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云琅的运气很好,在跨院的前边又找了一架没有散架的马车,这驾马车很是小巧,上面的纹饰也比前面捡到的华丽两分。太宰坐在马车上笑道:“这是陛下游幸后宫的香车,遇到入眼的宫妃就载在这辆马车上游逛……”
云琅给车轴上浇了很多油,前后试验了两下,听不到车轴摩擦的声音,这才重新拖着太宰上路。
直到现在,云琅终于弄明白了始皇陵的构造,这里根本就是地上那个被项羽烧毁的咸阳城,只是没有地面上的那个大,却要比上面的那座精致的多。
来到了一座不算大的广场,云琅才明白了一个道理,水银流动的时候是没有声音的,甚至感觉不到它们在流动,远远的看去,广场上的江河湖海银光闪闪,似乎是一整块,走近之后,才会通过水银上漂浮的发黑的朽木发现,这些江河湖海一直在运转不休。
第一四五章
毕竟东流去(四)
“这才是江山社稷图!”太宰坐在马车上对拉着车子的云琅道。
云琅取出手帕,叠了几叠,在上面喷了一口水,然后紧紧的绑在自己的口鼻处。
老虎很不听话,不愿意戴口罩,云琅最后还是强制老虎也在口鼻上包了一块厚厚的湿麻布。
“丹砂之气伤人,早在寡妇清开凿丹砂的时候就知道了,人家的防护手段要比你的防护手段高明。丹砂气是李斯用来保护始皇帝陵寝的第二道防线,这么多年以来,项藉的遗民千方百计的进入过始皇陵不下十次,他们最多能越过沙海,却无法穿过这座江山社稷图。你不用害怕,这里的风都是从外往里面吹的丹砂气只会聚集章台,不会影响到我们。”
云琅看了一眼太宰拿出来的两个半圆形的东西,拿过来研究了一下道:“瓜皮跟碳粉?”
说罢吗,就卸掉脸上的麻布手帕,把太宰拿来的瓜皮防毒口罩很自然地绑在脸上。
这东西的外壳是葫芦壳做的,有人在上面挖了一些小洞,小洞的背后是一层厚厚的绢帛,绢帛后面是一层厚厚的碳粉,碳粉后面又是一层绢帛,戴上这东西之后的感觉云琅很熟悉,他在机场工作的时候没少戴过防尘猪嘴。
这东西依旧不保险,水银挥发之后,即便是不通过呼吸道,也能通过皮肤毛孔进入人体。
考虑到这是大汉时代,云琅也不能要求太高。
太宰不戴猪嘴,只在脸上包了一层湿布就带着云琅踏进了这座由水银制成的江山社稷图。
“每当大门打开的时候,这里的丹砂液就运转不休,喷吐出无数的丹砂气,每当大门关上,这里的丹砂液就会停止流动,整座江山社稷图也就不会再流动了。”
沿着一条虹桥越过江河,湖泊,云琅站在虹桥上看着不远处的一条水银瀑布暗自赞叹,这样的大手笔,恐怕也只有始皇帝能够拿的出来。
水银瀑布流动无声,流速却极为快捷,更像是一条静止不动的银板挂在不高的土坡上。
水银蒸汽夹杂着不知哪里来的水汽弥漫不休,如同浓雾在云琅不远处翻滚不定。
面对这样浓度的水银雾,云琅觉得依靠自己目前的样子,一旦走进去,即便是能活着出来,也会折寿三十年不止。
太宰重新将太宰印信拿出来,按在虹桥尽头的一头青铜囚牛嘴里,看的出来,他用了很大的力气。
虹桥尽头的一级台阶跌落了下去,如同进入始皇陵一般,地下出现了一座旋转楼梯,全部楼梯连接在一根巨大的石柱上,太宰收回印信,朝云琅招招手,就踩着螺旋楼梯走入了地下。
