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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章

    这一次那群妇人就没有多少便宜可占了,谈论起价格来,非常的辛苦。

    等赵破奴带着大军从外面回来的时候,那些胡商已经对这座城池的城防没有什么兴致了。

    开始认真做生意,很明显,受降城的毛衣引起了他们新的兴趣。

    云琅懒得换铠甲,批了一件披风就带着将士们绕城半圈又回到了正门。

    马蹄特特,大军来到胡商的面前,云琅停下马蹄,看着为首的胡人道:“你们来自哪里?”

    第一二三章

    都是美丽惹得祸

    “最贵的城主,您的仆人来自于辉煌的帕提亚城,乃是我伟大的葛塔尔泽斯王麾下的臣民。听闻在这片美丽的草原上,新崛起了一座雄伟光辉的城市,您卑微的仆人巴泽尔就想来看看能否开辟一条商路。”

    身材雄壮且一脸大胡子的巴泽尔向云琅抚胸施礼。

    云琅想了很久都不清楚帕提亚城在什么地方,对那个所谓的葛塔尔泽斯王更是一无所知。

    史书记录宁简不繁是一个很坏的毛病,在史书上,一个王朝,一个时代,往往只有几行字,三五个数字之间,几十数百年就过去了。

    对云琅这种人而言是一种极大的痛苦,因为对他来说,几十年就是他的一生,那些简单的信息对他基本上来说,没有任何用处。

    既然人家的马屁都送上来了,云琅自然只能连连点头,用马鞭子指指骆驼道:“这东西不错,能贩运一些过来么?”

    巴泽尔连忙笑道:“尊贵的城主,您的需要就是巴泽尔存在的使命。”

    云琅不由得笑了,从怀里摸出一块金子丢给巴泽尔道:“去找吧,我需要一百头!”

    巴泽尔接住金子笑的露出满嘴的大黄牙,指着带来的十余峰骆驼道:“这是其中的十二峰骆驼,其余的八十八峰骆驼会尽快给您送来的。”

    云琅点点头,就带着人马去了军营,将士们今天多走了很多的路,早就疲惫了。

    吃饭的时候霍去病不解的道:“我们要那么多的骆驼做什么?”

    云琅笑道:“你以后要走西域道,没有骆驼可不成。”

    “骆驼能带多少东西?”

    “不是骆驼能带多少东西,而是你走进了沙漠之后,如果没有骆驼,你什么东西都带不了。”

    “为何?”

    云琅吞了一口饭道:“你只需要知道在沙漠里,没有比骆驼更好的运货牲口这个道理就行了。”

    霍去病碰了一鼻子灰,知道云琅在忧虑什么,就从怀里拿出一卷文书递给云琅道:“阿襄已经到了白登山,信上说六天以后就会抵达受降城,现在应该已经走了一半路程了,再有三四天,无论如何也该回来了。”

    “带来了多少兵马?什么地方的兵马?”云琅一边打开文书一边问。

    “两千羽林军,满载,标配,一人双马,这一次阿襄把公孙敖坑的很惨。”

    云琅看完曹襄的文书长叹一口气道:“总算是可以松快一下了,这些天总是悬着心,不好受啊。”

    霍去病见云琅松了口气就笑着问道:“你准备怎么对付那个胡商?”

    云琅笑道:“等他把剩下的骆驼送来之后,就征召他入军,西域之人的语言与我们完全不同,我们需要一个见多识广的舌人。”

    “要一个富商给你当舌人,恐怕人家不干。”

    “不干就杀掉!”

