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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2章

    其一是天时,百越之地暑湿,夏天的高温,绝非中原人能抵挡,烟瘴、水蛊、蛇虫毒物众多,曰晒夜露,疾疫经常流行。

    其二是地利,越和中原交界处受高山限制,人迹罕至,车道不通,其内部绝少平原旷野,河流山林众多,小径时有时无,大军行进十分困难,不知道地势险阻就贸然深入,后果不堪设想。

    其三是人和,与扫灭六国不同,越人与秦人言语不通,秦军完全是在异族异国里作战,后勤十分重要,出兵二十万,必须有三十万为其转运。而且越人几乎没有城郭,居住在溪谷间、竹林中,熟习水战,惯于用船,聚散十分容易。所以战争方式,也从攻城拔邑,变成了旷日持久的山林围剿,这是习惯阵战的秦军所不擅长的。

    “兵法云,天时、地利、人和,三者不得,虽胜有殃。”

    总之,黑夫的意见是,打百越是好想法,不是不能打,只能不容易打……

    若是只到此为止,那还是变着法子劝阻,秦始皇岂能看不出来?

    但黑夫在最后,还附上了他解决这“三不利”的设想。

    首先,这场南征之战,需要数年时间来筹备,一个个解决“天时地利人和”的问题。

    天时上,并无太好办法,只能多用南方熟悉水性,习惯炎热的士卒。既然改变不了,就只能躲着炎炎夏日,在用兵时节上,要与北方用兵相反,决不能在春夏秋出兵,因为那是南方的“雨季”,雨林会变成绿色的坟场,最好选择在冬天进军,那时候是百越地区的“旱季”。

    地利上,就必须花费大工夫了。

    黑夫建议,立刻成立一个朝廷操控的官商集团,可以叫“南方商社”或者“百越商社”,统一管理从事秦越贸易的商人,让他们效仿当年乌氏延与陈平入匈奴刺探敌情之事,以商人身份为掩护,南下五岭,探查交通、地理。商贾多携中原丝糖美物,贿赂大小酋长,一两年内,百越虚实,可了如指掌。

    了解敌情的同时,豫章、长沙的交通需要改善,黑夫建议,将南郡到南昌的驰道,延伸至厉门塞。同时,在长沙苍梧县,试试看,能否开凿一条运河,如此方能保证后勤。

    搞定地利后,已经过了两年,人和方面,一边让南下的士卒抓紧训练,习惯山林作战,另一方面,也要利用商队,对百越部族加以离间,万不能使之联合……

    “臣闻胶东尉任嚣言,东瓯与闽越虽同为勾践之后,然祖辈有仇,世代攻伐,东瓯弱而闽越强,常受欺凌,陛下可遣使招抚,使东瓯入朝为臣,郡县其地。”

    等到道路、运河都搞定后,陆路大军屯驻长沙、豫章之际,会稽出动舟师,以东瓯为助力,先下闽越。再打通从会稽到南越的海上交通,这样,陆师夺取南越后,就算长期屯戍,也能通过海路接济衣食,不至于变成孤军……

    一整套想法,思路清晰,这多亏了小陶将自己在厉门塞的见闻事无巨细,一一禀明黑夫。

    而且黑夫揣测秦始皇的心思,知道以皇帝的急性子,是不可能等太久的,所以将用兵时间定为“两到四年”。

    两年改善交通,收集情报,拿下东瓯,三年夺取闽越、平南越,四年定西瓯、骆越,实现秦始皇“南尽北户”的梦想。

    这是比较现实的方案,也大概是秦始皇能够容忍的极限了罢?

    读完之后,李由合上了奏疏,心情十分复杂。

    他曾帅大军渡江下长沙,夺取了楚人最后的疆土。

    他又在长沙郡当了整整五年郡守,多次去与西瓯邻近的苍梧地区视察!

    可秦始皇问李由对南征看法时,除了双手赞成外,李由提出的建言,竟没有黑夫这般详细扎实。

    李由看得明白,黑夫将策略说得这般细致,其用意不言自明。

    但凡大的征伐,必有主将,黑夫在奏疏里,虽然没有半个字推荐自己,只有为皇帝分忧,进言献策。

    可实际上,通篇都是高明的自荐!

