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她不是原主,也不可能像原主一样战战兢兢的生活,与其以后慢慢改变,还不如趁着大病一场之后改变,那些人即使觉得有什么不得劲,也只会认为她是从死神手下逃脱之后想明白了。回到屋子里,她顺手拴上了门,原主是不敢拴门的,回到这个家的第一天,钱大寒就给她立下了规矩,其中有一条就是不能拴门。
她把毛毯扔到床上,然后把原主的课本找了出来:原主从小跟着奶奶在村子里长大,村里的人大都勒紧裤带过日子,能进学校读书的孩子很少,女孩子更是少之又少,叶奶奶知道她亲爹靠不住,又没有同母的亲兄弟扶持,就是出嫁了也没有娘家依靠,为了她有个好前程,才咬着牙送她去上学。
为了不辜负奶奶的希望,也为了自己有个光明的未来,她不但努力学习,对书本作业本都非常爱惜,从小学到高中的课本都保存得好好的,搬来这边的时候,她的行李除了换洗的衣服就是这些课本。
那些被褥她也是想带过来的,但是叶木嫌弃太破,被他全都送给了他的叔伯兄弟。
第6章
奇葩的规矩
叶荞把所有的课本都拿了出来,然后全都收进了随身空间:按照原主的记忆,这些课本在不久之后就会被钱大寒送进收购站。
这是钱大寒逼她辍学打工的第一步:没有了书本和作业本,她的寒假作业完不成,开学后就不能给老师交待。
为了不重蹈原主的覆辙,她首先要保证这些书籍和作业的安全:不是她不自信,前世她五岁就被部队从孤儿院挑走,直到十六岁正式进入特战队,都是在各种严苛的训练中度过,虽然也要学习文化,知识储备也不亚于那些名校毕业的大学生。
但没有正正经经的进过学校,没有经过系统的学习,而原主虽然成绩很好,她也有原主记忆,但她死时已经走出学校好些年了,很多书本知识都已经还给了老师,为了有个好的前程,她必须从头学起,而原主的课本则是最好的学习资料。
上午已经吃了感冒药,感冒已经好得七七八八了,又吃了一餐饱饭,正是体力最好的时候,她不能辜负了这美好的时光,她先去药田,放出精神力,把精神力化做两只小手,把成熟的药材摘下来放进箩筐里,等箩筐满了再挑去木屋前的坝子晾晒。
两个小时后,药田里需要摘的药材都摘好了,她的精神力也消耗得差不多了,才拿了只杯子去舀了杯灵泉喝了,再去木屋的练功室打坐练习《锻神诀》,《锻神诀》是一部专门练习精神力的功法,是她前世觉醒异能之后她的上司给她从安全部换来的,是一本天级功法,也是前世最好的修炼精神力的功法。
功法运行了两个周天后,不仅精神力完恢复了,还增长了那么一点点的,她知道,之所以增长得这么快,跟她用精神力摘药材也有很大的关系。
收功以后,叶荞就回到书房,开始看书学习。
她从初一的课本看起,先是数学,再语文,然后是英语,初一的知识很简单,她自己是学神,原主也是学霸,这些课本看一遍,把原主的记忆和她自己的所学融合在一起就行,就这样,不到半天她就把初一的课本都翻完了,并且顺利的把原主的知识变成了自己的知识。
看完了初中一年级的课本,叶荞伸了个懒腰,站起来活动活动身体,在院子里打了一趟前世从古籍上学到的元极拳。
那古籍上说常练习这套拳法可以增强身体的元气,不仅可以强身健体,还可以延长寿命,她开始还不以为然。
但是经过一段时间的练习之后,体内的元气果真有一定程度的增加,筋脉中还隐隐有了些许内力,单单只要练拳,就能做到内外兼修,这让她感到惊讶的同时,也知道书上所说属实,于是,她练功的劲头更足了,这套拳法也一直伴随着她。
