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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叶荞现在在市里工作,要是再不出手,怕被人捷足先登了?”严政委理解的点点头,单就个人而言,那个女孩子确实配得上这个小子,“向北,你要知道婚姻不是两个人的事,而是两个家庭的事,你确定你爸爸妈妈不会反对?”

    “我爸爸妈妈说了,我的婚姻我做主,对女方的要求也只是身家清白,没有不良嗜好,我觉得叶荞已经大大超过了他们的预期,他们没有理由反对。”陆向北知道他是好意,便拍着胸脯说。

    “你心里有数就行了,报告先放在这里,我这就派人去调查,如果情况属实就给你批。”严政委让他去做自己的事。

    “谢谢政委。”陆向北敬了个礼就出去了。

    严政委也不拖拉,马上就打了个电话,让人去云峰机械厂做调查了。

    第113章

    做人太失败

    叶荞不知道严政委这么性急,星期二下午,她就接到了叶木的电话,问她是不是谈恋爱了。

    “是,对方是某部的军官,24岁,祖籍是我们南省的,但祖辈就在京都定居了,父母也在那边工作,这边的亲戚都比较远了。”叶荞坦然承认自己已经恋爱的事,“他本想去云峰机械厂拜访你的,但我怕钱大寒坏了事,就拒绝了。”

    “拜不拜访我都没有关系,但你了解对方吗?还有,你做好了当军嫂的准备吗?”叶木问道。

    “我们认识一段时间了,对他还算了解,至于军嫂,不就是他出任务的时候要自己撑起一个家吗?我还没有成年就可以撑起我和奶奶的家,以后也能撑起我们的家。”叶荞自信的说。

    “你自己想好了就行,有什么需要我配合的就打电话给我。”叶木在心里叹了口气:自己的女儿谈恋爱,还是在别人嘴里听到的,又想到老母亲到死都没有原谅他,他做人真是太失败了。

    她找对象了也好,免得钱大寒上窜下跳的闹腾,再说了,对方是个军人,起码人品应该是过关的,至于她能不能自己撑起一个家,他是不担心的,用她的话说,她还没有成年,就能撑起她和她奶奶的家,现在有了正式的工作,就更不用担心了。

    他有时候想,如果不是自己能让她进城,以后能当工人,她根本不会跟自己回来吧。

    “爸爸,陆家可能会过来提亲,我不想回云峰机械厂,也不想钱大寒参与,到时候你能不能过来?”叶荞听了他的话便顺水推舟的问道。

    “行,你提前通知我,我带家齐过来。”叶木犹豫了片刻便答应了:不回来就不回来,免得钱大寒闹腾,搅黄的她的婚事。

    “谢谢爸爸。”

    “这是我应该做的,你不用客气。”

    “嗯,我知道了,爸爸,听说你这段时间特别忙,你要注意身体,工作重要,身体更重要······”叶荞破天荒的关心了几句。

    “我知道了,你也一样,有事给我打电话。”听到女儿的关心,叶木心里暖暖的,心想,还是自己的女儿好,他养了钱朵朵十多年,她除了不停的索取,从来没有关心过他。

    两个人又聊了几句才挂了电话,叶荞回到办公室,继续她的工作。

    而叶木则坐在办公桌前发呆。

    “老叶,你这是怎么了?”他的顶头上司林付厂长走进来问。

    “没事。”叶木摇摇头,“我只是感慨岁月不饶人,女儿都谈恋爱了,我也老了。”

    “我们都老啰。”林付厂长也感慨的说,“叶荞找了个军官,这下你也可以放心了。”

    “军嫂难当啊,因为我的不负责任,她吃了太多的苦,我只想她以后能快快乐乐的生活,没想到她竟然找了个军官,以后还不知道有多难呢。”叶木叹了口气说。

    “你放心吧,叶荞是个坚强而有毅力的姑娘,不管生活环境怎么样,我相信她都能轻松应对。”林付厂长对叶荞也是有所了解的。

    她在钱大寒手底下确实过得不怎么样,但自从分家单过后,可以说混得风生水起,一个寒假,单靠挖冬笋就卖了不少钱,这还是摆在明面上的,私下里到底赚了多少就只有她知道了。

    “希望吧。”叶木无奈的点点头,“厂长,这事还请保密,我怕钱大寒知道了,再闹幺蛾子。”