    黑夫毕竟放不下南方豫章的旧部,既然知道秦始皇日益骄固,决定的事很难改变,那便只能想办法,由自己来接过这活……

    至少,若他为将,能少死人,能保全旧部,甚至能将坏事,变成好事。

    高明,真是太高明了!

    高明到李由这个心胸不算狭窄的人,也心生嫉妒和忌惮……

    “李由,黑夫之策,你以为如何?”

    秦始皇的声音再度响起,将李由从沉思中拉了回来。

    他立刻作揖道:

    “臣以为……尉郡守之策,真乃老成之言!对他的才干,臣从未怀疑过!”

    是啊,毕竟李由,可是黑夫的“伯乐”啊,黑夫有本事不假,可若非他偏爱信赖,多次提拔,黔首出身的黑夫,也不会有今日吧?

    这就是令人尴尬的地方,许多年前,黑夫只是李由麾下的一介马前卒。可如今,四十多岁李由只是大良造,三十岁的黑夫,却窜到大庶长去了!

    岂止是在爵位、名望、功劳上,将李由比得一无是处,去年在临淄,黑夫已经敢与父亲李斯,当朝反驳辩论了!

    双方的关系,在那一刻,彻底决裂!

    举主和举者之间,是恩人和受恩者的关系,仅次于君臣。

    在李由看来,黑夫无疑背叛了他们父子,他早就忘了,自己是如何登上朝堂的,如今却和叶腾一起,成了李家的政敌!

    或是对旧部封侯可待的嫉妒,或是对叶腾、黑夫翁婿势力膨胀的担忧,李由绝不会坐视黑夫轻易得逞。

    先褒扬了一番黑夫,表示自己对黑夫的钦佩和欣赏后,李由又长拜道:

    “但臣以为,黑夫的设想虽好,但还是胆子太小,费时也太长了!”

    第0582章

    任将

    李由退下后,秦始皇让所有近侍都离开,他则翻阅起各地守、尉的奏疏来。

    扶苏已被勒令在府邸内禁足,这数年来,他确实有些改变,更重实际,而少了些虚谈。

    但在秦始皇看来,扶苏若是一个谏臣、御史大夫,无疑是称职的,可要作为公子,尤其是长公子,却压根不合格!

    全盘否定秦始皇的设想也就罢了,更让皇帝生气的是,除了反对,扶苏竟无半分有见地的想法。

    这世上的事情纷繁复杂,可不是单反对就行的。

    所以秦始皇认为,扶苏非但不能成事,也不够识人,竟料错了黑夫……

    对南征百越,黑夫不但没有出言反对,更大赞此策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秦始皇当场将奏疏扔给扶苏看,惊得这位单纯的公子目瞪口呆,无法相信这是真的。

    虽然知道这是阿谀,但皇帝听了就是觉得舒服啊,而且,这才是为人臣的正确态度,话又好听,事也能办,比苦大仇深死谏强谏强了不知多少倍。

    至于扶苏的逆耳之言,他便当做没听见了。

    早在豫章、长沙时,秦始皇就已经确定,南征必须实行!打是肯定的,接下来,就是怎么打,让谁去打的问题了……

    黑夫在奏疏中,提出了一整套方略,花两年时间做准备,再花两年时间,从东到西,从沿海到内陆,慢慢将百越之地磨下来,的确是老成之见。

    但秦始皇,还是嫌慢。

    以匈奴,月氏之强,控弦十万,秦军灭之,前后加起来,也不过四年!何况百越小弱,四分五裂?纵然南方交通没法跟关中比,但秦始皇亲眼在豫章、长沙所见,也足以行军,为何却要花费四载?

    就在这时候,李由,曾在长沙郡任官五年的李由,却提出了不同的意见。

    “臣在长沙时,也没少派商贾入越地刺探,就如黑夫所言,越人之间仇杀甚众,如东瓯一般,传檄可定的部族,多得是!”

