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何愁有看看跌落在石头上的尿渍,皱眉道:“怎么还尿裤子啊?”“老……祖宗!”
何愁有愉快地笑道:“还认得我?不说我是王八了?”
曹襄回答的极为快速:“我是小王八!”
自从看见曹襄,何愁有的笑容就没有退散过。
“你母亲当年嫌弃你父亲,说他算不得英雄,不肯下嫁,先帝就让老夫去劝诫一二。你母亲好歹跟老夫硬抗了三天才服软,你已经长大了,连一炷香的时间都没有扛过去,唉,由此看来,你母亲当年没说错,你父亲确实算不得英雄。”
曹襄虽然身子在抖,嘴上回话却快:“我父亲确实算不得英雄,我母亲嫁亏了。”
云琅觉得很丢人,抱着曹襄要把他从地上拖起来,这个窝囊样子要是被更多的人看见,他以后就没脸见人了。
云琅想要把曹襄拖起来,曹襄却想拉着云琅一起跪下来,他的力气是如此之大,以至于云琅都被他拽了一个趔趄。
“起来吧,你兄弟希望你有骨气一些,算是一个不错的兄弟,已经是侯爷了,站起来,别丢了国朝勋贵的脸面。”
何愁有发话了,曹襄立刻就站起来了,只是站不稳,抓着云琅的胳膊才勉强站定。
“进城!”
第六十七章
规矩来了
何愁有背着手就率先走了,云琅拖着曹襄跟在后面,虽然到现在云琅都弄不清楚这个老宦官到底是谁,可以让曹襄害怕成这个样子,他的心情已经变得非常沉重了。
刘二大着胆子驱赶那些狼,却发现那些狼听话的厉害,只要拉一下绳子,狼群就会乖乖的跟上,温顺的如同小狗!
霍去病跟司马迁匆匆的带人赶来,他第一眼就看到了那颗蛋头,立刻停下脚步,瞳孔迅速的缩小,不肯再前进一步。
司马迁道:“咦,云琅没事了,跟他在一起的光头是谁?”
霍去病连忙低声喝道:“慎言!”
眼看着何愁有一步步的走近,就退到路边拱手静候。
何愁有看了看霍去病身上的铁甲,拿手在铁甲上摸了一把,手指摩擦一下,见上面满是灰尘就满意的道:“还不错,没有懈怠,现在甲胄不离身的将军不多了。”
霍去病连忙道:“身负陛下重托,去病不敢懈怠。”
“在白登山的时候听人家说你们骑都尉骄横,而且喜欢自作主张,其实呢,这没什么,悍将不骄纵谁有资格骄纵?初次成军出击,就能斩首两千余,陛下看人还是准的。”
霍去病陪着笑脸道:“不敢辜负圣恩!”
何愁有笑着点头,和蔼的朝四周的骑都尉将士看了一眼道:“都是不错的少年郎!”
等何愁有被霍去病亲自邀请进了河曲城,曹襄就再也站不住了,一屁股坐在冰凉的大石头上,一个劲的喘粗气。
“这人到底是谁?你怎么害怕成这个样子?”云琅再也忍不住了。
曹襄擦一把脸上的汗水道:“妖怪!”
“妖怪?”
“对!皇宫里的妖怪!从我记事起,我母亲就告诉我,皇宫中有妖怪……九岁那年,我随十岁以下的皇室子弟一起去拜谒祖庙,才第一次见到了这个妖怪。当时,楚节王世子刘安师拜谒祖庙之时无故发笑,被宗正皇伯斥责,刘安师不服,斥责皇伯大惊小怪,并且丢弃了手中的香炉,以至于香炉中的信香折断……然后,就被何愁有抱走……三个时辰后,我们在偏殿再次见到刘安师的时候,他的头颅,手脚,身躯已经被分成干净的十八块……等我们看完之后,何愁有就用刘安师的紫袍包着尸块让楚节王二子背负出宫,还说……刘安师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可以回家了……”
云琅抽着嘴巴不确定地问道:“一个王世子,他说杀就杀?”
曹襄咧咧嘴巴给了云琅一个比哭还要难看的笑脸。
“王世子?你知道魏其侯窦婴伪造先帝遗诏的事情是怎么发的?”
云琅皱眉道:“不是因为尚书监没有找到存档文书么?”
