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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何英,你太能干了,一天挖了这么多笋子。”叶荞看到何英不仅篮子装满了,还用麻袋装了小半麻袋。

    “你也不错。”何英看着叶荞的大半篮子笋子说,“叶荞,你的笋子都是卖给供销社吗?”

    “嗯,除了留下少部分自己吃,别的都卖到供销社了。”叶荞点点头。

    “过几天就是大集,你不去赶集吗?”

    “如果天气好就去看看。”叶荞也知道有大集,“你打算去大集卖笋子?”

    “我还不知道有没有时间去,但也不能去供销社卖笋子,不然,前脚卖了笋子,后脚我爸妈就知道了,到时候不但钱保不住,还会迎来一顿爆打。”何英叹了口气说。

    “回去再想办法吧。”叶荞叹了口气,她本想告诉她去马路上卖笋子,但想到自己跟她不怎么熟,对她的品行也不了解,便把到嘴边的话吞了回去。

    “你说的也是。”何英点点头,把挖出来的烤红薯分了两个给叶荞,便和叶荞一前一后出了山。

    何英的负重比较重,加上干了一天的活,体力消耗比较大,速度自然快不了,还在中途休息了十多分钟,把烤红薯吃了,因此,她们花了近三个小时才走到山下,何英要去藏笋子,叶荞要回家,下了山,两个人就分开了。

    叶荞回到家里时天已经擦黑了,她先生火做饭,然后从空间里拿了一大把荠菜出来,一边烧火一边择菜。

    不一会儿,饭煮开了,荠菜也择好了,便回到屋里,拴上门,带着荠菜进了空间,把荠菜洗干净,又去小河里捉了条胖头鱼,处理好后把鱼头切了下来,做了个剁椒鱼头,又把鱼尾做了红烧鱼,再把荠菜凉拌了就出空间,等外面的饭煮好后再开吃。

    只不过她的饭还没有熟,不速之客就上门上了。

    “死丫头,你去哪里了?你爸昨天不是交待你过去做饭吗?怎么一大早就不见人了?”随着砰的一声,门被踢开了,钱大寒的骂声也传进了叶荞的耳朵。

    “我没有答应,难道我爸没有告诉你?”叶荞坐在床边,皱着眉头看着她。

    “告诉了又怎么样?你姐的男朋友初次上门这么大的事,你怎么可以不帮忙招待?”钱大寒指着叶荞的鼻子怒气冲冲的问,如果不是看在她能做一手好菜的份上,她家朵朵的好事怎么可能让她出面?

    没想到这个死丫头那么不识抬举,竟然一大早就出门了,害得她没有丝毫准备,只得自己亲自动准备饭菜。

    她辛苦了大半天不说,做出来菜还不合李家人的胃口,王大宁还暗刺她手艺不怎么的,明里暗里让她家朵朵好好学厨艺,免得做出来的饭菜入不口,浪费了粮食。

    “我妈就生了我一个,哪来的姐姐妹妹?再说了,那个什么李从文,早就上过门了,你们还费心招待个什么劲儿?”叶荞冷笑着问。

    “我现在是你妈,我的女儿就是你姐姐,只要你没有死,你就要把钱朵朵当姐姐敬着,从文虽然来过我们家,但今天才是正式拜访,当然要热情招待。”钱大寒气得直喘粗气。

    李从文偷偷摸摸来家里和朵朵约会的事她当然知道,想着李从文是他们这一代中的骄骄者,有着大好的前途,她家朵朵也看上了他,她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是叶荞用讽刺的语气说出来她心里就不好受了。

    “好了,这些都是你们钱家的事,跟我没有关系,我要吃饭了,你走吧,至于钱朵朵想要我当姐姐敬着,你们想都不要想。”叶荞对她摆摆手,让她快点滚蛋,以免耽误她吃饭。

    “你翅膀还没有长硬就想飞,我看你能飞多远?”钱大寒指着叶荞吼了几声就气冲冲的走了,年后叶木就要去京都学习了,她的口粮和生活费就握在了自己手里,到时候有她好看的。

    叶荞不理会她的威胁;原主老老实实的听她的话,为他们当牛做马,还代替钱朵朵嫁给了那个残废,到头来还不是被他们逼死了?