    云琅说的干脆利落,他觉得在一个商人或者强盗身上浪费更多的口舌不值得。

    出了大汉人聚居地,来到了一个陌生的环境,一个汉人的道德观念会随波逐流的。

    苏稚为自己得到了一种新药而欢呼,她现在就缺少一个女病人来试验一下这种药物。

    为此她都带着一群羌人妇人满城池的寻找病人,最终,被她找到了七八个适合使用乳香这种药物的病人。

    有了新的事情,新的前进方向,云琅就没有那么值钱了。

    巴泽尔是不能留在城里的,于是,在太阳即将西下的时候,他离开了受降城。

    离开受降城的时候巴泽尔非常的遗憾,他想用钱来买通守门的将士以及那些胥吏,好让他留在受降城。

    结果,那些人没人接受他的钱财,有一位胥吏甚至斥责了他,这是巴泽尔没有想到的。

    云琅猜的没错,巴泽尔就是来试探受降城虚实的匈奴探子,他虽然为匈奴人干活,却并不是匈奴人的部下。

    就像赵破奴所说的,他们是一股强盗,也是一个驼队商人。

    财富就在远方……

    这是波斯人的格言,就是因为有了这道格言,波斯人才不惜跋涉千山万水去遥远的地方寻找发财的机会。

    每一次出门经商,对他们来说,都是一次伟大的探险。

    征服与占有历来都是伟大的雅利安人永远的话题。

    对于巴泽尔来说,这片土地是陌生的,也是新鲜的,他只是很奇怪,在这片近乎蛮荒的土地上居然有匈奴这么强大的种族。

    如今,在受降城,他看到了另外一个强大的叫做汉人的种族。

    如果仔细的比较起来,汉人更像遥远的罗马帝国,他们的武器更加的先进,他们的衣着更加的华美,甚至于,他们的面容也比匈奴人精致。

    不论是那个冷峻的黑甲将军,还是那个穿着华丽长袍的城主,仅仅依靠他们俊美的面容,就有资格踏进太阳神密特拉的神殿。

    而那些肮脏的匈奴人,就是一群野蛮的疯子,如果不是因为他的驼队中的一半人都被匈奴人装在笼子里,骄傲的巴泽尔是不会听从他们的指派去汉人那里的。

    “曼努,我们今天的生意有赚头么?”

    巴泽尔牵着一头驴子问身边的同伴。

    肥硕的曼努欢喜的道:“自然有赚头,那些羊毛衣衫就不说了,巴泽尔,你看看这是什么!”

    曼努说着话就从怀里取出一个小包,仔细打开之后,一块淡蓝色的丝绸就一瞬间在风中展开……

    “巴泽尔,这东西太美了,只有江河女神阿纳希塔才有资格披在身上……巴泽尔,这是绝世的珍宝!”

    巴泽尔的手轻轻地搭在丝绸上,感受着丝绸特有滑腻感,如同正在抚摸美人的肌肤。

    “哪来的?”

    “有一个美的如同江河女神阿纳希塔一般的女子给我的,她用这片东西换走了我所有的乳香。”

    “匈奴人?”

    “不,不,不,巴泽尔,她不是匈奴人,是高贵的汉人,至少那些黑乎乎的女人是这么称谓她的。有的还称呼她为城主夫人呢。巴泽尔,这样的美人儿值得冒险,如果能够抓到这个美人儿献给我王,我王就不会沉迷于克娄巴特拉,西雅的美色之中,仁慈的惠特总督也不会被关押在黑森林里了。”(安息王朝条克七世皇帝娶了上任皇帝的老婆,克娄巴特拉,西雅并非埃及艳后!)

    巴泽尔吹了一声响亮的口哨,然后微微地笑道:“曼努,你忘记了,你已经不是一个忠诚的侍卫官,而是一个商人,或者一个马贼。不管安息王跟他的王后在巍峨的宫殿里干什么,都与我们无关,至少,他收不到我们一个子的税款。我们现在要把自己看到的告诉匈奴王,那座城里有足足两千名全甲胄军队,再加上有坚固的城池,这样的地方不是他一个小小的部落能攻打下来的。虽然他把我们的朋友全部装进了木头笼子,我还是愿意把自己看到的一切都真实的告诉他。毕竟,我们还需要他的友谊。”

    “巴泽尔,好好地想想吧,抓到那个女人,比你做一辈子买卖都要强一万倍。我们只要冒一点微不足道的险……”

    “那个女人真的有你描绘的那么美丽么?”

    “巴泽尔,我以我的祖先之名起誓,我贫乏的语言不足以描述她的美丽。”

    巴泽尔见曼努信誓旦旦的捶着胸口,就疑惑的道:“你不要觉得我不相信你,我只是不相信你的眼光,毕竟,拉芙那种有一头驴子重的女人才符合你的胃口。曼努,你确定你说的这个美人儿比这头驴子轻?”

    第一二四章

    我们要丝绸

    安息人并没有离开城墙太远,毕竟,天亮之后他们还要再次进城继续采购一些羊毛衣,如果可能,巴泽尔更想看看曼努说的那个绝色美人儿。

    相比美人儿,巴泽尔更在意美人儿拿来交换的那种衣料,他喜欢那东西的丝滑感觉。

    苏稚的几个女病人像吃糖一样的把乳香嚼碎吞下去,这样的服药法子,苏稚觉得很不妥,然而,那些妇人似乎非常的满足,毕竟,这东西只有贵人们才能服用,一介平民能吃到就不错了。

