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18px
字体 夜晚 (「夜晚模式」)

第57章

    北方菜很很实惠,菜码很大,但是一盘子上来一下就干饱了,品尝不了太多样式。

    开吃的时候时欣然就知道谭云骞的好处了,她是个眼大肚子小嘴又馋的人,这么多种类一样吃一个就饱了。

    之前她来的时候都不敢点太多。

    谭云骞第一次早餐吃这么多品种,现在他的饭量被时欣然喂的大多了,时欣然吃剩的被他一扫而光。

    时欣然摸着小肚心满意足,“明天再换几样。”

    “别着急,我们还要在粤省待好多天。”

    时欣然一拍小肚子,“好,我们出发!”

    两个人拿着东西先去买了张花城的地图,又去坐公交车。

    目的地白云山。

    这年代的各个旅游点也有卖纪念品的。

    哪个地方都少不了各种玉石。

    时欣然拉着谭云骞先跑到了一个卖玉的地方,这里还可以手工刻字。

    谭云骞以为她要买玉。

    时欣然一摆手,问正在刻字的师傅,“师傅,我不买玉,只想刻字行吗?”

    师傅抬头看她一眼,“可以,刻什么?”

    时欣然从衣服里拽出谭云骞送的项链,“在上面刻个骞字。”

    “两块!”

    “好!”时欣然把项链摘下来放到台子上,谭云骞赶紧付钱。

    “你要刻字?”

    时欣然笑咪咪地看着他,“在这颗红心上刻个谭云骞的骞字好不好?”

    谭云骞的耳尖一点点变红,他耳朵里自动把时欣然说的话过滤成“在心上刻个骞字”……

    “好……”他抿着嘴别过脸,压住要飞起的嘴角。

    他又亮出手链,“是不是也可以在这上面刻个字?”

    时欣然还没说话,师傅就替她答了,“可以!”

    时欣然在项链上刻上“骞”字,手链的玛瑙石上刻着“云骞”,黑曜石上刻上“欣然”。

    师傅还设计了一下,“骞”字很像是一只在奔腾的骏马,非常好看。

    刻完字,上面还点了金粉。

    时欣然戴上项链,金色的“骞”字在太阳光下闪闪发亮,谭云骞伸出手指轻轻托起那颗红心,用手摩挲着,在心底一点点镌刻出“时欣然”三个字。

    时欣然握住他的手,两个手腕放在一起,两个人的名字也紧紧挨着,看起来有点俗有点土。

    原来爱情真的会让人做傻事。

    “走吧,我们上山,去摩星岭姻缘树!”

    谭云骞就算没谈过恋爱,姻缘树的意义也明白,拉着时欣然就快步走。

    白云山是南粤名山之一,自古就有羊城第一山之称。

    正值盛夏,来这里旅游的人不少。

    两个人边爬山边拍照,长时间没运动,时欣然爬上来有点腿软。

    摩星岭是白云山的最高峰,这里有一棵粗壮茂盛的大榕树,具体有多少年了谁也说不清楚。

    谭云骞看着树上挂着的各种红色布条,“这就是姻缘树?”

    “对!”时欣然从包里拿出一个红布条,“把这个挂到树上,越高越好。”

    红布条上面写着“谭云骞

    时欣然

    往后余生,万般皆你,彼此温暖,白首不离”。

    谭云骞接过布条,看清上面的字,手开始颤抖,顾不得周围还有游客,一把搂住时欣然。

    “时欣然……”他的声音有些沙哑,带着浓重的鼻音。

    你怎么可以这么好?

    好到让他觉得做什么都不够。

    时欣然枕着他的肩膀,感觉到脖子间好像有温热的液体滑落。

    她戳了戳他的胸膛,小声说:“周围那么多人看着呢……”

    谭云骞不管,就是紧紧搂着她,不让她看他的脸。

    他用手抹了下眼睛,深吸一口气,“我去挂布条!”

    他轻轻推开时欣然走到大树下,爬上大树,他要将这个布条挂得更高一些。

    如果天上有神仙,那就离神仙更近些,让他们可以看得到。

    这是时欣然的心愿,也是他的心愿,希望他们能够显灵,保佑两个人可以白首一生。

    第103章

    死亡情景再现

    时欣然抬头看着谭云骞,已经爬到大榕树的最顶端,正在小心地绑着红布条,表情看起来格外虔诚。

    她拿起相机给他拍了一张照片。

    小骞骞,今天又是你的一个新生!

    谭云骞绑好布条,又在心里默默地祈祷了一遍,才慢慢爬下树。

    他的情绪已经恢复了,但是眼眶还微微泛着红,别扭的不敢和时欣然对视,怕被她笑话。

    时欣然装作没看见,牵起他的手领他到山边,在这里可以看到蜿蜒起伏的峭立山峰,还可以俯瞰整个花城,以及波光潋滟的珠江。

    谭云骞从后面搂住她,轻吻着她的头发,在这之前他从来没觉得旅游有什么意思。

    华国有那么多的山山水水,他从来没想过去转转看看。

    觉得所有的山都差不多。

    现在才觉得山和人一样,各有各的美。

    也看要与谁同行。

    “你如果要是心里烦就可以对着大山喊一喊,这也是一种发泄。你看那边的人不是在喊?”

