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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3章

    “传旨!”朱允熥想想,开口道,“让山东布政司....不,王八耻传旨光禄寺,从朕的内库中拨银元三百,与圣旨一道快马送至山东平度,侯庸家中,作为盘缠!”

    “另,告知山东布政司沿途官府,邮政驿站,侯老太君所用之车马,务必精美舒适。让平度府选差官五人,郎中二人随行。”

    “侯老太君沿途衣食住行,皆按三品官的行制,不得怠慢!”

    “臣等遵旨!”众臣齐声道。

    皇帝对臣子的殊荣,让他们俱有荣焉感同身受。

    老臣凌汉叹息一声道,“算上前朝大元,老臣侍奉了几代君王,到了皇上这,老臣才知道什么是贤厚之君!”

    朱允熥一笑,“老尚书,你这话可是有失偏颇了啊?传出去,小心你.....哈哈哈!”

    凌汉说完也自知失言,这话可不是把太上皇都骂了,赶紧掩饰的笑笑。

    随后继续说道,“侯庸是命好之人,当年故太子也曾对他如此厚爱!”

    他这么一说,朱允熥才想起当年的旧事。

    侯庸出身寒门,当年选入国子监中了进士。但授官之后推辞不肯,因为他父亲因为犯罪充军福建。他想用官职,换取父亲的赦免。

    太子朱标听说之后,命人连夜快马赶赴福建,把侯庸的父亲送回故乡,成为一时美谈。

    “如此臣子,若不厚爱,岂不是昏君!”朱允熥笑笑。

    旋即提笔,在一张空白的信笺上写道。

    “闻卿七年未见慈母,朕心甚痛。家国天下,卿舍家为国,失孝悌全臣子之心,为君王藏亲情于内。”

    “朕闻之感慨万千,是以全尔忠孝两全。接旨之后快马到京,家中事勿再挂怀,自有朕安排。”

    洗完之后,吹干墨迹交给凌汉,

    “跟圣旨一道,发给侯庸!”

    “臣遵旨!”凌汉郑重的接过,表情肃穆。

    朱允熥又叹息一声笑道,“朕和皇祖父一样,独爱清官。可官员清贫到连母亲的盘缠都不够,朕听了心里也不是滋味。俸禄微薄,仅够养家糊口,而人生在世最怕的就是拮据二字。”

    “如何让官员既清廉,又不至清苦,实在两难!”

    闻言,众臣工低头不语。

    唯有老臣凌汉爽朗一笑,“皇上,那不若给臣等加些俸禄吧!”说着,继续大笑道,“不瞒皇上,臣在大明当了三十年的官,可都是老家一直贴补着,细细算来这些年竟还是亏本的!”

    “你想得美!”朱允熥大笑道。

    “凌老尚书此言差矣,您在大明为官三十年是亏了,可前朝大元时,可都是肥缺呀!”臣子中,和凌汉交好的大臣出言笑道。

    凌汉老脸一红,“那都是别人硬送的,硬送的!”说着,又笑骂道,“前朝的事,你拿到咱大明来说,是何居心?”

    无论朱允熥还是臣子们,皆是哄堂大笑。

    官员清廉与否,一方面是其本人的操守,另一方面则是取决于君主。

    君主昏庸,官员不贪则贪。

    ~~

    我这个臭不要脸的,最不要脸的烂人,又要欠债了。

    卡文了,坐这一个小时憋出六个字来。

    怼我可以,轻点,不然太疼了。

    第113章

    宝贝(1)在乐志斋接见臣工之后,天色已暗淡下来。

    朱允熥有些疲倦的把刚批阅完的奏折推到一边,站起身走到窗边,狠狠的伸了下懒腰。

    皇帝的日子就俩字,无聊。

    日复一日的公务,而且身为帝王一举一动都有人看着,不可能事事随心所欲且规矩极多,稍微性子跳脱一些的人受不了。

    王八耻从门外进来,低声道,“万岁爷,给您传膳?”

    “嗯!”朱允熥淡淡的点头,“上来吧!”

    话音落下,外面就有宫人捧着饮食等物进来。

    一碗冒着热气的手擀面,旁边几个小碟,里面是扯成丝的鸡胸肉,青瓜丝,芫荽香葱末。还有几个小碗,里面是酱油陈醋,芝麻香油花椒油,还有一小碗泄开的芝麻酱。

    白的红的绿的交相辉映,一看就让人食欲大开。

    “天热,朕还真想吃点清爽的!”朱允熥笑道,“老王,差事办得不错!”

