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我干嘛要把自己讨生活的本事教给别人?”叶荞被他气笑了,让她教叶家齐挖笋的诀窍她还能理解,可是她为什么要教无亲无故的李从文?第26章
永远成不了一家人
云峰机械厂的员工来自全国各地,真正的山里人很少,懂得挖冬笋诀窍的人自然也不多,工厂职工收入还可以,加上又是特殊年代,大家都没有采山货换钱的意识,所以进山挖笋换钱的几乎没有。
叶木之所以来找叶荞,要求她带着叶家齐和李从文进山,全都是被叶荞卖笋买布料的行为刺激的:钱大寒和钱朵朵得知叶荞天天能挖到十几斤笋子,能卖几块钱,卖了后买了好几块布料,对挖笋子的收入心动不已,于是,母女两个就打上了她的主意。
“这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本事,教给你弟弟怎么了?”叶木不以为然的说。
“教给叶冢齐是可以,为什么还要带上一个李从文?他爸虽然跟你是同事,但也只是同事而已,跟我有什么关系?”叶荞似笑非笑的看着叶木。
“从文是朵朵的男朋友,迟早就成为一家人的。”叶木劝道。
“跟你们是一家人,但跟我不是。”叶荞冷笑着说,没想到那对渣男贱女这么早就定事了,她倒要看看,没有了自己顶缸,等那个渣男残了看他们会不会把钱朵朵嫁过去。
“叶荞······”
“你用不着多话,我跟钱氏母女永远也成了一家人。”叶荞咬牙切齿的说。
“你为什么这么恨她们?”叶木不解的问。
“为什么?你说为什么?自从她们俩进了叶家,你是怎么对我和奶奶的?我来到这边之后,她们又是怎么对我的?”叶荞恨恨的问。
“你现在不是分家单过了吗?以前的事就不用提了。”叶木实在不愿意提起过去的事,没有按时寄钱回去他负有失察之责。
以前他领了工资就一股脑的交给了钱大寒,他以为她会按自己的吩咐按时给母亲和女儿寄去生活费,没想到她阳奉阴违,只寄了几个月就停了给母亲和女儿的供养,不仅如此,还扣留了他母亲写给他的信,直到他回老家奔丧才知道她们祖孙两个在乡下过得如此的艰难,他的母亲更是对他失望至极,直到临死都没有原谅他。
也幸好叶荞能干,才勉强维时了她们祖孙的生活,不然,她们早就冻饿而死了,他也会成为千古罪人,每每想起这事他就感到后怕,为了惩罚钱大寒,他还断了给岳父岳母的生活费。
“我有一个拿高工资的亲爹,如果不是她们苛待于我,我用得着自谋生路吗?”叶荞心想如果不怕钱氏母女卖了她,她怎么可能过得这么辛苦。
“你自己好自为之吧。”叶木被她堵得说不出话来,对她摆了摆手就走了。
叶木的到来对叶荞没有丝毫影响,她跟往常一样吃饭,看书,打理空间,在空间里练习精神力、元气拳和学习各种知识。
叶木走后,叶荞就闪身进了空间,她去地里看了看,空间里没有多少蔬菜,她把收花生空下的地种了些小白菜、菠菜、苋菜、空心菜、四季豆、豇豆、辣椒、茄子、萝卜菜等这边常有的蔬菜。
空间里的土地肥沃,种下去的时候又加了些稀释了的灵泉水,这时已经长到寸许高了,那些叶子菜再过几天就可以摘来吃了,她来到这个世界后最先种下的两个红薯也发了芽,而且还长出了两寸左右的红薯藤,过段日子就可以剪下来扦插了。
叶荞看到那片新绿,满意的点了点头,然后再去收水稻:她把精神力化成一只大手和一把大镰刀,站在田埂边开始割稻子。
因为精神力的等级太低的原因,割起稻子来有点吃力,割了不到一亩稻子,精神力就消耗得差不多了:这时,她很想把竹屋里的收割机开出来,把田里的稻子都收了,但想到降到了二级的精神力,还是把这个念头生生压了下去。
