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他直接将车开到我们都很熟悉的员工家属专用入口:隐蔽,安全,人流稀少。陆如琢的姑姑是医疗中心负责人。陆如琢养伤期间,我只要人在国内,一忙完公司和港口的事,就会来这里陪陆如琢。
我偶尔会给这对姑侄和值班护士送我亲手做的饭。
……有那么一两次,我也会答应病患陆如琢的无理要求,用公主抱的方式带他到处走。
我洗完澡刷完牙,正坐在马桶上回忆过去,就听见陆如琢轻轻敲了敲病房淋浴间的门。
陆如琢在门外:“孟蓁,你整理好了吗?”
我觉得自己不可能好了。
此刻,我的阴阜红热,前穴穴口紧得连小拇指指尖都钻不进去。许多精液被牢牢锁在内壁肿胀的阴道深处,导不出来。
我:“陆处长,有烟吗?”
我的新朋友陆如琢:“孟蓁。”
我:“…陆如琢,有烟吗?”
陆如琢:“不要闹。怎么了?需要我帮忙吗?”
我长叹一口气,吐出无形的烟圈,起身,开门。
陆如琢也刚洗过澡。他换回常服——朴素简单的蓝丝绸衬衫和黑长裤,衬得他脸孔雪白,鬓发乌浓,嘴唇鲜红,衬得我很野蛮很粗糙。
因为残余药效,天生怕热的我体温偏高。
我上身赤裸,不自在地提了提病号服裤子。
陆如琢递给我一杯水和两颗药:“安眠药和避孕药。效果都是最好的。等你睡了,我再请医生过来检查,这样你不会紧张。”
我立刻吞了药,爬上床。
我厚着脸皮:“谢……我什么时候能出院?”
陆如琢:“观察一天。”
我:“嗯。陆如琢,我……”
陆如琢点头:“老规矩。记账。”
我被陈槐强行劫走。
我的手机,机车还有郑寻川给的药膏都不知所踪。
幸好昨晚是私人行程,我没带涉密的工作手机。
我又欠了陆如琢人情:“麻烦你帮我联系我公司秘书部,请半天假。”
陆如琢:“嗯。”
“还要麻烦你把你的车停到我家楼下,和保安大哥说一声就行。我回家自己洗,或者我赔你一辆新车。你那辆是定制款,可能要等两周……我和你,主要是我把车弄成那样,不好意思送到洗车行,感觉有点不太尊重别人…嗯?”
陆如琢替我拽了拽被子,挡住我半张脸:“一口一个麻烦。孟蓁,对你而言,我不算吗?像郑寻川一样的朋友。”
“这事我也有责任。我想和你一起洗车。等我有时间,去郊外的赛车场怎么样?那里有合适的地方,我可以带着猫。”
困意缓缓涌起。我笑:“那还能洗干净吗…陆处长,我以为你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人设。”
陆如琢:“能的。”
“人都是多面体。我自然有你没见过的一面。”
“睡吧。”
孟廷选不喜欢小动物。楚玖对动物毛发过敏。
我非常喜欢猫和狗。但我活了二十六年只替陆如琢养过那只有两条机械腿的狸花猫,为期三周。
所以我闭上眼睛,梦里全是各种猫猫狗狗的巧克力爪垫。
愉快的心情一直持续到我醒来,持续到药物成分完全代谢出我体外,持续到我和陆如琢周日早上同时离开医院。
持续到一周后,我九点多下班回家,在停车场被蹲守的“金毛”咬了一口。
曾试图性侵我的外国男人来历不明,绝非善类。
他把我丢失的手机,机车钥匙和药膏逐一塞回我的西装西裤口袋。
与此同时,我挣开他的手臂,放下装满啤酒酸奶和牛奶的购物袋,旋身鞭腿,当胸一脚便把身高至少一米九的外国男人踹得横着飞了出去。
我甩脱西装外套,扯开领带,缠在手上:“…Neo,少他爹跟我装虚弱。滚起来挨揍!”