    云琅也不确定乳香是不是这样吃的,只是看见这群妇人这样吃,就侥幸的认为乳香可能就该这么吃。

    一个时辰后,这些女子的肚子开始疼……那些看着女子们服药的羌人妇人们欢欣鼓舞,一个劲的对苏稚说,这是药效发作了。

    那些女子疼痛的从床上掉下来之后,那些羌人妇人居然齐齐的欢呼,把患病的女子重新抬到床上,并且用绳子拴住她的手脚,任凭她将身子在床上弓的如同一弯彩虹。

    天快亮的时候,那些女子终于安静下来了,只是全身都被汗水湿透了,显得有气无力。

    即便如此,那些女子也要努力的给同伴露出一丝笑意,毕竟,她们刚刚遭受了一场昂贵的罪。

    苏稚对乳香有没有用已经不抱希望了,这些羌人妇人们根本就不在乎乳香能不能治病,他们只在乎能不能吃乳香。

    “城主夫人,妹妹都是这么吃的,我当时就在身边。”一个年轻的羌妇道。

    “也这么难过?”

    “这个吗……好像没有,我记得城主夫人当时还吃了一盘子甜瓜……”

    苏稚恼怒的在这个年轻羌妇拍了一巴掌道:“就你胡说,就你胡说,差点出人命你知道不知道?当时如果不是你拉着,我早就问那些胡人了。”

    年轻羌妇委屈的道:“那些人身上臭……”

    “那也要问清楚,只要是药,就不能胡乱吃,这一次差点被你们害死了……”

    云琅在知晓苏稚试药的全部过程之后,瞅着委屈的苏稚道:“她们是一群无知蠢妇,你是医者,难道就没有想过吃错药之后的后果么?”

    “她们说的非常肯定……”

    “算了,算了,那些胡人没走远,看样子今日还准备进城,你等会再问他们也不迟。”

    苏稚叹了口气,就倒在云琅的床上,云琅见她确实很疲倦了,就把毯子给她盖上,自己出了房门。

    城门早早就开启了,等候多时的农夫们离开了城池,向田野里走去。

    在城外劳作,在城里生活,这样确实不方便,一座城池真正的模板就是,商人,工匠在城里生活,农人,牧人在城外生活,如此,才能缔造一座繁华的城市,才能让城里的所有人都各司其职。

    城市其实是一个合作化的产物,单一劳作的城池基本上是不存在的,自然,纯粹的军城是要算在外面的。

    或许,在皇帝的眼中,受降城就该是一座纯粹的军城,或者屯田之城,只有这样,受降城才能完全被他控制。

    云琅不这样看,他认为一座城池想要长久下去,首先就该发展经济,让人人都能通过为这座城市服务而从中获利,可以生存下去。

    能够流传数千年的通都大邑莫不如是,那些险峻的军城,虽然可以名噪一时,却很难长久的维持下去。

    治理国家不是狗熊掰苞米,掰一颗丢一颗,到最后也没有剩下几个。

    文明是要靠积累最后才显得伟大,国家也是如此,这就像是一个存钱的过程……

    “啊,尊敬的城主阁下,日安!”

    巴泽尔那一嘴拗口的汉话落进了云琅的耳朵。

    云琅站在城墙上俯视着巴泽尔道:“日安,异族人,你能告诉我昨日那些药材的真正使用法子么?”

    “哎呀呀,昨日太匆忙了,忘记了告诉那位美丽的女子,乳香在使用前一定要用沙子烘烤,直到出油才能药用。”

    “生乳香吃了之后会不会死人?”

    “不不不,我的城主大人,乳香是世上最好的药物,它怎么可能会吃死人?”

    云琅点点头,又朝巴泽尔丢下去一块金子道:“赏赐你的。”

    巴泽尔欢喜的接住了金子,深深地施礼感谢之后,却不再跟云琅多说一句话,就带着十几个从人进了受降城。

    “那个漂亮的城主似乎很喜欢你!”努曼羡慕的看着巴泽尔手里的金子。

    巴泽尔沉默了良久才道:“我们昨天就该离开这座城市的。”

    “为什么?你还没有看到那个黑眼睛美人儿呢。”

    “不要再说什么黑眼睛美人,但愿我们今天能够平安的出城,那个城主的眼神太邪恶了。”

    “什么?他刚才还给你金子呢。”

    巴泽尔在一个羊汤店前停下脚步,四处望了一眼,然后低声道:“他刚才看我们的眼神,像极了我在奴隶市场上挑选奴隶的眼神。”

    曼努立刻就紧张了起来,与巴泽尔一起走南闯北十年了,就是因为有巴泽尔,他们才能平安的活到现在。

    “我们现在离开好么?”