曹襄左右瞅瞅没看见别人,就一把拉住云琅的手道:“好我的兄弟哟,窦婴是什么人?
他当过平乱的大将军,当过宰相,这样的人你以为他真的会拿出一封没有存档对照的遗诏来么?
当时,没人信窦婴会这么干,陛下那时候刚刚真正的亲政,他说的话被大臣怀疑,认为是皇家销毁了存档,是要致窦婴为死地,是皇家设计杀人,还有人说皇家说话不算数,如此之后,还有谁敢拿着遗诏来论事?
陛下无奈,只好请出何愁有来证明绝无毁坏遗诏存档之事,这个老宦官往朝堂上一站,连同窦婴在内,还指了四位质疑最激烈的大臣……
三个时辰之后,窦婴被斩首,其余四位大臣的死状与刘安师一般无二……那一年,正是元光四年,暮春!
阿琅,这个老家伙来了,我们就什么都不要做了,天知道哪一点会被这个喜欢把人分割成十八块的老贼看不顺眼。
那时候,就真的是悔之晚矣。
你要知道,人彘蚕室之名,在长安可以活活吓死人。”
云琅长出一口气道:“他凭什么会有这么大的权势?这几乎超出了皇权的能力范围,不合常理啊。”
曹襄木然道:“我也想知道啊,以前,还有人在寻找何愁有权势的来源,后来不知怎么的,就没人问了,大家都知道何愁有惹不起,也不敢惹。”
话说到这里,曹襄又一把拉住云琅的手恳求道:“你千万不要去查探,千万不要,我不想看见你被分成十八块的模样,真的,如果在看到你被人家分尸了,我一定会发疯的。”
云琅第一次发现曹襄怕一个人会害怕成这个样子,见这家伙的眼泪都下来了,就点点头道:“我们井水不犯河水,他想看什么就给他看,他想问什么我们就实话实说,这样总不会有问题了吧?”
曹襄点点头道:“这样可以,听说老家伙最重的就是规矩,只要什么事情都按照规矩来,哪怕是做错了,他也不闻不问,就像消失了一般。”
云琅敏锐的抓住了曹襄所说的规矩二字,同时想起何愁有半夜想要进城被军卒用弩箭攻击的事情,他似乎并不生气,也就是说,这也是大汉的规矩,自从文帝进细柳营被军将阻止之后,日出之前军城不开,就成了一项规矩。
自己刚才依照律令要求何愁有出示印信,他也没有发怒,反而将这个规矩执行的非常彻底,没有半点的敷衍。
看来,这个人真的非常守规矩啊……
骑都尉的饭食自然是丰盛的,尤其是他们刚好收割了很多的青稞,没收了很多的牛羊,以及从白登山弄来的烟熏马肉。
被骑都尉的厨子操持了一番之后,就摆了满满一桌子。
羊肉馅的饺子看样子最对何愁有的胃口,一口气吃了两盘子,又吃了很多的牛羊肉,干菜泡发之后凉拌的菜蔬也吃了不少,这才拍拍肚皮道:“有一个庖厨之术天下第一的军司马,全军都跟着沾光,比皇宫里的那些庖厨做出来的饭食好的太多了。”
陪着吃饭的云琅连忙道:“让您见笑了。”
何愁有指指桌子上的饭食道:“老夫初来军中,受一顿款待乃是常理,老夫生受了。只是,如此靡费,不可长久,自明日起,你们就当老夫是一个老卒,不可优待。”
霍去病点头答应,然后拱手道:“老祖宗不远千里而来,必定有重要的公务,什么样的公务下官不敢问,如果老祖宗需要人手,自霍去病以下,皆俯首听用。”
何愁有大笑着摩挲一下光头道:“陛下只要老夫看好几个猴崽子,至于别的,陛下没有提及,自然不关老夫的事情!”
说完话,见霍去病,云琅两人的脸上有苦涩之意,就随意的摆摆手道:“该干什么,就继续干什么,就当老夫不存在,在皇宫中被关了四十几年,老夫是来散心的,至于你们几只猴崽子,想必也不会让老夫为难!去吧,干自己的事情,老夫千里跋涉,有些疲惫了,需要静养几日。”
被何愁有撵出来了,云琅,霍去病对视一眼,就来到了霍去病居住的地方。
霍去病取下头盔放在架子上,跨坐在凳子上对云琅道:“中规中矩吧!”