    “知道了,我已经知会了有关人员,他们都会帮忙保密的。”林付厂长点点头,他知道钱大寒不是个省油的灯,要是她知道了,闹出什么事,折腾黄了叶荞的婚事,老叶肯定会更加自责,他们的婚姻也很可能会走向终点。

    叶荞不知道叶木的想法,她把当天的账做完,便拿起一张晚报看了起来。

    “叶荞,星期天去山里采蘑菇,沈毅说他也去,你能不能约陆副团一起?”林悦看到她的事做完了,就搬着椅子坐到了她身边。

    “陆向北要出差,不可能去采蘑菇。”叶荞摇摇头说。

    “那他什么时候回来?沈毅想请你们吃个饭。”林悦虽然有点失望,但还是把沈毅的意思转告了。

    “他没说,我也不知道,至于吃饭的事,等他回来再说。”陆向北没有说,她也没有问,所以,她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回来。

    “我知道了,星期天去采蘑菇的事没有变吧?”

    “只要不下雨,就去。”叶荞给了她一个安心的眼神,“但我可能会带一个朋友去。”

    “谁呀?我认识吗?”林悦好奇的问。

    “你认识,就是何英,只不过我还没有跟她说,不知道她有没有空。”叶荞想到何英整天不是做衣服,就是学习,一点休闲时间都没有,就想把她拉出去放松放松。

    “没关系,到时候,沈毅也有可能带上一两个朋友去。”林悦马上就想到了一个主意,沈毅不是要她给他朋友介绍女朋友吗?何英就是个很好的女孩子,正好可以趁这个机会接触一下,如果能看对眼更好,不来电也没有关系,反正没有点破,以后见面也不会不自在。

    “没关系,只要是正经人就行。”叶荞点点头:沈毅在公安局工作,跟他走得近的人人品应该有保证,如果不行,自己以后就跟他保持距离。

    “你不相信沈毅,难道还不相信你家的陆副团?沈毅的朋友也是陆副团的战友。”林悦不满的说。

    “知道了,我没意见。”叶荞看了她一眼说,“我发现你已经被沈毅迷住了,他说什么就是什么”

    “难道你不是你家陆副团说什么就是什么?”林悦在她耳边小声问,他们家就是他爸说什么是什么,她妈妈从来不反对,何况陆向北那样的前途无量的年轻军官?他们在军营里发号施令,回到家是不是也一样?

    “怎么可能?我是一个独立的人,一个有血有肉,有思想的人,又不是他的附属品,当然有自己的想法,怎么可能他说什么就是什么?”叶荞瞟了她一眼说。

    第114章

    点醒

    “你说得对,我们是有血有肉,有思想,有独立人格的人,不能人云亦云,更不能做一只应声虫,不然,总有一天会失去一切的。”林悦好像被她点醒了,“叶荞,谢谢你。”

    “沈毅是个退伍军人,应该更喜欢能独挡一面的女孩子,而不是什么事都要他拿主意,不能独立应对生活的菟丝花。”

    叶荞心想在这个妇女能顶半边天的年代,柔弱不能自理的小白花应该不受人欢迎的,但她也知道这时代的男人大都存在大男子主义思想,如果自己不立起来,总有一天会失去自我,失去在家庭中的话语权。

    “我知道了,其实我也是在军营里长大的,也能独立应对生活,只不过我妈总是在我耳边说结了婚就要听男人的,才走进了误区。”林悦拍了拍自己的额头说。

    “你妈妈生在旧社会,接受的是旧式教育,深受封建糟粕的荼毒,有那个想法是很正常的,而我们生在新社会,长在红旗下,就应该牢记伟人的话--妇女能顶半边天,做一个有独立思想,独立成格的新时代女性。”叶荞语重心长的说。

    “对,对,我是新时代的知识女性,又有工作,能养活自己,为什么什么都要听男人的?”林悦连连点头,以前她总觉得她妈妈是错误的,但想不明白是哪里错了,毕竟他们家蛮和谐的,跟隔壁那对总是吵吵闹闹的夫妻相比,他们过得太幸福了。

    “我的观点是,谁正确就听谁的,当然,以后组织了家庭之后,就要多沟通,求同存异,相互理解,相互包容,那样才能长久的走下去。”叶荞再次告诫:不要以为有工作,能自己养活自己,就任意妄为。