    巴泽尔朝依旧站在城墙的云琅深深地看了一眼道:“必须尽快离开,只是要从容,我们先吃一碗羊汤,然后再离开,假装我们进城就是为了吃饭。”

    一群安息人随着巴泽尔的安排坐进了羊肉汤店……

    苏稚仅仅睡了一会就起来了,先是看了一遍那些吃过药的妇人,妇人们的状况一点都不好,昨晚是肚子痛,今天早上就开始疯狂腹泻了。

    着急的苏稚听说安息人又进城了,就戴上幕篱领着一群羌妇去找巴泽尔算账。

    眼看着苏稚气冲冲的赶来,努曼捅捅巴泽尔道:“来了!”

    巴泽尔抬头看了苏稚一眼,然后惋惜的叹口气道:“更麻烦了。”

    羊肉汤店里的腥膻之气让苏稚皱起了眉头,她并没有进店,直接在店外道:“药不对!”

    巴泽尔叹口气道:“乳香是一位珍贵的药材,在使用之前要在锅里放满沙子,然后铺上一层布,最后把乳香放在上面,最后加热沙子,直到乳香被加热的变明亮,此时的乳香会变脆,研成粉末之后就能服用了。”

    巴泽尔说完这些话,就从身上取出属于他的乳香,同时也要求同伴拿出身上所有的乳香,摆在一个巨大的铜盘里放在苏稚面前道:“只希望美丽的夫人能够准许我们出城!我们回去之后还会给您带来更多的乳香,还有没药!”

    苏稚疑惑的瞅瞅眼前的乳香,又看看人来人往进进出出的城门洞子,就很自然的道:“没有人阻拦你们出城吧?”

    巴泽尔指指依旧背着手站在城门顶上的云琅道:“城主大人似乎对我们有些误会。”

    苏稚笑道:“他是一个非常善良的人,不会为难你们的,只要你们能够经常来受降城,给我们带来这里没有的好东西,你在受降城就是安全的。”

    “果真如此么?我尊贵的夫人。”

    “夫人?算了,就是这样的,只要你给我拿来更多的乳香,再把城主需要的骆驼带来,你就是这座城里最好的人。”

    巴泽尔见苏稚说的义气满满,就有些兴奋地取出那快丝绸对苏稚道:“美丽的夫人,这样的东西你还有吗?”

    苏稚撇撇嘴道:“丝绸就是我家里产的,你说我有没有?”

    巴泽尔听了高兴地快要跳起来了,一下子把自己所有的金银币都掏了出来放在苏稚脚下,抬头见苏稚似乎并不在意,又指着所有的货物对苏稚道:“我们要丝绸!”

    第一二五章

    有所求

    受降城孤悬于大汉传统疆域之外。

    因此,在这里的汉人,每个人都是忧虑或者焦虑的。

    离开了受降城……举世皆敌!

    这就是很多大汉军卒极度渴望回到故乡的原因。

    至少,在故乡,不用头枕着武器入眠,不用刻意去想今晚会不会有敌人来袭击。

    只有看到同伴的时候心中才会踏实一些,每个人都清楚,只有同种同族的同伴,才是自己安全的保障。

    霍去病喜欢上城头是因为他是主帅。

    云琅没事干喜欢待在城头,是因为他觉得受降城不安全,尤其是当他晚上一人睡在房间里的时候,总觉得吹熄油灯之后又,黑暗就像是实实在在的黑石块压在他的身上,让他喘不过气来。

    然而,当他站在城头的时候,处在危险来临时必定要跨过的第一道防线的时候,他的心反而非常的平静。

    或许,未知的才是最吓人的。

    自从北风停止之后,李敢就把住处安排在箭楼的最高处,至于赵破奴他最喜欢住在军营,与自己的部下挤在大通铺上每天都睡得香甜。

    谢宁以前也是如此,自从受伤之后,没有住单独的病房,而是跟所有的伤兵们挤在一起,而且,伤兵营门口的哨兵,他每日都要叮嘱一番。

    霍去病一个人住在一栋两层的小木楼上,那里的灯火从不熄灭,即便是将士们晚上巡城,只要转过头就能看见主将居住的小楼上依旧有一丝亮光。

    将为兵之胆!这个道理他很久以前就知道。

    云琅坐在箭楼门槛上眺望远处的时候,李敢从箭楼上下来了,手里还拿着一张大饼。

    “看什么呢?”李敢坐在云琅身边,分了一半大饼给云琅。

    “我在考虑要不要从大河边上挖一条自流渠,让河水围绕受降城。”

    “那就干啊,这样一来城防工事就齐全了。”

    “可惜啊,没你想的那么容易,知道不,受降城就建在河滩地上,这里虽然有很多的红砂岩,这种红砂岩看似坚固实际上根本就经不起水流冲刷,修建了护城河,对城墙反而是一种损伤,有点得不偿失。”

    李敢咬了一口大饼道:“既然不成,你还胡思乱想什么?”

    “不想这些,你让我想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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