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刘婆破涕为笑,收起了三两好银,却把身契留在原地,见云琅不解,就笑道:“老妪还是继续当仆役的好。”“聪明人啊!”云琅挑起大拇指夸赞一下。
见刘婆笑眯眯的看着他,就笑道:“没想到养蚕的利益这么大,既然是一个好路数,我们就不能放过。刘婆,你从仆妇里面挑出三十个人,咱们家准备建立一个大大的专门养蚕的作坊,现在规模小一些,等咱家的桑田长成之后再建一个大大的,如果可能,我们就建立一个有五百人规模的养蚕场。你来当养蚕场的掌柜。你现在就下去做准备,要买还是要做什么器具,就找你闺女跟丑庸她们列出单子,然后去阳陵邑购买,没有的我们找工匠做。”
刘婆无端得了一个大掌柜的身份,又是欢喜又是担心,被云琅鼓动如簧之舌忽悠了一番,就雄心勃勃的去干事了。
没想到第一次养蚕,就弄了六千束丝,如果把养蚕事业规模化,利润还会进一步的提高。
这个世上还没有人能比云琅更清楚规模化养殖的利益有多么的令人心动了。
云琅早就把自己定位成了农夫,既然是农夫了,当然要走养殖这个符合身份的行当。
等家里的牛羊猪鸡鸭鹅多起来了,一个个的都给它规模化养殖,就算没有防疫措施有可能会损失一些,不过,不要紧,只要成功一次,就能经得起两次的损失。
更何况,现在这个时代有没有鸡瘟,猪瘟还两说呢,至于羊瘟,牛瘟,马瘟还是存在的。
大汉的马厩里面往往会有一只猴子在里面乱跳乱蹦跶,被人称之为“弼马温”,据说马厩里养猴子就能避免马瘟,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真的,历史有记载。)
马牛羊被成群结队饲养的时间太长,出现这些疫病不算稀奇,而猪,鸡,鸭,鹅还从未被大规模饲养过。云琅很想试试。
大汉农民之所以会过得如此凄惨,最大的原因就是生产力极其低下,农具极度的落后,农业最发达的关中都是这副模样,不难想象关中以外的地方是个什么模样。
刀耕火种,应该是一种普遍的生产方式。
“我是不是应该找时间去趟军营啊?公孙敖将军拿走了长刀跟马槊头尾之后就不再来我家了。”
“不用!”
霍去病停下手里的锉刀,让云琅的耳朵清净了一会。
“为什么?难道说将军喜欢我吃空饷的样子?”
“不是的,将军跟我的意见一致,宁愿你在这里吃空饷,也比让你去军营带坏别人好得多。你仅仅的军营外面趴着睡了一晚上,就已经把咸鱼的大名传遍了军营,最要命的是你还用最短的时间升迁到了军司马的位置。再让你进了军营,天知道那些为了立功升官光宗耀祖的兄弟们,会干出什么事情来。靠一张嘴巴就能升迁到军司马这个位置上的,你是第一个。”
“哦,那就算了,我让你找的白玉找到了没有?”
“找到了,在我背囊里,话说,我真的不能把这种双肩背的背囊介绍给兄弟们吗?真的很好使。”
“想都别想,一旦家里的麻收获了之后,我就要制作长丝厚麻布,最后用来制作这种和背包换东西。你们现在没有结实的材料,做出来的不合适,还是不要做了,免得坏了我的名声。”
霍去病笑道:“还以为你真的不在乎呢。”
云琅摇头道:“我之所以大度,是因为在这个时候我必须大度,整个国家变好,我才能变得更好。如果别人都没饭吃,就我一个人吃的脑满肠肥,最后的下场是大家围着我的尸体开一场饕餮盛宴。孔仅已经完蛋了吧?听说张汤正在他家清点财货卖他家眷呢,东郭咸阳正在干什么?这一次仅仅是买民爵就花了三千万钱,他真的需要那个一钱不值的民爵?不过是花钱买平安罢了。”
霍去病皱眉道:“看来必须有军功才好点。”
“拉倒吧,周亚夫的战功不比你舅舅大?他还是开国功臣周勃的子孙,还不是被贤明的先帝给逼死了?魏其侯窦婴身份何等的高贵,七国之乱的时候率领大军破七国功封魏其侯,烜赫一时,结果如何?就因为灌夫那个长了一张大嘴巴的家伙得罪了田蚡,连累魏其侯也死无葬身之地。我算是看来了,大汉陛下有横着挥刀乱砍的习惯,只要超过他挥刀高度的家伙,不论是谁,都是被砍成两截的下场。你以后上了战场就去杀敌,回来了就跟我学着种地,你富贵一点没关系,千万不要给皇帝留下一个位高权重的印象,一旦这个印象造成了,也就离死不远了。”
霍去病抬头瞅着天花板道:“我已经被你带坏了,以前要是听到这些话,我会发狂,一定会砍掉你的脑袋,现在听到了,为什么会觉得很有道理?”