    “我知道,我知道,就不是能太任性,不能认死理,该让步的时候就要让步,不能让步的坚决不让步······”林悦点点头。

    “知道就好,去做自己的事吧。”叶荞点点头,她之所以提点她,不仅因为她是自己的同事,她们之间有几分香火情,还因为沈毅是陆向北的战友,还是关系很好的战友,不想看到他们以后的生活一地鸡毛。

    时间匆匆流过,转眼间就到了星期天,这天清早,何英按照约定的时间来找叶荞。

    “英子,吃了早饭没有?”叶荞打开门让她进来。

    “吃过了,荞荞吃了没有?”

    “我也吃过了,林悦他们还没有过来,我们先进去坐会。”叶荞把她请进了堂屋,并给了她一个苹果,“吃个苹果。”

    “不用,你自己吃。”何英推辞。

    “跟我你还客气什么?我这里还有。”叶荞自己也拿个苹果吃了起来,“英子,你没带篮子?”

    “我没有大篮子,用袋子也是一样的。”

    “用袋子会把蘑菇压坏的,我这边有背篓,我去给你拿一个。”说完,叶荞去柴棚拿了个崭新的背篓过来,“希望你今天能把背篓装满。”

    “谢谢荞荞,如果能把背篓装满,我就全部晒成干蘑菇,等冬天用来做蘑菇汤。”何英笑着说。

    “新鲜的更好吃,吃不完的才晒干。”

    “对,先吃个够,吃不完的再晒干。”何英抿着嘴笑了笑说,她买了个煤油炉放在宿舍里,有时候加班没有赶上食堂开餐,就会在走廊里做点吃的,偶尔做点菜吃也是可以的,她决定明天去买点肉炒蘑菇吃。

    “英子,不要委屈了自己,该吃就吃,该喝就喝,该玩和的时候就玩,不要把自己整成一个赚钱的工具。”叶荞劝道。

    “我知道,其实我没有你想象的忙。”何英笑着说,她现在有正式的工作,也能赚点外快,还能去夜校学习,虽然有点忙碌,但也很充实。

    “身体是革命的本钱,你千万别为了赚钱把身体累垮了。”

    “不会的,你看我是不是长高了也长胖了?”何英在她面前转了几个圈。

    “嗯,是长高了点,胖却没有,只不过脸色还算红润,头发也变黑了,说明你已经摆脱了营养不良的状态。”叶荞点点头,她还记得初次见到她的情景:一脸的菜色,头发枯黄,双手不仅又红又肿,还有密密麻麻的裂口,一点也不象女孩子的手。

    “我现在能吃饱喝足,也有足够的休息时间,还能买雪花膏和蛤蜊油擦脸擦手,已经很好了。”何英对现在的生活很满意。

    “你自己觉得幸福就好。”叶荞点点头,看到她眼里充满了希望,她就放心了。

    “荞荞,科里奖给我一张缝纫机票,过两天就把缝纫机买回来还给你。”何英也想起了正事。

    “不用急,我不急着用。”

    “借了这么久,我都不好意思了,原本想着今天去买的,但我们今天要上山,回来后可能来不及了。”何英不好意思的说,“荞荞,你的缝纫机帮了我的大忙,谢谢你。”

    “我们之间哪里用得着这么客气?”叶荞笑着摇摇头。

    “荞荞,不是我客气,我是真心感谢你的,感谢你带我进山挖冬笋,感谢你指点我来服装厂,我知道,没有你的帮助,绝对没有今天的我。”何英认真的说。

    “那都是你自己努力的结果。”叶荞也认真的说,“如果不是你自己能立起来,别人说得再多也无济于事。”

    “嘟嘟。”何英还想说点什么,门外响起了车鸣声,叶荞起身去开门。

    “哟,你们还开车来了?”

