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反正我们俩有退休金,还有存款,去外面的吃喝住都不成问题。”万菁菁一下子就湿了眼眶。
原来她爸妈一直存着这个想法。看着她爸妈,再想想彭家人。万菁菁突然间就觉得心里的疙瘩开始解开了。
她爸妈的行为告诉她,自已不是离经叛道的。她是对的,她不放弃她的孩子是一个母亲应有的行为。
而不是彭家人,找到替代的就能够安心。
万菁菁擦了擦眼睛,说道:“爸、妈,我有件事儿想要告诉你们。”
“还有,我和彭家的缘分,可能也快到头了。”
万母说道:“瞎说什么,你和彭博当初那么恩爱,这么些年也都过来了。”
万父却拦了万母,说道:“菁菁啊,我们是希望你能够和和美美。可要是过得不开心,咱们家里总有你的位置,也不必太勉强。”
万菁菁说道:“爸、妈,你们听好了。我找到暖暖了!”
万父万母愣了一瞬。
万母双手颤抖着握紧了闺女的手:“菁菁,你说的是真的?”
万父也牢牢盯着万菁菁。
万菁菁:“真的,千真万确。连胎记都一模一样。她现在不叫暖暖,叫月月。”
“事情是这样的,我也是偶然碰到了……”
……
万母:“所以,你现在要把这个孩子认成干女儿?你不准备认回她吗?”
万菁菁说道:“妈,彭家已经没有她的位置了。更何况,她现在的家庭非常好,好到我舍不得告诉她真相。”
万母心疼道:“可是,她是你亲闺女啊!”
万菁菁道:“可是妈,我这些年缺席了太多。她现在的幸福都是另外一个家庭给的,我有什么资格让她回到我身边呢?”
“我以一个干妈的身份去关心她,我就很满足了。”
确切地说,她的闺女还活着,长得这样美好,她就是满足的。
万母又道:“那彭家那边,真不告诉他们了?”
万菁菁说道:“那边不是有彭暖了吗?月月回去我还怕孩子受委屈呢。”
“有些事你们可能不知道,这个彭暖心机挺重的。”
万母亲还要早说什么,可是万父却拦住了。
“菁菁说的对。即便是认亲,现在还不是时候。怎么也得孩子能接受才行。”
“彭家现在对月月来说不是一个好去处。再说干妈怎么了?干妈也能做亲妈做的事儿。”
说到这里,万父又兴奋起来:“那我们就是干爷爷、干奶奶了是吧?”
“什么时候认亲?我们也该准备准备见面礼。”
“还有,我们老两口也想搬到你那个四合院住着,你得给我们准备个屋子。”
万菁菁破涕为笑:“住,随时住,还能没有您二老的屋子不成。”
万母很快想通了。现在这样更好啊!
他们老两口既能守着闺女,又能守着外孙女。即便是在彭家,那也没这么方便过。
他们过一辈子图什么?不就图个热闹么,搬过去,就比现在热闹。
彭家那些糊涂蛋,就让他们自个儿过去吧。
第208章
认亲
月月认干亲,万菁菁和万父万母都来了,冯家则是全家人都在。
每个人都穿的很得体,仪式弄得虽然不是特别隆重,但是该有的细节大家都很重视。
毕竟,两家人自此就按照亲戚走动了。
万菁菁说道:“以后月月就是我干女儿,我会帮忙教育、照顾她。月月有啥事情你们可得第一时间告诉我。”
于柔和冯旭东也向万菁菁表达了感谢:“有你在,月月肯定能更快乐的长大。”
月月按照老礼,当着两家人的面给万菁菁和万父万母磕了头。
万菁菁和万父万母开心极了。
万菁菁先拿出了首饰盒子说道:“这是我结婚的陪嫁,作为认亲礼物送给月月。”
首饰盒子打开,于柔就被惊住了。
她以前其实只知道珠宝值钱,但却不懂值多少。
可是拜她亲妈曹秀所赐,她现在多少能看出点儿门道了。
这一套首饰和这个玉坠色泽好极了,怕是都是古董,价值连城。
忍不住推拒道:“这也太贵重了,她一个小孩子用这么贵的首饰做什么?”