她前世也算是整个系统的杰出人才,四十岁不到就从最底层爬到了总教头的位置,成为了军区的高层,不管在哪方面都是很优秀的,而出色的身手则是她能够在执行诸多任务之后还能活下来的基础,她之所以能百分之百的完成任务并且走到那样的高度,这套拳法居功至伟。
至于原主所练的叶家拳,跟这元极拳比起来,什么都不是,她果断的放弃了。
这个身体的素质还不错,虽然重病过后还有点体虚,但是力量却不小,拳打得虎虎生风,一路拳打下来,她浑身都热乎乎的,额头上还冒出了豆大的汗珠,她扯着衣袖抹去额头上的汗水,又围着木屋转了几圈才结束了来到这个世界的首次锻炼。
时间已经不早了,她去浴室痛痛快快的洗了个澡,把换下来的衣服扔进洗衣机洗涤,又重新找了套保暖内衣穿上就出了空间,穿上秋衣秋裤和外套,看到时间还早,便坐到床上,把双腿伸进被子,意念一动,一本初二的语文书就凭空出现在她的手里。
就在她正要翻开书本时,门口传来了砰砰砰的砸门声。
“叶荞,快点起来煮饭,在家里什么事都不做,连饭都不煮了,你以为自己是千金小姐。”重重的砸门声之后是钱大寒的大嗓门,数落着叶荞的不是。
“来了。”叶荞慢吞吞的起了床,穿上裤子,趿着鞋子去开门。
“不是说不要拴门吗?你怎么把门拴了?”钱大寒指着叶荞的鼻子恶狠狠的问。
“我是个大姑娘了,在屋里睡觉当然要拴门,不然,要是有不怀好意的人进来了,我这辈子岂不是毁了?”叶荞淡淡的说,然后扒开她的手,挤了出去。
她真想不明白钱大寒为什么这么奇葩,她一个人住在后院的杂物房里,还不准她拴门,难道不怕有心之人偷摸进来毁了她?还是她心怀不轨想要借刀杀人?
叶荞心想原主还真是幸运,没有丝毫防范的在那间屋子住了那么久。
她可没有原主那么心大,不说有钱大寒和钱朵朵这对不怀好意的母女,就是生活在正常的家庭中,休息的时候,也一定会把门关得严严实实。
钱大寒怕她偷吃,粮食都锁在自己屋里或者库房里,所以即使叶荞在家里,也要等到她回来了才能煮饭的。
钱大寒想到时间已经不早了,也不跟叶荞计较,匆匆的去库房里的地窖里拿了几个红薯,又去自己屋里舀了两筒米给她。
叶荞先去洗红薯,然后把红薯切成米,切红薯米的时候她偷偷的收了两个小小的红薯进随身空间:她前世不喜欢吃红薯,所以空间里面并没有种红薯,但在这个时代,种点红薯还是很有必要的,况且红薯淀粉还可以用来做粉条,那可是不可多得的美味。
原主是做惯了的,她自己的刀法也不错,很快就把几个红薯都切好了,然后把米掏好,一起放进锅里煮。
原主以前跟着叶奶奶在老家时都是吃粥的,而且红薯更多,里面只有少少的一把米,回到这个家后,虽然也吃红薯,却是干饭,而且大米与红薯的比例是对半开,比起她原来的生活可以说是天上地下。
只不过她在钱大寒那对探照灯似的眼睛的扫射下不敢违反她的规矩,每餐只敢吃小半碗饭,只能吃个四成饱,所以说叶家的条件虽然好,但叶荞的日子却比乡下还不如,这半年多来,她不但没有长高,还越来越瘦了。
第7章
初遇
叶荞把饭煮上之后,又去洗菜:从自家地里砍回来的大白菜,叶子清炒,邦子切成丝炒辣椒,里面还会放几块五花肉。
五花肉是钱大寒切好数好的,这肉原主是不敢吃的,这也是钱大寒的规矩之一,所以,即使她跟他们坐在一起吃饭,也绝对不敢去夹菜碗里的肉片,炒菜的时候,叶荞拿着个碗偷偷挖了几勺猪油收进空间,准备晚上用来炒蔬菜吃:她的空间里有不少植物油,却没有猪油,现在闻着这猪油特别香,就有点馋猪油拌饭了。
