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4章
以至于妈妈身上每时每刻都在散发着爸爸身上的味道,可真让人讨厌。对于貌似是成年应该会靠谱的苏小二来说,“秃毛”两个字绝对是他的大忌。
他那头白色长发忽然像是炸开了的毛变得乱蓬蓬的,身后的大尾巴暴露,毛发也全都竖了起来。
苏小宝同时露出了獠牙与爪子,双手双脚撑在沙发上,如同蓄力正待爆发的小野兽。
白瑶赶紧站出来,抓着丈夫的手就往房间里拖,“你给我好好冷静冷静!都那么大一个人了,怎么还这么喜欢和孩子计较!小宝,我要好好和你爸说说,你在这看电视!”
苏小宝高兴的回应:“好!”
那一天,妈妈果真把爸爸狠狠地教训了一顿,因为苏小宝偷偷的趴在门上,听到了爸爸痛苦的哼哼声,不仅如此,他还在用哭腔求着妈妈说“轻一点”、“不要了”、“受不了”这一类的话呢。
再许久之后,等他们出了房间,苏小宝注意到了妈妈神清气爽,而爸爸则是则是病恹恹的,恍若被掏空了身体而失去了神采。
再看他脖子上的红痕,一定是被妈妈用手掐出来的吧。
毕竟妈妈手上关于爸爸的味道,格外的浓。
苏小宝以前跟着爸爸妈妈去公园玩,就看到过有调皮的孩子吵闹不听话,他妈妈直接就揪住了他的耳朵,那上面便会留下红色的印记。
苏小宝看着吃饭时也是呵欠连天,提不起精神的爸爸,他心中有了一种出了口恶气的畅快。
爸爸仗着比他大,总是欺负他,但还好妈妈是他这边的,妈妈能够把爸爸这样的恶势力随意拿捏,妈妈就是世界上最厉害的人!
苏小宝自以为找到了对付爸爸的办法,那一天他高兴了许久,洗漱完后,妈妈牵着他的手,带着他走进儿童房时,他蹦蹦跳跳的,又“汪”了好几声。
父亲目光幽幽,“苏小宝,你不是狗。”
家里没有教苏小宝应该叫出什么样的声音,自从那一天去了公园,他跟着别人家的大金毛玩了一会儿之后,就学会了狗叫。
等到白瑶与苏小二意识到要让苏小宝学会符合他身份的叫声时,已经来不及扭转了。
白瑶对于儿子会怎么叫这回事,倒是不怎么在意,但苏小二很在意。
而这件事的契机来源于苏小二带着苏小宝去山上狩猎时,苏小宝的一声“汪”,直接让山里的小动物看着苏小二的目光都发生了变化。
白瑶那么喜欢他,他们的夫妻关系那么好,他怎么可能被戴绿帽子呢!
苏小宝不想听爸爸的教训,他抱紧了妈妈的腿,两只兽耳轻晃,可怜巴巴的。
白瑶发了话,“反正都是犬科,应该没什么大问题吧。”
男人抿紧了唇,不知何时露出来的耳朵与大尾巴都失落的低垂,宛若楚楚可怜的垂耳兔。
白瑶话风瞬间一变,“苏小宝,这件事听你爸爸的!不许你再学狗叫了!”
这也是苏小宝第一次意识到,在“美色惑人”这件事上,他还是比不过爸爸道行高深,至少他的尾巴就没有爸爸的大!
苏小宝怀着对爸爸的怨气,爬上了自己的床,妈妈便坐在他的床头,与他说着睡前故事。
“很久很久以前,有个地方叫做百槐山,那里生活着一只可爱的白狐狸,他每天都过得无忧无虑,最爱在森林里捡松子,还会捡许多的小果子送给贫穷的饥民,大家都很感激他,所以大家都称他为狐仙。”
苏小宝拉了拉妈妈的手,“妈妈,真的有仙人吗?”