万菁菁道:“多贵重也不过是身外物,我得了月月这么个可心的闺女,给什么都值得。现在不合适,那就留着给月月结婚时做陪嫁。”
万父和万母也拿出了礼物:“我们也想不出送什么更好,干脆,就送给月月一个红包好了。”
“孩子喜欢什么就买什么。”
本来送红包就是讨个喜庆,可是万父万母这个红包显然太过厚重了。
冯家人彼此看了看,很明显,万菁菁他们是真的很喜欢月月。
当即就嘱咐月月以后要多孝敬这几位长辈。
两家人都很开心,大家吃了一顿丰盛的饭菜,认亲仪式就算是结束了。
很快,就到了秦之栋结婚的日子。
这天,王月荣特意请了照相馆的师傅来给家里的女人化妆。
“今天是个喜庆日子,咱们也好好打扮打扮。悠悠,我给家里人都做了衣服,给,这件儿是你的,咱们都换上。”
于悠一看,大家的衣服都多多少少带点红色。
奶奶张淑英是七分袖唐装上衣,紫红色,倒是既庄重又喜庆。
婆婆王月荣是一件盘扣裙子,黑色的底子上绣着三三两两红色的花。既显得神秘,又显得年轻。
而自已,则是一件大红色的纱质连衣裙。
因为怀孕快生产的原因,她的肚子高高隆起。这件裙子就做成了齐胸连衣裙,下摆非常宽松。
于悠犹豫道:“这会不会太红了啊?而且我挺着个大肚子这么穿怪奇怪的。”
王月荣道:“哪里奇怪了?家里有喜事儿就得穿红色。我们两个老的上岁数了,全红是不敢穿了。你还年轻,倒是也可以穿。”
“再说,这衣服可是我专门找人做的。就为了这个场合,你也别推辞了。”
于悠……行吧,反正只是婚礼上,平时又不穿。
于悠上楼换衣服去了,张淑英和王月荣才舒了口气。
大院里,秦家门口,张灯结彩。
秦家请了主持人。新人要在这里举办一个仪式。
秦家内外,早已经里三层外三层围满了宾客。
秦之栋开了一辆系着大红绸的小轿车,后面跟着十来辆一模一样的小轿车。排成一排,把周家的新亲全都接了来。
梁冬梅感叹道:“从哪里找来这么些小轿车?这排场也太大了!”
朱芬撇撇嘴道:“还能从哪里,花钱租的呗!”
边上紧挨着朱芬的一个姑娘四处打量着。这秦家可真是阔绰。
“大姨,哪个是你说的秦之恒?”
有能力家境又好,这样的男人,和个农村女人过一辈子的确是委屈了。
要是长得也帅气的话,她今天还真是来对了。
话音刚落,就听到了周家跟来的几个新亲的说话声。
“我还是第一次坐汽车,哎呦,这坐进去手都不知道放哪里。一会儿的功夫就到了,真是太方便了。”
“当然好了,这一辆听说卖上万呢。啥时候咱也能买得起就行了。”
“你们没听说么?打头的新郎新娘开的那辆车,是新郎嫂子送给他们的新婚礼物!”
“我天,这也太豪横了。秦之栋这嫂子什么来头?”
“我听琳琳说了,人家是做大生意的,有个汽车公司,这汽车就是人家自已生产的,可不是说送就送么!”
“这秦家咋这么了不得?咱们琳琳是家境工作都够好了,这嫂子也这么牛。”
朱芬的外甥女闻言问道:“大姨,她们说的是真的吗?”
朱芬完全不信,说道:“不可能,那于悠就是村里来的,咋可能是开汽车公司的?她们肯定是误会了。”
周家来的新亲却是急于证明自已的话是真的。
“我说的都是真的,我还特意去打听了。你们看这汽车牌子是什么?安宁牌的。那是用之栋的侄子侄女名字命名的品牌。”
梁冬梅说道:“这么说还真是。的确是一个叫秦景安一个叫秦景宁。”
朱芬看着立在人群中的于悠。
虽然已经是孕后期,本该一副肥胖笨拙的样子。可于悠呢,整个人只有肚子凸起,从后面看甚至还有几分窈窕。
她就静静站在那里,可是周身的气质却自动给她镶了一层金。
朱芬外甥女顺着她大姨的目光也看了过去。
这一看,她都觉得她大姨在涮她。
说好的农村乡巴佬呢?那个仿佛发着光的女人像么!
说好的土里土气呢?那精致的眉眼和港星都能比上一二了!
“大姨,你是不是没搞清楚状况?”这个样子她有什么胜算?
