开了一颗,透透气。

    柳宗镇坐直身体,捏了捏眉心让自已清醒几分,“晚上喝的酒有点多有些醉了,刚刚竟然醉了,我去洗漱,今天累一天了你先上床睡吧。”

    出去时,柳宗镇顺便将林千雪使用过的水拎出去倒了。

    林千雪躺在床上,听着耳侧柳宗镇的洗漱声,被无限放大,格外清晰。

    不由得庆幸,刚刚她洗漱的时柳宗镇醉酒睡着了。

    不过五分钟,柳宗镇站在床前,高大威猛气势逼人。

    “千雪你还有事吗?没事的话,我就拉灯睡觉了。”

    林千雪回了一个没事,下一秒眼前便一片黑暗。

    她能够感觉到一个成熟的男人,脱掉外面的衣服,跨过她的被子,往大床里侧躺下。

    黑灯瞎火的,和柳宗镇同躺在一张床上,林千雪极为紧张。

    虽然两床被子,但柳宗镇健壮的体魄,身上的味道不断传入林千雪的鼻息,时刻影响着林千雪的神经,身侧躺着个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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