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9章
“不好意思,确实太晚了,我要赶不上末班车了。”地狗在门外说道,“你们在这里休息一晚吧,有缘再见。”“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吗?”苏闪最后问道。
“我……?”地狗眨了眨眼睛,“我只是一条想要摆烂的野狗,可能会咬人,但不会咬自已人。”
他从外面关上了房门,转身没入了黑暗中。
四个女生此时终于松了一口气,这场游戏算是彻底结束了。
现在除了苏闪之外,其他人的情况都不算太好,秦丁冬和林檎受了伤,而章晨泽现在还能从头发中掏出蝗虫。
“你们怎么样?”苏闪看了看秦丁冬和林檎。
“还能怎么样……?”秦丁冬无奈地摇了摇头,“一个受了内伤一个受了外伤,你要给我们运功疗伤吗?”
“毕竟你们看起来不太好……我有些担心。”
听到苏闪的话,众人扭头看向了她,要说这里有谁一眼看上去就很让人担心,除了秦丁冬就是苏闪了。
她的双眼通红,脸上挂着两条格外显眼的血痕。
“怎么了?看我做什么?”苏闪问道。
“你……你没事吗?”章晨泽有些担忧的问,“你的眼睛……”
苏闪这才伸手摸了摸自已的脸颊,翻手一看,指尖竟全是鲜血。
“我这是……?”
“你没有感觉不舒服吗?”章晨泽又问道。
“倒是没有……只是感觉眼前有些模糊……”苏闪用自已的袖子擦了擦脸颊,可几秒之后感觉双眼也有些刺痛了。
“我们至少活下来了。”苏闪没在意,又转头看向了林檎和秦丁冬,“你们二位是前辈了,我想问问在一场「地级」游戏中全员存活,大约是什么水平?”
二人仔细思索了一下,慢慢地皱起眉头。
是的,在地级游戏中全员存活是非常罕见的情况。虽然地级不会每次都将所有的「参与者」赶尽杀绝,但他们一定会杀人。
毕竟每一场地级游戏的目的就是用「道」来吸引参与者,然后直接购买他们的死亡。
“不得不说……全员存活很罕见。”秦丁冬轻轻咳嗽了两声,“但我这和死了区别不大,所以不能给你打分,你最好的选择应该是让我死。”
“可能我还是不习惯这里的「生存法则」。”苏闪解释道,“我认为只要活着,就能去做更多的事,就好像别人睡了我却没睡,我就能比别人的每一天都长一些。”
“什么歪理……”秦丁冬叹了口气,找了个墙角倚靠着坐下,“今晚我们估计出不去了……需要在这里过夜。要不是你的话,我估计能睡个好觉……”
章晨泽听后转过头看向她:“你们都说晚上不能出去……这里晚上有什么古怪吗?”
“是的,你可能想象不到。”秦丁冬闭上眼睛靠在墙上,轻声回答道,“外面有像虫子一样的人满街跑。”
“像虫子一样的……人?”章晨泽微微一怔,似乎有话想说。
「桄榔」!!
还不等几人反应,一个玻璃房间的门忽然被什么东西猛然撞开,巨大的声音回荡在房间之内。
“哎?”
几个人扭头望去,只见一件黑色的女土西装从房间中跳了出来,此时两个袖子撑在地上,抬起衣领的部分看着众人。
它不仅看起来像是一只蝗虫,上面更是爬满了真正的蝗虫,让几个女生看了一眼便感觉汗毛倒立。
“我差点忘了还有这个东西……”苏闪皱着眉头望向这件西装,然后慢慢瞪起了眼睛,“章律师……这东西到底是怎么产生的?”
苏闪分明看到这件西装上有一个发光的蝗虫轮廓。
“我不是很确定……”章晨泽说道,“好像是因为我做了什么……将这件衣服变成了「蝗虫」……”
林檎此时和秦丁冬对视了一眼,感觉情况有些怪异。
这听起来分明是「回响」,可她们在长达七年的时间里从未见过这个女人。
如果她的「回响」这么强大,为什么会隐匿这么久?