    “奴婢不敢当万岁爷的夸奖!”王八耻小心的给朱允熥拌着芝麻将凉面,笑道,“这是昨日纯嫔主子跟奴婢说,说万岁爷上次在她那吃了回蜀地做法的芝麻将面,一口气吃了两大碗。正赶上这几天热,奴婢就让御膳房给您预备了!”

    他口中的纯嫔,正是刚有了身孕的小顺子。

    说是凉面,其实面条没过水,这样的话可以保证酱汁完全的裹在面条上,但入口又不会烫,是温热之感,一口下去满芝麻酱的香,花椒油的麻融合在一起,既开胃又清爽。

    朱允熥一连吃了几口,“你去纯嫔那边了?她如何?”

    “是前日您让奴婢去给纯嫔主子送今夏刚进贡来的苏绣,纯嫔和奴婢闲聊了几句,当时惠妃娘娘也在!”王八耻笑道,“纯嫔娘娘一切都好,那天惠妃主子给她送了八宝鸡汤,纯嫔主子连汤带水吃了一个干净。惠妃主子还说,这饭量哪像个姑娘啊,简直像个大小伙子!”

    “呵呵!”听王八耻说着这些家常,朱允熥笑起来,“这鸡肉凉面不错,让光禄寺把云南的火腿和广东的花胶等给纯嫔那边送一些。”说着,顿了顿,“皇后那里加倍,其余的贤妃,淑妃,妙嫔那边也都送些!”

    “奴婢遵旨!”王八耻弯腰答应一声,又道,

    “万岁爷您今晚上是在这边歇息,还是.....?”

    “一堆折子没批完呢!”朱允熥看看御案上那依旧如山的奏折,吃掉最后一口面条,“不用张罗了,朕就在这歇!”

    “遵旨!”

    就这时,朱允熥余光看见,侍卫邓平匆匆的从外面进来,站在门口请见。

    不等外面值班的小班太监传话,朱允熥在殿中道,“让他进来!”

    “臣邓平叩见皇上!”邓平进殿俯身叩首。

    “太平奴!”朱允熥唤着对方的小名,“有事儿?”

    “锦衣卫的掌刑千户张大彪从倭国那边回来了!”邓平开口道,“刚给宫里侍卫值班处递了牌子求见皇上,臣见了他问他什么事,他说是十万火急的大事。”说着,顿了顿,“臣见他胡子拉碴,眼睛都红了,嘴上都是泡,定然是了不得的大事,所以赶紧来禀告万岁爷!”

    “张大彪!”朱允熥微微沉吟,“他不是跟着何广义去倭国了吗?怎么回来了?”忽然,想到此处心中一惊,“海上遇到海盗了?还是在倭国打起来了?何广义的安危?”

    想到此处,朱允熥也没了吃饭的心思,“快,传他们进来!”说着,又嘱咐一句,“别大张旗鼓的,小声点!”

    “臣遵旨!”邓平低着头,背对着大门缓缓后退,迈过门槛之后小跑而去。

    不多时,王八耻刚收拾了碗筷奉上热茶,邓平就带着风尘仆仆,似乎走路都打晃的张大彪迈步进来。

    “臣........”

    “起来!”不等对方行礼,朱允熥开口说道,“你是不是去了倭国吗?怎么回来了?海上遇到了什么?还是和倭国那边刀兵相见了?你们指挥使呢?”

    一连串的问题脱口而出,实在是何广义这次出使倭国事关重大。

    首先这不是经过朝议的,不是绝对官方形式的出使。若何广义等人真有什么不测,怕即便是朱允熥一意孤行要给他们报仇,都要在朝堂上和文官们打几场嘴仗。

    再者说来,如今对倭国的虚实没摸清楚,贸然出兵是否符合大明的利益,是否能速战速决都是未知数!

    “皇上!”张大彪跪地,眼睛里满是血丝,声音沙哑得好似金属刮过一般。

    “说呀!”朱允熥急道。

    “臣等找着好东西了!”张大彪伸手入怀,掏出一个东西。刚要举起来,猛的被邓平直接按住手臂,并且邓平身后两名侍卫,同时把手放在了刀柄上。

    “糟了,疏忽了!”邓平心中暗道,“刚就急着传他进来,忘了搜身了!”

