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8章
零点三十分,苹果岛,废弃化工厂。高阳仍然清楚记得,高考的前一晚,他和鬼马、5组成员以及最初的同伴青灵、黄警官,在这里跟玄武发生了一场死战。
那晚,鬼马把命留在了这,换取了高阳的生。
鬼马的毕生理想,就是希望人类能打开终焉之门,逃离迷雾世界,为了这个理想,他绝对忠诚于龙,也绝对忠诚于自己。
他是先驱,是殉道者,是熄灭于黎明前的火炬之光。
高阳来到废弃的化工厂,这里还残留着当初战斗过的痕迹——垮塌的厂棚,倒下的墙壁,扭曲变形的反应炉,断裂凌乱的钢管,坑洼龟裂的水泥坪,大火烧过的焦黑痕迹。
高阳来到鬼马死去的地方,他一直记得,在一片输送管道下,那里有一个圆球形的灰色反应炉,就在那附近。
高阳蹲下,拿开几块碎石头,拂开地上的灰尘,还能看到一些很浅的褐色血迹,上面已经长出杂草,变得枯黄。
高阳可以想象,明年春天,这些杂草又会生机盎然,越发茂密,直到彻底抹去那暗淡的血迹,就像它们从来未存在过。
高阳拿出一张写有“月色真美”的纸条,折成一朵简单的白花,放在杂草边。
“队长!”
罐头第一个出现,她背着鼓鼓的黑色背包,满额头的细汗,上气不接下气:“我,我,我来了……哇,队长你怎么……湿身了?”
浑身湿透的高阳站起来,刚要说话,一个黑影带着一抹锋利的刀光从天而降。
高阳甚至都懒得闪开,轻松一抬手,手中变幻出一把乌金匕首,架住了对方的偷袭。
黑影的短刃被高阳接住,他在半空一弹,落在高阳几米外。
曼蛇将短刃插回刀鞘,嘴角是一抹冷笑:“你什么时候发现我的?”
“一开始。”
“我潜行这么差?”曼蛇皱起眉头:“不应该啊。”
高阳没解释:他的魅力1200了,六感开到最大时,近距离可以听见曼蛇的心跳,他虽然停止了呼吸,但心跳无法停下。
“其他人呢?”高阳淡淡地问。
“都来了。”曼蛇之前一直藏在高处,整片苹果岛一览无遗。
“好。”
高阳转身,领着曼蛇和罐头走出化工厂的铁门,来到工厂外。
月夜下,是一片灰褐色的荒地。
十点钟方向,一辆银色轿车吭哧吭哧地开过来,转眼就停在了高阳、曼蛇和罐头身边。
“砰!”
车门被一脚踢开,灰雄从驾驶座上钻出来,正好搭了顺风车的九寒,也从副驾驶座下车了。
“队长!”
“队长。”
两人异口同声。
高阳微微点头,算是回应。
他侧目,一点钟方向,一辆共享电动车正颠簸着驶过来。
骑车的人是红晓晓,她的脑袋上还站着一个指头大小的人,正是奈奈。
她裹着中二的大黑袍,一手叉腰,一手指着前方,迎风大笑,嘴里叽里呱啦地说着什么,可惜没人听得见。
红晓晓看一眼电动车的电量:糟了,快没电了,一会要怎么把车骑回去啊。
等等!都什么时候啦!你怎么还在考虑这种事情啊!
红晓晓,打起精神,接下来才是真正的考验啊,一定要活下去啊!
红晓晓一边反省,一边把共享电动车开到众人面前。
“我来了,七影……”红晓晓停好车,快步走向高阳,她忽然意识到自己不应该再叫他七影长老了,愣了愣,改口道:“八方旅人。”
高阳在心里笑了笑:红晓晓,那就是一个梗啊。
“没被人跟踪吧?”曼蛇对这个新手不是很放心。
“没有没有!”红晓晓激动地挥手:“肯定没有,我很小心。”
“那就好。”
这时,站在红晓晓头顶的奈奈跳了下来,迅速变大,以一个单膝跪地的中二姿势落地,她左手抓住黑袍用力一甩,露出一身水手服。
她缓缓站起,猛地抬头,摘下眼罩,“邪王绯红之眼终于解封!颤抖吧,悲泣吧,今日起,吾王之意志将行于……”
奈奈忽然闭嘴,低下头,老老实实地走到高阳身边,两秒后,她又往后退了退,瑟缩到了他身后,似乎在避开谁的死亡视线。
高阳早已察觉,在他的正右侧出现一个高挑女性,她穿黑色紧身衣,披着一件黑斗篷,兜头罩着大半张脸,气场冰冷。
她腰间别着两把乌金长刀,双腿外侧附着两把蝴蝶双刃,三枚闪烁着银光的乌金飞镖像三只纸鸢漂浮在肩膀两侧。
她曾经失去的整条左肩,回来了。
罐头看呆了:卧槽,这也太帅了!完全就是我心目中的女武神啊!不过,感觉还差了点什么……对,是鼓风机!