饭菜都做好了,叶木才推着自行车进了院子,去外面疯玩的叶家齐和叶家康兄弟也踩着点进了门,而钱朵朵则躲在屋里不知道在做什么,要等钱大寒或者叶家兄弟去喊才会出门。
叶荞下午的活动量有点大,这时肚子早就饿得咕咕叫了,装饭的时候也跟上午一样装了满满的一碗,还顶着钱大寒那刀子般的眼神夹了两片肉吃。
肉片很薄,如果在前世,叶荞肯定不稀罕,但是来到这里后,原主半年多没有尝过肉的滋味了,很是稀罕,而且吃得津津有味,小口小口的咬着,好似是什么稀世珍宝,不敢一下子就吃完。
吃完饭,叶荞收拾好桌子,把碗洗了就回了后院,屋子里冷嗖嗖的,她只好窝进被窝里看书。
叶荞今天犯了不止一次规,钱大寒本来想训斥她几句,但她收拾完之后连堂屋的都没有进就直接回屋了,而且叶木还在家里那里杵着,不想引起他的反感,只好忍下一时之气,没有去后院骂人。
屋子里的白炽灯很小,昏黄的灯光下看书眼睛很累,叶荞坚持了一个小时,确定钱大寒不会来后院了,就擦了擦眼睛,脱了外衣,关上灯缩进被窝里进了空间。
她进入空间的第一件事就是把那两个收进来的红薯种到地里育苗,看到一块花生成熟了又去拔花生。
她站在花生地边,把精神力化做两只手,抓住花生苗用力拔出来,再把花生摘下来放进箩筐里,至于花生苗,就放在地里晾晒,等晒干了再拉回去烧火,这块花生地不大,只收了两箩筐花生,只不过拔花生需要的力气比较大,所以收完花生后,她的精神力也消耗得差不多了,她也没有再做别的,把花生挑到坝子里晾晒好后就去洗漱间洗漱。
想到外面冷嗖嗖的,她现在又没有内力护体,也就没有出空间,而是去了卧室,躺到床上呼呼大睡,直到第二天天光大亮才起床。
早晨的饭菜很简单,就是煮一锅南瓜粥,拌点酸菜,再去食堂买几个黑面馒头就可以了。
“叶荞,快要过年了,家里没什么菜吃,这几天你就去山里挖冬笋,尽量多挖点,到时候你爸还可以拿去市里拜年。”饭还没有吃完,钱大寒就给叶荞安排活了。
“阿姨,我感冒还没有完全好,身上没有力气,不敢上山。”叶荞拒绝,她知道今天是唯一能争取的自由活动时间,以钱大寒的性子,错过了今天,以后是绝对没有机会了。
“今天休息一天,明天开始干活。”叶木看到叶荞脸上还带着病容,也不敢逼她上山。
钱大寒还想说什么,看到叶木凌利的眼神后,只嘟囔了两句也不敢再说什么了。
吃完饭,叶荞很自觉的收拾好桌子和厨房才回了后院。
叶荞知道这天也许是年前唯一能自由活动的时间,她要好好利用这一天。
外面阳光正好,家里的大人上班去了,两个小的也不知道去哪里疯了,只有钱朵朵关在屋里绣花,不,是看书。
叶荞在屋子里那堆杂物里找了个旧纸箱,拆开后拿出从老家带来的笔墨,在上面写了四个大字--供应腊鱼,又找出两个小钉子和一根木条,把纸板钉了上去。
把简单的招牌收进空间,她悄悄的从后门溜了出去,然后直奔家属区外。
“小姑娘,洪宇家怎么走?”叶荞还没有走出生活区,听到呲的一声,一辆军绿色的吉普车停在她面前,一个长相俊美的男人伸出头来问叶荞。
“你是谁?”叶荞警惕的看着他,云峰机械厂是个保密单位,不管大人还是孩子都经过保密教育,对外来人员都很警惕。
“我是洪宇的战友,有点急事找他。”男人眼神深邃,对着叶荞展颜一笑,顿时冰山炸裂,犹如百花盛开,让人沉醉其间。
“既然是战友,为什么不知道他的住处?”叶荞并没有被他的笑容迷惑,眯着眼睛问:对一个小姑娘施展美男计,估计不是个好人。