再一次来到地面上的时候,太宰已经点亮了一盏宫灯,在宫灯的前面,有整整九条宽大的石头甬道。
太宰取出白玉笏板,抱在怀里,上前两步起舞朝拜,而后起身高声道:“臣章台宫太宰顾允求见始皇帝陛下。”
说完话,就让云琅拿起一只小巧的铜锤,敲响了前面悬挂着的一口铜钟。
云琅按照太宰比划的手势敲击了九下,就退回太宰身边。
巨大的甬道里发出一声闷响,顾允连忙拉着云琅跪拜在一方白玉丹樨上,他自己重重的叩头下去……
云琅没有叩头,而是在他需要叩头的地方用拳头敲击了三下,然后就起身站在刚刚爬起来的太宰身边,两只眼珠子咕噜噜的观察将要发生的异象。
什么都没有出现,太宰却领着云琅直接踏进了第一条甬道,紧张的对云琅道:“看准脚下,我踩到哪里,你就踩到那里,万万不敢出错。”
嗯,先是孔雀图案的砖石,然后是貔貅相貌的砖石,然后是一头大象,接下来是一幅朱鸟,然后继续是孔雀,貔貅,大象,朱鸟,而后以此类推。
主意了脚下,就没办法注意周围,而宫灯照亮的范围更是小的可怜,太宰,云琅二人就像是走夜路的人,除过脚下两尺方圆之地,再也顾及不到其它。
长长的甬道似乎没有尽头,太宰的呼吸早就变得急促起来,他的脚下却不敢稍有停留,脚在每一块必须踏足的石板上一沾就走,如同舞蹈一般。
高墙即便是隐入了黑暗,沉重的压迫感依旧存在,太宰在踏出最后一方朱鸟方砖之后,就把脚落在一个白玉丹樨上,停下身形,急促的喘息。
云琅连忙扶住他,却听太宰喘息着道:“快去点亮前面的鹤嘴灯。”
云琅接过宫灯挥舞了一下,左近十步之外,果然立着一座青铜丹顶鹤模样的东西,边走边吹亮了火折子,将火苗凑到丹顶鹤的嘴巴上,只听轰隆一声,一道一丈余长的火龙就突兀的从铜灯嘴巴上喷涌出来。
太宰漫步走过来,抓着丹顶鹤的脑袋用力的向上扭一下,那条明亮的火龙就变成了一条火柱,照亮了天空。
云琅的眼睛突然从黑暗中进入光明的殿堂,眼睛变得酸痛,即便如此他也不愿意闭上眼睛……
还以为这里很空旷,谁知道这里竟然站满了人!
高冠长须的重臣,身披重铠的将军,手握战戟的武士,黑衣垂手的宦官,提着彩灯的宫女,身材矮小的优伶,每一个都栩栩如生,似动非动,衣袂飘飘,神情各有不同。
鹤嘴里喷出来的居然是沼气,这让云琅非常的惊讶,随着一只鹤嘴灯被点燃,其余的鹤嘴灯也开始喷火,巨大的石兽嘴里更是喷出了巨大的火柱。
火柱燃起,有些黑暗的地方甚至出现了一些小小的爆炸,估计是刚刚喷出来的沼气太多的缘故,云琅也开始明白了,太宰为什么会走的那么急促,如果走的慢一些,这片广场一定会充满了沼气,一旦见到火星……
太宰仔细的看了一下人群,就带着云琅来到了那黑衣宦官群中,找了一处台阶坐了下来,一把撕掉脸上的麻布,喘匀了气,满足的靠在白玉栏杆上指着高处的宫殿笑着道:“去吧,去觐见陛下,记住了,太宰一职不过是二等官,不得靠近陛下棺椁二十步以内,切记,切记!”
云琅想要摘下猪嘴,却被太宰严厉的阻止了,他从背后的背篓里取出烛龙之眼放在太宰的身边道:“你不是想要陪陵卫兄弟跟历代太宰吗?怎么会想着歇息在这里?”
