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郑宝秋跑了他的笑容也消失了,这个名字曾带给他太多阴霾。郑宝秋说讨厌,大约来自一种趋利避害的本能。
而他和何宛心之间已经不是讨厌不讨厌形容的关系。
是她曾经为了一己之私毁了一个人的后半生。
这天剩下的时间陈文港把自己关在卧室,没有再见其他人。重生回来,他需要一些思考的空间,包括怎么面对这辈子的何宛心——以及郑玉成。恨是一种旷日持久的消耗,他很难长久去恨什么人。而现在回想起来,前世的恩怨止息于霍念生,是霍念生替他做了这个了断。
因此陈文港并没有得出一个十分确切的答案。
梦里,霍念生却不期而至,带着熟悉的漫不经心,嘲笑他还是那么优柔寡断。
陈文港坐在海滨长椅上,已经习惯这种轻慢的语气,并不生气,不知为何反而觉得怀念。
他也以调侃的口吻回敬:“是,姜是老的辣,你见多识广,能不能告诉我怎么办?”
霍念生没有回答,他挨着陈文港坐了下来。他陪陈文港坐了一会儿,风却变得冷了。
霍念生站起来,摸了摸他的头发:“我该走了。”
陈文港下意识地一把抓住他。
霍念生低下头,看着他笑了笑:“不想我走吗?”
海风猎猎,噪音变得更大,一股脑喧嚣地灌入耳中。陈文港说不出话来,只能摇头。
悲伤从他的心头漫开。
霍念生又笑起来,一点点掰开他的手指:“为什么不想我走?”
陈文港依然回答不出原因,也敌不过对方的力气,终于不得不松开了手。
他眼睁睁看着霍念生弯下腰,在他被烧伤过的脸颊上留下一个很轻的吻:“文港,再见。”
然后摆摆手,一步一个脚印,消失在沙滩尽头。
第五章、
天色放亮的时候陈文港被噩梦惊醒。他拾掇好怅然若失的心情,照常去学校上课。
和郑家所有小辈一样,他没有住宿,大学走读,有课的时候才来学校。
陈文港和郑玉成同读企业管理专业,两人时常一起上课,开郑玉成常用的那辆银色宝马,在学生中话题讨论度一直很高。
不知是什么时候开始的,有人开始扒陈文港真实出身其实不好,只是披了张有钱人的皮。
又或者质疑他势利,总之众说纷纭,什么闲话都有。
今天的课只有陈文港自己上,他在教室前排听课,但知道学生论坛上正在议论自己。
金城大学的学生论坛隶属学校官方,每个学生凭学号只能注册一个账号。聊天区禁止提及姓名和个人信息,但学生们使用各种缩写、昵称、代称,总有办法在违规边缘跃跃欲试。
——
7L:一个今天来上课了,看不出心情怎么样,另一个没跟着来。他们回去是吵架了吗?
12L回复7L:想了一会儿才知道你说的哪两位。人家来上节课而已,想那么多干嘛。
23L:你们说C?刚刚发生的那个瓜,他不是男小三吗,还好意思像没事人一样来上课?我要是他,被当事人抓奸,里子面子都扯下来扔地上了,一定躲在家里没脸出来见人。
30L回复23L:竟然有这种事?求八。
34L回复30L:你还没看过吗,有人录了视频的,那可是特别精彩。
45L:已经看不到了,从昨晚开始,所有个人账号上传的相关视频都被勒令删除了,听说是校董施压,从系领导到辅导员挨个通知学生要求不许再传,呵,背后够有能量的呀。
51L:删了有什么用,我手机里还存着,想要的留邮箱。
59L回复45L:啊?这么有背景的?富二代?那他其实很穷酸,喜欢打肿脸充胖子的传言又是哪来的,是真是假,有没有科普。
69L:你们说的C是我想象的那个C?他不会是这种人吧,明明长那么帅,脾气又好,上学期一起上课,我还想找他同学要电话呢。
73L回复69L:长得帅有什么用,你们女生就是喜欢三观跟着五官走。