    就在他懊悔之时,却突然传来朱允熥有些激动的声音,“你拿的什么?”

    朱允熥噌的站起身,直接走到张大彪身前,从他手中拿过那个长条状,红色表皮的东西。目光微微有些诧异,然后慎重的放在鼻尖嗅着。

    “这不是红薯吗?”

    这个东西朱允熥太熟了,他小时候老妈喜欢用这个东西熬粥或者蒸着吃,而农村出身的老爹却对这东西深恶痛绝。用他的话来说,玉米和红薯一辈子不吃,一口都不带想的,因为小时候吃伤了。

    “哪来的?”朱允熥诧异的问道。

    不怪他诧异,作为一个穿越者如何能不知红薯马铃薯玉米等这些高产的农作物。相比于小麦水稻这些农作物,红薯等物更易于种植,且不用精心伺候。

    而且此物无论南北皆可种植,无论何地山地都有产出。

    后世有人说康乾盛世是红薯的盛世,这话有失偏颇,清代的盛世得益于他们的土地人口改革,还有高效的税收等许多方面。但也不能否认,正是有着红薯等外来农作物的出现,丰富了百姓的口粮,缓解了困扰华夏千年的饥荒问题。

    华夏的问题,从来都是肚皮的问题!

    朱允熥盯着手里的红薯,不解的同时也隐隐有些激动。

    华夏子民何止兆亿,红薯可菜可饭,一人多口吃的,都是功德无量啊!

    咔嚓一声,朱允熥直接掰断手中红薯,在众人惊呼之中咬了一口。

    “是红薯,没错!因为红薯生吃,有种胡萝卜一样的口感!”

    “你们在哪找到的,快说!”朱允熥迫不及待的问道。

    第114章

    宝贝(2)“皇上!”张彪嘶哑并哽咽着开口,“何都堂带着臣等在海上救了一名客居海外的福建海商谢晋忠,他为了报答臣等,就献了这东西!”

    “他说这东西能亩产十石,臣等一开始不信,可他船上有几口大缸.......”

    朱允熥默默的听着,心中却是惊涛骇浪。

    粮,大于天。

    粮,就是华夏人的命。

    不管怎么说,这红薯在明清两代活人无数,更是伴随后来的几代人度过艰难岁月。

    按理说此时还没有哥伦布发现美洲,

    红薯应该不可能流传到东亚,可他偏偏就出现了。

    历史上记载,红薯传播到华夏,是明朝万历年间。

    一位是东莞名陈益的商人,他在安南酋长处吃到了红薯,见此物不但可以充饥还亩产惊人,便冒着杀身之祸买通酋长守卫,偷了藤曼种子回到家乡东莞。

    然后陈益在他祖父的坟前,买了山地三十五亩用来耕作,每亩产量数十石。后上报官府,推广乡里。而且他还把自己的墓地,就选在了红薯田的边上。东莞陈氏子孙,每每祭祖都少不得这红薯。

    还有一位也姓陈,福建人陈振龙。他在吕宋经商时,见当地土人随便挖掘番薯充饥,而且利于种植。想到家乡土地贫瘠,父老乡亲常食不果腹,便也冒着杀身之祸,藏于船上带回国。

    那时的吕宋是西班牙殖民地,殖民者们严防死守,番薯绝不卖给汉人。有发现私自夹带者,杀无赦。陈振龙和儿子,冒着必死之心把番薯带回福建,种植推广功德无量。

    等到康熙初年,康熙帝下诏,命陈振龙五世孙陈川桂把番薯传播到浙江,而后陈川桂之孙,把番薯传播河南,河北,山东等地。

    道光年间,福州人何则贤为了纪念陈氏的功绩,在乌石山建先薯祠。

    红薯,小小的红薯。现代社会,可能丢在地上都没人会多看一眼。它从来都不是美味佳肴,甚至许久都不曾出现在寻常人家的饭桌上一次。

    可它,的的确确活人无数。

    此时的大明,许多百姓远远达不到温饱,吃饱都是一种奢望。

    “那个谢晋忠呢?”朱允熥拿着红薯,手都在颤,“人呢?”

    “臣带他回京之后,先把他安置在锦衣卫镇抚司........”

    “杀才!”朱允熥上去就是一脚,“去,把人给朕叫来.....不,请请来,要快!”

    “万岁爷!”邓平道,“宫门马上就要落锁了,您看?”