云琅敲敲他的脑门道:“这说明你已经开始独立思考了,这很重要,比你立下军功重要的太多了。”
“我还是想杀匈奴!”
“杀啊,我也想杀,身为大汉人要是不杀几个匈奴那就太遗憾了,就是没什么机会!”
霍去病拉着云琅的手道:“放心,我一定会找到机会的,到时候可以带上你,你这人打仗不行,把辎重交给你应该很放心。”
云琅笑道:“才不跟着万里远征呢,你捉到匈奴之后,给我留几个恶迹斑斑的,让我练习一下箭法就成。”
“那怎么成?这是杀俘,不是杀匈奴!”
“我就想这么杀,被俘虏的匈奴也是匈奴,反正都是要被砍头的,我装扮一下刽子手不成吗?”
霍去病露出自己满嘴的大白牙笑道:“好啊,会有这一天的。”
第九十四章
没饭吃就没尊严
长安三辅目前的场面很紧张。
没错,就是很紧张。
由于卫青的大军杀了右谷蠡王属下的很多人,右谷蠡王发誓报复。
消息是从军中传来的,准确的说,是从卫青带回来的大军中传来的,着让皇帝非常的恼怒,卫青刚刚回到长安,就被使者带进了皇宫。
天快黑的时候才从皇宫里走出来,神情憔悴!
边军难得进京一次,被安排在了细柳营,掌管军队的将军,校尉们却被安排进了馆驿。
羽林军也进了细柳营,这支军队将暂时由他们掌管。
霍去病也去了。
至于云琅,羽林军中的每一个人似乎都忘记了还有他这样的一位军司马的存在。
云家土地边缘位置上栽满了麻,这东西生长的很快,还会产一些麻籽,这东西用来榨油是很好的原料,只是,用麻籽油炸出来的油饼发绿,云琅不是很喜欢。
说到油饼,云琅立刻就馋了……
可以说,自从他来到这里之后,他总觉得嘴里寡淡的厉害,总是想吃点什么东西弥补一下,可惜,这里的很多食物只有喂饱肚子的功能。
仆妇们正在清理麻树上的嫩枝,好让麻树长得修长一些,这样剥下来的麻就能长一些。
最好的麻树能长到两米高,虽然是一年生的草本植物,只生长了三个月,就已经有半人高了。
郁郁葱葱的很有规模。
麻树林子里有男女繁衍生命的声音传来,一些仆妇捂着嘴吃吃笑,云琅黑着脸绕道离开。
这是没办法的事情……
根据梁翁的说法,这些妇人才来云家半年多的时间,就有怀孕三四个月的人存在。
他极力撇清自己,声称这事与他无关,毕竟,在偌大的云家就他一个成年男子,他的嫌疑最大。
“都是些不知羞的!”
麻田不远处就是桑田,原本柔弱,现在彪悍的刘婆,丢下手里的桑叶,举着一根长棍子就杀进了麻田,顿时,麻田里面就慌慌张张的跑出好几对赤身裸体的男女……
这一幕都在云琅的眼皮子底下发生,他顿时觉得家里应该多几个管事的婆子才好,且越彪悍越好。
大汉人跟后世的汉人完全是两个概念,来到这里一年多,云琅终于弄明白了这个事情。
前者粗犷,后者精细的多。
既然都粗犷了,那么,很多细节就没办法追究。
都说这个时代的信息传播太慢,距离太远,一生只能爱一个人,很明显,大汉人是不这么看的。
爱不到远处的爱人,她们就会就近找一个……很多军卒出征三年了,他老婆却在家里给他生了两个孩子,他回来之后,依旧会愉快的把孩子养大……
“这不能忍啊!”云琅听了太宰的说法之后,三观都崩塌了。
“怎么就不能忍?”
