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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6章

    看着昔日勇武少年,如今却满头华发,似是比自己还老。

    秦始皇没有说话,只是负手审视着这个让自己大失所望的昔日爱将。

    他不由想起了十年前,在校场驯马时,第一次注意到李信后,随口赠他的名号,竟忽然觉得,一切仿佛是早已注定的天意。

    皇帝挪动步伐,走上前去,一直在哽咽抽泣,俯首不敢抬头的李信,轻拍他的肩膀道:

    “此子,他日当为朕之‘白马将军’乎?”

    第0371章

    慷慨悲歌

    二十七年五月,秦始皇西巡陇西,亲至长城。而位于巨鹿郡的宋子县,正因为一件事,闹得满城轰动……

    “店家,且再与我说说那乐师之事。”

    宋子城中,商贾打扮的布衣男子将三枚半两钱放在案上,两指压住,轻轻划到客舍仆役面前。

    仆役接过塞进袖中,露出了笑:“客欲知之,那小人便知无不言!”

    正午时分也没什么客人,仆役便坐到风尘仆仆的男子面前,说起了这件举县均知的奇事。

    “那位乐师,本是本县富户赵氏的庸保,去岁才来到宋子城,像我一样,受雇充任杂役,做些低贱劳累的活,每月挣点饭食而已。偶尔来一次客舍酒肆,也只要最劣的酒,喝下去后却高呼痛快!”

    “他在赵氏院中干活,那一日,正好赵氏丈人宴请宾客,令乐者在堂上击筑助兴。这庸保便在院中彷徨,干完活也迟迟不走,听着乐曲,还出言评论,说筑的声调有击得好的地方,也有没击好的地方。”

    筑,是燕赵之地很流行的乐器,状似琴而大,头安弦,以竹击之,不同于郑卫靡靡之音,有苍凉肃杀之美,素为丈夫所爱。

    布衣男子颔首:“那庸保,果然是一位懂乐曲的罢。”

    “然。”

    仆役道:“一起干活的庸保嫌他话多,便向主人告状,说此人做着贱活,却在私下点评乐曲。”

    “主人有心戏弄,便让他登堂击筑。所有人都以为此人会闹笑话,谁料他却娴熟拿起竹板,轻击筑弦。初听似乎杂乱,可听着听着,却发现竟是一首完整乐章,比堂上乐师们击的都要好。”

    “于是主人称善,赐他酒食,并让他勿要再做庸保,改当乐师算了……”

    说到这,仆役有些口渴,布衣男子也大方地叫了一盏酒——关中、南郡的禁酒令没有在山东诸郡推行,各地的酒价未被刻意抬到极高的价格。

    不过,打酒的量器,用的已是关中发到各郡县的标准方升了。

    仆役谢过那布衣男子,继续道:“于是,庸保就成了乐师,赵氏丈人大宴宾客,让他登堂击筑。那庸保在沐浴更衣后,换上了一身上好的衣裳,还怀抱他自己藏了许久的筑。我听去做客的人说,那筑由上好桐木制成,琴弦为代北骏马最长的尾毛,栗壳色底间朱红漆,一看就价值不菲!”

    “而他的容貌,在洗去污迹,梳好头发后也大不相同,隐隐间,竟有种名士的风雅,举座主客见之皆惊,下席与抗礼,将他奉为上宾。”

    “当他击筑而歌时,声音悲亢而激越,我当时去送酒菜,在院中也听到了几声,小人虽不懂乐,却总觉得筑声入耳,莫名的悲从心来,等回过神,竟已感动得泪流满面,而当日的坐上宾客们,也无不流涕而去……”

    “自那以后,乐师就成了全县皆知的人物,各家富户轮番邀请他的去做客。”

    布衣男子沉吟起来,若是在关西,在三川、颍川,遇上这种一看就是隐匿真实身份的人物,各家富户恐怕会第一时间报官,查他的身份验传吧?

    但这里是燕赵之地,丈夫相聚游戏,慷慨悲歌,遇上对胃口的人,哪还管那么多?

    可秦吏迟早会注意到的。

    于是他抬头问仆役道:“今日那乐师又会去谁家击筑?我想去听听!”