Noah登时站起。
他面无表情地袭向我:“我叫Noah。”
我抡起重拳:“…你爱谁谁。”
搏斗持续进行,发泄怒火的我和明显在当人肉沙袋的Noah已经翻滚进停车场的角落。
而在Noah重新骑到我身上时,一辆公务车慢慢停稳,后座的防窥玻璃窗缓缓降下。
那只苍白而有力的手从车内探出,戴着佛珠,持着消音枪。
我双腿绞住Noah的窄腰,用“花扫”把背后没长眼睛的洋鬼子猛力掀翻。
子弹稍稍偏移,只擦破了我的黑衬衫和手臂一层皮。
我气得失去理智,差点骂了自己亲爹:“孟廷选,你他…你神经病啊!”
夜色昏暗。
孟廷选半张脸隐没在车厢阴影中。
他唇间含烟,橘红火星闪耀,淡薄白雾覆上尾梢飞扬的桃花眼。
孟廷选:“小废物。”
“我从前是怎么教你的?往死里打。”
“你到底是在和男人打架,还是和野男人在公共场合做爱。”
孟廷选夹着烟,沉声报出我初夜纹身的年月日。
孟廷选:“孟蓁,你17岁和男人发生性关系。我用你打断了两条皮带。若非有外婆拦着,我肯定会剥了你那块皮,而不是仅仅剥夺了你的部分财产权利。”
我死死按住Noah险些被射爆的头,心想:你还不如剥了我的皮。
“现在外婆去世了。你觉得你还有几条命够你在外面乱搞。”
我哥,孟廷选拨了拨腕间的佛珠,眼神厌恶:
“同性恋。简直有伤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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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不剧透
因剧情走向没完全确定
文案没标骨科标签
抱歉
第15章
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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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出生的原因有二。
第一,是爱。
第二,是为了彻底治愈我哥的病。
爸妈在世时,常开玩笑说,我们兄弟两个的性情样貌换一换就好了。他们也常叮嘱我说,要我好好吃饭,快点长大,保护哥哥。
爸妈非常爱我。他们只是比较担心我哥幼时孱弱,温柔漂亮,以后难免挨欺负。
他们却没能看到他如今脾气过于暴躁,身体过分健康,容貌过于美丽,在外“恶名”远播,在家对我……
哦,我们已经没家了。
幸亏爸妈没能看到他对我很凶。
孟廷选非常讨厌我。
因为我是个同性恋。
什么有伤风化伤风败俗不知廉耻等等等等,这些词我早听腻了。
孟廷选的每一句“戒同箴言”,我都跪在祠堂里用被戒尺或者藤条抽肿的“肉垫”(那已经不能叫手了),攥着毛笔抄写过几千几百遍。
我哥甚至费尽心力改了名字,说不想和我这个丢人现眼的混蛋做兄弟。
我哥出生时,爸妈给他取的名字是孟灼。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
谁听了,都知道他和我是亲兄弟。
可现在,除了几家亦敌亦友的世交,没多少人知道国防部最大的私人军火供应商孟廷选是我哥。
Noah仰卧起坐,按住我手臂上流血的伤口。
他盯着我的嘴唇:“你上次脱臼的手也全好了?”
我觉得他非常奇怪。
Noah明知故问:“孟蓁,他是谁?从哪副棺材里冒出来的老吸血鬼?很封建,很见不得光。”
月色暗淡,孟廷选神色恹恹地衔着烟,泛青的手腕搭在车窗底框上。
他单手上膛,用枪管懒散地指了指Noah,对我说:“孟蓁,从哪买的外国鸭子?还敢叫你名字呢。不错,挺有眼力见,知道疼人,嘴也够甜。”
“小白痴,你现在多少算是攒了点私房钱,可不要再廉价到被某些小恩小惠小温柔感动的地步。谁对你好一点,你就巴巴地摇着尾巴凑上去舔。否则,我真的还会用这么粗的鞭子把你抽到皮开血溅,骨肉分离。”
孟廷选扣合食指和拇指的指尖,比了一个圈。
我默念:爸妈,放心吧。我哥现在身体素质真的特别好。我也挺好,有钱花,会做饭,能扛住,随便我哥闹脾气。
Noah拽住横在我胸前的枪套背带,眼睛像海一样深:“孟蓁,虽然他好像是你的熟人,但你需要我杀了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