云琅点点头道:“来的不是一个人,来的是规矩!估计陛下对我们轻易动用绣衣使者文牒非常的不满,又对我们私自离开白登山也很不高兴。就派来了规矩,让我们一步一个脚印的走路,不准我们行差踏错。”
“城里的有些事情要是照搬大汉的规矩,会混乱的。”
“这个不愁,大汉的律法制定的其实有很多疏漏,有些字可以做多重解释,而我大汉朝廷又没有给出一个字意表。如此一来,在螺狮壳里做道场我们还是能做到的。”
第六十八章
变态与温柔
何愁有在房间里大睡了三天,起来之后又饱餐了一顿,就漫无目的的在受降城闲逛。
自从他来到河曲城,干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河曲城改成了受降城。
宦官逛边地的土窑子有些奇怪,不过呢,何愁有倒是半点都不在乎,从里面出来的光脑袋上甚至有口媒印子。
一大把铜钱丢出去之后,他就引来了那些妇人们的围攻,只要看看那个老贼笑呵呵的样子,就知道他乐在其中。
苏稚也从屋子里出来了,以前总是挽成发髻的头发被她放下来了,就那么柔柔的披着,只是发梢位置总是掘强的微微上翘,女子的衣衫也上身了,走起路来袅娜多姿。
不再穿麻衣,也不再手插胸前口袋的苏稚,怎么看都是一个俏丽的美人儿。
云琅停下手里的笔,笑眯眯的看着苏稚从窗前飘过,一炷香的时间,苏稚已经从云琅窗口经过三次了。
喊她,却不进来,只是嫣然一笑,就再次进入了自己的房间,等一会再出来……
苏稚从窗前经过,自然是一道百看不厌的美景,当一颗蛋头出现在窗户前面,就让人非常的不愉快。
“你的姬妾?”
云琅连忙摇头道:“军医!”
“为什么是妇人?”
“老祖宗,您行行好吧,有一个山门中人肯进军营给将士们疗伤,哪怕是妖怪我也要啊。就因为有她的存在,我骑都尉受伤的四百三十八个伤兵,就死了十六个。”
“哦,哦,哦很有道理啊,她的山门何处?”
“璇玑城!”
“嗯?名家之后啊,怪不得老夫在白登山就发现你骑都尉的战损不合常理,原来是这个缘故。这么说,这个丫头是你用死尸换来的?我听说还有活人!说说,我对你跟丫头两个敢把活人生吞活剥的手段非常的好奇。”
云琅的两只手摇的跟风车一般,连忙解释道:“是在研究医理,我们西北理工有一个名言叫做——揣摩千遍,不如上手一次。大汉的医者对伤病的确定一般都是通过揣测来达到目的的。您也知道,一旦猜错,伤患就会一命呜呼,据我所知,大汉九成以上的医者给病人治病的时候都是靠猜的。您说说,这样能治好病人么?”
何愁有眼睛顿时一亮,连连点头道:“此言在理,此言在理,只是你为什么一定要坚持说自己用的是死人呢,其实用活人来实验岂不是更好?你看啊,如果你把有病的匈奴人用刀子拉开……这样多好,以后用活人,老夫给你打下手!”
云琅的眼珠子都快从眼眶里蹦出来了,连连摇头道:“这不行,这不行,死尸可以随意解剖,因为尸体里没了生命,就是一块肉而已……活人不同,哪怕他是我们的敌人也不成。医者的双手是用来救命的,不是用来杀人的。”
云琅很想说,解剖活人是一桩泯灭人性的事情,想到何愁有切割的就是活人,生生的把这句话吞进了肚子。
“哼,儒家子弟就是这般假正经!天生万物就是给人来享用的,你看狮虎猎物获威名,可怜麋鹿有谁怜?你强势的时候如果尽量的攫取,等你失势的时候人家可不会跟你客气。就这么说定了,以后用活人,你不知道,有好几次老夫明明已经把人切开了,他的心居然还会咕咚咕咚的跳……这是什么道理?难道说心都被摘下来了,还能活?”
云琅苦笑道:“万万不可,解剖活人乃是师门大忌,一旦被人知晓,死无葬身之地。”
“你西北理工还有人?”何愁有看着云琅问道。
“我很希望还有……”
“为何将你西北理工并入儒家?以你之才,重新振兴门楣也不算是难事。”
“天下大势,顺之者昌,逆之者亡。”
“你以为儒家已经获得了天命?”