    李由甚至提出:世人都以为黑夫了解南方,殊不知,黑夫对南方的认识,已经过时了……

    “陛下,黑夫虽征豫章,建南昌,然前后不过一年,而后便离开南方,在北地、胶东任官,如今七八载过去了,事易时移,南方一些形势变化,黑夫已不能尽知,故提出的方略,胆子略小,高估了百越,也低估了大秦之强。”

    了解南方情况的,全天下就他黑夫一人么?

    会稽、豫章、长沙的守、尉,他们在南方也有七八年了,对百越的熟悉,难道会比黑夫差么?

    “兼听则明偏信则暗,陛下,何不问问三郡守、尉有何方略?”

    李由没有臣,将他提为右更,爵位不高,能力却不差。

    这次南巡,秦始皇也途经长沙郡,对这位屠郡守印象颇深,虽是郡守,但老本行没丢,对兵事十分熟悉,这也使得,长沙舟师不亚于胶东。

    生出南征想法后,黑夫、李由、屠睢,这是秦始皇想要获取意见的三人。

    黑夫大局观比较好,李由尚公主,乃亲戚之臣。屠睢则久镇南方夷越之地,若论对百越的熟悉,黑夫也不一定比他强。

    开卷读了一会,秦始皇露出了笑。

    “果然,良臣所见略同啊。”

    虽然话说得没黑夫好听有趣,大局观上也差了点,但屠睢与黑夫一样,也提了百越不易征伐,气候、交通上困难重重。而在解决方略上,亦是修驰道,同时派遣商贾深入越地,离间收买诸部,让他们为秦所用。

    但这之后,两人的计划便大相径庭了。

    黑夫认为,应该先东后西,水陆并进,将东瓯、闽越、南越一个个打下来,巩固之后,再进攻山林最多,也最强大的西瓯。此乃周公旦东征时的“大难攻,小易服,不如服众小以劫大”之策。

    但屠睢却以为,若伐百越,必由西瓯始!先弱后强的话,反而会让诸越残部投靠西瓯,使其实力日益壮大。

    “百越诸部,西瓯最强,人数最众,与长沙、洞庭两郡相邻,其君傲慢,常轻待秦使者。两郡越人以西瓯为奥援,叛服不定。故臣以为,欲破百越,必先灭其大,以震慑逼服众小!”

    在屠睢看来,百越虽然广大,但有能力抵抗秦军的,只有西瓯这刺头。一旦集中力量,残灭西瓯,其余诸越,可传檄而定,纵有不服者,从豫章、会稽出师,亦能轻松消灭。

    “可张五军,每军众三万,又有民夫三万为后援。一军塞镡城之岭,一军守九疑之塞,一军处会稽之南,一军守南野之界,一军结馀干之水……”

    所以屠睢的计划,半年修缮道路,囤积粮草。半年征集军队,在长沙集结两军,豫章集结两军,会稽一军,全面开进,先花半年时间灭西瓯,再半年,直接推平百越!

    总共花费的时间,不过两年……

    在秦始皇看来,屠睢的计划也很详略,但在花费的时间上,则更接近他的期望!

    “在南征的见解上,此二人,不分伯仲啊……”

    一时间,在任将问题上,秦始皇犯了难。

    他对黑夫办事很放心的,不管是西拓还是平叛,黑夫都做得干净利索,又快又好。但这次却不知为何,胆子陡然变小,莫非真是李由说的,因为离开南方太久,黑夫对百越的了解,还停留在七八年前?对长沙、豫章的日新月异,只是耳听,不能尽知?

    灯影闪烁,秦始皇面临一个抉择,这场仗,到底该用谁为主将。

    虽然秦始皇疑人不用,会在任将时精挑细选,但一旦确认,他却不会轻易干涉其如何用兵。

    所以,以谁为将,基本上,就要用谁的方略,而这二人的进攻方略,却是截然相反的。

    “是继续信任黑夫,还是给屠睢一个机会?”