太宰将那个粗陋的铅壳子打开一条缝隙,一道五彩的光芒照亮了他的脸庞,他迅速的关上盒子,缓缓地躺在这个铅块上,满足的用脸庞摩擦着,对云琅道:“我是终结者,必须有人对始皇帝负责,万一始皇帝复活,我还能上前领罪……”
太宰已经非常的疲倦了,刚才经过迷宫的时候,已然耗尽了他储存的最后一丝力气。
云琅取出两条毯子,一条铺在他的身下,另一条盖在他身上,挪动了一下铅壳子,找了一件衣衫裹上,垫在他的头下充当枕头。
太宰闭着眼睛朝云琅挥挥手道:“去吧,去吧,我累了,小睡一会就送你出去,记着,来的时候是怎么走进来的,出去的时候就倒着出去,千万莫要忘记在白玉丹樨上叩头,叩头之后看清楚丹樨上边沿上的一个圆盘,圆盘上的禽兽次序,就是脚踩的方位,呵呵,这是太宰最后的秘密了……”
云琅手里握着太宰刚刚交给他的印信,帮太宰掖掖毯子,就带着猪嘴昂首踏上了黑色的石阶。
他准备以一个后来人的身份去拜谒一下这位已经死去近百年的千古一帝。
第一四六章
始皇帝
石阶之上有一对石头雕刻的麒麟,昂首挺胸,遥望远方。
石雕很高大,足足有一丈三尺高,只是整座雕像并不像后世的麒麟那般栩栩如生,而是以大写意的雕刻方式制作出来的。
云琅之所以能够认出那是一对麒麟而不是别的东西,完全是因为它身上的鳞甲。
长着龙头,马身的神兽不太多,麒麟是最常见的一种。
云琅看的很仔细,石雕艺术的起源本来就发轫于北方,而人像雕刻艺术更是发轫于先秦。
很早以前云琅就从史书上得知,在咸阳桥头有一座孟贲的雕像,这座雕像背着绳子似乎正在拖拽着咸阳桥,不使它坠落河面。
这尊雕像足足有三丈高,据说,常有神异之事发生。
从平地上往章台走,台阶很高,云琅想要一步步的走上去很难,也不知道始皇帝为什么要修建这么高的台阶,难道说他认为自己复活之后就会变得高大?
台阶的中间是巨大的砖雕纹饰,每一块秦砖都巨大无比,仅仅是上面繁复的夔龙纹纹饰,就足以让云琅赞叹不绝。
走上第一级台阶,云琅回头看看远处的太宰,只见太宰已经打开了铅壳子,正在欣赏壳子里面的烛龙之眼,对云琅的去留毫不在意。
现在没关系了,不管太宰怎么看都无所谓了……
云琅转过头看着矗立在第一级台阶上的两个巨大的金人,叹息一声就准备继续往上爬。
两个金人一个手持巨剑,一个手持巨斧,巨剑与巨斧交叉挡在前路上,不管是谁想要过去,只能从巨剑与巨斧交叉的空档里钻过去。
刚刚靠近巨剑,巨斧,云琅挂在腰上的短弩就飘了起来,如果不是有钩子挂着,它早就贴到巨剑跟巨斧上面了。
弩箭自动离开了袋子,一枝枝的贴在巨剑上,云琅怀里的匕首,也有蠢蠢欲动的意思。
巨剑跟巨斧边上有一个不大的石碑,上面写着“卸甲”二字,云琅按着怀里的匕首,俯身从巨剑巨斧地下经过,别人或许会惊诧莫名,对云琅来说,两块磁铁还算不了什么。
弩箭也被他收回来了,虽然向外走的时候吃力一些,走的远了,磁力对金属的影响已经很小了。
项藉或许对于始皇陵里面的财富不怎么看的上眼,然而,这十二座金人,对他来说太重要了。
他是世上无敌的统帅,却不是一个英明的统治者,当他带着大军纵横天下的时候,刘邦正带着部下在蜀中休养生息,当他平定了天下准备开始结束流窜作战的习惯,开始寻找一块合适的地方建国立业的时候,刘邦带着他武装到了牙齿的军队出山了。
他击败了刘邦无数次,每一次,刘邦战败之后都能回到蜀中休养生息,准备卷土重来,而项藉,依旧在消耗自己原本就不多的元气。
垓下一战,项藉战败,不是他不勇猛,而是敌人的武器比他的锋利,敌人的铠甲比他的结实,敌人的战士吃的比他的战士饱,敌人的战士穿的也比他的战士暖和……
刘邦一辈子都在项藉面前是一个失败者,他只胜利了一次,天下从此姓刘!
