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四十余年姜叔终于找到了家人,沈军山替这个长辈高兴。林千雪端着两大碗茶出来,这茶是大早上煮稀饭时泡的,撒一把自家炒的茶叶到大盆里。
家里人多,泡上一大盆能喝一上午,中午再烧水重新泡一盆,秋夏炎热季节家家户户都如此。
当年的事是他疏忽大意被人算计了,姜叔生气,沈军山也自责,更觉得对不起殷先生和殷淑兰同志。
沈军山想要和姜老修复关系,找话题不断的尬聊。
“姜叔,这是您孙女吧,说话得体举止大方,和您瞧着就是一家人。”书到用时方恨少!沈军山家中虽然住着一位妻子家的侄女,但沈军山甚少和她相处,没经验,以至于不知道如何和晚辈相处、拉近关系。
林千雪,“......”
......嘎嘎嘎......一群乌鸦飞过......
她爹和她爷长的相似一样的浓眉大眼国字脸,她瓜子脸、桃花眼、皮肤白皙,可不相似啊,林千雪长相更多的像林母,可能高挑这点随着父辈基因。
头回见面,沈军长摸了摸口袋,掏出一块金色怀表充当见面礼。
机械内芯,外表简约而不失精致,这块手表是沈军山喜爱之物,如今直接赠送给了林千雪。
要不要收?林千雪看向姜老,无声询问。
“收下吧。”
“多谢沈伯伯。”沈军山年龄比林父大,喊他一声沈伯伯没毛病。
过往十几年沈军山多次登门拜访,姜叔不冷不淡,每次他离开姜叔便让他将东西带回去。
姜叔与他如师亦如长,沈军山知道姜叔心里还生气。
这次收下怀表便是态度的转变,沈军山不由看向林千雪,瞬间好像找到了破局关键。
林千雪,“......”
这人这样盯着她,有点方啊。
林千雪寻了个借口离开,转头便去了新房子那头。
房子已经造好了,只剩下最后一点收尾,晒屋之后就可以搬进去住了。
中间大堂,左右两边房子,林母将右边向阳的大房间留给女儿女婿。
厨房柴房茅房是在房子外头粘着墙格外砌成的,这样不串味。
“千雪回来了,咱们家的房子总算是盖好了,月底就能搬进来住了。”林母疲惫的脸上全是笑意,当家的上班,这个新房子前前后后、里里外外都是她划料的,如今房子落成了,一点一点都是她的心血,非常有成就感。
有时候林母忙的没时间少烧菜,累的没胃口吃饭。看上几眼新房子,便能充当下饭菜。
“总算是盖好了。”林千雪也很高兴。
在农村盖个房子相当于把这一辈子最累的任务给完成了,为了盖房子这几个月她娘都瘦了十几斤,人都沧桑了不少。
林千雪瞧着心疼,心底涩涩的。
“娘,如今我和爹都上班,有粮有工资,你在家也别舍不得吃。”
“我哪里舍不得吃了,你爷爷和乔爷爷在家,家里面好东西就没断过。”
当家的认回亲爹之后,家里的日子是越过越好,红红火火。
公爹退休前职位高,退休后待遇好,隔三差五就有荤腥,况且家里又有两个退休的干部,日子真差不了,县城里的一般干部家庭都比不了。
唯一痛苦的就是当家,天天下了班就干活,干完活还得学习。学习完第二天又赶早学习,然后再放他去上班。
林父的日子简直了,特酸爽!