“娶老婆是要传宗接代的,这么干,要老婆干什么?最后还要帮别人养大孩子……”
云琅尽量的挑选了一个符合古代人观念的说法。
“狗屁,官府都认同的事情,你有什么资格反对?”
“什么?官府会赞同别人去偷出征在外的将士的老婆?”
太宰叹口气道:“你直到现在还没有了解战争是怎么回事吗?杀敌一万,自损三千这是一场仗打下来之后最好的状况。
更多的是杀敌一万自损八千!
百姓人一般认为,男人上了战场就等于死掉了,已经死掉了……她还要活,一个孤独的妇人能活?
他们可没有你的本事白手起家,更没有你的本事转瞬间就聚拢数百人为你所用,她们唯一的本事就是自己生一个……作为自己老迈之后唯一的依靠。
百姓知道这个道理,官府自然也知道这个道理,因此,在这一方面都非常的宽容。
将士百战归来,能有一个家已经不错了,如果不喜欢,大可再去娶一个妇人,从头再来,一旦国家开始征招,他们这些老兵是首选,于是,这样的事情又会重来……
久而久之,将士们慢慢的也就习惯了。”
云琅挠着脑袋疑惑的道:“我还听过许多著名的故事,都是讲述家里的妻子苦苦等待丈夫百战归来,最后全家团圆……”
太宰停下手里的活计,看着云琅道:“就因为稀罕,所以才会成为故事,就因为少,才会被人赞颂……”
云琅觉得太宰有时候简直就是哲人。
这话说的太精辟了。
瞅着妇人们从田野上归来,云琅不由得心有感慨。
管仲纵有千般不是,“仓禀实而知礼仪,衣食足而知荣辱”这句话说的还是很有道理的。
从霍去病嘴里云琅得知,卫青这一场大战,其实并未占到多少便宜,准确的说,他没有遇到右谷蠡王的主力军队。
大军这一次出关,仅仅是横扫了六百里线路上的匈奴人部族,大军战损了一千四百余人……
马蹄铁经过这一场战役之后,被证明是有效的,除过累死,病死,被敌人杀死的牲畜之外,只有十六头牲畜是因为蹄甲出了毛病被淘汰的。
在这十六头因为蹄甲出事的牲畜中,又有九头牲畜出事的原因是马蹄铁中途脱落……
帝国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牺牲了大量的战士,饿死了不知多少的百姓,最后取得的战果,并没有皇帝预料的大。
云琅知道,匈奴对于大汉来说就是一柄插在后背上的利刃,他让大汉流血不止,不论是刘彻还是百姓都无法忍受这样的痛苦,因此,这样的战事还会继续下去,只要刘彻不死,战争不止!