    “锁什么锁?”朱允熥怒道,“开着,没朕的旨意,不许落锁!”

    “遵旨!”众人见朱允熥暴怒,赶紧纷纷退去。

    朱允熥则是拿着红薯,在地上来回踱步。

    “若是皇爷爷知道了,天下有了这等亩产数十石,可以让百姓充饥果腹,可以少饿死许多百姓的红薯,该有多高兴!”

    他可以想到,老爷子见到这东西,会有多高兴。

    不单是高兴,甚至老爷子会把这东西当成宝。

    在老爷子心中,什么金银珠宝都比不上这些,能让人活下去的粮食。

    因为他朱家的亲人,就是活活饿死的。

    “人来了之后在这等朕,不许让人跪着等,给拿椅子来!”朱允熥大声吩咐着,“要当成当朝重臣那么礼遇,朕去找皇爷爷来!”

    ~~~

    与此同时,永安宫中,老爷子慢条斯理的吃着羊头肉,喝着小酒。

    郭惠妃笑盈盈的坐在他身旁,跟他说着后宫的趣事。

    “您是没看见,纯嫔那丫头有了身子吐得厉害呢,跟臣妾说了一会话,吐了三次!”郭惠妃笑道,“可惜也不耽误她吃,一大盆八宝鸡汤,恨不得骨头都吃了!”

    “臣妾跟她说慢点,吃不下就不吃,您猜她说什么?”

    “她说呀,吃得多孩子才能长的壮!呵呵,臣妾看就凭那丫头这股吃的劲儿,肚子里准是个男孩!”

    “臣妾先给您道喜了,又有重孙了!”

    “嘿嘿!”老爷子美滋滋一笑,抿了一口,大笑道,“要说呀,还是年轻的姑娘好,容易生养,咱大孙纳了才多久,就怀上了!”

    “您这话不对,什么年轻好生养!”郭惠妃捂嘴笑道,“臣妾生老十九的时候,也三十多了呀!”

    “那主要是咱针儿扎得好!”老爷子又是一笑,然后吧唧着嘴道,“当了爹相当爷爷,当了爷爷呢又相当太爷爷!哈哈,其实呀,也就是那么回事!”

    “咱这辈子生儿育女不少,最疼的就是标儿,标儿没了最疼的就是咱大孙。以前是天天盼,盼来了六斤。说实话哈,有了六斤呀,咱虽然盼别的重孙,可也差矣了许多!”

    “你看四斤,咱多暂报过?重孙只要有,那就行了,太多了咱也管不过来!”

    “您就是口是心非!”郭惠妃给老爷子满上酒,忽然疑惑道,“老爷子,您今儿喝的是什么酒,什么颜色?”

    “咱让人给泡的药酒,放了海马淫羊藿枸杞人参鹿茸!”老爷子又喝了一口,笑道,“上岁数了,补补!”

    顿时,郭惠妃嗔怪的看了老爷子一眼,满脸通红。

    嗞,一口酒后,老爷子又道,“不是咱口是心非,重孙多了也是愁,而且隔着辈儿,再怎么亲都差些。”说着,老爷子忽然看看郭惠妃,“咱想着吧,要是能再有个小子,每天抱在怀里也不错!”

    “再有个小子?”郭惠妃一愣,“谁?”

    老爷子瞪眼,“谁?咱呗,还有谁?咱说要是再有个老儿子,那就挺美!”

    闻言,郭惠妃没说话,捂嘴大笑。

    “咋?”老爷子大怒,“咱老了,不行?”

    “臣妾可没这么说......哎,老爷子!”

    忽然之间,老爷子带着酒气凑到郭惠妃身边。

    门外的朴不成赶紧退下,并且轻轻的关上门。

    郭惠妃脸上都是老爷子的热气,浑身火烫,“老爷子,臣妾都这个岁数,五十多了!”

    “五十多了咋?”老爷子大手动作,笑道,“你三十多给咱生的老十九,都闲了二十多年了!”

    “嗯!老爷子!”郭惠妃都不敢抬头了,“五十多了还咋生啊?”

    “没事,咱的种儿好!他娘的,这酒的后劲有些大!”

    “老爷子!”

    “叫咱姐夫!”

    ~~~

    朴不成侧耳听听,然后在门外趁没人呸了一口,抱着浮尘站在门口。想了想,在花盆里摘下两片叶子,挫成团塞耳朵里。

    刚过了一会,感觉前边有人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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