“儒家现在鼓吹的学说对陛下太有利了,也就是说,儒家的那一套学说,对所有的帝王都非常的有利。因此,即便是陛下不采纳,也会有别的皇帝采纳,终究会被某一位某一代的帝王将之发扬光大。”
何愁有笑着点点头道:“很合乎规矩啊!”
云琅奇怪的道:“先生应该也是出自山门,只是您的说法与众不同,从您重法度,守规矩的行为来看,您应该是法家门徒,从您自审其身,又能尊崇野性这一点来看,您又像是黄老之术的诚信者。偏偏不论是法家,还是黄老之术,都没有您恣意汪洋的想法,不拘泥于一家,这是让小子没有想到的。”
何愁有吸了一口气摆摆手道:“莫要追究老夫的来历,倒是那个璇玑城的小丫头如非处子之身,你将难逃法网。既然那个丫头是军医,那就好好的当军医,不能被你拿来暖被窝,这也是规矩!”
“她是我妻子的师妹!”
“你可算了吧,老夫见过把妻子娘家姐妹全部一扫而空的人,也见过连丈母娘都不放过的混账,你知道他们的下场是什么吗?”
云琅瞅瞅何愁有那双干净的手苦笑道:“莫非都进了蚕室?”
何愁有大笑道:“聪明人的心思多,心思多了呢,就会胡思乱想,最后总会触犯一些国法。这样的人呢?你杀掉他吧太可惜,你要是不杀他吧,他又会跳腾个不停。两难之下只有折中,去势之后就像那些野狼一般边的乖巧,不但能拉车,吃的还少,更不会见了母狼就凑过去嗅屁股。”
云琅吞咽了一口口水道:“小子家里人丁单薄,自然会自爱,不会没事就去撩拨军医。”
何愁有点点头,然后又道:“关于受降城里发生的很多事情,老夫都是闻所未闻。《禁奴令》就非常的不妥,不过呢,看在你们是在慌乱中制定的安民之策,加上效果不错,老夫就捏着鼻子认了。把那个《禁奴令》三个字去了吧,你们还没有资格给百姓下这个令,那个令的。开春之后会有文官前来,该怎么治理地方是他们的事情,你们不得插手!”
云琅呆呆的看着何愁有离开,有些不甘心的捶了一下桌子,治理地方最可怕的就是政策不连贯,随时随地的重打旗鼓另开张,是最愚蠢的行为。
蛋头又从窗户外面探进来了。
“怎么?很不高兴?你可以试着弄死老夫,反正这里冰天雪地的,周遭都是你的人手,可以干的神不知鬼不觉。”
云琅起身深深一礼道:“多谢先生提醒,小子绝对不会胡思乱想。”
何愁有满意的点点头笑道:“你是一个真正聪明的孩子,别人从老夫的话里面只能听出威胁之意,唯有你能听出老夫话里话外的是为你们好,难得啊……哈哈哈。”
一夜北风吹,寒冷刺骨。
昨日还没有完全结冰的大河,在北风的吹拂下,河岸两侧的寒冰终于在河心接拢。
西北的冬日里,除过纺羊毛线之外,就干不成别的活计,如今,全城的羌人都在纺羊毛线。
弄出来的羊毛线,云琅全部收购,一座城的人都干同样的工作,效率自然是惊人的,加上这里最不缺少的就是羊毛,几天功夫,羊毛线就堆满了仓库。
曹襄不知道云琅要这么些羊毛线做什么,提醒云琅好几次了,云琅依旧要求全城的羌人继续纺线。
羊毛线又粗又硬,即便是用碱水泡过之后,一样不算软,这样的东西能不能制作衣衫,云琅一点把握都没有。
不过呢,反正有何愁有这个秃头在,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就没错。
趁着难得的空闲时光,云琅找了四根细细的竹签子,开始编织毛衣。
开始的时候很生疏,编制了一会,他就已经找到了手感,速度也快了起来。
织着,织着,云琅的鼻子就酸涩的厉害,很久很久以前,一个少年跟一个老婆婆对坐在昏暗的点灯下,熟练地编织着毛衣,花花绿绿的线在她们的手中逐渐有了衣衫的雏形……在她们的身边,是一双双明亮的眼睛。
第六十九章
淫猥的疯子