    想到她们被李从文那个事儿精妈明里暗里的敲打,叶荞的心情就好了起来,正好饭也熟了,她哼着小曲端起饭锅子进了空间,饱餐了一顿,围着木屋转了几圈消了食后,就开始了当天的功课。

    第34章

    享受生活

    接下来的几天都是阳光灿烂,叶荞和何英为了不辜负这好天气,每天都是天一亮就出门,傍晚才回家,随着何英对山林的熟悉,也不再害怕了,叶荞就自己走远了些,去内围打了两天猎,她除了抓几只狍子和野山羊放养在了草地上,还收获了两只野猪和十多只野鸡、野兔,她处理好后全都放在空间的储藏室里,等有机会了再拿去黑市卖掉。

    时光飞逝,转眼间五天时间过去了,天气又变了,这天,叶荞一出空间就发现气温骤降,外面还淅淅沥沥的下起了小雨,她知道何英不会出门了,她也不想出门,但是她知道这天是钱朵朵和李丛文订婚的日子,如果待在家里,少不了被抓壮丁。

    这天气去打猎和挖笋都不现实,也不好出去卖货,她就打算去湖里捕鱼,于是,她穿上雨靴,戴上斗笠,披上塑料布,出门往山上走去,天雨路滑,她走得很慢,花了一个多小时才走到湖边。

    她拿出扳罾,放上鱼饵后放进水里,她一边看着水里的动静,一边拿出铲子,去湖边的松树林里收集腐土:前些天在省城买了好几个特大号的花盆,她要把这些花盆都装上腐土,以后用来种花草。

    特制的鱼饵对鱼的吸引力着实不小,她才填满两个花盆,扳罾里就泛起了层层涟漪,她只得放下手中的铲子去收鱼,一网下来,她收获了三十多斤鱼虾,收完后再把扳罾放进水。

    一天下来,她不仅把所有花盆都填满了腐土,还收获数百斤的鱼虾:因为之前她已经放了不少鱼虾、泥鳅和鳝鱼进小河里,这次她把小鱼全都放生了,留下的全都是两斤以上的鱼,她打算用来做腊鱼(做腊鱼虽然比做风干鱼更繁琐,但市场需求更大,价格也更高,所以她以后会尽可能的做腊鱼),而那些小虾,则被她放在一只水桶里,准备用来做椒盐虾。

    天气不好,天也黑得更早,叶荞就是提前往回走,到家时天也快黑了,她没有在外面做饭,回到屋子里,在床上坐了会,确定前院不会有人过来了才关灯进空间。

    叶荞休息了一会,把自己的肚子填满了,才去处理那些鱼,她把留下的鱼全部剖好,洗干净后用盐和香料腌制好码放在一只洗干净的陶缸里,放进木屋的厨房里再去巡视空间。

    空间里一切都正常,前些日子她浇了水的那些花盆都稀稀拉拉的长出了蘑菇,虽然只是常见的松树菇、牛肝菌和草菌,但她也舍不得浪费了,打算等它们长大了再采摘,反正现在她的花草还没有着落,等找到了花草再连根拔掉也不无不可。

    她给花盆浇了水,又把今天收在花盆里的腐土也浇上了稀释了的灵泉水进行消毒才去做当天的功课。

    第二天,叶荞一出空间就打了个冷颤,知道又降温了,打开门一看,果然,天上早已飘起了雪花,她知道今天只能窝在家里了。

    她缩了缩脖子,打开门,抱来柴禾,生火煮饭,哎,要不是前院那些人时不时过来打扰她,她也用不着冒着寒冷在这屋檐底下做饭了。

    为了速度,她只了下了碗面,把面捞出来后,又在开水里烫了两片白菜叶子,看到前院并没有动静,便端着那碗面进了空间,她去厨房煎了个鸡蛋,又切了点卤猪杂放进面碗里,一碗内容丰富的面条就出现在餐桌上。