80L回复73L:你是男的?你还不如C呢,人家至少成绩比你优秀,比你有钱,说不定还比你高——你有一米八没?如果没有,你就只会在这里地图炮女生。
——
学生们就是这样一种闲得闲死、忙得忙死的群体,论坛是属于闲人聊天的聚集地。
但不是所有学生都有刷论坛的用户习惯。
前世陈文港很少来逛,郑玉成也不怎么看。他们俩属于忙死的那一种,待在学校里的时间还不如在公司多。别的学生忙着参加社团、交际联谊、社会实践时,陈文港大学的头两个寒暑假都是在港口看着工人操作集装箱装卸货度过的,每天和海风与日晒打交道。
他的社交圈也不大,还是以郑玉成为核心的,上学时更没想过要在学校出什么风头,八面玲珑。等过几年毕了业,这些风言风语的帖子不过是一堆陈年数据。
陈文港拄着头,一边划手机屏幕一边想这些。
其实情况比他想象中好,原来不是所有人都一边倒地骂他。前世在有人诽谤他以不正当手段攫取学术利益后在学生之间引起轩然大波,导致学术委员会成立调查小组花了很长时间自证清白,但也让他错过了申请硕士项目的时间。他现在才知道在那之前论坛里还算正常。
除了有几个账号坚持不懈地爆他的料,他猜牧清混在里面,只是不知道是哪一个。
陈文港心里有了计较,他关了论坛页面。
找人查其实是简单的事,只在于查了以后怎么处理。不过还有时间,没那么急。
*
下课后陈文港夹着课本如约赶到大学东门,郑家的那辆林肯正停在街对面。
司机在车里等着,宝秋靠着车门向他挥手:“文港哥,这边!”
陈文港上了车,郑宝秋身边多带了一只宠物,通体雪白的贵妇犬正趴在笼子里舔舌头。
这只贵妇犬是郑夫人霍美洁养的,血统纯正,证书齐全,还在国际上得过奖,买回家的时候花了很大功夫,娇贵得不得了,平时有人负责定期送它去做保养。
今天这个活计落到郑宝秋身上。
她逗小狗:“出门前正好听琴姐在跟宠物店预约时间,说要送它去修毛,反正顺路,我就把YOYO带上了。待会儿绕路先把它送去宠物店好不好?”
陈文港当然没意见,也隔着笼子逗了逗它。
小贵妇犬伸出舌头舔他的手指,不免让他想念哈雷。
哈雷是陈文港的狗,上辈子霍念生送给他的一条德牧。
德国牧羊犬高大威猛,但它刚被霍念生抱来的时候还是奶狗,说起来也就这么大点儿。
那是陈文港意志最消沉的一段时间,抑郁和焦虑的问题把他和霍念生两个人折磨得都痛苦。他不愿意出门见人,也害怕见人,逃避社交,孤僻得越来越厉害。
霍念生有天过来看他,突然就带来这么一只小东西。
陈文港还记得他怎么捧着小小一只狗研究:“听说一转眼就长大了,随便喂一喂就会很护主。”小狗想舔他的手,被他抱过来哄陈文港,“你看它长得像什么名字?”
陈文港迟疑,霍念生已经把狗放到他怀里,暖烘烘的一团皮毛往胸口钻。
陈文港下意识抱住它,它发出嘤嘤的声音。
哈雷的名字最后还是霍念生起的,但它是陈文港一点一点亲手喂大的。
霍念生在哈雷身上投入的钱和精力不比郑太太对她这只宝贝少。他请退役训导员来家,用警犬的标准训练它,哈雷是个优秀的尖兵,果然也终其一生忠心耿耿守在陈文港身边。
直到霍念生不在了,它还形影不离地跟着主人。
金城就连对陈先生只闻其名的人都知道,想认他一个标志就是走到哪手里都牵着皮绳。那条德牧跟着他,机敏地盯着每个靠近的人,既警醒又温驯。
对陈文港来说,这世界上不会有比哈雷更好的狗了。
百货大楼到了,他们把YOYO送到了它常去的那家宠物护理中心。
郑宝秋嘁嘁喳喳,出了门就开始和陈文港探讨买什么欢迎礼物合适:“你们男生一般都需要什么,领带?腰带?皮夹?我想了半天,是不是听起来都像送给老爸的父亲节礼物?”