如果项藉得到了十二金人……历史或许会重写。
站在秦国的大殿上思念项藉跟刘邦,这明显是不符合时宜的,只是,秦帝国如今就只剩下这一座陵墓了,想来始皇帝不会有意见。
这就是时势比人强,如果现在依旧是大秦的时代,仅仅是数之不尽的铁骑甲士,就能让云琅对他盛出足够多的尊敬来。
大秦国以铁骑得到了天下,又因为更强的铁骑而失去了江山,这本身就非常的公平。
秦国尚黑,因此,章台上除过浓的如同黑夜一般的黑色就剩下血一样的暗红色了。
一个摊着手的陶俑站在最后一级台阶上,与前面威武的六个金人不同,这家伙看起来非常的瘦弱,既然人家已经把手探出来了,总要给点什么。
云琅取出一块从外面捡拾的金饼子放在他的手上……
金子是好东西,云琅以前就这么认为,金子放在了手上,这家伙的肚子就裂开了,一套黑色的冠冕就露了出来。
云琅取出来一看,发现这就是一套属于太宰的服饰,当年看起来应该非常的华贵,经过了几十年的时光洗礼,即便没有人穿过,这套衣衫看起来也已经非常的陈旧了。
云琅抖抖衣衫上的灰尘,就穿上了,只是那双难看的鞋子他的脚刚刚放进去,就鞋面就裂开了,他只好重新穿上自己的鞋子,取过宦官手里的金饼子,咬着牙准备去见见汉文明中的第一位皇帝。
章台上破败无比,这里有风,所以,那些华美的丝绸帷幕已经七零八落了,如同逝去的秦帝国。
来到了大秦的天下,云琅自然不敢随意造次,学着太宰的模样高声叫道:“臣信任章台太宰云琅觐见始皇帝陛下!”
或许是声音大了一些,章台上轰隆的响了一下,一根用来悬挂帷幕的杆子从房顶掉了下来,帷幕上沾染的灰尘扑溅开来,弄得云琅一头一脸的灰尘。
烟尘散尽之后,章台就变成了一座无人问津的古庙,所有的苍凉,荒芜,破败都能在这里找到。
云琅感叹一声,就踏进了大殿,这最后一步无论如何都要走进去,外面的太宰之所以还没有死,就等着他穿上新的太宰衣衫见他最后一次呢。
皇帝的殿堂云琅见过很多,在北京见过清王朝的,在开封府见过宋王朝的,在西安见过模拟的唐帝国的,眼前秦王朝的章台并没有出乎云琅的预料之外。
巨大的宫殿里满是粗大的柱子,站在门口看进去,如同看到了一片柱子组成的树林。
每一根柱子后面都有一个全副武装的甲士,每一个甲士的样子都是一副择人而噬的狰狞模样,云琅丝毫不怀疑这些柱子跟柱子后面的武士依旧具有杀伤力,只要看看柱子上的孔洞,跟武士手上的锋利武器就知道。
一枚金饼子被云琅丢了出去,金饼子在光洁的地面上发出一连串的脆响,最后滴溜溜的停在一块地板上转悠。
云琅每走一步就往下一块地板上丢一枚金饼子,等到他来到太宰所说的第二十步位置上的时候,他就坚决的停下了脚步,按照太宰教过的那样,挥舞着袖子后退一步,又前趋一步,如同舞蹈一般的行过礼仪之后就跪坐在地板上朗声道:“臣章台宫新任太宰云琅拜见始皇帝陛下。”
大殿里寂寥无声,云琅也不在乎,眼睛盯着那个巨大的棺椁道:“第四代太宰顾允如今气血两枯,寿不久矣,因此长门宫宦官簇拥着去了长门宫,有些担忧的道:“云氏无妨,有阿娇贵人的羽翼庇护不会倒霉。倒是少府如此明目张胆的……”
公孙弘笑道:“无妨,无妨,时辰尚早,能否带老夫先去看看云氏铸钱作坊?”