    “嫂子好,车是我开过来的。”赵云华下了车,对叶荞笑嘻嘻的说。

    “原来是赵付营长来了,要不要进屋喝杯茶再走?”叶荞还以为沈毅会带已经退伍了的战友过来,没想到是赵云华,“我还不是你们的嫂子,喊我叶荞就行。”

    “你是我们老大的对象,当然是我们的嫂子。”赵云华的年纪虽然比陆向北他要大些,但跟梁时钰一样,是陆向北的生死兄弟,也知道他有多紧张叶荞,当然,叶荞也当得起他们的嫂子。

    “时间不早了,我们还是走吧。”

    “行,我们这就走。”叶荞也不跟他们客气,拿了自己的装备,喊了何英就上了车。

    第115章

    老牛想吃嫩草

    “这是我的朋友何英,这是赵云华赵付营长,是某部的军官,这位是沈毅沈科长,在公安局工作,是林悦的男朋友。”叶荞给他们做了介绍。

    “赵付营长好,沈科长好,我是何英,在服装厂工作。”何英跟他们问好。

    “何同志好。”赵云华和沈毅对她点点头。

    “走吧。”

    “走了。”赵云华油门一踩,吉普车就滑了出去。

    自己开车就是快,二十分钟后车子就停在了麻叶山下。

    “嫂子,我们从哪里上山?”停好车后,赵云华问叶荞。

    “我对这边也不了解,赵付营长,沈科长,你们看着办。”叶荞摇摇头。

    “这边山上苎麻比较多,那边的山上松树和杉树比较多。”赵云华指了指这边山坡上的苎麻和前面山上的松树说。

    “我们去前面。”叶荞不知道苎麻丛中有没有蘑菇,但知道松树林里肯定有松树菇。

    “好咧。”赵云华启动车子继续往前走,几分钟后才停在另一座山下。

    “我在前面开路,三个女同志走中间,老沈垫后,走,我们上山。”下车后,赵云华率先往山上走去。

    “赵付营长,给你砍刀。”叶荞看到他只拿了一只篮子,便把背篓里的柴刀拿了出来递给他。

    这里距离麻叶镇很近,孩子们经常光顾外面的山坡,想要采到蘑菇,肯定要往山里走。

    赵云华和沈毅身高腿长,又经过专业训练,走在山上如履平地,叶荞和何英从小就在山里讨生活,爬这种坡度的山小菜一碟,林悦虽然比她们差一点,但以前也没有少在山里打滚,所以,一行人走得很快,一个小时后就翻过了两座小山。

    “这边很少有小孩子过来,我们分开找蘑菇吧,遇到什么事就大声喊。”走到一个小山谷,赵云华安排说。

    “我们去西面,老赵,你带嫂子和何英同志去东面。”沈毅说完,就带着林悦走了。

    “我们也走。”赵云华带着叶荞和何英往东面而去。

    山上的茅草灌木很深,他们要扒开茅草的灌木才能找到蘑菇,也正因为这山里的蘑菇不好找,山下的孩子们才不愿意进来,这也给了叶荞他们机会。

    叶荞不愿意弯着腰找蘑菇,就铺开了精神力,瞬间,精神力覆盖范围内的一切都出现在她的识海里,她只要弯腰采蘑菇就行。

    也许是前两天才下过雨的缘故,也许是人迹罕至,草丛里的蘑菇一丛丛的,让人爱不释手,越采越有干劲。

    叶荞专心致志的采着蘑菇,赵云华走了过来。

    “嫂子,你对何英了解吗?”

    “何英?你对她感兴趣?”叶荞反问。

    “我觉得她比较顺眼,想了解一下。”赵云华红着脸说。

    “你这是想老牛吃嫩草?”叶荞揶揄的看着她,赵云华应该有二十六七岁了,何英只有十九岁。

    “嫂子,我是个风华正茂的好男儿,你这么说就不地道了。”赵云华红着脸说,“嫂子,我能否脱单就看嫂子给不给力了。”

    “贫嘴,你能否脱单要看你自己的本事,跟我有什么关系?”叶荞没好气的说,“还有,你想要追我的朋友,就不自我介绍一下?”

    “我,赵云华,现年二十七岁,南省邵县人,父母已经过世了,有两个哥哥和一个姐姐,哥哥姐姐都成家了,家里在我父母去世前就分了家,我们都是各过各的日子,没有老大说的极品亲戚,也没有负担。”赵云华自我介绍说。

    “你对未来的妻子有什么样的要求?”叶荞问道。

    “长相顺眼,我不在家的时候能撑起一个家,不能胡搅蛮缠······”赵云华想了想说。

    “结婚后,你会怎么对待你的妻子?”