她把割下来的稻子运回木屋门口的坝子上晾晒好就匆匆的出了空间,煮了一碗饭,从空间里拿出两个菜吃了,就坐到床上练习《锻神诀》,恢复了精神力才去外面转了转,等天黑透了才回屋进空间。
第二天,叶荞天还没有亮就出门了,出门之前,她还铺开精神力看了看外边,发现李从文果然在往这边走,只是距离她家后门还有一段路,她在心里腹诽他还是真的听不懂人话,自己已经明确的拒绝了,还要粘上来后,就果断的逃了。
不是她怕他们,她实在不想跟那些厚脸皮的东西纠缠,带着他们又不愿意:不说他们会拖累自己,更主要的是有外人在,她不方便使用空间。
今天她的主要目的是收集种花草的泥土和砍柴,种花草以腐土最佳,她就去了连云山旁边的一座松树山,她一边把山上的腐土收进空间的花盆里,一边寻找和砍伐枯树。
不是她眼皮子浅,实在是她需要的柴太多了:不仅炕腊制品需要柴禾,在外面也要烧火煮饭炒菜。
现在是寒假时间还好,只要不是雨雪天气,她每天都可以上山砍柴,但开学后就不行了,除非像以前一样每天天不亮就起床,砍了柴再一路小跑去学校,到了星期天,更是一刻都不得停歇。
原主为了能在那个家里生存,不得不那么做,但是她却不愿意这么辛苦,所以她现在要尽可能多的存一些柴禾在空间里,需要用的时候再找机会拿出去用。
云峰机械厂的职工福利不错,就是人口多的家庭也只是夏天烧柴火煮饭做菜,到了冬天一般都会烧煤火,煮饭做菜的同时也用来烤火,所以对柴禾的需求量并不是很大,而且出来砍柴的都是孩子,他们只会在附近的山里砍柴。
这山里被大雪压倒后枯死的树木就全部便宜叶荞了,一个上午的时间,她不仅收齐了种花草所需要的泥土,还砍了一大堆枯死了的松树,这些小腿大小的松树,没有别的用,用来烧火却最好不过了,眼看太阳已经爬上了头顶,她才抹了抹脸上的汗水,进入空间做饭吃。
空间里的物资不少,也没有外人,她就不用节约了,她煮了一碗大米饭,做了一个五花肉炒松树菇,一个清炒萝卜菜,吃饱喝足后才躺在躺椅上午休。
下午,她继续一边砍枯树,一边往上走,走到半山腰后进入了一片竹林。
第27章
去省城
“这个还是楠竹吗?笋子能吃吗?”叶荞看着眼前的竹林发呆:这里的竹子不仅直径大了不少,竹节也要长很多,她不知道是不是楠竹。
她想了好久,才从原主的记忆里扒出这是楠竹的变异品种,竹笋不仅能吃,味道还比一般的竹笋更好,长得也比一般的笋子更加粗壮,品相也更好。
“既然更好吃,那就挖吧。”叶荞想到这里的笋子更加美味,连忙拿出锄头开挖,挖笋子的同时还挖了几个竹根收进了空间,准备回去后栽到草地那边。
这里的土比别的山头的土要肥沃,也要松散,挖起来更容易,叶荞发挥她力量的优势,两三锄就能挖出一根笋子,回去之前,她挖了两百多斤笋子。
因为是变异冬笋,她不想卖给供销社,也不想便宜了前院那些人,便全部收进了空间,篓子里只装了一篓子引火的松针,再挑一担枯枝,就大功告成了。
“叶荞,你去哪里了?从文等了你一上午。”早就等在后门的钱朵朵抓着叶荞的扁担,恶狠狠的问。
“我去哪里了不关你的事,还有,让李从文离我远点,不然,别怪我对他不客气。”叶荞拍开钱朵朵的手,推开门走了进去。
“死丫头,别以为自己单过了就可以放肆了,我就不相信没人治得了你。”钱朵朵抚摸着被拍红了的手背,看着被关上的门恨恨的说。
“哼,有种就放马过来。”叶荞不以为然的冷哼了一声。
叶荞回到屋里,煮饭炒菜,填饱肚子后已经是暮色四合,她想着前院应该没人过来了,就关灯进了空间。
进去的第一件事就是给装满了腐土的花盆浇上稀释了的灵泉水,给腐土消个毒,这样以后在山上碰到了喜欢的花草就可以移栽进去。
