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18px
字体 夜晚 (「夜晚模式」)

第1026章

    ~~

    “二爷,还是您!”

    通往乾清宫的连廊之中,袁兴业半躬身,对朱文圭笑道,“李阁老那狗脾气,就得您来治他!”

    朱文圭一笑,“你嘴上带点把门的!人家是当朝首辅,什么狗脾气!乱讲!”

    “这不是当您的面吗!”袁兴业笑道,“别人面前,臣可不敢这么说!”

    就这时,两人已走到乾清宫外头。

    袁兴业快人一步,对着殿外垂手站立的李不全说道,“皇上来了吗?”

    “奴婢见过二爷!”

    李不全先对朱文圭行礼,然后低声道,“皇上刚到,容奴婢通禀!”

    “有劳!”朱文圭的下巴微微动动。

    ~

    暖阁中,朱允熥正看着王八耻在收拾东西。

    盛夏的紫禁城很是燥热,按照他的习惯,这几天就要去御花园边上的乐志斋办公。

    “那躺椅也拿着!”朱允熥对王八耻吩咐道。

    “万岁爷!”王八耻看着暖阁中,靠窗的位置,那张已经很陈旧很是破损的竹椅,低声道,“要不,奴婢给您换一张,都用了十多年了!”

    “能用就用!”朱允熥笑道,“旧的才舒服!”

    就这时,瞄的一声。

    一只胖乎乎脑袋圆圆的玳瑁猫,不知从哪冒出来,一下跃到了朱允熥的膝盖上。

    然后呼噜着,把脑袋凑过来,闭着眼蹭。

    朱允熥的手,轻柔的抚摸着肥猫的脑袋。

    “其实有时候跟人相处久了....”朱允熥低声道,“反而觉得这些小东西,比人好!”

    就这时,朱文圭出现在殿外,“儿臣,见过父皇!”

    朱允熥抬头招手,“进来!”

    “二爷!”王八耻放下手中的东西,给朱文圭搬来凳子,然后垂首倒退着出去,站在殿外。

    “刚才在外边,你可威风了啊!”

    朱允熥摸着怀里的猫,语气不咸不淡。

    南书房那边那么大的动静,怎么可能瞒过他。

    “儿臣素来性子直!”朱文圭俯首站着,开口道,“也是想着他们吵吵闹闹的不成体统,而父皇您日理万机,整日心力憔悴,还要给他们断官司!”

    说着,他看了眼朱允熥的神色,又道,“儿臣知道错了!”

    朱允熥继续摸着猫的下巴,“错哪儿了?”

    “儿臣不该对大臣无礼,不该....不该擅自进南书房....”朱文圭低声道。

    “接着说!”朱允熥继续道。

    “儿臣.....”朱文圭咬了下嘴唇,“一会就当着大伙的面,给李阁老赔罪!”

    “你呀!”朱允熥拎着猫的爪子,轻轻的放在地上,然后弹了下袍子上的毛发,苦笑道,“朕还想让你跟李以行结亲呢!”

    “啊!啊?”朱文圭诧异的抬头。

    “前几日你母妃在朕的耳边念叨,你也大了,该给你指婚了!”朱允熥叹口气,“掐好,李以行家里有个嫡出的孙女,比你大三岁,如今待字闺中....”

    瞬间,朱文圭觉得有些口干舌燥起来。

    诸皇子之中,除了皇后所出的皇子之外,属他身份贵重。其实严格的说,太子的母族跟他的母族相比,也根本没有可比性。

    有了母族,再加上如今岳家是李家。

    那么.....?

    他衙役着内心的燥热,开口道,“可是....大哥那还没定,儿臣先定....”

    “先定,又不是先结!”朱允熥笑笑,“你也大了,总不能在宫里待一辈子!”说着,看向朱文圭,“太子已经开始处理一些政务了,你呢!你有什么打算?”

    朱文圭低头,认真的思索,“儿子想....若是父皇允许,儿子想跟着魏国公学一下如何带兵。儿子就是学,绝不会摆什么皇子的架子,更不会指手画脚!”

    “哦!”朱允熥淡淡的说道,“学学也好,以后去了封地,上马带兵下马牧民!”