    吃了面,叶荞就去书房看书写作业,她看了两个小时的书,把余下的寒假作业都写完后,就去厨房做吃了:在这寒冷的天气里,她要好好享受生活。

    她去草地上捉了只大白鹅杀了,做了个铁锅炖大鹅,又去储藏室拿了两只猪蹄、一个猪肚和一只野鸡出来,做了麻辣猪蹄和猪肚鸡,又煮了一大锅米饭。

    几个菜都做好后已经十二点多了,叶荞用菜碗把几个菜和米饭都分出一份,其他的分别用容器装好收进储藏室,再做个清炒白菜,便开始干饭。

    吃了饭,她围着木屋慢走了几圈消食,再去山上采茶:小山上有几棵茶树又长出了新芽,她正好趁着有空采回来炒制好,免得长成老叶后浪费了。

    采完茶后又去山上看果树,小山的北面有十来棵红杉,这是她前世为了能随时吃到松子从东北的深山里找来的树苗,虽然还没有完全长成,但已经开始结松塔了,叶荞想到上次打松塔还是半年前,穿到这边后她还没有过去看过,现在她打算过去看看。

    那些红杉都长高了不少,树上结的松塔也比上次要多些,只不过还没有成熟,叶荞站在树下仔细看了看,确定还需要十天半个月才能成熟,才摇摇头去看别的果树,小山的北面除了一小片油茶林,就是各种坚果树,除了十几棵红杉树,还有板栗树、核桃树、开心果树、榛子树、香榧树等。

    果树上了果实都没有成熟,她只摘了几颗榛子剥着吃了就慢悠悠的回了木屋,继续学习。

    这场雪足足下了三天,这几天叶荞除了煮饭的时候在外面露个面,其他的时间都待在空间里,她虽然说要享受生活,但忙碌惯了的她却没有浪费一分一秒,除了睡觉,她学习、锻炼、打理空间轮留来。

    这几天里,她把该收获的都收获了,该种殖的也全都种殖了,那些腌制好了的鱼也全都做成了腊鱼。

    学习上,她不仅把高一的课本看完了,还把叶奶奶留下的医书重新过了一遍,经过这些日子的练习,针灸术也慢慢找回了感觉,恢复到前世的水平指日可待。

    雪停后,叶荞又在家里待了一天,等路上了雪都化了才去马路上卖腊鱼,因为已经是年根了,生意特别好,她只用了一个上午的时间就把这次做的腊鱼全都卖掉了:两百多斤腊鱼,卖了八百多块钱,可以说收获满满。

    第35章

    独来独往

    第二天一早,大雾弥漫,叶荞知道是个大晴天,想着山上的积雪也化得差不多了,加上不想在家里待着,就准备去山上转转。

    山路上都是枯黄的杂草,路上虽然不泥泞,但是一脚踩下去,便有黑乎乎的水冒出来,叶荞野外生存经验很丰富,早就想到了这一点,出门时便穿上了防水鞋,草丛里的积水对她没有丝毫影响。

    她这次想去深山看看:上次那些野猪除了留下的腊肠,鲜肉和腊肉全都卖掉了,收获了两千多块钱,比挖冬笋来钱快多了,所以,她想去碰碰运气,看能不能再次猎到大型的动物。

    目的地有点远,她脚步自然更快了。

    “小叶,这么早你去哪里?”突然,白雾中走出来了一个人。

    “李叔,你这么早?”叶荞夸张的拍了拍胸口,“你走路怎么没有声音?”

    “人老了,觉就少,早上没事出来走走,活动活动筋骨,没想到能碰到你,鞋底是软的,走路的声音自然就小,没想到吓到了你,对不住啊。”李兴嘴里说对不住,眼里却一丝歉意也没有。

    “李叔你慢慢转,我先走了。”叶荞对他挥挥手,加快了步伐。

    “小姑娘还真是独,总是独来独往的,连亲近的人都不愿意帮衬,难怪不得老叶两口子的喜欢。”李兴看着她远去的背影摇摇头,才迈步朝生活区走去。

    叶荞不知道李兴把叶木和钱大寒不喜欢她的原因全都扣在她身上,不然,她一定要跟他好好理理论理论什么是独。

    大雾笼罩,林子里又没有路,很不好走,叶荞的视力就是再好也难免碰到荆棘,不久,她的衣服就被挂了几个口子,不得已的她只得放开精神力。

    有精神力开路,那些白雾好像不存在般,叶荞不仅步伐更快了,精神力覆盖内的小动物也全都清楚的出现在她的识海里,只是为了赶路,她只就近猎取一些野鸡野兔斑鸠等她喜欢的小动物。

    进入连云山,走过了上次猎野猪的山头,又跨过了两座山峰,真正进入了连云山的内围,山里的动物骤然多了起来,叶荞也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