被俘虏的匈奴人在长安市上被斩首,或者被五马分尸,或者被处以桀刑,总之,大汉早在先帝时代就已经取消的刑罚,这一次都得到了充分的展现。
与匈奴撕破脸皮的刘彻,已经用行为证明,他不可能向匈奴低头,更不可能停止对匈奴的战争。
张汤的护卫又来到了云家,没说话,只是递上了张汤家那个漂亮的食盒。
云琅秉承了君子之交淡如水的原则,一句话都没说,让丑庸跟小虫给食盒里装满了云家精心烹调的食物,那个吃饱了饭的护卫就提上食盒骑上马跑了。
晚春是一年中最好的季节,在春雨的滋润下,云琅甚至能听到植物生长的声音。
家里水塘多,因此蚊蝇也就多,紧接着青蛙,蛤蟆也就接踵而来,这些恼人的家伙们,能大声地吟唱一整夜,惹得云琅经常彻夜难眠。
半夜的时候拥被坐起,瞅着大汉明亮的月亮,一发呆就是一夜。
只有天亮之后云家庄子里浓厚的生活气息,才能让他摆脱时空错乱的感觉。
想想也没什么。一切都在向好的一面前进,太宰的视力似乎得到了改善,老虎现在也长得很胖了,丑庸越来越傻,梁翁越活越年轻,小虫也开始抽条了,一个黄毛丫头很快就要变成大姑娘了。
丑庸正在院子里教训老虎,要他不准再没事干就吞一只小鸡,然后再把鸡毛吹得到处都是。
云家还是有背水的习惯,只不过换成了小虫跟红袖,她们只需要背云琅跟太宰喝茶用的水,因此,并不算是辛苦。
红袖好像忘记了母亲的惨死,也好像忘记了全家被杀光的惨剧,如今穿着跟小虫一般无二的麻衣,背着背篓去泉水口子处背水。
心情看起来似乎不错,但愿她能从噩梦中走出来。
家里的仆妇们很自然地认为,云家能靠近家主的丫鬟只有丑庸,小虫,跟红袖。
云琅也喜欢给他她们留下这个印象。
第九十五章
胆小如鼠的云琅
云琅跟太宰一大早就去拜谒那些死去的护卫长辈的遗骸。
一具具的骷髅排成了军阵站在幽幽的灯火里,骷髅上的黑眼眶里似乎也有火焰在跳动。
山洞明明是封闭的,却不知道哪来那么些灰尘,弄得骨骼上全是这东西。
好在云琅用马尾巴毛制作了几把大刷子,不过,即便是有大刷子,两个人清理骨架上的灰尘,也用了一整天。
来的次数多了,这里的骷髅对云琅来说再也没有恐怖阴森的感觉,一边干活,一边听太宰讲述这些人的过往,他甚至有些亲切。
“这位就是陵卫中赫赫有名的大力士韩完,惯用的兵刃是一跟铁棍,是真正的百人敌猛士,如果身贯重甲,能只身破盾阵!”
云琅仰头瞅着这具高大的骷髅架子,探手摸摸他粗壮的腿骨,叹息道:“可惜这样的猛士了。”
太宰笑道:“我小的时候,经常挂在他的胳膊上荡秋千,跟我关系非常的亲厚,你以后给他们身上覆盖泥塑的时候,记着,他有一脸的大胡须,左手有六根手指!”
云琅笑道:“这是自然,不过,到时候你亲自监工就是了,现在庄子里的人还不能被信任,再过五年吧!”
“我死了以后你怎么给我覆盖泥塑?”
“把你塑造成一个大胖子太宰,你的官帽会给你塑造上去,手里还会有朝笏,还会给你穿衣服,脸上会贴金,放在最前面,你将是这些塑像中最出彩的一个。”
“哈哈哈,说得好啊,不过啊,你还是在我死后把骨骼上的血肉弄干净,休想偷懒连我的尸体一起塑造进塑像里去,这样不牢靠,一旦血肉消融,我的塑像是最容易损坏的。”
“那就把你浇筑进金铁里面,这样几千年都不坏。”
“滚!”
太宰的心情很好,回到房间,见老虎依旧在酣睡,就叹口气道:“这家伙指望不上,原本准备在我死的时候带它一起走的,现在不成了,他还要陪你。”
云琅疲惫的靠在老虎肚皮上打了一个哈欠道:“我死,他都不会死,如果我要死了,就会让他回到山林里去,做一个真正的山林大王。”
跟太宰在一起,心情立刻就会变成灰色的,这跟他的经历有关,从他懂事的那一天起,死亡就像兀鹫一样总是围绕着他飞。
越是担心死亡,死亡就离他越近,被云琅杀死的最后三个伙伴,将他心头最后一丝求活的欲望给熄灭了。
他现在与其实说是活着,不如说已经死了。
山洞的最后面摆着三具洁白的骨骼,他们是如此的新鲜,以至于骨头还保持着一点弹性跟光泽。
“他们三个你见过,记得按照他们的相貌来塑造,如果塑造的好看,他们也就会原谅你。”
太宰探手弹弹其中的一具骨骼,声音发闷。
“不需要他们原谅,既然他们想要伤害你,我杀了他们就没有什么愧疚之心,更何况,我去后山,目的就是斩草除根!”