    闻听封地儿字,朱文圭的身子,不自觉的一抖。

    天下是朱家的天下,而天下之中京城最好。

    万里之外,再好只是一隅。

    血肉相隔,隔海相望。

    说是藩王,不过是换个地方....让人年纪轻轻的就开始养老罢了!

    “下去吧,记着给李阁老赔礼!”朱允熥温和的笑笑,“记着,他那人小心眼!你别以为你是皇子,他就给你面子!”

    朱文圭忽然一笑,“他不给儿子面子,但一定会给父皇的面子!”

    “哈!”朱允熥大笑,“小子,讨打!”

    作为父亲,他很欣慰的是他的儿子们,没有笨的。

    可作为皇帝,儿子们的聪明,也让他很苦恼。

    ~~

    且不说紫禁城中如何,让我们先把目光拉到市井之中。

    熙攘的街道,车水马龙。

    忙碌的甚至劳累的,最普通的画面,才是勾勒大明这张盛世美景的最基本的色彩。

    南城墙外,一名身材有些佝偻的,满面风霜的汉子,有些畏惧的打量着宏伟的城墙。

    但畏惧的眼神之中,还带着浓浓的迷茫。

    “走啊!”边上,另一名汉子开口说道,“表叔在货栈等着咱们呢!俺可先跟你说好了啊,到了表叔那要好好干!”

    看他们的穿着打扮,都是最普通的卖力气的力巴,而且还是外乡进城务工的力巴。

    “哎哎!”那汉子忙连声答应,又看看陌生的景象,嘟囔道,“京城咋跟以前不一样了?俺记得以前来逃荒的时候,这周围可都是窝棚呀!”

    京师还有穷人,但再也没有窝棚了。

    不知是皇帝不许,还是官府不许。反正就是没有窝棚,取而代之的是整齐规整的街道,排列整齐的民居。

    “你以前来过京城?”另一个汉子问道。

    满脸风霜的汉子,闻言身子更加佝偻了,“地方定是这个地方,正对着城门楼子,可全变了!”

    另一个汉子皱眉,“你真来过这?”

    “来过!”风霜汉子的脸上带着凄苦。

    当年就在这,他的婆娘为了活命,卖了家里的丫头。

    买了一条大黄鱼。

    给他治了病,剩下的还回乡重新盖了房子买了牲口。

    一晃十年了,家里的日子依旧苦巴巴的,但好歹能吃饱了!偶尔打些零工,也能赚点现钱。

    按理说他这个岁数,不该再来京城干重活了。

    可他就是放不下,非要死皮赖脸的跟来!

    他想来看看,看看当初卖女儿的地方。

    因为无数个梦里,女儿的脸已经变得模糊了,回忆不起来了。

    ~

    汉字姓周,就叫周大。

    货栈的表叔,在他们老家那一片是个难得的体面人。

    人家可是京城这边一处货栈的掌柜的呀!

    人家一句话,就能让务农的乡巴佬,进城开眼界,挣钱!

    货栈就在运河码头边上,很是不起眼的小货栈,规模不是很大。

    表叔五旬出头,在老家人面前带着体面人特有的矜持,也带着几分疏离的热络。

    “既然来了,就好好干!不差钱,三天一结!”

    货栈中,表叔看着眼前站了一排的同乡汉子们,笑道,“今天先住下,明早上开始干活!”说着,收起笑脸,“明早上的活,是给煤船卸煤,三人一船,干得快的话两个时辰卸完。工钱是两块银元....”

    “蛮好蛮好!”一众汉子笑着点头,眉飞色舞。

    对乡下汉子来说,力气是最没用的东西。

    而银元,则是最有用的东西。

    三个人两个时辰,分两块银元,上哪找这么好的买卖!

    而表叔则在心中了冷笑,“这些乡巴佬!”

    运煤的船,给他的工钱是卸一船五块银元,他这边直接吃了三块。

    ~

    “那个,表叔!”

    大伙都去房里安置被褥床铺,周大含糊着走到表叔身边,“有个事想麻烦您?”

    “啊?”表叔正坐在货栈门口的板凳上抠牙,闻言皱眉道,“要借钱?你都没干活.....”