    “尊重她,爱护她,忠于她,信任她,和她一起经营好自己的家······”

    “很具体,我希望你能说到做到。”叶荞点点头,“我先跟你说说何英的情况。”

    “何英是我们厂设计科的样衣师傅,聪明好学,勤劳肯干,父母都是云峰机械厂的工人,只不过她的父母重男轻女,不可能给她任何助力,但也谈不上拖累,唯一的短板就是学历有点低,为了提高学识,她现在在读夜校······如果你不介意这些,可以跟她接触接触,如果介意,就不要去招惹人家。”

    “我知道了,说起学历,我也只是高中肄业,能走到今天的这一步,全都是靠军功堆积出来的。”赵云华笑了笑说。

    “其实学历不是最主要的,能力才是更重要的。”叶荞点点头,在这个时代,还有一大批人在鼓吹知识无用论,初中毕业已经是高学历了。

    “我知道了,谢谢嫂子,我过去了,你小心点。”赵云华说完就走了,说真的,他对何英还真有几分兴趣,这让他迫不及待的想要去了解她,关心她。

    叶荞也不认为学历是个大问题,如果他们能看对眼,她也是乐见其成的。

    越往山里走,蘑菇越多,野生动物也多了起来,不时有野鸡和野兔出没,叶荞有外挂,速度比其他人更快,眼看背篓就要满了,她只得把蘑菇都收进空间里:幸好山林里的茅草和树木阻挡了人们的视线,他们又散得比较开,彼此之间都看不见,不然,她还真不敢这样做。

    除此之外,她还用石子打了两只野鸡和两只野兔,因为她准备回去做野鸡炖蘑菇,野鸡就放在外面,两只野兔则收进了空间。

    忙碌的时间过得特别快,转眼就快十二点了,肚子都饿得咕咕叫了,带来的工具也都装满了,他们才依依不舍的下了山。

    “老沈,嫂子,我们是回城里吃饭还是在麻叶镇吃饭?”赵云华问沈毅和叶荞。

    “回去吃饭吧,那样我也好给你把蘑菇做成酱。”叶荞看到他那满满的一篮子蘑菇和挂在篮子边上的一只野兔,抢先回答说。

    “听嫂子的。”沈毅也点点头。

    于是,大家上车回了星城叶荞那里。

    “你们先坐一会,喝杯茶,我去煮饭。”叶荞给他们上了茶,让他们在堂屋休息,自己则去了厨房。

    “我们来帮忙。”何英、林悦、沈毅和赵云华也跟着进了厨房。

    第116章

    渴望家的味道

    “行,我们今天做个野鸡炖蘑菇,何英去烧水,其他人去洗蘑菇,等水烧开了,沈科和赵付营再去处理野鸡,”叶荞也不跟他们客气。

    “好。”何英他们三个人异口同声的答应,然后各行其事。

    “嫂子,我这里还有一只野兔,你看怎么做好?”赵云华问道。

    “那就做个香辣兔肉怎么样?”

    “行,我去处理兔子。”赵云华答应一声就去处理野兔了。

    何英去生火烧水,叶荞去淘米煮饭,林悦他们三个去洗蘑菇,因为要做蘑菇酱,需要洗的蘑菇比较多,所以,叶荞给了他们两个盆子。

    煮上饭后,叶荞把看火的任务交给何英,她则从厨柜里拿了块腊肉出来,洗干净后分成两半,一半切成片,一半切成丁又把干红辣椒切成段,生姜切成片备用。

    厨房里没有蔬菜,她又去后院的菜地里拔了一把小白菜、一把萝卜菜、一把香葱和几根大蒜回来择好洗干净。

    这时水烧开了,叶荞先泡了点萝卜条,再去帮忙烫鸡褪毛,加紧把两只野鸡处理干净,剁成块焯水,再分成两半,一半放进砂锅里,加上清水和生姜片,用大火烧开,再改用中火慢炖,炖到七成熟时再加蘑菇炖熟即可。

    饭熟后,她先用腊肉丁炒了一大盆蘑菇酱,晾凉后用罐头瓶子装好,准备分给赵云华他们,然后再炒中午要吃的菜。

    叶荞做了腊肉炒萝卜条,香辣兔肉,酒醉鸡,青椒炒萝卜菜,清炒小白菜,加上野鸡炖蘑菇,五菜一汤,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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