    当半个时辰后,布衣男子站在那人家院墙外,听到若隐若现的熟悉筑声时,他已确定了神秘乐师的身份。

    “高渐离……”

    男子嗟叹:“你不好好隐姓埋名,如此大张旗鼓,想做什么?”

    ……

    夜色朦胧,月光如水,乐师回到居所时,合上了门,还未放下手中的筑,听力极其敏感的他,便察觉到,屋内还有一人……

    “谁!?”

    他猛地转回头,抽出了一直藏在怀中的匕首,对准了黑乎乎的案几处,随时可以掷出去。

    “旧友来访,高兄便以利刃相迎么?”

    淡淡的声音响起,随即燧石火星闪过,一位三十上下,容貌英俊的男子出现在微弱的烛光中,笑吟吟地看着高渐离。

    往前走了数步,高渐离才看清了他的容貌,不由又惊又喜。

    “张子房,竟是你!”

    ……

    对坐于案前,多年未见的旧识,却只能用微弱的声音对话。

    高渐离和张良相识,是在前年,不愿降秦的燕国、三晋之士,集结于齐国阿、鄄之间的时候。

    本来众人皆欲协助齐国,与秦决死,但张良却当堂大笑,预言齐王肯定会不战而降。

    “二三子还是各自寻找出路去吧!”

    他指着艳阳高照的天空,悲哀地说道:“天,就要黑了,长夜漫漫,不知何时才能复明!”

    众人都痛骂他长秦军士气,灭自己威风,但高渐离却注意到了张良,与之结交,发觉此人聪明绝顶,相谈恨晚。

    “若张子房早生十年,得以执掌韩国权柄,韩或不至于骤亡……”他给了张良极高的评价。

    “而荆轲,也不必入秦不返了。”

    每每想到被戮于秦宫的好友荆轲,高渐离依然充满了遗憾。

    没过几天,便传来了齐王建要入朝于秦的消息,阿、鄄之间的诸侯遗老遗少们大哀,只能作鸟兽散,二人也就此作别,张良东去海滨,而高渐离则隐匿姓名,流落到了巨鹿郡宋子县落脚。

    “一年未见,子房可黑了不少,当年那位面如冠玉的韩国君子哪去了?”

    好似脱了层皮的张良笑道:“海滨太阳酷烈,晒成了这般模样,不过也好,哪有终日奔波劳碌的小商贾会有一身白嫩面皮?”

    他现在为自己编造的身份是行商,张氏有不少门生故吏已进入了秦的体制内做吏,给他弄一套验传,是很容易的事,所以张良才能行走无阻。

    张良开始说起这一年多时间,自己去了何处。

    “孔子曾言,道不行,乘桴浮于海。如今诸侯皆为秦所灭,王道崩坏,霸道横行,天下已无我辈容身之处。我便乘着船舶出海,去到东夷濊国沧海君处呆了半载,寻觅能助我刺杀秦王的勇士,终于找到后,这才从燕地回到中原。途径曲阳县时,便听到了宋子县神秘乐师的传闻,猜到可能是你,便过来看看。”

    高渐离所有所思:“子房还是觉得,刺秦乃是灭秦复国的唯一良方?”

    “并非良方,却是唯一的出路。”

    张良笃定地说道:“秦王以一己之威压服九州,隳天下名城,杀六国豪杰,收兵聚之咸阳,铸以为金人十二,又迁十二万户入关,以弱山东之民,如今六国遗民敢怒不敢言,全然是因为秦王尚在。但若秦王死了,国中未立太子,必然生乱,届时山东豪杰举事,则国仇可报,六国可复!”

    他已经看出来了,秦的权力,极于秦始皇一人,而秦国赖以强大的政策律令,在山东六国的土壤上水土不服,难以扎根,只要杀死秦始皇,山东必乱!

    张良沧海君处避难,同时也在暗访勇士,如今已寻到了合适人选,像侠累结交聂政一般结交他,如今,只需要等待秦始皇东巡……

    他化妆成商贾的目的,就是熟悉各地道路交通,寻找合适的地点!

    时间紧迫,张良也立刻指出了高渐离的目的:“高兄不隐匿姓名,好好藏身于市肆,却忽然恢复容貌衣冠,还以击筑闻名宋子,是心生死志了么?”

    秦始皇深恨太子丹、荆轲,一天下,称皇帝后,下令天下通缉太子丹门客,高渐离作为太子丹座上宾,又是荆轲好友,自然在通缉之列,他的人头值黄金五百斤!若能活捉,则可得千斤!