牺牲他一个,幸福全家人,柳母选择性失明。
若不是这样做不好,林母都想将这些东西提去女儿家给女儿吃的,反正她自个多吃一口少吃一口都没差别。
“昨天你爷爷拎了小条羊腿回来,我还没烧完,你等会儿留家里吃饭。”
林千雪摇了摇头。
前天,她提前说好晚上回大队,婆婆只怕在家准备好了晚饭。
“这两天天热胃口不好,不想吃荤的,有点油腻。”
林千雪又和她娘聊了几句,便骑自行车往家里去。
路上遇到了林子婶(前任大队长媳妇、林英雄他娘),背着一大捆山毛刺,这玩意扎手,烧大锅用来点火一点就着。
这人落魄了,精神面貌也会萎靡。
之前林子婶作为大队长媳妇,自封了个官,类比妇联,村子里什么妇女之间纠纷,她出面说教有权威性,协助丈夫共同管理好林家大队。
如今林子叔的大队长被林英雄给连累没了,连带着林子婶也抖不起威风来了。
不仅如此林英雄偷公章伪造介绍信,背叛组织偷逃去港城。这令他们一家每况愈下,生活越来越有“判头”。
政治思想有问题,一家人隔三差五都要进行思想教育,地位比大队普通家庭都要矮半截。这要是再早个几年,估计都要剃阴阳头,给他一双草鞋拉出去接受全大队人的指责,遇上激进的直接往他脸上吐唾沫的都有。
过往甚少干农活的林子婶,如今直觉低人一等,背着一大捆山毛刺,走在泥巴路上都缩着个肩膀躲开点。
人穷志短,政治名声不好、思想觉悟低走路上腰杆不敢挺太直,林子婶和半个月前相比简直判若两人。
“林英雄真是不做人,为了个女人昏了脑袋害人害已,这一家子都被他连累死了。”大队人在背后指指点点。
“可不是,你是不晓得哦,林英雄瘸了。听说他逃跑的时被铁丝网给勾住了,拉下来了老大一块肉,看守所里没给治,腿直接瘸了,走起路来一跛一跛。”
“你说说多不值得啊,祸头子是林白燕,那死丫头真是害死人哦。骗着英雄和她私奔,结果将人一家子拖下水自已到没事。到现在都没通知老林家去领人,估摸着她是逃过去了。”
“可不是又蠢又傻,为了裤裆里那玩意,自已婆娘孩子没了,一家子受连累还跛了脚,真该剪了去。”
......
林子婶底气不足直觉低人一等,没敢去争去辩,低着脑袋加快脚步往家里头走。
林千雪摇了摇头,百因必有果,生子不教,害死全家!生女不教,害人全家!
林家如此下场,可见家庭教育万万不能忽视。
只是林白燕逃去港城,她之前从林千雪处借运多年,反噬之后加倍损失。
祖坟被动,后又被陈家当替死鬼,连带自身的气运也大面积流逝。
那一张脸若银盆、天庭饱满有福气相的脸数次破相,去了港城未必一帆风顺,犹未可知是从这个火坑跳到另一个火坑。
祸害遗千年,林千雪遗憾林白燕竟然真跑路成功了,但她擅长自我安慰。
“港城又暗又乱,家喻户晓的大明星都能被逼,林白燕没个正经身份指不定被当成人蛇惨上加惨。”
第222章
林千雪忽悠柳母去县城
林千雪到家随手便将怀表扔进梳妆台抽屉里,洗了把脸凉快凉快,压水机压出来的井水就是这么冬暖夏凉。
“千雪回来了,正巧我稀饭也凉的差不多了。”
柳母掀开菜罩子,招呼儿媳妇去拿碗筷,她自个端着一大盆稀饭走出来。
前两天儿媳妇说没胃口,这不今天就煮了稀饭,晾的温温的再炒两个菜,最是合适。
林千雪就着炒丝瓜、炒豆角、炒空心菜梗连喝了两大碗稀饭。
这炒新鲜菜可比咸菜、酱菜、酸菜、霉豆腐这些好吃多了。
就是煮稀饭太麻烦了,煮的时间短了,稀饭像是用剩饭煮出来的一样,一粒粒的。
必须将米煮开了花,再熬出米油,米汤粘稠晾凉才好吃。
她和柳宗镇都上班,哪有时间这样慢工出细活。又添了一碗稀饭的林千雪不自觉将视线投向婆婆。
婆婆一个人住在大队,应该会有些冷清吧?