林檎的脑海中浮现出了齐夏的身影,而秦丁冬却想到了陈俊南。
似乎有某些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导致那个房间里的所有人都没有在「终焉之地」露面。
苏闪深吸了一口气,将章晨泽拉到身后,然后和那件怪异的黑色西装对峙着。
由于这个东西的本质是「衣服」,所以苏闪并不知道杀死它的方法,只能立住双脚,尽可能的表现出自已的气势。
章晨泽皱着眉头看了看这里的聚光灯,微微一思索,走到墙边将房门打开了。
室外的空气瞬间灌入了房间,带着「终焉之地」独有的腥臭味。
那件西装似乎也意识到了什么,扭头看了看漆黑的室外,在沉寂了一会之后,它用力蹬起衣袖,冲着室外跳了出去。
章晨泽也立刻将屋门反锁,众人悬着的心才终于放了下来。
若没猜错,这件像是蝗虫的西装将一直在「终焉之地」徘徊,因为它不是生物体,所以不存在「寿命」的概念。
“虽然我杀死了你……但也算是让你永生了吧……”章晨泽低声说道,“这很公平。”
第378章
我叫章晨泽
我叫章晨泽,我说谎了。
我今年三十三岁,在成都打拼了十年。
如果说我愿意将我的经历分享下来,发表到任何一个公众平台,都有可能会成为红极一时的独立女性代表,毕竟一个来自小山村的女孩,靠自已的努力成为了成都最有名的律师之一,不论怎么想都是值得学习的对象。
可我却不愿意这么做。
我想摒弃我从前的一切,到这个没有人认识我的地方重新开始。如果有可能的话,我永远都不想跟那个小山村扯上关系。
我有我的抱负,也有我的理想。
我想成为优秀的人。
为了这个目标,我愿意做任何事。
在律师事务所刚刚创立的那段日子,我没有钱租房,于是在事务所里的沙发上睡了三年。
我每天五点起床收拾事务所,然后在公共厕所里洗漱、化妆。晚上的时候借口加班晚走,去五元一次的大众浴池洗澡。
三年来没有任何一个下属知道我住在这里。
这种苦我都熬过来了,只因为我心中有梦想。
如果我不能成为一个优秀的人,我会永远被那个山村困死,不仅是我,还有我的后代。
但我时常在想,我可能根本就不会有后代。
假如我能灿烂而辉煌的过完自已的一生,那已是再好不过的事情了。
我的童年如此悲惨,从公平的层面来说,我的未来理应幸福一些,我不敢奢求自已会过上多么好的生活,只要能得过且过,让我自已觉得舒服即可。
“章姐章姐!!”事务所里的小孙拍了拍我,把我吓了一跳。
这个年轻的男孩子来了三年,替我摆平了不少棘手的官司,在众多年轻人当中,我最看好的就是他。
“怎么了?”
“你怎么走神了?”小孙笑道,“快看!新娘来啦!”
我顺着他手指的地方看过去,今天的新娘子萌萌正穿着一身镶满了亮片的纯白婚纱,在聚光灯的照耀下,搀着父亲的手臂一步一步的走向舞台。
除了小孙外,萌萌就是我最得力的助手,她跟我打拼了六年。
现在能看到她走向婚姻殿堂,我真的替她开心。
那个帅气又温柔的新郎拿着捧花,向着萌萌和她的父亲大步走了过去,旁边的观众同时拍手呐喊,送予他们最真挚的祝福。
但说实话,接下来的环节我并不喜欢。
在主持人的要求下,萌萌的父亲要亲手将萌萌的手交给新郎。
然后当着萌萌、新郎和几百位宾客的面,郑重其事的对新郎说:“萌萌以后就托付给你了。”
此时有不少宾客轻轻抹擦着眼角,仿佛落了泪。
主持人也用煽情的声音说道:“从此以后,这个男人会代替父亲,永远照顾你,无论他贫穷或富裕,都会对你不离不弃……”
萌萌站在舞台上,看着激动的父亲与新郎,又看了看附近哭成一片的宾客,冲着我一脸苦笑的耸了耸肩。
我了解萌萌,我也知道她的意思。
若不是因为习俗、因为传统、因为家中所有的亲戚都这样做,她绝对不会允许这种环节出现在她自已的婚礼上。
短短的几句话,几乎否定了萌萌此生的所有努力。好似没有了爸爸和新郎的照顾,她就成了一个嗷嗷待哺的孩子。
她仿佛随时都会饿死在家中。
为什么结婚的原因一定是找个依靠呢?为什么不能是因为爱情?
这些年跟着我干,萌萌每个月至少有六万块工资,就算没有人照顾她,也依然可以过得很好。
毕竟萌萌付出的努力也不比我少,她是个非常优秀的律师,现在的一切都是她应得的,这很公平。
萌萌没有要一分钱的彩礼,也没有给双方的家长添任何麻烦。
她只是和新郎用二人自已存的钱买了一套几十平的小房子,然后又一起出钱购买了家具,在两个人的共同努力下,正式开启了人生的第二阶段。
接下来的日子中他们依然会一起奋斗,直到购买更好的家具,直到住上更大的房子。
这是我认为的爱情最好的样子,它像是一杆稳定的天平,永远不会倾塌。
到底什么时候人们才能发现,婚姻的目的是给爱情一个结果,而不是给某一方找一个依靠?
“章姐章姐!!”
小孙那晴朗的声音又在我耳边响起。
我看向她,回过神来微笑一下:“怎么了?”
“你电话响啦!”小孙跟我说道,“响半天了都!”