浇好水后,先去山里把剩下的一树橘子都摘了,再去收稻子,然后去练功室练习《锻神诀》,恢复了精神力再去割稻子,精神力消耗得差不多了再去练习《锻神诀》,等她再次恢复了精神力后,肚子已经饿得咕咕叫了。
她赶紧回屋洗了个战斗澡,然后煮了米饭,做了个干红辣炒兔子肉和一个紫菜蛋汤犒劳自己。
饱饱的睡了一觉,睁开眼时,外面已经开光大亮了,她吃了早饭才出了空间,打开门,一阵风卷着凉气吹了进来,吓得她立刻关上了门,从窗子往外看:只见树枝随风摆动,天上乌云密布,仿佛天都要塌下来了一般,她知道要变天了。
果然,不久后豆大的雨点就砸了下来,叶荞知道这天气肯定不能出门,前院那些人也不会过来打扰她,没有多想就进去空间做衣服。
这两天一直没有空,除了那件半成品棉衣,其他的还是原封不动的摆在那里,现在有空,正好把衣服做了。
有缝纫机的速度就是快,一个上午的时间,她就把棉衣、罩衣和裤子全部做好了,又去衣帽间找了几件纯棉的T恤,拆开后做了几套内衣内裤。
“很快就有新衣服穿了。”叶荞把罩衣和裤子扔进洗衣机里,打开了清洗以及烘干键,又把内衣内裤洗了晾好才出了空间。
这时已是中午,天上的乌云早已散开,瓢泼大雨也变成了浠浠沥沥的小雨,只是温度却越发低了。
叶荞缩着脖子在屋檐下煮了饭,看到前院没有什么动静,便带着饭进空间炒菜,在空间里她不用小心翼翼,她做了个野鸭冬笋汤,又做了个麻辣鳝片,蒜蓉小白菜,吃饱喝足后才出了空间。
外面冷飕飕的,她也没有别的事做,就坐在被窝里看书
到了傍晚,小雨变成了雨夹雪,雪粒子打在屋顶上,发出噼哩叭啦的声音,地上很快就盖上了一层白色。
到了做饭的时间,叶荞从床上爬起来,套上裤子,紧了紧破棉衣就出去煮饭。
仍然是红薯米饭,只不过大米比较多,红薯米不到三分之一,煮好饭,把柴火燃尽后的红碳夹到旁边的破坛子里,盖上盖子,等火熄了之后,就能形成木碳。
煮好饭,叶荞跟中午一样带着那锅饭进了空间,中午的野鸭冬笋汤和麻辣鳝片都剩了不少,她只炒了个萝卜菜。
吃过饭后,她围着木屋走了几圈就去收割水稻了,割了两亩水稻,恢复了精神力后,去储藏室拿了个大苹果啃了,再去书房看了一个小时的书,直到眼皮都打架了才去洗漱休息。
一夜的大雪给大地铺上了一层厚厚的毯子,叶荞出空间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把门口的积雪铲掉,然后才去做早饭。
吃完饭,就窝在屋里看书,做鞋,做鞋要贴鞋底,纳鞋底,做鞋面,再缝合在一起。
鞋底前两天已经贴好了,她的力气大,纳鞋底的速度比别人快,加上有缝纫机帮忙,两天后就做了一双单鞋和一双棉鞋。
做好鞋子后,她就不想再窝在家里了,这时雪虽然早已停了,但山里的雪还没有化,这个时候不可能上山,她就准备出去走走,看看这个时代的城市,云峰机械厂距离省城有三十多公里,距离云山县县城只有二十多公里,县城虽然比省城要近些,但去县城的公交车更少,而省城也更加繁华,叶荞就打算去省城看看。
如果能找到黑市,她还想卖掉一些物资,空间里的粮食、水果、野猪肉都是紧俏物资,拿出去都是可以换成钱票的,只不过现在时机有点不对,但她有空间伴身,而且身手也不错,不怕黑吃黑,至于红袖章,碰到了就跑:以她的功力,一般人想要抓到她是不可能的。
想到这里,叶荞就更加急切了,她换上新衣服,又在空间的鞋柜里拿了双防水的棉鞋穿上,前世的鞋子稍微有点长,她只好在里面垫了两双垫底。
吃了早饭,她才背着从衣帽间找出来的帆布大背包出门了。
天寒地冻的,人们本就不愿意出门,加上厂里的职工和家属要去省城,大都坐厂里的运输车,既省钱又不要等,所以马路上很是冷清,只有叶荞一个人站在那里看着公交车来的方向,希望公交车早点到来。