    “鹿,梅花鹿,没想到这山里还有这么大的鹿群。”突然间,一群梅花鹿进入了她的精神力范围。

    她迈着轻盈的步伐走了过去,看到一群梅花鹿正在山谷里悠闲的吃着草,她又打量了下周围的环境:两山之间的小山谷虽然不大,但是水草丰富,温度适宜,就是在这隆冬的天气里,还有不少绿色,中间还有被山洪冲出了一条小沟,有草有水,是食草动物的天堂。

    叶荞看到这么大的鹿群,心情也激动起来:这东西太值钱了,不说那些公鹿头上的鹿茸,就是鹿肉和鹿骨,也是有价无市的宝贝。

    只不过她想到几十年后,山上的野生鹿群几乎绝迹了,她就放弃了猎杀它们的念头,决定抓几头收进空间,让它们在空间里繁衍生息,等鹿群壮大了她再杀来吃肉,那样既可以满足她的口腹之欲,也可以收取鹿茸,还不用破坏环境。

    梅花鹿胆小而又警觉,叶荞想要徒手抓鹿根本不可能,她只能从空间中拿出麻醉枪,再悄悄的靠近,到了射程内后趴到灌木丛后,瞄准后果断的射击,由于她射中的鹿都在鹿群后面,加上速度又快,直到三只鹿倒地才惊动了鹿群。

    同伴的倒地惊得鹿群落荒而逃,既然鹿群已经被惊动了,叶荞也没有隐藏的必要了,她站起来跑近山谷,朝鹿群追去,又射中了五只鹿才放手。

    两只公鹿,四只母鹿,两只小鹿,八只鹿,她满意的点了点头,同时把鹿收到了空间的草地上。

    这时太阳已经爬到了头顶,肚子也发出了咕咕的叫声,叶荞看了看手腕上的表,才惊觉已经十二点多了,便闪身进了空间。

    她从储藏室拿了一碗米饭和一份上次炖的鹅肉,去厨房做了个萝卜菜汤,吃了后在客厅的沙发上小憩了半个小时就出了空间。

    她没有继续往前走,而是在山谷里探寻起来:这山谷里除了已经枯黄的茅草,还有不少绿色点缀其间,她要仔细看看有没有她喜欢的花草。

    她放开精神力,把小山谷仔细的扫了一遍,果然没有让她失望,她在那些绿色的植物中发现了不少兰草,其中有两株品相不错的君子兰和一丛春兰很得她的心意,她把它们小心的挖出来,收进了空间,等回去后再栽到花盆里,至于其他的,就让它们在这里自然生长吧。

    找到了喜欢的东西,叶荞的干劲更足了,她走出山谷继续前进。

    叶荞一路往里走,不时就会遇到飞奔的野兔和野鸡,猎还是不猎全看她的心情,两个小时后,她终于看到一群在林子里觅食的野猪,大大小小的一群,目测有三十多只。

    “三十多只野猪,这个野猪群也太庞大了,我有点嗨不住。”叶荞看到那些野猪正哼哼唧唧的用大长嘴不停的在地上拱着,把拱出来的木薯吃进嘴里,很快,那块地就像被犁过似的。

    叶荞看到它们的战斗力有点犹豫,她知道野猪虽然也称猪,但是那寒光闪闪的獠牙不是做摆设的,而且野猪的力气、速度也不容忽视,她怕一个不小心,把自己葬送了。

    但就此放过它们她又有点不甘心,那么多的肉,能给自己带来不少大团结,而且现在野猪泛滥成灾,时不时会下山去祸庄稼。

    村里的每到秋收前夕都要派人在山下巡逻,碰到成群的野猪下山时只敢打铜锣或者放鞭炮驱赶,即使这样,每年都会祸害掉不少庄稼。

    不仅如此,野猪还会袭击人,巡逻队员要是正面碰上了非死即伤,所以说后世的保护动物野猪,在这个时代就是一大祸害,人人得而诛之,而且野猪不仅生存能力强,繁殖能力也非常强悍,她就是灭了这个野猪群也不会对生态产生不良影响。

    想到这里,叶荞打算碰一碰这群野猪,当然她也不敢正面刚,她观察了一下地形,发现距离野猪群不远的地方有一处近二十米高的悬崖,那悬崖呈九十度而且上面十分光滑,野猪没有爬上去的可能,这是一个很好的射击点。