“婆婆你熬的稀饭比宗镇煮的好吃多了,这菜配着稀饭就是清爽,我好几天都没吃的这么爽利了。”林千雪夹了一筷子空心菜梗,咬得咯吱咯吱,非常爽脆。
“我煮了一大盆稀饭,你一会儿饿了再吃两碗。”
稀饭九成都是水,占肚子饿的快,过个一两个小时肚子就能空出来继续吃,儿媳妇喜欢吃就多吃点。
柳母喜滋滋的看向儿媳妇,她不懂这就是投喂的快乐。儿子没给他的,儿媳妇全给了她。
林千雪试探性问,“婆婆,我和宗镇长时间不回家住,你一个人会不会冷清?”要不还是搬来和我们一起住吧?后半句林千雪没明说。
柳母摇了摇头,“倒也不会太冷清,之前宗镇在部队,也就探亲的时候回家几天,一年到头都是我一人在家,早就习惯了一个人住。左右隔壁都有老邻居,时不时就唠嗑,哪里会冷清了。”
林千雪深觉婆婆早些年不容易。
一看见儿媳妇这眼神,柳母反倒宽慰起对方来。
“其实还好了,宗镇在部队,他的战友偶尔路过县城的时,会替宗镇来看看我。
作为军人家属,大队和公社也对我多有照顾。
宗镇之前还提出让我随军,只是我年纪大了不愿意动弹,怕去外头不适应这才没同意。
其实我的日子真没你想的那么可怜,一个人干活一个人吃自由自在的。”
日子过得不可怜并不代表不孤单寂寞。
林千雪一下子有些理解为什么婆婆喜欢小孩了,总是不厌其烦的各种脑补。一个家庭有了孩子,绝对会热闹翻天。
突然林千雪眼珠子狡黠的转了转,悠悠然叹息一声。
“哎!我再添半碗,还是喝点粥舒坦。
最近也不知怎么的总是没胃口,吃什么都不得劲。
还打不起精神来,浑身懒洋洋的,春天都快过去了我还犯春困,怪事嘞。”
瞬间柳母眼神火热!贼亮贼亮!
没胃口还犯困?是不是怀孕了?
现在还不确定不能说,否则儿媳妇听了心里不舒坦,还以为她这个婆婆催生嘞。
万一不是那就更糟糕了,儿媳妇肯定有心理压力。
柳母激动万分,心里头火热火热,就差没是夏天里的一把火了。
林千雪有些困惑问道:“婆婆,你有没有觉得我最近瘦了?
这两天工作辛苦,我总感觉很累,早上照镜子下巴都尖了一点。”
“瘦了瘦了,我也觉得你瘦了。”柳母斩钉截铁。
“宗镇是怎么照顾你的,连个饭都做不好。
千雪啊,明天我就和你一起去县城住个两天,做点你爱吃的给你好好补一补。”
儿媳妇这青绿腰可不能再瘦下去了,万一没营养就糟糕了。37|
老母鸡准备上,大红枣备上,还得去弄几条鱼来。
听说多吃点鱼孩子能聪明,也不晓得谁家有乌骨鸡,那玩意和花旗参一样炖汤最补了,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
小孙孙还没影,柳母脑海已经活泼的准备好了一切。
可惜林千雪不配合,摆了摆手拒绝,“婆婆不用了,我哪有这么娇贵。
我想吃你做的饭菜了,下班回大队住一晚就行了,我会骑自行车来回方便得很,哪用得着你特意去县城照顾我。
你在大队住着习惯,我可不能做出这样的事,否则宗镇该批评我了。”
“他敢!”柳母气势十足。
门外,柳宗镇,“......”