    但秦政在燕赵之地没有根基,无法做到像秦地那样严密细致的管控,若高渐离一直以庸保形象藏身,秦吏是没法找到他的。

    如今却不一样,官府迟早会注意到他,派令史来调查。

    “子房还是同过去一样聪慧啊……什么都瞒不住你。”高渐离摇头,道出了自己的苦处:

    “我藏不下去了!”

    他曾是闻名燕赵的乐师,用一双灵巧的手,演奏动听的曲目,乐器就像是他生命中的女人,筑是有些凶的正妻,琴瑟是温柔的小妾,笙箫是偶尔亲近的外妇……

    但他失去了一切,身份、姓名、优渥的生活、他人的赞赏崇敬,作为庸保,终日做着沉重的体力活,这都可以忍,但当有一天,他发现,自己长满老茧的手,已经对筑弦有些陌生时,他便再也无法忍耐了!

    高渐离的手抚过筑弦,露出了温和笑容:“我想击筑,我想弹琴,我想再奏一曲韶乐,引吭高歌,即便就这样死去,也好过庸庸碌碌,像行尸走肉一般活着。”

    “何必如此……”张良慨叹,却也能理解。

    他建议道:“秦吏恐怕过不了多久就要来索拿高兄了,或明日,或后天。高兄,今夜就藏身在我拉货物的牛车上,离开宋子县罢!我可以送你去海滨,让你乘船出海,去箕子朝鲜,去沧海君处,高兄便能终日奏曲……”

    “奏什么曲,亡国之曲焉?”

    高渐离苦笑:“我不想去首阳山上,做伯夷叔齐……而子房想要效侠累聂政之事刺秦,我以为不易成功,而且太慢了。”

    “子房应当知道,秦王去年下令,六国故地,必一度量衡、钱币,车同轨,书同文字,一起都要同秦地一样。”

    “燕国的下一代士人,将不会再写传承了八百年燕字,也将再看不懂历代流传下来的典籍史册。”

    他抬起头时,眼中已满是泪水:“赵政怀贪鄙之心,虏使其民,他不止是要践踏召公的社稷,还要毁掉燕国的根基,打断燕人的脊梁骨!如此下去,不肖二十年,这世上,便再无燕人!”

    “故我不能再等了,荆轲已逝,太子丹已死,但高渐离,还在!我要让燕国,让天下人知道,燕国,还有人有着铮铮铁骨,百折不断!”

    “你是想故意引诱秦吏来捉拿。”张良立刻猜到了高渐离的真正目的。

    “你想让秦吏将你带到秦王面前,你想效仿专诸、要离之事,近身刺秦!?”

    高渐离颔首:“赵政狂妄自大,自以为是天下之主,他赏金千斤,要秦吏活捉我,恐是想将我当做一件炫耀功绩的物件,摆在咸阳宫里!”

    “只要到了那,便有办法!”

    “他会防备你。”张良不以为然:“你恐怕连见他一面都难。”

    高渐离却有自信:“秦地亦喜筑音,世人,没有谁听到我的奏乐,会无动于衷。更没有谁听过一遍后,不想听第二遍!只要我被带去咸阳,就一定有机可乘!”

    张良知道高渐离决心已定,只能叹息:“高兄以己为饵,视死如归,这份勇气,胜过张良远矣……”

    高渐离拱手:“子房大才,当留有用之身,我却除了击筑奏乐,便一无是处,所欲治世,尚可娱情,值此季世,无所用也。”

    张良默然良久,过了好一会,才端起案几上的盏。

    “良只能以水代酒,敬高兄!”

    他重重作揖:“良是个惜身之人,明日便要速离宋子,不能亲自为高兄送行了……”

    高渐离却大笑道:“若我事不成,便只能指望子房了,更何况……”

    他手中的竹片再度从筑上划过,仿佛真的在弹奏一般。

    “早在多年前,我已为荆轲,同时也为明日的自己,写好了一首送别之曲!”