    找到了射击地点,又找到一条上悬崖的路径,这条路不仅难走,还要绕过一座小山,距离有点远,但为了小钱钱她还是拼了。

    第36章

    狼口救人

    为了不惊动野猪群,叶荞从一棵棵大树背面走过去,又翻过两个高坎,花了近半小时才绕过那个座小山,走到悬崖上,她找了个安全的地方趴下,从空间里拿出弓箭,瞄准野猪群,搭弓射箭,一箭一只,中箭的都惨叫着倒地,为了把它们一网打尽,她最先射中的都是战斗力最强悍的大公猪。

    惨叫声把其他的野猪惊得四散而逃,叶荞不想让煮熟了的鸭子飞走,她跳下悬崖朝着野猪逃走的方向追去,一边追一边射箭,灭完一个方向的又去追另一个方向的,等她把全部的野猪都干掉后,天已经擦黑了,她也累得不行了,把她的战利品收进了空间后,她也跟着进了空间。

    她懒得动了,便从储藏室里拿出食物,匆匆的填饱肚子,围着木屋转了几圈便去浴室里泡了个盐浴,把换下来的衣服丢进洗衣机里洗涤,把头发吹干后就躺在沙发上,打开平板听起了音乐。

    幸好她前世有在空间里听音乐和看剧的习惯,用平板电脑和笔记本电脑下载了不少歌曲、电影、电视剧和,不然,现在连最基本的消遣都没有,人生就更悲摧了。

    休息了两个小时,缓解了疲劳后,活动了下身体就出了木屋,她先去草地那边看了看收进来的梅花鹿,看到它们都醒了,正悠然的在那里吃草,心想这些鹿的适应能力挺强的,她不用担心养不活了。

    草地很大,又长满了各种牧草,加上她时不时会投喂一些米糠、麦麸和菜叶子,足够这些动物吃的了,她只看了看便回了木屋。

    走到木屋门口,看着那堆如同小山般的野猪,她头皮都有点发麻,但为了小钱钱,只得撸起袖子去处理,这时,她非常后悔前世没有买台全自动的屠宰机收进空间,不然,这些野猪只要按几下按扭就能轻松搞定了。

    这世上没有后悔药,她再后悔也回不到前世,她叹了口气后,就去烧开水,给野猪放血。

    等她把全部野猪收拾好天都快亮了,她来不及分割,把一扇扇的肉收进储藏室,再把猪内脏粗粗的清洗后,装进箩筐里和那些来不及处理的小动物一起放在木屋外面就去洗澡休息了。

    她实在是太累了,头沾上枕头就进入了梦乡,等她再次醒来时外面已经是天光大亮了,她看了看手腕上的表,快八点了,她连忙起床、洗漱、吃早餐、出空间,继续前行。

    昨天已经收获满满,叶荞这次进山的目的已经超额完成了,她也就不急着去打猎,而是用心欣赏这山里的风景,顺便找找药材,也就不急着赶路了。

    越往里走,林子越密,树越来越大,路也越来越不好走,有时还要拿锯子出来开路,虽然电锯的速度很快,但叶荞前进的速度更慢了,当然,收获也不少。

    一个上午的时间,她虽然前进不到十公里,但她活捉了两只狍子、两只野羊,猎了了十多只野鸡,十多只野兔,采了两株灵芝,几株年份在五十年以上的三七,挖了两棵茶花树、两棵桂花树和几棵杜鹃花树,收获不可谓不小。

    “砰、砰、砰······”枪声把正在专心挖杜鹃花树的叶荞吓了一跳,站起来,瞬间把精神力全部铺开了,只不过发生冲突的地方明显不在她的精神力范围内,她什么都没有看到,只得匆匆的收起锄头朝着声音的方向跑去。

    十多分钟后,一抹绿色的身影出现在她识海里,再近一点,她就看到一个穿着军装的男人正拿着军刺跟狼群搏斗,身上还挂了不少彩,鲜血已经染红了他的衣服。

    他的动作也越来越缓慢,看样子不仅失血过多,力量也消耗得差不多了,这时的他只是凭着本能做最后的挣扎,但他的周围还围着十多只狼,武器只有一把几寸长的军刺,而群狼的眼里都是凶光,恨不得把他拆吃入腹。