    “不是不是!”周大忙摆手,“您老在城里有面子,认识的人多,俺这有个事....”说着,他顿了顿,“十年前的冬天,俺逃荒到外城根底下,婆娘瞒着俺,卖了闺女。”

    “说买的是个富贵人家的少爷....俺闺女小名叫铜钱儿,她娘骂她时候喊她赔钱货。左边耳朵后面有块胎记,就黄豆那么大.....”

    “去去去去!”表叔不耐烦的说道,“多少年的事了,咋?你想找?”

    第九章

    解谜(1)黄昏是一样的黄昏,但黄昏下的人却各不相同。

    有权有势之人的车马,在街市中昂然而过,满载志得意满。

    而穷酸之人只能带着满身疲惫,却又羡慕的张望。

    天地是相同的,人是不同的。

    但也有相同的地方,那就是万家灯火。

    只不过有人的灯火璀璨,有人的灯火寒酸。

    ~~

    “老爷,慢点!”

    李至刚宅前,数十名仆人分列两边。

    仆人之中身份最高的管家管事,搀扶着李至刚缓缓从轿子中出来。

    两名清秀的小厮,弯着腰举着手中的纱灯,照亮脚下的台阶门槛。

    李府的门第很高,高到李至刚这个年纪,走起来都有些吃力了。

    但他依旧固执的,甩开管家的手,慢慢前行。

    待有些吃力的迈过门槛,目光不经意的挪动之时,发现大门的缝隙中,光影之处带着些许的斑驳。

    “今日谁清扫的大门?”李至刚停步,轻声问道。

    管家忙上前,躬身,“老爷,是前院儿的刘三张四两人值日。”说着,他也看向那处斑驳,然后大惊失色。

    赶紧蹲下用手一摸,手指上便有了灰尘。

    “大门,是我李家的脸面!”

    李至刚长眉低垂,低声一句,继续向前。

    管家站在原地,回头怒道,“将那两个不经心的狗才,撵出府去!”

    这府里,李至刚就是天。

    哪怕只言片语,都可以决定别人的生死。

    ~

    “祖父,您回来啦?”

    待李至刚走到三进院之中,一个明眸皓齿瓜子脸满是江南风情的少女,欢笑着从房中跑出来。

    见了这少女,李至刚满是阴云的脸上终于泛起几丝笑容。

    这是他的孙女,芷若。

    “祖父!”芷若亲昵的挎着李至刚的胳膊,笑着开口,“您可算回来啦?是不是饿啦?孙女给您熬了米粥,煎了鱼!”

    “好好好!”李至刚满脸都是笑,然后在餐厅中坐下。

    ~

    华丽的餐厅中,灯光璀璨。

    泛着油光的家具,精美绝伦。

    一排二八年华的丫鬟,小心的把饭菜放置在桌上。

    还真是只有一盆米粥,两条煎鱼,几盘小菜。

    “祖父,您尝尝这个粥,孙女熬了好久呢!”芷若亲手给祖父盛了一碗粥,放在面前,笑道,“这是用辽东的米熬的!”

    说着,坐在旁边又笑道,“这辽东的米呀,比咱们江南的米好吃呢!您看,熬出来的粥竟然带着油光,带着香呢!呵呵,这还不是新米,听灶上的人说,若是辽东的新米,熬出来的粥上带着一层微微的绿色......”

    孙女像是一只百灵鸟,在耳边叽叽喳喳,让人心中满是愉悦。

    李至刚缓缓搅动碗中的粥,可随即脸色再次阴霾起来。

    辽东米!

    辽东那地方以前不产米。

    是朱高炽那厮非异想天开,在辽东开垦荒地引水种稻。

    一开始满朝文武都是反对的,那地方地广人稀一年只能种一季,浪费民力无力在那开荒,不是吃饱了没事干吗?

    可后来的事实证明,朱高炽是对的。

    先开垦稻田,再修建河道水库,十年之前曾荒凉的北地,如今已成北地粮仓。

    而且因为开垦田地种种民政,原本呼啸在山林之内,以渔猎为生桀骜不驯的女真人,也安定了下来。

    他们和汉人融合在一起,耕田捕鱼进山采药。

    穷山恶水出豺狼,而一旦有了安乐之地,豺狼就变成了温顺的看家狗。

    “这厮....”

    脑中想着朱高炽那张胖脸

    ,李至刚心中低声骂了一句。
← 键盘左<< 上一页给书点赞目录+ 标记书签下一页 >> 键盘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