陈文港心里倒是有个主意,来到百货大楼背后,他径直带郑宝秋去威士忌之家。
这条街上开着各式各样的酒吧,专门卖酒的店铺也在此扎堆。
给人送皮夹领带之类的对方未必喜欢,也未必会戴,买瓶心头好至少乐意喝上几杯。
郑宝秋想了想觉得酒这个选择不错,只不过建议:“红酒是不是更大众?我认识那边那家店的老板,他家很有渠道的,上次还给我爸爸弄来了一瓶真正74年的罗曼尼康帝!”
陈文港笑笑:“可以都看看,比较一下再决定,怎么样?”
郑宝秋说好。
话虽如此,他们转了几家店,最后还是又回到了威士忌之家。
看到陈文港握着那瓶麦卡伦凝神的侧脸,她无端感觉就该是这瓶了。
她自己都奇怪于这种笃定,这礼物其实很冒险:“可这款威士忌是重泥煤的——”
除非特别了解对方的喜好,泥煤味这种东西就像香菜,爱与恨两级分化。
爱的人觉得喝威士忌就是为了那股浓烈的烟熏味,不然还喝什么威士忌;
恨的人觉得喝它宛如喝烟灰缸泡的消毒水,闻起来则活像烧了一堆轮胎。
口味是一种很私人的东西,郑宝秋又不曾跟她表哥在一起鬼混喝酒,不了解实属正常。
而陈文港回忆起来,他认识到霍念生的口味,首先是源于他家里的那个酒柜。
住在霍念生那儿很长一段时间,他都没在意过那个酒柜,只是知道他家里有这么个东西。
至于里面是什么古今中外的藏酒,他一律不闻不问。
直到某天陈文港照旧失眠到凌晨,他因为要反反复复做手术,被霍念生没收了所有的烟,想起楼下摆着的一瓶瓶烈酒,于是披衣下楼,寄希望于趁主人不在,寻求一点酒精的安慰。
却发现霍念生不知什么时候来了,正坐在小吧台前独酌。
霍念生那天开的是一瓶苏格兰威士忌,水晶瓶身在镭射灯照耀下熠熠发光。玻璃杯里装着琥珀色液体,上面浮着浑圆的冰球。那杯子叫威士忌杯,就是专门喝威士忌用的,杯底很厚,因为通常需要加冰。
“怎么了?”
“……”
“不会是听到声音特地下楼欢迎我吧?”
“没有。其实我原本想找找有没有酒。”
“医生让你戒烟戒酒。”
“我知道。抱歉,。”
陈文港转身想回楼上去,霍念生忽然又叫住他:“过来。”
他把走过来的陈文港拉进怀里,贴着他的耳朵:“可以破一点例,但是不能喝多。”
陈文港坐在霍念生腿上,在他口中尝到了烟熏、海草、碘酒和海边篝火混合的味道。
那就是浓重的泥煤味。
记忆画面摇晃而破碎,但又有无数细节鲜明突兀。月光像层白纱覆盖在他们身上,霍念生没有揭去那层纱,而是揭开了他的睡袍。这记忆来自他们更早的一段相处时光,陈文港的脸还没痊愈,对霍念生还不是那么了解,哈雷更没出生。
陈文港对郑宝秋说:“没关系。”他对店员说,“就拿这个包起来吧。”
第六章、
郑宝秋眨眨眼,仍不太理解,只是她似乎把这当成男人间奇怪的默契,于是没有怪陈文港自作主张。店员递上长条形的盒子,上面扎着深色的丝带,陈文港帮她拿在手里。
这件任务算结束了,然而郑宝秋逛街,基本不存在直奔主题然后立刻回家这种情况。
有句老话叫“来都来了”,十分贴合她在一切购物场所的心态。
紧接着她又拖着陈文港用脚量了大半个商场。
郑宝秋举着衣服:“你帮我看看,是这件牛仔蕾丝的外套,还是刚刚那件缎面绣花的?”