    就在她观察情况的两分钟时间里,就有三只狼先后扑向了他,但他只是伤到了其中一只狼,险险的避过了另一只狼,却被第三只狼抓了一爪子,他的手臂上又多了一处狰狞的伤口。

    而就他闪避第二只狼的瞬间,叶荞看到了他的侧脸,她顿时紧张起来,前进了速度也更快了,同时拿出了弓箭,几个呼吸之间,狼群就进入了她的射程,她跳上一棵树,站在粗大的树枝上搭弓射箭。

    在精神力的加持下,叶荞百发百中,而且箭箭致命,几个呼吸之间就解决了他周围的几头狼,解除了他的困境,她又把箭瞄准了周围的狼,她从内向外,一箭一箭的收割着狼命,她的速度实在是太快了,等头狼反应过来时狼群已经倒下了一大半。

    站在最外围的头狼正在考虑要把那个男人撕成几片,没想它一个不留神它的子民就死了那么多,战况也瞬间反转,顿时怒发冲冠,瞪着一双绿幽幽的眼睛向叶荞扑了过来。

    叶荞调转弓箭,对着头狼连射了三箭,头狼之所以能成为头狼,肯定有其过人之处,不但体型庞大,杀伤力更强,身型也更加灵活,但叶荞不仅是神枪手,又用上了精神力,头狼虽然躲开了第一箭,第二箭也只是擦过了它的皮毛,但第三箭却射中了它的咽喉,它在扑向叶荞的半路轰然倒下,闭上了那双不甘的眼睛。

    杀了头狼,剩下的狼都被吓得四散而逃,但叶荞知道狼是最记仇的动物,她不能放虎归山,她一边追一边射击,同时用精神力锁定它们,不到十分钟就把整个狼群都消灭干净了,才走到那个军人面前。

    “陆大哥,你还能坚持吗?”

    “叶荞,你怎么来了?”陆向北以为今天要葬身狼腹,没想到一个娇弱的女子会从天而降,救他于水火。

    “我进山采点草药,听到枪就过来看看,没想到是你在跟狼群搏斗。”叶荞看到他的状态还不错,也放下了心,“陆大哥,我先帮你止血吧。”

    “谢谢你,叶荞。”陆向北点点头。

    第37章

    送陆向北回部队

    叶荞以背篓做掩护,从空间里拿出一个小玻璃瓶,从里面倒出一颗大拇指大小的药丸喂进他的嘴里:“陆大哥,先吃药。”

    “嗯。”陆向北张开嘴,让她喂药。

    叶荞把药丸放进他的嘴里,又把他的上半身扶了起来,拿出军用水壶让他喝水:这水里是加了灵泉的,只要他喝上几口,加上那颗保命药丸,足够支撑到她把他带出连云山。

    陆向北先是追特务,又是跟狼群博斗,加上失血过多,早就口干舌噪了,现在有水喝自然不会客气,他咕嘟咕嘟喝了几大口才意犹未尽的停嘴。

    喂他吃了药、喝了水,叶荞又把他放平,跟之前一样,用背篓做掩护,从空间里拿出简易的帐篷,她帐篷搭好,又拿银针、伤药、逢合伤口的针线和绷带。

    把陆向北抱进帐篷,小心的脱去他的外衣,叶荞先用针灸给他止了血,再用加了灵泉的温水冲洗伤口,把伤口清理干净后,把需要逢合的地方都逢合了,再撒上伤药,不需要逢合的地方撒上伤药,然后用绷带把伤口都包扎好,再给他把衣服穿了回去。

    “陆大哥,我们要去医院才行。”做完一切后,叶荞跟陆向北商量。

    “我可以走吗?”陆向北也知道自己必须去医院:幸好两个特务都被自己干掉了,情报也拿到了,他也可以安心的去医院。

    “不能。”叶荞摇摇头,“不说你的体力支撑不了,你一用力,伤口就会崩开,造成二次伤害,我们还要再次处理伤口。”

    “那怎么办?我总不能让你背着我回去吧。”陆向北为难的说,他知道这是连云山的深处,不说山上的路有多难走,还要防止野兽的袭击,她一个小姑娘怎么可以把自己弄出山?