“只要你相信的话,一定就会有。”白瑶笑了笑,握着孩子的手放进了被子里,“小宝,你一定要记住这个故事,记住狐仙的存在。”
苏小宝懵懂的问:“为什么?”
“因为狐仙是一只很好很好的狐狸呀,如果没有人记住他,大家都把他忘了,那他会很可怜。”
“妈妈不是记得吗?”
“但我会变老,或许到了那个时候,我会忘记很多事情也说不定,所以……”白瑶摸了摸儿子的头顶,笑容越发的温柔,“小宝需要记住狐仙,然后再把这个故事告诉你的孩子,再让你的孩子告诉下一代的孩子……这样的话,狐仙就会被人一直记住了。”
苏小宝茫然的点点头,“嗯,我记住了。”
他想,故事里的狐仙那么好,为什么他的爸爸就那么坏呢?
要是狐仙是他的爸爸该有多好,就不会有人和他抢吃的了。
抱着这种遗憾,苏小宝睡着了。
白瑶弯下腰,在孩子的额头上落下了一个轻吻。
卧室之外,穿着红色衣裳的男人背靠着墙,低垂着眼眸,不停的摩挲着手指上戴着的婚戒。
时间回到现在。
白瑶一回来就看到了在雪地里打滚的儿子,她叫道:“苏小二,快把你儿子捞出来!他会感冒的!”
守在边上的男人立马伸出手,轻松的抓着孩子的后衣领,把人从里面给提了出来。
白瑶赶紧一手抓着一个,把这一大一小拽回了家,她让苏小二赶紧去把衣服换了,再带着苏小宝进了房间给他换身干爽的衣服。
苏小宝还在嘀嘀咕咕的说爸爸的坏话,看样子是被气得不轻。
白瑶忍俊不禁,“好了,不要生气了,晚饭让爸爸给你做鸡腿吃,今天晚上我继续给你讲狐仙的故事呀。”
苏小宝迷茫的眨眼,“什么狐仙的故事?”
白瑶为儿子系衣服扣子的手一顿,“你不记得我昨天晚上给你讲的故事了?”
“我昨天一直在睡觉呀,妈妈没有和我讲故事。”苏小宝有些不安,“妈妈,是不是我有什么问题?”
白瑶略微沉默一会儿,随后故作轻松的一笑,“没有问题,是我记错了,去看动画片?”
苏小宝眼睛发亮,“好耶!”
主卧之中,身段极好的男人刚刚解开衣袍,红白相间的衣服随着身体滑落在地,他赤着脚踩在地板上,光滑的手臂随意的拿起一件干净的衣裳,还未来得及穿上,卧室里走进来的人关上门的那瞬间,他眼眸里多了碎星的光芒。
“瑶瑶!”
光着转过身的刹那,怀里已经多了女孩柔软的身体。
她只是抱着他,也不说话。
“瑶瑶……”他惶恐无措,“是不是我做错了什么,惹你不高兴了?”
白瑶摇摇头,抬起脸,笑着蹭蹭他的脸颊,“你什么都没做错,只是我想好好享受和你在一起的时间。”
他刚脱了衣服,倒是方便了她。
白瑶捧着他的脸,轻轻的吻上了他的唇角,小声呢喃,“今天可以允许你用你最舒服的模样。”
“用尾巴……也可以?”
她点头,“可以。”
“那……变成大狐狸也可以?”
她低笑,“可以。”
他不敢置信。
因为那样的方式对于两人而言都太过刺激,一个月的时间,她也才允许他这样来一次,也就是决定备孕的那段时间,为了更好的受孕,她才会让他频繁的用那种姿态。
而在前几天,他们才那么玩过一次。
他在不安之后,又有了紧张,抵着她的额头,他清亮干净的双眼注视着她,“瑶瑶,今天……你是不是更喜欢我一点了?”