罐头轻轻一挥手,一阵风吹过去。
黑衣女刀客的斗篷兜帽被吹开,一头长发散落,月光下,青灵眉眼凛冽,面容清美。
“欢迎回来。”高阳微笑。
青灵不语,抬起双手,将长发往后一梳,熟练地拿下手腕上的黑色橡皮筋,扎起一个利索的高马尾。
她右手搭在腰间的刀柄上,慢慢走向高阳。
“人都到齐了?”青灵问。
“还差最后一个。”高阳说。
“昂——”
话音刚落,一声高亢又狂野的引擎声划破了荒野的夜空。
众人纷纷侧目,一个穿赛车服、戴头盔的男人,骑着拉风的红色摩托车狂飙而来。
第614章
追逐黎明
很快,他猛打车头,一个横向漂移,滑出五六米,精准地停在高阳跟前。
男人摘下头盔,露出一头柔软毛躁的金发和一张意气风发的脸,他咧嘴一笑,一口白牙。
“兄弟,我没迟到吧!”
“时间刚好。”高阳问:“欣欣呢?”
“放心,我已经把她藏在绝对安全的地方!”王子凯从车上下来,将头盔挂在车头上:“你果然料事如神啊,高欣欣还真被人盯上了。”
高阳淡淡一笑,不多解释。
起初,高阳和红晓晓被律起偷袭后,他就担心律起会从其他方面寻找突破口,比如他最大的软肋——高欣欣。
所以高阳立刻拜托王子凯,让他接下来的时间里密切保护高欣欣,一旦有人想要伤害她,立刻救下她,并将她藏好。
王子凯的恐怖能力,高阳认为不会在青龙和斗虎之下,除非龙、麒麟这种级别的人出手,否则不必担心。
之后,高阳认清了形势,知道无法再拖延时间,便做好随时跟麒麟决裂的准备,于是,王子凯的任务做出了调整。
调整如下:王子凯一旦收到高阳的暗号,不管三七二十一,立刻带高欣欣藏起来,再赶过来跟高阳汇合。
高阳可没天真到会相信麒麟是讲道义之人,不会对他的妹妹出手。
就如麒麟自己所说,他为了目的可以付出生命,他自己的生命都不在意,又岂会在意其他。
“灰雄。”高阳看一眼灰雄。
灰雄立刻会意,朝大家伸出手:“来,手机都给我。”
灰雄麻利地收走所有人的手机,扔进了他开过来的车上,接着,他又提起王子凯的摩托车,以及红晓晓骑过来的共享电动车,一起扔到了汽车旁边。
“小心点……”红晓晓差点说出“弄坏了要赔”,马上又闭嘴了。
她发现其他人一脸平静,对此早已习惯。
这一刻,她越发真切地感受到,自己正在远离普通世界,踏入残酷、真实的觉醒者世界。
高阳走上前,看着眼前的汽车,思考着什么。
“那个队长,”罐头犹豫了一下,还是开口说道:“我们是不是要有个名字呀?既然都自立门户了,要把名气打响啊!”
“哼!早就有了!”王子凯双手叉腰,颇为自豪地宣布:“94二人组!”
“不行,这也太难听了!”灰雄第一个反对。
“吾王也无法接受!”奈奈跟着反对,她要知道组织名这么难听,她都不想加入了。
“那你说叫什么?”王子凯反问。
“叫,叫……”奈奈脑子里塞满了各种华丽的词汇,但真要选一个时竟然卡壳了。
鬼使神差的,她竟然把求助的目光投向青灵,然而青灵面无表情,名字什么的她根本无所谓。
“我们现在有九个人,二人组的叫法不对。”九寒也表示反对。
“是呀,至少也得叫……组织吧?”红晓晓也弱弱地表示反对。
“我倒是有一个。”曼蛇眯起双眼。
“你就算了吧,初中都没毕业,能想出什么好名字?”灰雄嗤之以鼻。
“我很好奇诶!”罐头笑着看向曼蛇,一脸期待:“快说说。”
“94组织。”曼蛇说。
“诶?”罐头呆住。
“有区别么?”九寒皱眉。
“行了,别丢人现眼了。”灰雄一脸意料之中。
“吾王反对!反对!”奈奈再次抗议。
“不是数字,是文字。”曼蛇一字一顿地强调:“九,嗣,组,织。”
“哦哦!”罐头眼睛一点:“我们是九个人,叫九,队长是神嗣,所以叫嗣。九嗣组织!哇,立马感觉高大上了!”