    “我打算做一个架子把你背出去。”叶荞想了想说:她不是自己的战友,不能把他带进空间,只得想别的办法。

    “要不你找个地方把我藏起来,你下山去打电话,让我的战友来找我?”陆向北跟她商量说。

    “我对这里不熟,一时半刻找不到安全的地方,再说了,这地方血腥味太浓了,很可能会吸引来大型猛兽,我们必须尽快离开。”叶荞摇摇头。

    她拿出斧子,砍了几根手臂粗的树枝和一些藤蔓,做了个简易的架子,在下面垫上干茅草,把陆向北抱到架子上,又去树后把身上那件补钉叠补钉的棉衣脱下来,从空间里拿了件羊毛衫穿上,又把套在棉衣外面的罩衣脱下来穿上,才从树后走出来,把破棉衣给陆向北盖上,再用两根绳子把架子捆好背到背上,大步朝山外走去。

    走出了视线范围,叶荞才运起精神力把那些死狼和背篓收进了空间。

    “陆大哥,从这边去你们部队的驻地是不是更近?”叶荞突然想起陆向北所在的部队在云峰机械厂的东北方向,而连云山则是在云峰机械厂的东面,她进山后都是往东走,按她的估计,这里距离部队驻地应该更近。

    “稍微近一点,但那边的林子更密,还要过一条小溪,路更不好走。”陆向北点点头,他知道这边的路近,但小溪不好过,才没有告诉她。

    “小溪有多宽?上面没有桥吗?”叶荞问道。

    “有十多米宽,上面只搭了两根碗口大的木头,木头上还长了不少青苔,很滑,一个不好就会掉进水里。”陆向北详细描绘了小桥的情况。

    “只要有下脚的地方就好,我们还是去你们部队,那样你能更快的得到治疗。”叶荞表示她明白了,她脚上的鞋子看起来跟普通的运动鞋没区别,却是前世部队给他们这些特战队员专门定制的,防滑功能很好,实在不行她还可以施展轻功,过十多米宽的小溪只是小菜一碟。

    “行,从这里往东南方向走。”陆向北也想早点回到部队,把情报送回去,便给她指了方向,并详细说明了路上要注意些什么。

    叶荞用精神力开道,避开一切有危险的地方,背着陆向北翻山越岭,直到傍晚才到达部队的驻地。

    陆向北因为失血过多,撑到她过了小溪就昏睡过去了,她对驻地不熟悉,对陆向北的关系网更是一无所知,只得去了驻地旁边的部队医院,医院虽然很小,但他的外伤已经处理好,只要挂消炎药水,防止感染,她相信那里的医生能够胜任。

    “护士,有病人,麻烦你帮个忙把他弄下来。”走进医院的大门,叶荞对着值班护士喊道。

    “来了,来了。”护士连忙推了辆平车过来,帮叶荞一起把陆向北放了下来抬到平车上,认出是陆向北后连声惊呼,“这是陆营长?!”

    “这是陆向北同志,在山里被狼群袭击了,受了很重的外伤。”叶荞点点头。

    “同志,麻烦你帮忙看一会,我去找人。”护士帮忙把陆向北送进病房后就急匆匆的去找人了。

    “你去吧。”叶荞点点头,让她快点去找人。

    “叶荞,我们到了?”护士刚走,陆向北就睁开了双眼。

    “嗯,我把你送到了你们部队的医院,医生不在,护士已经去找了。”叶荞点点头,扯着衣袖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饿了吧,我去给你买点吃的?”

    “医院的食堂应该还没有关门,麻烦你给我买点米粥,你自己也买点吃的。”陆向北从衣服口袋里掏出皮夹子,从里面拿出五块钱和一斤粮票。

    叶荞看到他神智清醒,这里又是部队医院,应该没有危险,又怕去迟了食堂关了门,交代他两句就匆匆的去了食堂,她租了两个饭盒,买了一份小米粥,一个茶叶蛋和两个馒头。

    她回到病房的时候医生已经在查看他的伤口了,他打开绷带看了看:“陆营,伤口处理得很好,不用重新处理,我这就给你开药挂水消炎。”

    “好,挂水以前我要先去打个电话。”陆向北点点头,挣扎着要起来去打电话。

    “你现在不能走动,我去给你拿个轮椅来。”护士连忙去推轮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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