“他要是敢批评你,你让他来找我,看我怎么收拾他!”柳母非常护崽,但那个崽不是破儿子。
林千雪面露犹豫,茶里茶气,“可是--可是--我心疼你啊婆婆,你住在大队都已经习惯了,我担心你去县城会睡不着觉。
就像之前我搬新家一样,换了一张床睡的老不习惯了,半夜翻来覆去愣是睡不着。
婆婆要不还是算了,真的不用这么麻烦。其实我对吃的这些不太在意的,对付一口能吃饱就成。”
柳母特想收回刚才那番“常驻大队”的话,下次说话可不能说的这么死了。
“天天住大队里,我也腻了想换个地。
最近你隔壁李大娘家养了一只大公鸡,天天大早上天不亮就打鸣,吵得人不得安生。
就差用棉花堵耳朵了,一连几天我都没睡个好觉,正好去县城住两天。”
柳母看了一眼儿媳妇,态度坚持,“你别再劝我了!”
大公鸡:你礼貌吗?
第223章
柳宗镇霸道又强制
林千雪格外无奈,一副小媳妇软包子样,“婆婆,那家里的鸡鸭还有自留地的菜怎么办?”那些可都是你的大宝贝,林千雪记得上次婆婆就是因为这些东西拒绝去县城住。
“两只鸡鸭我直接拎去县城,喂养了小半年也肥的差不多了。
自留地的菜,我又不是不回来,到时候浇个水拔个草就行了,几垄菜哪用得着人天天盯着。”
柳母安排的明明白白,她家宗镇出息了,就算那些偷偷摸摸的想背地里摘菜也不敢摘她家的。
“那好吧,一切都听婆婆的。”
每天都上当,当当不一样。
柳宗镇眼含无奈又好笑,施施然若无其事的踏入家门。
“宗镇到家了,我和你商量个事,明天我搬去县城住两天,你觉得咋样?”柳母立即通知儿子。
柳宗镇动作一顿,略微诧异,随后道:“明天搬吗?娘你提前把东西打包好,明早我给你捎去县城,若是多的话我下班后再回来拿一趟。”
介于破儿子态度良好,他安全了。
“明早拿一趟就行了。”如今已入夏,带一床薄毯、凉席以及两身换洗的衣服就行,县城离大队近到时漏了什么再回来拿就行了,柳母心里噼里啪啦打起了算盘。
柳宗镇坐在桌子上喝稀饭,大男人晚上喝粥完全不抗饿,吃几大碗也相当于喝了几大碗水。
说来惭愧,柳母突然意识到她好像还有个胃口大的儿子,煮稀饭时竟忘了考虑到他。
“婆婆,家里头是不是还有碗米果(年糕)?要不煮两块蘸着白糖吃?”林千雪心疼起自家男人来毫不含糊。
“有的,今年团的碗米果我都没怎么吃,水缸里漂着。正好灶台里还有火熄,放一把山毛刺进去很快就烧着的。”
柳母捞出一个圆饼碗米果,比巴掌心还要大,半指厚。
七八十年代碗米果,非糍粑(网络图)
碗米果用糯米做的,金贵东西舍不得吃。平常都是一个切成条,放老多的白菜萝卜,八分菜两分果能炒好几盘。大队上人多的家庭,十来口人,捞两、三个碗米果,老大一盆菜一起炒。
“吃不了那么多,半个就够了。”柳宗镇提醒一句。
“千雪你要不要再吃点?”柳母菜刀放在碗米果上,抬头问儿媳妇。
喝了三碗半稀饭的林千雪不能再造了,当即摇了摇头。
柳母切了大半个碗米果,不过十分钟便煮软了端上桌,“家里白糖吃完了,忘记去买了,给你舀一勺红糖。”
块状的碗米果非常滑溜不好夹,直接用筷子头插进去,然后蘸了蘸粘稠的红糖浆。
柳宗镇一口一个胃口真好,看着他吃饭真的会勾起食欲的,林千雪突然有些馋了,眼睛有点挪不开。
突然面前多了一块碗米果,柳宗镇正举起筷子,含笑道:“吃吧。”
林千雪看了看在厨房的婆婆,然后快速的一口咬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