    谭云骞看过去,有几个游客在啊啊的喊着,惊的小鸟四处乱飞。

    他迅速地亲了下她的侧脸,“不想喊,有你陪着我一点不觉得烦。”

    要是换在往年,老爸的忌日当天他上坟回来就会把自已关在屋子里一天,自已一个人消化那种哀痛。

    特别是今年,是老爸去世十周年,人生有几个十年,他自已已经孤单的过完了一个十年,他很可能会找个地方和兄弟们一起喝闷酒。

    喝醉了就什么也不想了。

    “我给你唱支歌吧!”

    谭云骞点头,“好!”

    虽然上次喝完酒时欣然的画风跑偏了,但是她唱的歌真的好听,都是他没听过的,他喜欢听。

    “……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

    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

    一路上收藏点点滴滴的欢笑

    留到以后坐着摇椅慢慢聊

    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

    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

    直到我们老的哪儿也去不了

    你还依然把我当成手心里的宝……”

    时欣然唱完,谭云骞回味了好一会儿才问,“这首歌叫什么?”

    “最浪漫的事。”

    谭云骞在心里重复一遍歌名,最平凡的浪漫莫过于此。

    和心爱的人一起慢慢变老,一起回味曾经有过的点点滴滴。

    他收紧手臂,“我喜欢这首歌,你以后还给我唱。”

    “好,想听我就给你唱!”时欣然抓住他的手,“我们去拍照!”

    她拿出相机,教谭云骞怎么使用,她爬到一个大石头上摆好造型。

    也不知道这家伙能不能给她拍成一米四。

    两个人在山上拍了很多照片,有合影,有单人的。

    又拍了一些风景照片,这些将来做风景挂历都能用得上。

    一直到中午两个人才下山。

    下山后时欣然去卖纪念品的地方买了一个白云山的纪念徽章,上面有着白云山的缩影,还配有“羊城第一山”几个字。

    这年代最流行的就是纪念章。

    时欣然举着门票和纪念章朝着谭云骞挥挥手,“以后我们每到一个地方旅游就把门票留着,再买一样小的纪念品。到老了看看我们都去过哪些地方。”

    阳光下她笑得灿烂,徽章也闪闪发亮。

    谭云骞含笑点头,“好!”

    他已经想象出了一幅画面,等到他们老了走不动了,还有那么多的回忆。

    时欣然牵着他的手,“走,我们先去先去喝碗凉茶,再去找地方吃饭。”

    到了粤省,各种凉茶也是必须要品尝的。

    喝完凉茶,两个人坐车回到市里,时欣然如愿的吃到了梅子酱烧鹅、白灼菜心和煲汤。

    下午两个人去看了圣心大教堂,花城是一座老城,老建筑很多。

    教堂也是景色之一。

    趁着现在变化还没有那么大,把该走的地方走一下。

    一天逛不完,他们明天去深市,交完货还要回到花城。

    两个人一直到天黑才回到招待所。

    这一天走的地方不少,又是爬山又是逛街,时欣然感觉腿已经不是自已的了。

    但是心情非常好。

    她搂住谭云骞的脖子在他的唇上亲了一下,凑近他耳边小声说:“谭云骞,恭喜你,又一个新生日!”

    也恭喜她自已,再一次逃脱死劫。

    谭云骞看着她,低头吻下去,唇齿相依。

    搂紧她,“有你在的每一天我都感觉是新生。”

    今天她已经给了他太多太多的感动。

    直到现在胸腔还满满登登来不及消化。

    时欣然笑了,知道他不会理解她的意思。

    没关系,等着两个人的感情再好一些她会和盘托出。

    晚上洗完澡躺在床上,时欣然无比的放松,空气都没有那么湿闷了。

    今天她又可以睡个好觉了。

    另一间屋子的谭云骞还在回味着今天的一点一滴。

    以及两个人相识以来的每一帧画面。

    从觉得她是个大麻烦到现在的离不开。

    他躺在床上,看着两个人坐在秋千上的合影。

    想象着,如果两个人白发苍苍的时候还能一起手牵手坐在秋千上该是一件很浪漫的事……

    他在不知不觉中睡着了。

    他以为自已会做个美梦。

    但是为什么梦里的自已这么颓废?

    哦,对了,这是父亲十周年忌日的第二天。

    前一天他上完坟回来在家里闷了一天,哪也没去……

    不对啊,昨天是时欣然和他一起去上坟的,今天他们一起爬了白云山,还去了姻缘树下。

    他在梦中一阵恐慌,已经分不清今天所经历的一切是梦,还是现在才是梦。

    但是他就像一个游魂,无法改变梦中的一切。

    他看见梦中的那个自已去找毛晨他们。

    结果他们都不在家,不知道去了哪里。

    他只好一个人骑着摩托漫无目的地在大街上游荡。

    最后停在一家小饭店门前。

    他走进去随便点了两个菜,又要了一瓶白酒。

    没有人陪他,他就一个人自斟自饮。

    桌上的菜几乎没怎么动,但是酒喝完了,一斤白酒,他就觉得醉了。

    他站起身往外走,又进来几个人。

    看见几个人他才知道自已到了城南区,这几个人是城南区的混混。

    之前他们起过冲突。

    第104章

    时欣然不想他死

    几个人见他自已来的,毫无顾忌的上来挑衅。

    他很烦,正好可以有个发泄的途径。

    饭店老板苦苦哀求他们不要打架。

    后来几个人让开,他走了。

    他踉跄着骑上摩托准备离开。

    却在胡同里看到了那几个人,他们拦住了他。
← 键盘左<< 上一页给书点赞目录+ 标记书签下一页 >> 键盘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