九寒略一思考,点点头:“我OK。”
“哈哈哈看吧,讨论了半天,还不是要叫94!”王子凯自动忽略前面那段话,坚持认为就是94,这一点上,他真是相当合格的迷失者。
“行吧,这个我能接受。”灰雄也认为好听多了。
“九嗣组织。”红晓晓念了一遍,笑了:“我觉得还蛮好的,是我弟弟会喜欢的风格。”
这时,大家不约而同地看向高阳。
高阳仍然背对着大家,过了片刻,他淡淡开口道:
“曼蛇想的这个名字很好,不过,注释有偏差。”
高阳转过身,环视一圈,一张一张脸看过去:“黄警官曾说过,我们每个人,都是世界的孤儿。”
高阳摇摇头:“不,他错了。”
高阳右手轻轻抬起:“我们不是世界的孤儿,我们都是神的孩子,为自己的命运而战。”
“崇——”
整辆汽车迅速燃烧了起来,化为一团冲天的火光。
刺眼的红光将高阳裁剪成了一个逆光的影子,其他人都望着大火下的高阳,脸上的火光变幻摇曳。
奈奈呆住了。
此时此刻,她在追的那本里的一句话忽然就蹦了出来,她觉得莫名合适,不,简直就是量身定做!
有如神祇一般,奇妙的灵感注入她的天灵,让她浑身的细胞都在兴奋中战栗。
她就是悬崖峭壁上那朵绽放即凋零的花,在向死而生的永恒瞬间,抓住了天地间的那束光。
这一瞬间,是属于她的,曾经不会有,今后也不会再来。
两秒后,奈奈脱口而出。
“该行的路还在行,该守的道仍要守,这场并不美好的战争才刚刚开始,”
“燃尽最后一丝生命,便是王冠,”
“流干最后一滴鲜血,即是加冕。”
奈奈深吸一口气,大喊一声:
“九嗣组织,生于黑夜,追逐黎明!”
第615章
木星
三十三年前,离城,西荆区以西。
这片地带交通闭塞,全是山地,连绵不绝的苍翠山脉中藏着数不清的清澈溪流,它们在山脚下汇聚成一条大河,正是离江的源头之一。
河附近有一株很有名的“鸳鸯树”,其实就是两颗古老的松柏挨得近,枝叶缠绕,经年累月后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便合并成了一棵大树。
当地人会去鸳鸯树下求姻缘,树枝上挂满了红丝带。
因为鸳鸯树的关系,这条河也被称为鸳鸯河。
河流下游处蓄有一个河坝,涨水后相当于一面小湖,每年盛夏,当地人都喜欢来这游泳。
几乎每一年,都有小孩甚至大人在在这里溺水,可依然阻止不了大家的热情。
清晨,山间有薄雾。
一位穿素白衬衣、藏青色长裤,蓄齐肩短发的女人,骑着一辆高大的单杠自行车,奔驰在有些颠簸的山路上。
自行车后头,坐着一个四五岁的小男孩,他穿着蓝白条纹T恤和黄短裤,一双棕色凉鞋。
骑自行车的女人二十五六岁,眉目娟秀,可惜脸颊过瘦,皮肤苍白,眼窝微陷,一脸的苦相。
小男孩乖巧可爱,一双漆黑的大眼睛湿润清澈,他闷闷地低着头,一手抓住妈妈后背的衣服,一手提着一只小竹篮。竹篮里装着东西,盖着白布,看上去沉甸甸的。
行在山路上的自行车摇摇晃晃,前方是一段不算陡峭的上坡路,女人蹬自行车开始吃力,她直起身子,咬着牙,用力踩踏板。
“妈妈,放我下来吧,我自己走。”小男孩小声说道。
“不用……妈妈可以……”女人吃力地回答着,对她而言,中途停车再上车更费力。
每一次,女人都要单脚踩着自行车助跑一段路,再费力地抬脚跨上自行车,儿子再小跑追上,跳上自行车后座。
小男孩不再说话,抓住妈妈衣服的手又攥紧了些。
母子俩上了坡,又是一段颠簸的山路,小男孩的屁股被颠得发麻,他强忍着,不敢有丝毫抱怨。
终于,妈妈停下自行车,眼前就是鸳鸯河的河坝了。
时间很早,还没人来游泳,水面静谧,笼罩着淡淡的雾气,河坝四周环着青翠的树林,清凉的晨风吹来,带着细碎的蝉鸣声。
“木星,过来。”女人一边擦着额上的汗,一边朝儿子挥手。
木星不敢怠慢,双手提着小竹篮,快步追上妈妈,跟她走向水坝。
木星这个名字,是他父亲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