    如此想着,秦始皇的手也未停,继续翻着屠睢的奏疏,翻到最后,一个消息让他皱起眉来。

    这应该是上个月发生的事。

    “长沙郡苍梧县,有越人君长受西瓯君译吁宋怂恿,胆敢叛乱?”

    第0583章

    瓯越

    秦始皇三十三年,孟春之月,北方咸阳尚是乍暖还寒,雪未化尽,南方数千里外的西瓯之地,却依然绿意盎然。

    这里山不高却很多,耸立在江河湖泊之间,密林环绕,那里是飞禽走兽的地盘,也是瓯越人的猎场。

    瓯越女人地位虽高,但狩猎,依旧是男人的专属。森林边上,上百名身材矮小,露顶跣足的瓯越男子聚集在一起,或背负弓矢,或手持竹矛,或牵着土狗。

    而被他们围在中间的,则是一位椎髻纹面,赤着上身的猎手,正亲手宰杀一头小猪,这是献给祖灵的祭品,以庇佑他们狩猎丰收。

    留着短发,个头矮小的阿达古抱着弓,崇拜地看着自己的“特波”,也就是父亲,译吁宋,他是瓯越诸部的君长。

    不过,在不和外来人打仗时,寨子和部落归年迈的“都老”们来管,身为君长,译吁宋只负责带着男人狩猎打肉,以及保卫村寨。

    君长世代相传,译吁宋早有一天会老去,阿达古也会长大成人,接过他手里的弓!

    但至少不是现在。

    听上去词句粘连的越语歌谣,从译吁宋口中响起。

    “打肉进深山,先把火把点。一路火不熄,人人长神眼;打猎物脚印,进山就发现。旧脚印,新脚印,一眼就能辨。过草丛也见,过石板也见,爬上树也见,淌过水也见。管他飞,难逃我的眼。”

    “追踪跑得快,就像插翅飞。守坳射得准,神明来引箭。发发中,箭箭穿。家里煮水等,不空落那餐。过路见者就有份,大家才心安。”

    “过路见者就有份,大家才心安!”

    上百人高声重复这句话,分享,这是瓯越被所有越人部落尊敬,喜欢找他们的首领主持争端的原因之一。不同于喜欢用猎头来血祭神明,甚至会吃人肉的南越人,瓯越的神明要温和很多。

    “阿达古。”

    进森林前,译吁宋儿子喊了过来,将一个抿着嘴的断发年轻人交给他。

    “你带着阿莫仔。”

    阿莫仔也是越人,却不是瓯越,他来自北边的“桂国”,在可怕的“秦”欺压下,那个部落变得支离破碎,君长也战死了,都老们不得已,只能放弃了祖地,带着残部,来投靠瓯越。

    瓯越的都老们都认为,不应该接纳这些惊慌失措的邻居,他们会消耗瓯越的粮食和猎场。巫师也通过鸡卜,觉得这些人会给瓯越带来灾难。

    但译吁宋,却力排众议。

    “桂国也是布洛陀的后代,是十二国之一,很多年前,瓯越遭灾,是桂国帮了我们,前几年,更立下了血誓,要相互帮助。如今桂国有难,瓯越怎么能不管?”

    这里的“国”并非国家,不过是越语里,氏族、部落的代称,但不论怎样,君长关键时候的权力是很大的,瓯越最后还是接纳了桂国残部。

    译吁宋希望,瓯越能将桂国众人当做族人,特别嘱咐儿子照顾失去父亲、家园的阿莫仔。

    但阿达古有些不乐意,这个阿莫仔长了一双瘦胳膊,恐怕拉不动弓,没办法成为自己的好助手,但既然特波有令,他只能答应。

    进入森林前,阿达古还对阿莫仔反复叮嘱:“走路当心,千万不能踩到蛙!”

    看阿莫仔满脸疑惑,阿达古解释说,不能踩蛙,因为蛙是瓯越的神明。

    “桂国的都老和巫师,没给你讲过《布洛陀》?”