    凌晨时分,张良逾墙而走时,便听到了高渐离的筑声。

    先是让人听之便心生悲愤的变徵之音,让张良几乎忍不住在墙下洒泪,接着是慷慨高亢的羽声: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

    次日,宋子县秦吏果然派令史来调查高渐离身份,带到巨鹿郡去,有曾见过高渐离的人指认了他的身份,巨鹿郡守大喜,遂将高渐离收监,脖子上套着木钳,派人送去咸阳。

    而与此同时,远在千里之外的陇西郡狄道。在目送秦始皇车驾北上前往北地郡后,李信、黑夫亦带着千余人的队伍,出长城秦塞,深入边外氐羌之地……

    按照秦始皇的计划,白马与黑犬,将踏出西拓的第一步!

    第0372章

    银鞍照白马

    秦始皇二十七年五月底,伴着知了没完没了的鸣叫,绝境长城的大门缓缓开启,千余黑衣秦军缓缓出塞。

    骑行在最前方的是黑衣兄弟的总司令,陇西郡尉李信。跟在他旁边不远处的,则是被秦始皇任命为祷河使者的黑夫,这也是他们此行的主要目的:

    作为“西拓”的开幕仪式,“白马黑犬”为皇帝去大河上游祷告祭祀。

    他们的目的地,大概就是后世兰州一带,说远不远,说近也不近,而且交通状况不容乐观。

    只能在平地逞威的战车无用武之地,所以这支队伍,纯粹由步骑组成的,边塞之外补给困难,最近的哨所也在百里外,所以带的人不多。

    本来黑夫要跨上皇帝赐的高头大马,被李信一劝才打消了念头:“相信我,出塞巡视,山岭沟壑纵横,许多地方无路可走,有时吾等要在矮树丛里探路,遇上雨水,马蹄亦容易打滑,最不适合骑战马。”

    战马没耐心,总喜欢驰骋狂奔,用来走山路,反不如老驮马可靠。中途遇警作战,才会换成战马,所以一名骑兵,至少要备两匹马。

    “南征豫章时军中缺马,我都是带着兵卒,一同在密林里步行的,故而不知。”

    黑夫谢过李信的提醒,而李信的部下们,也下意识地觉得,这个来自南郡的黑小伙,对塞外骑兵作战恐怕一无所知。

    “我看,他怕是连马都骑不稳罢?”

    出发前,手下指挥着两百骑的骑将羌璜,与几个君尉佐吏窃窃私语,在他们这些土生土长的陇西、北地人看来,南方人,都只擅长游泳划船,到了马上,休说开弓射箭,不摔下来就不错了。

    “到了颠簸处,我倒是想看他是否会死死抱着马脖子。”

    一边说,羌璜亦将自己的马鞍放在了马背上。

    秦已有马鞍,其呈长方形,表面由皮革制成,中间填塞羊毛加厚鞍垫,周边用很细的皮线缝制,形状就像两片枕头。通过三条带子,绑着马的腹、胸、臀,使之固定在马背上。

    据说此物是北方戎狄所用,他们常年骑马,发现在马背上垫一点什么东西会舒服一点。后来赵武灵王“胡服骑射”,对其进行了改进,又传到了秦国,有了此物后,数千上万的成规模的骑兵才在秦、赵、燕出现。秦国军法中亦有:“车骑之将,军马不具、鞍勒不备者,诛。”

    故备齐鞍鞯,是骑兵行军前必做的事。

    但在黑夫看来,此物与其说是马鞍,不如说是可供骑乘的鞍垫,或者叫“低鞍”。低鞍可以折叠,不用的时候折叠起来,轻便倒是轻便,但还是不够先进。

    过去黑夫主要在南方作战,乘战车行进,骑马的时候不是很多。但这次随皇帝西巡,既然已提出了开拓西北之策,在上邽县停留的那段时间,他便提前让人做了一样新东西,就指望着出塞派得上用场呢……

    于是,备马时,等着看黑夫笑话的骑将羌璜等人却赫然发现,黑夫让自己的御者桑木,在二人的马背上加了一个物件。似是木头所制,外包皮革,前后均高高凸起,中间低。它压在马鞯上,也通过胸带、肚带、鞧(qiū)带三条带子,牢牢固定在马背上。