第28章
初探黑市
叶荞的运气还算不错,十分钟后,公交车远远的朝这边开了过来,看着车子越来越近,她高高的举起手,对着车子挥了挥,表示她要坐车。
车在她身边停下后,她急忙上了车,买好票后就找个座位坐了下来:这是她来到这个世界后第一次坐车,车又老又破,车里的汽油味很浓。
车子后面还坏了两块玻璃,虽然车内的空气好了不少,但气温却更低了,特别是坐在后面的人,冷风象刀子般刮在脸上,身上不一会就凉透了。
叶荞就是坐在后面的人之一,她紧了紧衣服,但没有什么用,只好走到前面站着,车子走走停停,摇晃了近两个小时才停在了省城的公交车站。
原主两年后才来省城,熟悉的也是两年后的省城,叶荞心想短短的两年时间,变化应该不大,为了保险起见,她还是朝站在公交车站另一端的一位老大爷走去。
“大爷,请问百货大楼怎么走?”
“百货大楼呀,你对直走,到前面那个十字路口左转往前走五百米左右到下一个十字路口,再往前走个两百来米就到了。”大爷详细的告诉了她路线。
“谢谢大爷。”叶荞礼貌的道谢后就往百货大楼而去。
不愧是省城,虽然连后世的县级城市都比不上,但比原主老家的县城繁华了不知多少倍,也许是市中心的原故,她一路走过去,街道两变不是机关事业单位就是国营的店铺,国营饭店,国营药店,国营书店等等,很是热闹:跟原主记忆里的没两样,看来这里近几年都没有变化,只是不知道黑市是不是在原主知道的那些地方。
原主是带着李从文来省城治腿的,为了给他补充营养,没有少去黑市买肉蛋给他吃,有几次还差点被抓到,为了那个渣男,原主真的是费尽了心思,得到的却是那么一个下场,李渣男和钱家母女真是万死都不能赎其罪。
路过国营书店时,叶荞进去买了一支钢笔,两支毛笔,一瓶墨水、一瓶墨汁、两本高中的复习资料、几个作业本、一沓白纸、一本红宝书,年代文里提起的高考宝典--《数理化自学丛书》则连影子都没有。
“看来只能去收购站碰碰运气了。”叶荞在心里无奈的摇摇头,收购站不仅收购各种农产品,还回收各种可以回收的废旧物品,也是年代文中主角必须打卡的地方,是她们捡漏和发家致富的重要地方之一。
叶荞知道自己不是主角,没有主角光环,也不可能有她们的运气,所以,来到这个世界后也没有去收购站捡漏的想法,但想要的书本通过正规的渠道买不到,就不得不去收购站看看了。
现在距离恢复高考还有将近四年的时间,找复习资料的事不用太急,所以她也没有急着去收购站,而是根据原来的计划去了百货大楼。
百货大楼隶属于省商业局,是一座五层高的商业大楼,一楼是糖果、点心和日常用品,二楼是布匹、衣服和鞋袜,三楼是电视机、收音机、电风扇、钟表和自行车等高档商品,四楼和五楼应该是办公室。
百货大楼很热闹,一楼的人特别多,每个柜台前面都排着长长的队伍,为了节省时间,叶荞并没有去排队而是直接上了二楼,她买了一块棕色的灯芯绒布料和两双尼龙袜子。
她还想要买点毛线,但苦于没有毛线票,只得放弃,她最后去了三楼,她看到钟表柜台后面的墙上有一个挂钟,便用背包掩护从空间里拿出了一块早就停摆了的复古腕表,对好时间后上了发条:手表对好了时间,她以后就不用靠着看天色估算时间了。
从百货大楼出来,她又去种子站买了一些这个时代特有的种子,然后才去原主记忆里的一个黑市:在原主的记忆里,两年后的省城有四个黑市,其中一个就在百货大楼附近,只是不知道现在的黑市是不是在那里。
黑市距离百货大楼不远,但位置比较偏僻,幸好叶荞的方向感很好,加上脚力不错,七弯八转之后,终于在半个小时后发现一条小巷子里,有人在偷偷摸摸的做买卖,而且生意很不错。