太宰并不生气,瞅着云琅笑道:“你是对的,在事不可为的时候断尾求生才是大道。如果把我换成我祖父,他老人家也一定会做出与你一样的选择,我耶耶总是说我生性犹豫难成大事,他们的眼光很准。你比我更合适当一个太宰,我不管了,这里的事情我都交代给你了,也就是你的事情。再过一个月,我带你拜见过陛下之后,守卫皇陵就彻底变成你的使命,我就在庄子里教教孩子们读书,看看你的孩子什么时候诞生,等我这具身体彻底腐朽之后,我就去陪陛下了。”
云琅没好气的拉动铁环,巨大的铁链缓缓地下沉,铁链上的火焰逐渐被那些浓稠的油浸灭。
云琅举着火把在前面开路,太宰走在中间,老虎跟在最后面,两人一兽沿着阶梯缓缓向上走。
“其实啊,从第九个台阶开始,三,六,九,十二,十五,十八,二十一直至八十一级台阶,都有一个小小的石柱,用锤子将凸出来的一个石柱砸进地面,这些台阶就会凸出去一大块,在空中形成另外一道阶梯,阶梯会送你去另外一道门,门上有一个缺口,你只要用太宰的印信堵住那个缺口,用力的往里面推,那扇门就会打开……”
云琅不等太宰把后面的事情说完,就打断他的话。
“现在说太早了,还是你带我进去比较好,说实话,就算是你带我进去我也不放心。”
太宰怒道:“难道我会害你?”
云琅也跟着怒道:“我的性命是你救的,你拿走我没意见,我是不放心始皇帝陛下!”
“咦,始皇陵我进去过两次,没有问题啊。”
“天知道第三次进去是个什么模样,就始皇帝暴虐的性子,当年能把太宰老祖宗当鹿给射杀,再弄点陷阱在自己的陵寝里面,弄死另外一个太宰对他来说不算事。我就不信,以始皇帝多疑的性子,他会毫无保留的对历代太宰保持信任?尤其是在他死掉之后没有还手之力的情况下!”
太宰笑道:“你比始皇帝还要多疑。”
云琅怒道:“我就一条命!一旦弄错,就会死掉!不珍惜一点怎么成?始皇陵对我的诱惑还没有大到拿命去换的地步。”
“哈哈哈哈……”
太宰难听的笑声在山洞里发出巨大的轰响,甚至有一些尘土砂砾都从头顶上簌簌的往下掉。
云琅根本就信不过这个时代的工程,不由得加快了步伐。
“你跑那么快做什么?放心,山洞不会坍塌的,我现在才明白你为什么会拿出那么多的好东西给刘彻了。”
太宰匆匆的赶上云琅的步伐,嘴上却不停。
“为什么?”
“还能为什么?你怕死!从你去年的清明在路上讨好官员开始,乃至你故意接近霍去病,到卓氏冶铁,再用曲辕犁,耧车,水车,水磨,马铁蹄讨好每一个人开始,你都是有计划地为保命做准备。以前还以为你是为了皇陵,现在看来,你就是一个胆小鬼,天啊,我活了这么些年,怕死的人我见过很多,从未见过像你这般怕死的!小子,你记住,你越是怕死,死亡这种事他就偏偏会找到你头上,只有跟他对着干,才能长命百岁。”
云琅以前跟现在就靠骗人活命呢,堪称骗子的祖宗,心智坚如铁石,如何会被太宰的这几句话撼动心神。
举着短弩爬出了山洞,云琅的眼睛就滴溜溜的转动,发现没有人这才让太宰跟老虎爬上来,老虎刚刚爬上来,就一头钻进了山林,找寻可能存在的外人。
太宰一屁股坐在云琅身边,取出水葫芦喝了一口水笑道:“你怎么这么怕死啊?你说说你,智慧,应变,人情,世故,哪一样都是上上之选,偏偏就是胆小!说你胆小也不算正确,至少你一个人就敢杀掉猎夫,又敢一个人跟踪潜伏,杀掉三员大秦悍将。方式,法子且不论,就这份胆识在陵卫中也能排进前三,你偏偏又给人胆小如鼠的感觉,真是怪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