婚礼的安排并不复杂,等把女方那边的新亲都接到了后,所有人一起观礼。
主持人开口说道:“各位亲朋好友,大家好!”
“今天呢,大家都摊上好事儿了。”
围观的人们开始起哄:“啥好事儿啊?”
主持人笑道:“花一份钱,吃两对新人的喜酒,算不算好事儿?”
围观群众:“这倒也是,又省钱又热闹。”
主持人:“这就是了,今天我们聚在一起。共同见证两对新人的婚礼。我们祝福他们,婚姻幸福美满。”
第209章
迟来的婚礼
“现在,咱们正式开始婚礼仪式。首先,请我们的两位新娘周琳琳女土、于悠女土到前面来。”
周琳琳早就明了,由周兴安牵着走到了前面。
于悠则是直接蒙了,于卫民牵起闺女的手说道:“傻愣着干啥?不是总羡慕人家的婚礼,这下到自已身上,反而没章程了?”
于悠疑惑道:“爸,我,这是怎么回事?”
于卫民道:“是之恒的意思,他一直就想给你一个美满的婚礼。”
“走吧,别愣着了。”
于悠这才缓过神,呆呆地被于卫民牵着走向了前面。
主持人:“两位新娘子都是天生丽质!现在,请我们的新郎秦之栋、秦之恒也上前来。”
秦之恒和秦之栋兄弟俩一起走来。
主持人:“今天啊,两位新郎都同我说,他们有话要和他们的新娘子说。那,大家伙儿也必须听听,是不是!”
围观群众其实不明白秦之恒这是整哪一出,但是也乐得看热闹:“是!”
秦之栋:“大哥是长兄,大哥先来。”
秦之恒说道:“相信大家都纳闷儿,我们于悠都结婚多年,怎么还要办个婚礼呢?”
“我们当年日子苦,领了个证,啥也没办。可哪个女人不期待一个婚礼呢?我终于能借着之栋的婚事一起谋划一下。”
秦之恒说到这里,专注地望着于悠。
“我以为我是为了让媳妇儿你开心,可是我发现整个准备过程,我自已也是愉悦的。”
“这大概就是,我欢喜着你的欢喜。”
于悠说不出自已是什么心情,她幻想的婚礼那是开怀大笑的。可她现在却想哭。
“秦之恒,你看看我这肚子,我大概是世界上最丑的新娘了!”
秦之恒却笑了笑继续说道。
“这个女人,她陪我走过最艰难的时候,像是阳光驱散了我满身的阴霾。”
“这个女人,一直在我的身边,默默地支持和鼓励着我。我不上进,她就先上进,我冷漠,她就热情洋溢。”
“是她,一直在感染着我。给了我勇气,给了我力量。让我重新振作,找到自已的目标。”
“这样的女人,在我心里永远都是最美的。更何况,我媳妇儿本就貌美如花!”
“大院里很多闲言碎语,说是我媳妇儿是农村来的配不上我。其实,我媳妇儿比我更成功。”
“没几个人知道,我媳妇儿一个月的收入,顶我好几年。这个柔柔弱弱的小女人,从来都是靠自已多些。”3700
“真说起来,我才是依靠她的那个。”
“媳妇儿,这些年,你辛苦了!我时常自豪,也经常感激。可我最大的感觉是自已真的很幸运,能够娶到你这样一个女人为妻。”
这些话语,让在场的人们都感到惊讶和震撼。
他们从来不知道,原来这个出身平凡的小媳妇儿,竟然如此了不起。
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了于悠身上。大家开始开始重新认识她,重新审视她。
如果她在农村时,就已经创业成功,那她一定是一个聪明、努力,而且非常有头脑和眼光的女子。
曾经的嘲笑变成了佩服,毕竟,比自已出身和背景差的人靠自身的努力和智慧成功了。
而他们却远远不如。
秦之恒继续说道:“这场迟来的婚礼或许不够完美,但却代表了我的心。媳妇儿,不如将就将就。”
于悠眼圈儿泛红,秦之恒向来不是一个话多的人。可他却在这么多人面前说了这么多。
为的是什么?
不光是满足她的小小心愿,更像是在昭告天下。于悠是他捧在手心里的女人,一切牛鬼蛇神勿近。
于悠毫不犹豫地伸出双手,紧紧揽住面前的男人。
“不,很完美了。余生,光是回忆这一天,就能开心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