陆向北要是知道他一个和蔼的笑容会被人解读成为美男计,他一定会气得吐血三升,并且从此以后不再待见眼前这个罪魁祸首。
“我真的是洪宇的战友,这是我的工作证。”男人瞬间变得严肃起来,递出一个深绿色的小本本给叶荞。
叶荞毫不犹豫的接过小本本,心里却腹诽他变脸的速度,她打开小本本,上面有他的照片、年龄、性别以及工作单位。
“陆向北,某部军官,职务,营长。”叶荞很容易就能辨别出证件的真假,而且他所处的部队,是有名的特种部队。
里面的人都是军界的精英,是国家的保护神,是民族的英雄,想到这里,她对眼前这个人肃然起敬。
“洪宇家就在后面,这排房子后面有一排小院子,从东往西数第二个院子就是。”叶荞掩下自己的情绪,把工作证还给他,然后给他指了路。
“谢谢你,小姑娘,再见。”陆向北接过证件,对她挥了挥手,吉普车就奔驰而去。
叶荞也继续自己的行程,十多分钟后终于走到了大马路上,她穿过马路,又翻过了对面那座小山,看到前面并不算宽阔的省道,把两箩筐腊鱼腊肉从空间中拿出来,藏在草丛里闪身进了空间,从衣帽间里找出一套前世用来做伪装的老式旧棉袄换上,戴上一块灰色的头巾,戴上一个自制的布口罩,才走下山坡,找了个视野宽阔,又不容易被人发现的地方开始蹲守。
等马路上有车过来时,她才举着牌子招揽生意:这是个特殊的年代,对于投机倒把抓得很严,只不过那些红袖章一般情况下只在城里活动,很少到乡下来,不然,她也不敢大咧咧的在马路上卖东西,即使如此,她也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一旦有什么异动,就要麻利的跑路。
第章
第一单生意
“小姑娘,你在这里换腊鱼?”前面的卡车走了,跟在后的吉普车却停了下来。
“对,陆同志要不要换点腊鱼回去?我这里的腊鱼都是用深山湖泊里的鲜鱼做的,味道很不错,自己吃和送亲友都可以。”叶荞对于他能认出自己一点也不感到惊讶,还丛丛容容的从挂在脖子上的包包里拿出一只腊鱼给他看。
“这腊鱼看起来还不错,多少钱一斤?”陆向北接过腊鱼,捏着边上的报纸,仔细看了看,又放到鼻子底下闻了闻才递给了叶荞。
“三块五一斤。”叶荞接过腊鱼,这个价格她是按照鲜鱼的价格推算出来的,这里的鲜鱼六到七毛一斤,还要票,她做的腊鱼比较干,要三斤多到四斤才能做出一斤腊鱼,加上盐和手工费就得这么多。
“荞荞妹妹,这位是我的朋友,你给个优惠价吧。”陆向北还没有还价,坐在后座的洪宇伸出头来要求优费。
“宇哥也在啊。”叶荞对着他笑了笑,洪宇就住在叶家隔壁的隔壁,两家也有一些来往,他的妹妹洪梅是原主的同学和朋友,洪宇以前还帮过原主几次,是原主来到这个地方之后少数几个给过她温暖的人,叶荞对他的印象自然也不错。
“荞荞妹妹,北哥是你宇哥的战友,也是你宇哥最好的朋友,你必须给个优惠价。”说完,洪宇还对她眨了眨眼。
“行,看在宇哥的面子上,我给陆同志打个九折,陆同志,你要多少?”叶荞爽快的说。
“你这里有多少?”陆向北问道。
“我这里有五十斤,你想要多少我给你称。”
“五十斤,我全要了。”陆向北要回京过年,正在寻摸年礼,没想到来接个人,就碰到了好东西。
“好。”叶荞也不犹豫,转身去草丛里把一只箩筐提了出来,她不会矫情到认为别人是在照顾她,她一个面黄肌瘦、土里巴啦的小村姑,又无亲无故的,别人为什么要照顾她?