看来这个黑市这时已经形成了规模,她并没有进去,而是找了个死胡同,趁着周围没人进入了空间,把自己化妆成为一个中年农妇,换了套老旧的棉衣,戴上帽子和口罩,才带着一背篓野猪肉和一麻袋冬笋出了空间,背着往黑市而去。
“买五分,卖一毛。”她走到巷子口,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拦住了她。
“卖。”叶荞知道这里的规矩,从口袋里把事先准备好的一毛钱交给他。
“进去吧,警醒点,听到喊声就赶紧跑。”少年把钱揣进怀里,小声提醒说。
“谢谢。”叶荞道过谢后就快步进了巷子。
“妹子,这肉怎么卖?”叶荞的背篓还没有摆好,篓子里的肉就吸引了几个眼尖的人。
也是,这个时候物资还很贫乏,粮食、布匹、肉类等都是紧俏物资,就是黑市也很少有肉类,叶荞那一篓子肉的吸引力就相当大了。
“野猪肉,不要票,一块五一斤。”叶荞笑眯眯的回答,“冬笋六毛,冬笋炒肉,最是美味,各位走过路过不要错过。”
“妹子说得对,给我两块肉,再称两斤冬笋。”叶荞的报价很实在,也没有人还价,最先问价的那位老太太爽快的说。
叶荞麻利地给她称了两块肉和两斤冬笋,放进她的篮子里:“大妈,三斤肉,两斤冬笋,一共五块七毛钱。”
有人带了头,后面的人蜂拥而上,生怕好东西都被别人抢走了,叶荞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双手则不停的称重、收钱。
不到一个小时,篓子里的野猪肉和麻袋里的冬笋都卖完了。
“妹子,还有没有肉?”后来的人看到空落落的篓子和麻袋,不死心的问。
“家里还有,需要的在这里等会,我回去拿,很快就过来。”叶荞看到猪肉的需求量很大,想着多卖点也好,于是招呼大家在这里等着,她则背着背篓去了先前的死胡同。
死胡同还跟之前一样静悄悄的,叶荞也不敢大意,她放开精神力把周围扫了一遍,确定没人之后才从空间里拿出一篓子野猪肉和一麻袋冬笋,然后背着去了黑市。
那些人还都等在那里,并且很自觉的排好了队:“大妹子这么快就来了,来,放这里。”
第29章
偶遇
“让各位久等了,这位大哥,你要多少?”叶荞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拿出秤开始称东西。
把野猪肉和冬笋都卖完后,已经是下午一点多了,她的肚子早就饿得咕咕叫了,她回到那条死胡同进入空间,洗去脸上的妆,换回原来的衣服,又去厨房做了午饭吃,才出了空间。
叶荞并没有急着回去,而是在街上闲逛起来:她没有见识过这个时候的省城,她要趁此机会熟悉一下,为以后来这边做生意打好基础。
街道两边的房子大都是青砖黛瓦,虽然不及后世的繁华,但也别有一番风味,叶荞在街上慢慢走着,路过一家日用品店时,她进去买了几对箩筐、几打麻袋、几个大陶缸和几只大号的陶制花盆,她把这些东西分批搬到一条没人的巷子,再收进空间。
路过收购站时她从空间里拿出一篮子鸡蛋和几斤天麻走了进去。
“大叔,你们这里收药材吗?”叶荞先把那篮子鸡蛋卖了后问道。
“我们这里只收炮制好了的药材。”大叔看着她和蔼的说。
“这是我从山里挖的天麻,也是按书上的方法炮制了,您看看合不合标准?”叶荞把那个装着天麻的布袋子放到柜台上。
大叔打开布袋子,看了看里面的天麻,又拿出一颗对着太阳照了照,才点点头:“天麻的品质不错,炮制的手法也很好,都是一等品。”
“那就麻烦您称一下。”叶荞点点头,这些天麻都是她在空间里种的,比野生的品质更好,她的炮制技术也是经过国手调教过的,炮制出来的药材都是一等一的好。
卖掉了天麻,叶荞不好意思的问:“大叔,我想在你们这里买些报纸回去练字,可以吗?”