“不是。”
他又茫然。
她笑,“是我每天都会更喜欢你一点。”
欢喜突然全部涌现出来,他无法按捺,也不用压抑,抱着妻子倒在床上的那一刻,墙壁上投出来的影子,庞大的野兽是那样的扭曲而可怕。
至于人类女孩的身影,早已经被吞噬其中。
他是异类,能够感应出他人心中的欲求。
没有错的,他的妻子现在就正在极度的渴望着他。
在他这里,她似乎没有秘密,或许反过来也是如此。
不知他用了什么方法,将苏小宝有关于狐仙的记忆全部删除,显然,在今后的日子里,不论白瑶告诉过多少人,又说过多少次狐仙的故事,他都会这么做。
换而言之,在白瑶离世之时,他也会消失于天地之间。
那仿佛要命的情感浓度攀升,让人渴望更多。
“苏小二……”她嘟囔,“再用力,我很喜欢。”
兽瞳里映着女孩泛着朝霞的面容,瞳孔越发的扩大,垂下头颅的那刹那,祂死命的抵着她,白色的大尾巴将她全部都裹入其中,独占了她所有的气息。
今天傍晚时分的百槐山上,又下了一场雨。
古老的大宅院里,寂静无声。
面色苍白的年轻男人坐在屋子里,无聊的看着窗外雨珠落下,又在地上溅起水花。
他叫周旭。
不过现在应该已经没有几个人能记得他了吧。
他死在百槐山,便离不开百槐山,除非是有如“狐仙”那般的羁绊,给予他存在的理由。
而他已经在这里看了近十年的雨,再美好的东西,看多了便也只剩下了无趣。
偶尔的时候,白瑶一家三口也会过来玩,但周旭从没有出现过,不仅是因为白瑶身边的异类警告的目光,也因为他觉得自己没有必要出现在他们的面前。
反正再过不了多久,外面的人也会将他遗忘。
如往常一般的雨天,今天却有了不一样的地方。
周旭微微抬眸,透过窗户的缝隙,往一个方向定定的看了过去。
大宅院的门被推开,撑着伞的女人快步走了进来,她站在了屋檐下,抖落伞上的水珠,从包里拿出纸巾擦了擦身上的雨水。
接着,她略微怀念的看了眼周围,拿出手机发了条消息。
出乎意料的是,最终继承了这个宅子的人不是白瑶,也不是温家其他人,而是温小柔。
这十年来,她忙着学业,忙着考证,终于成功的进了一家大医院实现了自己当医生的梦想,今天是她时隔多年后第一次回到这块土地。
再过几天,就是温二爷的十周年忌日了。
温小柔沿着长廊慢慢往前,带着雨雾的风声突起,她抬起手遮住迷了眼睛的风雨。
再次抬眸之时,透过被风吹开的一扇窗,她与里面的人意外的对上了目光。
这场阴冷的雨,下得更大了。
第566章
我那阳光开朗的男友一定是好人!(1)
看到白瑶的这句话,群里的朋友们都暗地里翻了个白眼,实在是因为白瑶说这句话已经不知道说了多少次了,然而每一次她和她男朋友都好好的,至今也没有分手。
不过作为白瑶的狗腿子,这些“朋友”们还是很捧场。
人间小甜甜:
请叫我公主:
不过四级不改名:
有情人不成其好:
FFF团团长:
白瑶:
群里安静了几秒,瞬间炸出了更多的人。
……
群里的消息不断刷屏,大家说来说去,无非就是不相信那样的覃狩会有可能移情别恋。
覃狩和白瑶一起读的小学,之后又是初中,高中,然后是大学,认识他们的人都知道,覃狩就是白瑶的跟屁虫,除了白瑶,他眼底里可没有其他人了。
就说覃狩在初中时,因为个子高,长得好,篮球又打得好,就很是惹春心萌动的女孩子的关注,到了高中,他的品学兼优,阳光开朗更是吸引了众多女同学的目光。
而到了大学,青春荷尔蒙爆发的时候,这个热烈而富有朝气的男生便更是如同太阳一般耀眼。