“陆同志,你看看称。”叶荞拿出一条杆秤,当着陆向北的面称重。
“我相信你。”陆向北对她点点头,然后从后座底下拿出两个麻袋扔给叶荞,示意她把腊鱼装进去。
叶荞给他把腊鱼装进麻袋里,又当着他的面称了箩筐的重量,前面的重量减去后面的重量,正好五十斤。
“谢谢惠顾,一百五十七块钱。”
“你手里还有别的特产吗?”陆向北拿出皮夹子问道。
“还有用野猪肉做的腊肉,陆同志需要吗?”叶荞眼睛一亮问道。
“多少钱一斤?”陆向北颇有兴致的问道。
“五块五一斤,给你同样打九折。”叶荞笑着说。
“你有多少?”
“也有五十斤。”
“我全要了。”陆向北朝她点点头。
“请稍等。”叶荞麻利的从草丛里把另一只箩筐提了出来,然后就是称重算账。
“你手里还有什么特产?”陆向北看她的麻利劲,不禁再次问道。
“现在没有了,但是明天我会去山里挖冬笋,陆同志需要吗?”叶荞乐呵呵的问,冬笋是不要本钱的,如果陆大佬需要,她还可以赚一笔。
“如果你能在腊月二十六以前弄到的话,可以送到这个地方,数量不限,多多益善。”陆向北听说有冬笋,放下皮夹子,从公文包里拿出纸笔写了个地址给她。
“好。”叶荞接过便条,折好后小心的揣进兜里,然后看着陆大佬数钱。
“荞荞妹妹,你从哪里弄来的腊鱼腊肉?”在陆向北数钱的间隙,洪宇问道。
“我是给别人卖的,宇哥不要告诉我爸爸他们。”叶荞眼都不眨的说着谎话。
“你有权打折?”洪宇担心的问。
“可以的,对方给我的价是打八五折,我打九折卖出去还有得赚。”叶荞给了他一个放心的眼神。
“谢谢你的优惠。”陆向北数了四十一张大团结给她。
“陆同志,我是第一次做生意,没钱找零。”叶荞为难的看着他,她身无分文,到哪里去弄五块钱找给他?
“不用找了,你给我优惠了那么多,我要是再跟你计较这几块钱就不厚道了。”陆向北对她点点头,他想这个姑娘还真是大气,打九折就是四十几块钱了,比一个普通工人一个月的工资还要多,她二话不说就给了优惠。
“荞荞妹妹不用不好意思,你给他优惠,他不用你找零也很正常。”洪宇本来想借她几块钱,但是看到陆向北的眼神后就放弃了。
“那牌子上的字是你写的?”陆向北随口问道。
“嗯。”叶荞点点头。
“写得不错,有点风骨。”陆向北眼里闪过欣赏。
“我小时跟着我奶奶,从四岁开始练字,写了十多年,回到现在这个家才停下。”叶荞眼里闪过一丝失落。
叶奶奶出身中医世家,她认为字是一个人的脸面,所以对写字的要求很高,原主从四岁开始就跟着奶奶学习写字,就是最艰苦的时候都没有停止过,但是回到这个家后,她第一次练字就被钱大寒骂了一顿,还严令她以后不准练字不准练武,她虽然很不甘心,但没有钱买纸和墨,只能无奈放下。
而她自己,小时候训练很艰苦,长大了又在刀尖上讨生活,性格有点暴躁,她的教官为了磨砺她的性子,就让她练字、刺绣、下棋、弹琴,而且这些都是她以后出任务时可能要用到的,对她的要求非常严格,所以也能写出一手好字。
“我们走了,再见。”陆向北听说她不能练字了,心里有点可惜,但那是别人的家务事,他不可能去干涉。
“再见。”叶荞对他们挥挥手。
第一单生意出乎意料的顺利,给了叶荞很大的信心,她没有急着回去,又从空间里拿了五十斤腊鱼,继续她的蹲守生涯。
不说叶荞继续卖腊鱼,吉普车里,陆向北在问洪宇叶荞是谁,是不是家里很困难,她的穿着看起来连普通的农村女孩子都不如。
“她啊,是个苦命的人。”洪宇叹了口气,把叶荞的身世告诉了陆向北。
“那个叶木也忒不是个东西了。”陆向北板着脸说,后妈虐待继女是因为不是自己的亲生骨肉,亲爹无视自己的女儿就太过分了。
第9章
第一桶金
“叶木在工作上很优秀,在生活中却很糊涂。”洪宇点点头,“叶荞出来卖腊鱼,应该是感觉到了什么,想要找点钱伴身。”
“她的成绩很好?”