跟这样的老狐狸套话自然会失败,公孙弘匆匆的喝了三杯热茶就披上大氅准备去看云氏铸钱作坊。
走在温泉水道上,暖烘烘的地气升腾而起,公孙弘越走越热,挥手唤来一个仆婢拿走了大氅,他自己却蹲在碧绿的菜畦边上,神情的瞅着绿油油的菠菜。
“元朔二年的时候,陛下赏赐了云氏一口袋种子,种子的数量很多,却杂乱无章,很多种子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其中的功用,好在,经过两年的辨别,有些种子的性能已经确定。比如这种绿叶菜,极为耐寒,只要地气足够热,就能在大雪中存活,叶柄吃起来极为鲜美,算是一门不错的蔬菜。”
公孙弘听了云琅的解说点点头道:“春夏之时吃绿菜倒也没有什么稀奇的,寒冬腊月能吃到绿菜,才是别出心裁啊。”
云琅苦笑道:“虽然奇妙,却对百姓没有多少好处,除非他们也能找到足够多的热泉,否则,冬日里吃青菜终究是大梦一场而已。云氏出产的这些青菜,一部分自家食用,大部分都被长门宫买走,专门供应皇宫了。”
公孙弘皱眉道:“此风不可长,陛下膳食也要依照四时而动,如果坏了章程,陛下就会在冬日里吃青果,夏日里食用寒冰,最终会加重百姓负担。”
云琅摇头道:“天下万物终究是为人作伐的,只要我们善用地利,陛下这点小小的要求并不碍事。反而会为天下农人多出一条生路。”
公孙弘站起身不解的道:“此言何解?”
云琅笑道:“只要陛下,乃至勋贵们愿意出钱购买冬日里的绿菜,夏日里的寒冰,百姓们自然就会寻找适合冬日种菜,夏日储藏冰雪的法子,天下又多了两门生计,有何不好?”
公孙弘想了想,指着云琅道:“你的想法总是出人预料之外,且听起来似乎在道理上也说得通,但愿你的想法是对的。”
云琅笑道:“让百姓吃饱肚子,多一门活命的本事,总不可能是错的。”
公孙弘一言不发。
路过一片胡萝卜地,云琅俯身拔出两根橙黄色的胡萝卜,放在清水缸里洗干净,递给公孙弘一根道。
“此物第一次种植出来的时候呈紫色,在这里种植了八次之后就逐渐变成了现在的样子。听说胡人将此物的种子当做香料来使用,在下大着胆子食用了几次之后,发现此物的根茎甜美,乃是不可多得的美食,就大面积种植,效果不错。”
公孙弘咬了一口胡萝卜连连点头道:“味道确实不俗。”
云琅笑道:“阿娇贵人最是喜欢此物,一日不可或缺,小女也喜欢此物,所以家中就多种植了一些。”
公孙弘又咬了一口胡萝卜嚼碎了吞下去之后道:“没有后患?”
云琅大笑道:“最早为牛羊食,而后少量食用,最后吃过的人都说,有此佳果,虽死无憾啊。”
公孙弘听了也爆发出一阵大笑。
云氏的一条廊道就是一座很大的菜圃,能在寒冬看到这样的景致,确实让人心醉。
走过一片菜瓜地的时候,见三五个小婢手里拿着毛笔,不断地在淡黄色的花朵上来回触碰,公孙弘停下脚步,指着那些小婢道:“此为何意?”
云琅笑道:“雌雄相交而已,春夏有蝴蝶,蜜蜂能帮助雌雄花朵传粉,冬日里不见昆虫,自然只有动用人手了。”
公孙弘取过小婢手中的毛笔,在雄花的花蕊上拨动两下,而后将沾满花粉的毛笔放进带果的雌花中抖动两下,淫猥地笑道:“可是如此?”