    而这物件两侧,还各用皮带垂着两个平底的铁制环形……

    却见黑夫扶着马儿,踩着那铁环,轻松跨上马背,稳稳坐在那物件上。

    在之后的骑行中,黑夫亦在马背上稳如泰山,遇到险阻的地方,陇西骑吏自己都得双腿夹紧马身,同时用手紧紧地抓住马鬃,才能防止从马上摔下来。

    可黑夫却表现得轻松自如,如履平地,还有功夫东张西望,看看塞外风景,他的骑术,看上去竟不亚于陇西土生土长的戎狄……

    “肯定是因为马背上那物件。”

    骑将们窃窃私语,但碍于面子,都没有人过去询问黑夫,直到上午渡过洮河后,在水边休息时,李信才主动过来问了黑夫。

    “这亦是马鞍,就叫它高鞍罢!这样可以坐得更稳。”黑夫也不藏私,大方地告诉了李信。

    “而此物,则叫马镫,骑行时让脚有踩踏的地方,也不必死死夹着马腹,下马时两腿酸软了。”

    黑夫毕竟也有过多年的戎马经历,有过去的基础,加上屁股下有马鞍,还踩着马镫,脚下有底,骑马当然能轻松不少。

    “我骑术不似二三子一般娴熟,生怕摔下马来出丑。”

    他看了一眼跟在李信身后探头探脑的陇西骑将骑吏们,笑道:“故只能假于此物了。”

    骑将羌璜才十八九岁年纪,是大上造羌瘣(lěi)之孙,他有些不服气,起哄道:“吾等还以为右庶长骑术精湛呢,原来是靠了外物。”

    黑夫还未说话,李信已狠狠瞪了羌璜一眼:“兵者诡道也,战场上,能将敌人击下马便是胜利,不管是用弓箭还是绊马索,还讲究是不是靠自己的本领?若那样的话,吾等为何要讲究厚甲利刃,强弓劲弩?直接赤身裸体,手握双拳去与敌军搏击不就行了?还不向右庶长赔罪!”

    羌璜被训了一通,只能向黑夫赔罪,讷讷不敢再言,黑夫则感觉自己真的要对李信刮目相看了。

    那个只知道莽冲蛮干的李信,已经死在了荆楚之地,眼前的这位,是勇锐之余,还多了几分沉稳睿智的李将军……

    黑夫知道这些陇西汉子的性格,也不以为忤,笑道:“李将军说得对。荀子曾经说过,假舆马者,非利足也,而致千里;假舟楫者,非能水也,而绝江河,君子生非异也,善假于物也。有了高鞍和马镫,我这南方人驾驭起马来,也不亚于自小与马为伴的北人、戎狄!”

    他看向李信:“而若是本就骑术精湛的人,有了这两物,更将如虎添翼!”

    “不愧是造出了麻纸的少府丞,难怪陛下说你常出奇思妙想。”

    作为多年在边关作战的车骑将领,李信已意识到了高马鞍、马镫的好处,现在的他早不是那个目中无人的高傲少年了,听出了黑夫言下之意,谦逊地请黑夫让他试试。

    李信让人牵来自己心爱的白马,将高马鞍稳稳固定在马背上,手指滑过马鬃,那银色的马鬃,正好配上他银色的头发,有种悲凉的美感。

    只见他踩着马镫,一跃而上!双脚甚至都没用力,手中缰绳甚至没有抖动,白马便立即有回应,顺着主人的心意,嘶鸣着开步小跑起来。

    洮水两岸,是一大片开阔的草场,很方便骏马驰骋。时值五月,绿草遍地,一直蔓延到了远方的高岗,岗上绽放着一朵朵小黄花,在干燥的烈风吹过时拼命晃动,密草石块之间,颇有一些狐兔。

    银色的马载着白发将军,越过草地,跨上高岗。马儿壮健捷疾,将军容貌气质超凡绝伦,有了高鞍和马镫,更完全解放了双手。

    李信拿起背后的弓,抽出箭矢,驰骑彀射,几乎每一次拉弓开弦,都有一只狐兔死于箭下,引得千余人高呼喝彩。

    他仍不满足,抽出剑来,开始做些高难度的马上动作,前后、左右、周旋进退,极其灵活,让人目眩神迷。

    当速度到达最快时,人马如同一体,已看不清虚实,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唯独李信身后高高扬起的朱红色大氅,仿佛是一对燃烧的翅膀!要带着一人一马,展翅而飞!

    “果然是如虎添翼啊……”羌璜看得如痴如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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