陈文港认真打量半晌,说都好看,只是风格不太一样。
郑宝秋嫌他给的意见完全没有用,最后决定两件都要。
陈文港当了个拎包的架子,跟着郑宝秋走走停停。凡是打着灯光的橱窗没一个能逃过她的火眼金睛,司机因为在宠物中心守着狗而逃过一劫,也无怪乎两个亲哥不想陪她过来。
陈文港倒是不介意花时间陪她逛。
当年他到郑家的时候,郑宝秋还是个一年级的小丫头,把裙子上的小蝴蝶揪下来送他玩——从那时候起陈文港心里就当她是妹妹了。这么多年来,他对郑宝秋始终有种宽厚的纵容。
而对郑宝秋来说,家里一堆兄长,只有他是什么话都能倾诉的对象。
郑玉成虽然对她还不错,但跟母亲和二哥关系微妙,不合适深谈;郑茂勋愣头愣脑直男一个,跟他讲心事只会气死。
唯独陈文港内敛沉稳,所有的秘密放在他那里都是安全的。
至于牧清……牧清就算了,郑宝秋经常吐槽的对象就是他。
事实上郑宝秋最不喜欢这个只比她大一岁的表哥。但这她私下也只跟陈文港讲过,觉得对方心机过分地重,从小就会利用她传话。一记了仇,就更看对方不顺眼,做什么都是错。
两个人边逛边在背地讲小话,主要是郑宝秋讲,陈文港为她保密。
说着说着又cue到讨厌的对象,一提牧清,郑宝秋连他每个季度都要跟陈文港挑一样款式的新品都要数一遍,说他回头撞了衫又要阴阳怪气挤兑人。
陈文港想了半天,也不太记得起这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
单论这点他自己其实没有什么抱怨的。每个季度许多奢侈品牌都会把新品图录寄到SVIP客户家,供其优先挑选,平心而论,郑家在这些衣食住行上面都没有刻意亏待过他。如果不是郑秉义付账单,别说撞衫,他连这些奢牌都没机会接触,再斤斤计较是很没劲的。
走过一家男装店时,郑宝秋却非要拉陈文港进去。
她心血来潮,说要给他挑两件特别的、绝对不会跟别人撞的衫,只是这个牌子的风格——乍眼看去活像打翻了调色盘,陈文港把手里的荧光卫衣还给店员——特别得他实在穿不了。
最后他找到可能是店里唯一一件基础款式的白衬衫,问:“这件行不行?”
郑宝秋头摇得像拨浪鼓:“不行不行,当然不行。太普通了。”
陈文港接近告饶了:“你到底,你想把我打扮成圣诞树?”
郑宝秋黑葡萄似的眼珠子来回扫,定格在另一件龙凤呈祥的真丝衬衫上。
她撺掇陈文港去试那件大俗即大雅的设计师大作:“你要试就试那个嘛!”
陈文港啼笑皆非,而郑宝秋闹他,连哄带骗说帅哥存在的意义就是当衣服架子。
店里另外两三顾客已经在扭头围观,旁边的女店员也抿着嘴笑:
“先生你皮肤白,就去试一试,不买也没关系嘛。”
最后到底陈文港伸出了手。
郑宝秋喜笑颜开。
他还没接到郑宝秋手里的衣服,斜刺里有人递来另一个衣架:“试试这件黑的呢?”
郑宝秋一扭头,乍惊乍喜:“表哥!好巧怎么会在这里撞见,你什么时候来的?”
那是一声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声音。
海中的水尽绝,江河消散干涸。
陈文港恍若掉入一场梦里。
他看清来人的模样——高大挺拔,几乎和模特的身高齐平,裹在棕色格纹猎装里,黑发斜往后梳,多情的桃花眼总带一点嘲弄的意味,教科书似的花花公子打扮。
是如假包换的霍念生。
他猝不及防从陈年的记忆里走出来,活生生地出现在陈文港面前。
陈文港一阵耳鸣。
胸膛里装的不再是心脏,替换成了起搏器,鼓噪的声音窜到耳膜,吵得他什么也听不清。
时光一格格疯狂倒转,每一格胶片上都是霍念生带着笑意的脸,戏谑的,张狂的,温柔的,阴鸷的,蒙太奇般在眼前飞速闪烁交替,最后定格在眼前这个目光陌生的人身上。
霍念生饶有兴致地打量他。
郑宝秋并无察觉异样,把陈文港拉到自己身边:“表哥,你还认得吗,这是——”
霍念生微微笑着,眼神闪着愉悦的光泽:“我知道,姑父收养的那个小朋友。”
他反而来问陈文港:“还记得我么?”一边说一边伸出手,“咱们以前在宴会上见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