云琅大笑道:“少府莫要以为荒唐,云氏就是依靠此法培育出来了一种新的蔬菜,一颗足足有八斤重,只要夏末播种,秋日就能收获,冬日储存,就能让天下人一个冬日都有吃不完的青菜。”
公孙弘吃了一惊道:“此言当真?”
云琅指指廊道的尽头道:“眼见为实才好!”
公孙弘摇头道:“是真的假不了,是假的,真不了,老夫不以为你云氏有如此偷天换日只能,自然要好好地观瞧一番。”
第一四一章
公孙弘的奇妙之旅(二)
秋日里已经长成的十三棵大白菜,如今已然被收割了,被仆妇们细心地用透气的麻布一个个包裹好,放在不远处的地窖里。
每一棵白菜都胖墩墩的,整整齐齐的码在木板上,底下的根茎更是被一大团土包着,一个还算清秀的仆妇守在边上,见云琅来了,就连忙道:“每三天给菜根喷一次水,婢子不敢怠慢。”
云琅笑道:“做了就成,没必要天天守着它,这东西虽然金贵,还没有金贵到让你一直守着它的地步。”
公孙弘来到一棵白菜跟前,背对着云琅也看不清他的表情,只发现这个老家伙的肩膀颤抖的厉害。
“亩产几何?”公孙弘观察了这十三棵白菜良久之后才问道。
“一大亩可以种植一千五百棵白菜,大田里的产量自然比不上精耕细作的试验田,所以,也不可能每一棵都长到六七斤(汉斤为250克),估计三四斤还是有把握的。”
公孙弘直起身子抚摸着被麻布包裹的白菜喃喃自语道:“那也六千斤了……”
见公孙弘失态,云琅就让看守白菜的仆妇离开了这个通风的菜窖,低声道:“在下发现,这东西似乎还有继续变大的空间,如果再继续优中选优继续培育,一棵白菜长到十斤以上问题不大。”
“味道如何?”公孙弘一把抓住云琅的手腕子,他抓的很用力,如同铁箍子一般扣在上面。
云琅扒拉掉公孙弘的手,随手掀开包裹白菜的麻布,撕下一片叶子递给公孙弘道:“微甜,可口。”
云琅撕白菜的粗暴动作,让公孙弘的心都颤抖了一下,狠狠的瞪了云琅一眼,然后就接过白菜叶子慢慢的品尝起来。
他吃的很仔细,连白菜帮子都没有放过……
“这道菜是个好东西啊,冬日里与豆腐一起熬煮,添加一些猪肉就是人间美味。”
公孙弘的三角眼射出电锯一般的目光,让云琅头皮发麻,他想不明白自己干了什么事情能让公孙弘对他如此愤恨。
“这么说,你已经吃过这东西了,是吗?”
这种问话的方式绝对谈不到友好,云琅打了一个哆嗦道:“阿娇贵人秋日的时候砍掉了一棵,我们品尝了一下。”
公孙弘依旧瞅着那十三棵白菜看不出喜怒,过了良久,亲自动手把云琅掀开的麻布仔细的包在白菜上。
又亲自数了一遍白菜,这才问道:“如何留种?”
云琅笑道:“春日之后,将白菜上半部分砍掉,只留带根的一半重新种植,而后自然就会接球,抽茎,开花,结种。这东西生命力极强,不用太细心照料。”
“与油菜同?”
云琅笑道:“本来就是油菜培育出来的,自然相通。”
“西北理工之术妙到毫巅,公孙弘佩服之至,如果云氏能将此物献于陛下,不仅仅你云氏富贵可期,你云氏子孙也将受用不尽。”
云琅发现公孙弘在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神有些慌乱,自然知晓他在担心什么,大笑道:“云氏如今只有两口,就算富贵到了极致又能如何,大白菜原本就是为了天下百姓能在冬日里多吃两口青菜才研制的。云氏从未想过要独占此物,一旦种子收获的多了,自然要借助官府之力传播天下。”
公孙弘闻言大喜,郑重的抱拳施礼道:“云公所言足以愧煞天下碌碌之辈,公孙弘敬之,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