    阿莫仔有些不好意思:“讲过,只是我没好好听,只记住了桂国的事,不知道其他部落。”

    阿达古心中优越感更甚,距离深林里的猎场还远,他便对阿莫仔说起关于越人“十二国”的事情来。

    《布洛陀》是岭南越人的史诗,“布”是很有威望的老人的尊称,“洛”是知道、知晓的意思,“陀”是很多、创造的意思。“布洛陀”就是“始祖公”,他也是越人最早的祖先。

    传说,开天辟地之后,宇宙分为上、中、下三界,雷王管上界,布洛陀管中界,蛟龙(鳄)管下界。后来大地万物峥嵘,人类兴旺,布洛陀便和雷王商议,把天地间分为12国。

    “一国蛟变牛,一国马蜂纹,一国声如蛙,一国音似羊,一国鱼变蛟……”

    阿达古依然记得都老的这席话,这“声似蛙”的一国,就是瓯越。

    据说蛙是雷神之子,被派到人间,在野草间跳跃,让瓯越跟着它找到了能种植的水稻,蛙又帮助瓯越人驱赶害虫,让他们的稻田丰收,人口越来越多。

    于是瓯越崇拜青蛙,铸造的大铜鼓,鼓面多饰立体青蛙形象,可以说,青蛙就是他们的图腾……

    “原来是这样。”

    说完后,看着比自己略小阿莫仔一脸崇拜的看着自己,阿达古骄傲更甚。

    “瓯越人不仅会打猎,还很会种稻,我叫达古,便是稻谷的意思,你叫莫仔,又是什么含义?”

    阿,是对少年男子的称呼,只要没成年的人,称谓前统统要加阿。而越人不同部落之间,也有很多不同的俚语俗话,所以并不是所有词汇都相通。

    阿莫仔解释说,他的名,moz,就是黄牛的意思。

    “桂国的神是黄牛,所以也叫黄牛部。”

    阿莫仔的声音渐渐低了下去,和瓯越人不能踩青蛙一样,黄牛在他们部落是不能杀的,可他们匆匆逃离时,却只能将老黄牛放归深山,不知它能不能逃走,能不能活下来。

    但比起那些被商贾欺骗,或者被秦军掳走的族人,黄牛就算葬身狼口,倒也算死的痛快。

    “黄牛部。”

    阿达古点了点头,据他所知,十二国里,还有个水牛部,在瓯越之南,虽然还是独立的部落,但凡事都愿意听瓯越的,因为瓯越能帮他们抵抗骆越、南越。

    岭南百越,过去是自称“雷神长子”的鸟氏族,也就是骆越最强。其次是崇拜“蛟”,喜欢在全身都纹上蛟龙鳞片的南越人。

    可如今,骆越衰败了,分出了一个“象部”,曾经臣服的水牛部、鱼部也背叛了它们。南越目前陷入分裂,内部各聚落,相互猎头仇杀。

    却是以蛙为图腾,主要种植稻谷的瓯越后来居上,最为强大。

    所以阿达古也敢拍着胸脯,对阿莫仔夸口,说黄牛部投奔了瓯越,自己的特波,定能保他们平安。

    但这句话非但没让阿莫仔高兴起来,反而面露忧虑,似乎是回忆起了逃亡前后的经历见闻。

    “可都老说了,把所有大山,所有森林,所有聚落的越人部落加起来,都不如秦强大啊!”

    ……

    呼啸渐渐沉寂,飞鸟再度落回林子里,这场狩猎顺利结束,或许是托了译吁宋那几句猎歌的福,瓯越猎手们满载而归,好几头大野猪被扛在竹竿上,让猎人笑得合不拢嘴。

    阿达古也不赖,他年纪虽小,力量却大,射死了两头果子狸,更让他惊异的是阿莫仔,虽然射箭不行,但却练得一手好吹箭,但只能吹十步,必须保证悄无声息地接近才行。

    “还是不够准。”

    用这技艺干掉了几只鸟,三只兔子后,阿莫仔却并无半分高兴,嘟囔道:“我吹出去的箭,根本射不穿秦人的鳞片。”

    “像蛟龙一样的鳞片”,这是阿莫仔对秦人甲胄的称呼,因为越人是不披甲的,哪怕是作战时,也赤裸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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