“很好,是年级第一,我妹妹很佩服她。”洪宇之所以对叶荞这么了解是因为他的妹妹洪梅跟她是同桌。
“看来还真不错,是个读书的好苗子。”陆向北点点头。
“这样的苗子要是辍学就可惜了,但看她现在的样子,叶家就是不送她上学,她自己也能解决问题。”说到这里洪宇欣慰的笑了笑。
“看样子是个自强自立、不愿意向命运低头的人。”陆向北想到那双瘦小的手上布满了大大小小的裂口,心里不由得一疼,这小姑娘也太可怜了,这是受了多少苦才把一双小手造成了那个样子?
叶荞不知道陆向北和洪宇在议论她,此时,她拦到了一辆装着木材的大卡车。
“大叔,需要腊鱼吗?”叶荞站到卡车旁边拿出样品给司机看,她知道这些卡车司机才是她真正的客户。
他们为单位拉活的同时也会夹带私货,各个地方的特产是他们最喜欢的,他们在这边低价买进,带去另一个地方高价卖出,中间的差价比他们的工资高多了,这也是卡车司机富裕的主要因素。
“好多钱一斤?”司机看了看腊鱼,眼里闪过惊喜,脸上却不动声色。
“三块五。”叶荞前世的职业注定了她敏锐的观察力,知道他看上这些腊鱼了。
“太贵了,能不能便宜点?”司机板着脸还价。
“不能低了,家里人规定这是最低价,我看大叔是跑长途的,时间紧张,没有喊价。”叶荞摇摇头。
司机再三还价,最后还以量大为诱惑,但是叶荞知道她的卖价并不高,所以始终不肯降价,最后无奈之下在她手里买走了二十斤腊鱼。
交易成功了,后面跟上的来的两个司机也有样学样,把她手里剩下的三十斤腊鱼都买走了,知道她还有野猪腊肉后,又每个人要了二十斤。
叶荞收好钱,看到太阳快到头顶了,知道应该回家了,于是钻进草丛里,把箩筐和招牌带进空间,换回原来的装束,小跑着回了生活区,她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去菜地摘菜。
她拔了几棵大白菜,几大白萝卜,分一半收进空间里,再抱着剩下的回了家。
她前脚进门,后脚钱大寒就回来了,叶荞自觉的从她手里接过粮食,开始做饭。
吃了饭,叶荞收拾好一切之后就回了后院。
她数了数口袋里的钱,九百一十五块,这是她的第一桶金,抵得上叶木大半年的工资了,有了这笔钱,她也不用愁下个学期的学费和生活费了。
下午不仅钱朵朵没有出门,两小也在家里做作业,叶荞知道他们不会去后院,回屋后把门拴好便闪身进了空间,她先去后山摘了一波水果,等精神力快要枯竭了,再去练了两个小时的《锻神诀》,又打了一路元气拳,最后才去书房看书写作业,原主是个学习小能手,也是个勤奋的好姑娘,虽然放假没有多久,每天还要做家务事,但是作业却写了不少。
想到她每天晚上坐在那张破桌子前,在昏暗的灯光下学习和写作业,心里就唏嘘不已:因为那对黑心的母女,她就是再努力也没有个好结果,她虽然代替了她,但是绝对不会重复她走过的路。
虽然她不需要自己报仇,但有机会还是会阴钱氏母女两把,让她们也尝尝落魄的滋味,还有治安局局长一家子,她也绝对不会放过。
那人现在应该是云山县的G委会主任,为了壮大自己的荷包,不知道制造了多少冤假错案,害了多少人,因为上头有人,他又顺利躲过了拨乱反正后的清算,G委会撤消后不仅没有撤职和降职,还进了治安局当局长,继续祸害百姓,可以说是云山县最大的毒瘤。
如果有机会除去他,不仅能给自己上一道保险,也能给云山县除去一害,可以是功德无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