我低头看了看那个号码,片刻之后脸上的喜悦之情一扫而空,整个人如同坠入冰窖一般寒冷。
“我失陪一下。”
我拿起电话,走出了宴会厅,四下张望了一会,找到了安全通道,看到四下无人才走了进去,沉重无比的接起了电话。
“喂。”
“章莱娣!!”她刺耳的声音从手机中传出,让我眉头紧蹙。
“妈,我现在叫章晨泽。”
“你还知道你狗日的姓章?!”她在电话中大叫着,“为啥子不接我电话?!昨天为啥子不接我电话?!”
“在忙。”我说。
“忙?忙你仙人哟!说你笨你也不笨,你窝屎都晓得挣噻。”她痛骂一句,“人人都羡慕老章家儿女双全,可他们不晓得你个死娃儿,连二十万都不得给哦。”
呵,儿女双全。
我所在的村子里,生了儿子的人都期盼着养儿防老,只有生了女儿的人才盼儿女双全。
何其讽刺?
“妈,我不懂。”我冷冷地说道,“成材结婚我可以给他包个大红包,可咋子要我出二十万?”
“你有钱噻!”她大叫一声,“你比成材能挣,你是娃儿他姐姐噻,亲弟弟结婚嗦,你给他出钱买套房子,咋子了?”
“我不明白你为啥子可以把这件事当做理所应当。”我冷笑一声,“我挣的钱是我的,和他有啥子关系?你们从小给了他最好的衣食住行、也给了他比我更多的教育,他理应能够自已赚钱了。”
“成材还没得找到合适的工作噻!哈麻皮……”她的语气更加尖利了,“你急啥子?跟亲弟弟还算账嗦?”
“妈,我实话说了,我正在扩建事务所,投入了全部存款,现在一分也拿不出来。”
第379章
竹篮
“你瓜娃子嗦?”她再次提高了音量,“你那个店面啥子时候扩建不得行?非得要成材结婚的时候扩建?”
“妈,讲点道理。”我说,“是我先决定扩建,他后决定结婚的。”
“你娃讲啥子?!”
我皱着眉头将电话拿到远处,试图让自已的耳朵清净一些。
接下来她要说的话我倒背如流。
我是她和老汉儿含辛茹苦,一把屎一把尿带大的。
本来只带我一个人很轻松,可是他们却要如此辛苦的带两个人,这些年来不知道有多累。
在她的描述中,若不是她如此悉心的照顾我,我绝不可能考上西南政法大学,也不可能找到这么好的工作。
可我清楚地记得,在我初中毕业时,哭着嚎着想要上高中。
她没有同意。
她让我外出打工,给那倒数第一的弟弟挣学费。
我还听到她和老汉商量要在我十七岁那年把我嫁掉,换一万块钱的彩礼,送成材去市里读书。
若不是来村里支教的老师给我拿了学费,让我读了高中,我现在应该已经回到山村里,三十三岁的年纪有着十几岁的孩子,每天的工作重心就是如何照顾好一头猪和五只鸡。
老师跟我说过,如果想要改变自已的一生,一定要去外面的世界看看。
她是我此生的启明灯。
“你娃儿知不知道给我丢了多少人?!”她继续大声叫着,“你都三十五岁了!三十五岁了你晓得不?!你还能挣钱好多年啊?”
“妈,我三十三岁。”我说。
“三十多岁了没得结婚!我和你老汉儿脸都没得了!”她深吸一口气,“村里有哪个三十多岁了不结婚?他们都说你有病你晓得不?”
“所以我不想待在村里了,妈。”我苦笑一声,“我想过别的生活。”
“你不想你弟弟想噻!”她再一次将话题回归到了主题,“你给拿二十万,你弟弟在县城买套房子,以后也不用你个瓜皮再出钱咯,要得不?”
“我出不了。”我再一次重申了我的观点,“成材已经三十二岁了,至今连一份工作都没有做过,他凭什么结婚呢?他有能力为自已的未来规划吗?”
“凭你噻!”她说道,“你不是成都有名的大老板吗?”
“妈,我不是老板,我是一名律师。”
“就是告状的噻,你会告状,那些老板怕你不得?”她继续给我灌输着她的思想,“你问他们要钱噻,他们不给钱你就去告状,要得不?”
真是太可笑了。
“妈,这不仅违法,而且也不公平。”我说道,“成材什么时候结婚?”
“下个礼拜哇,六月六号。”她骂骂咧咧的说道,“还剩一个礼拜了,你搞快点嘛!”
“好,到时候我一定包个红包。”
“红包?!你个狗日……”
我没有听她继续说话,直接挂断了电话。
虽然已经打拼了这么多年,可无论何时何地,只要我接到家里的电话,一定会陷入崩溃的境地。
我的家人从来都没有替我考虑过哪怕一丝一毫。
在他们眼里,我只有两个作用。
要么回去嫁人,挣一份彩礼,从此变成生育机器老死不相往来。要么在成都挣钱,寄回家里,从此变为挣钱机器永不停息。
我从背包里拿出一盒宽窄,面无表情的咬住了一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