云琅织毛衣的手段很高明,或许是年轻人的审美观不同,同样是织出来的毛衣,云琅织出来的毛衣要比云婆婆织的受欢迎。
尤其是复杂的麻花辫子花色的毛衣,云琅织出来的能卖到两百块,云婆婆织的只能卖八十。
好毛线织成的毛衣,孤儿院里的弟弟妹妹们是没有资格穿的,婆婆把云琅织的毛衣卖掉之后,才有钱给弟弟妹妹们买十块钱一件的毛衣。
没有发财就来到了这个世界,是云琅最大的遗憾……
苏稚双手托着下巴蹲在云琅面前已经很久了,她发现云琅沉浸在编织的快感中不可自拔。
她非常的奇怪,仅仅用四根小棍,那些毛线就会变成一片整齐的料子,虽然很疏松,看看厚度就知道应该很保暖。
毛线在手底下变成了料子,应该是一件很开心的事情,云琅的下巴上却挂着眼泪。
这让苏稚非常的心疼。
这个聪慧的男子应该这世上最幸福的人,搞不懂他为什么会流泪,流露出来的表情让人心酸。
所有关于贫穷的记忆,是云琅最宝贵的精神财富,他生怕自己忘掉,每过一段时间,就会拿出来晒晒。
这让他觉得自己还是一个有心有生命的人,而不是一具行尸走肉。
在这个过程中,仇人的面孔逐渐淡去,包括那个要强拆孤儿院的家伙,也忘记了自己想要阻止强拆,冲上去跟那个人撕打,然后身上被踩上无数只脚的感觉。
如果在那个世界有现在的能力,云琅并不介意将他碎尸万段,哪怕用来做活体解剖他也能下去手。
世上最可恶的就是喜欢欺负没有还手之力的人的家伙,他们喜欢在这些绝对的弱者身上寻找高高在上的感觉,从而满足自己近乎于变态的荣耀心。
云琅喜欢让长虹贯日的聂政,喜欢让苍鹰扑击在宫殿上要离,也喜欢让彗星袭月的专诸。
曾经有那么一段时间,这些人都成了云琅的偶像,如果当时不是因为年幼体弱,无法胜任任务的要求,他一定会成为这群人中的一个。
激烈,激烈,尽量想的激烈一些,只有激烈的事情才能永远存在脑海中,这是一种不错的保存记忆的方式。
我们可能记不住自己拯救过的人,却一定会记得自己特意伤害过的人,这是一个真理。
云琅一气不停地编织了两个时辰的毛衣,苏稚就蹲在他前面看了足足两个时辰。
“什么时候来的?”云琅摩挲着食指外侧发红的皮肤问苏稚。
苏稚愣了一下,想从地上起来双腿酸麻,站立不稳,一下子就扑到云琅怀里去了。
小丫头在这两年中发育的很好,温香软玉抱满怀,不等云琅心中起旖念,一颗蛋头就再一次出现在窗外,似笑非笑的看着他。
云琅心中一惊,连忙把苏稚推开,原本面孔红红的苏稚被云琅推开后,大眼睛里就蓄满了泪水。
“她没有站稳——”云琅讪讪的向蛋头解释。
“没事,老夫知道,丫头蹲的时间太长,双腿酸软是应有之事……”
苏稚愤怒的转过头,瞅着蛋头怒道:“你就不能不看吗?”
蛋头寡廉鲜耻的道:“老夫在皇宫其中有一项职责就是不要让宫里的妃子双腿酸软,然后随意的倒进某一个男子的怀里。”
没有蛋头那么无耻的苏稚只好匆匆的跑了。
蛋头的手在窗户上轻轻按一下,就窜进了屋子,大喇喇的坐在凳子上道:“是老夫弄错了,是那个丫头想要睡你,不是你想要睡那个丫头。”
云琅叹口气道:“您还是说我想要睡丫头比较好,这样,被别人听到了,不损丫头的名声。”
“嗯,嗯,嗯就这么说,人啊,在任何时候都需要有一些约束的,长久得不到约束的人啊,他就会认为这个世界对他没有约束,迟早会闯出大祸来的。喜欢丫头呢,回到长安去喜欢,哪怕是大被同眠也不关老夫的事情,在这里不成!这件事看起来虽然小,也无关大碍,老夫就是想用这件事来提醒你时时守规矩。只要你守住这件事了,其余的事情也就会做的非常有规矩,小处看大,是必然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