“可以的,五分钱一斤,你自己去那边的仓库,拿过来过秤就行。”大叔点点头,又给她指了路。
叶荞道过谢后往仓库而去。
仓库里很大,里面分了几个区域,分别堆放着废纸废书、废铜废铁、各种木制品等,叶荞知道自己不能在里面多待,便铺开精神力,仓库里的东西都清晰的出现在她的识海里,可惜里面不仅没有《数理化自学丛书》,连高中的课本都只有两三套,连环画倒不少,又在那些废铜废铁里找到了几枚清代的古钱。
叶荞把那几枚古钱收进空间,选了一套比较干净的高二课本、几套有收藏价值的连环画,拿了一大卷干净的报纸就去过称。
“小姑娘喜欢连环画?”大叔一边过秤一边问。
“我弟弟喜欢看连环画,我看到仓库里有不少便给他带些回去。”叶荞笑着说。
“你是个好姐姐。”大叔帮她把连环画和课本装进布袋子里,又拿了根麻绳把报纸捆好才递给她。
叶荞接过报纸,把钱付了,跟大叔告辞后出了收购站,在一个没人的地方把布袋子和报纸收进了空间才往公交车站而去。
“叶荞。”叶荞站在公交车站,无聊的打量着四周时,一辆军绿色的吉普车停在了她前面。
“陆大哥,你也进城了?”叶荞看到那张熟悉的脸,惊喜的问。
“嗯,过来办点事,你这是要回去?”陆向北笑着点点头。
“嗯。”叶荞也笑着点头。
“上车,我送你。”陆向北招呼她上车。
“不用了,我坐公交车就好。”叶荞摇头拒绝。
“我要去找洪宇,正好带你回去。”
“那我就不客气了。”叶荞听说他要去找洪宇便不客气的上了车。
“坐好了,我要开车了。”陆向北对她咧嘴一笑,油门一踩,车子就滑了出去。
叶荞坐在副驾驶位上,看了看座椅的左右两边:“这车上没有安全带?”
“这种吉普车没有装安全带,你要是怕摔着就抓住那边的扶手。”陆向北指了指车门上的扶手说。
“嗯,谢谢陆大哥。”
“叶荞,你那边还有特产吗?”
“我那边还有野猪腊肉、腊野兔子、腊野鸡、腊肠、干泥鳅和冬笋,陆大哥想要什么?”
“你是去山里打猎了?”陆向北听说她有各种野味做成的腊味,不禁问道。
“连云山是个大宝库,当然不能辜负了。”叶荞笑着说。
“野猪也是你自己打的?”陆向北皱着眉头问。
“陆大哥放心,我从小习武,打只野猪的能力还是有的。”叶荞自信的说。
“野猪是群居动物,很危险的。”陆向北提醒说。
“我跑路的水平也是很高的,遇到了野猪群,打不赢我还可以跑。”叶荞笑着说。
“你确信两条腿能跑过野猪的四条腿?”陆向北被她逗笑了。
“我确信。”叶荞自信的点点头,元气拳虽然是一套拳法,但还附加了轻功的练习方法,她前世在刀口舔血,为了给自己留下更多的活命机会,她已经把轻功练到了极致,现在虽然没有恢复到前世的水平,还不能飞檐走壁,但跑过野猪还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