他们大一时,学校的篮球比赛里,覃狩在球场上挥洒汗水,球衣的衣摆翩飞,露出结实有力的小腹肌肉线条时,那都会惹得看台上的女孩子激动的大叫。
自然,在中场休息时,也有人想着借送水和送纸巾的机会在覃狩面前混个面熟。
一米九的高个子男生,朝着凑过来的人们礼貌的说着借过,径直到了看台边,两手搭在护栏上,他俯下身,注视着坐在眼前的女孩,扬起唇角露出大大的笑容,黑色的眸子闪闪发亮。
她没什么好脸色的拿出了一瓶水。
他却不接。
于是,她抿了抿唇,把瓶盖扭开,再把水递给了他。
他干脆利落的抓着她的手,就着她握水瓶的姿势,喝了好几口水,有水随着他的唇角滑落,水痕滑过鼓动的喉结,又经过锁骨,没入球衣之中,与青春骚动的汗水混在一起,野性又张扬。
她终究还是看不下去,从包里掏出纸巾,站起身替他将脸上与脖子上的水迹擦干净。
他太高了,如果不是他始终弯着腰配合,她抬手的姿势都费劲。
队友按捺不住跑过来,八卦的问:“覃狩,你和我们学校校花是啥关系?”
白瑶与覃狩读的不同专业,而白瑶进学校的第一天起,就被那些无聊的男生奉上了校花宝座,成为了风云人物。
至于覃狩,在俊男美女辈出的大学里也算不上最突出的那个人,但他性格很好,再加上他运动天赋极好,在赛场上亮过相后,人气便噌噌的往上涨。
覃狩握住了女孩的手,咧开嘴笑道:“我女朋友。”
看热闹的人“哇”了一声。
而那一天,白瑶之所以对他没有好脸色,是因为在不久之前她发现自己晚上抱着睡觉的娃娃不见了。
白瑶的父母常年在外面做生意,偶尔会有打扫卫生的阿姨会来,但不经她的同意,是不会乱动她的东西。
那么答案就只有一个了。
那天晚上,白瑶气冲冲的推开了隔壁的房门,“覃狩,我娃娃呢?”
男生无辜脸,“什么娃娃?”
“没有娃娃我睡不着!”
他眉眼一弯,“那就抱着我睡吧。”
白瑶拿起枕头砸在了他的身上。
从六岁那年起,无家可归,无处可去的覃狩就住在了白家,靠着天生阳光开朗的性子,身边没有人是不喜欢他的,白瑶自然也是其中一个。
但某些时候,他们也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小问题闹点矛盾。
他们从小到大都是形影不离,长大了会在一起这件事,也就成了水到渠成的事情。
白瑶的父母并不反对他们在一起,毕竟覃狩这孩子是他们看着长大的,知根知底,确实是个好孩子,更甚至偶尔一家人坐在一起吃饭,白瑶的父母还会闲聊一般的说起让他们以后买婚房不能买的远了。
他们还真是想的挺长远。
而现在,白瑶怀疑这个外人眼中的好男生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
首先,他总会说有点事情要处理,但也不说是什么事,更不会告诉她地点在哪儿,就那么消失一段时间。
其次,每次他回来的时候,身上都会有香水味。
白瑶不用香水,覃狩就更不用香水了,那他身上的香水是从哪儿来的?
最后,白瑶与覃狩绑定了亲密付,这段时间里,覃狩那儿居然出现了买两根烤肠的记录!
所有零碎的信息就这么慢慢的拼凑成了一段完整的线索。
覃狩借口离开,和一个身上有香水味的女人在一起,并且他还很大方的请那个女人吃烤肠!
要知道平日里他对钱是看得很重要的,小学的时候,他甚至还问她借过零花钱买扭蛋,当然,他最后也没有把那笔零花钱还给她。
这个男人可真是太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