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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在这条大街上有很多充满古意的客栈,客栈里一应摆设都是古时传下来的,虽然为了方便难免有些地方用了现代化的设施,可细节都还是原滋原味,每一年都能吸引很多来到B城的游客入住其中,价格也只比平价略贵一点而已。还有风情满满的小吃街,里面有多家百年甚至几百年的老店,卖从古时候传承到现在的各种小吃,不管是酥点羊羹驴打滚还是各类面食,汇聚全国各地的老品牌,也是引得游人流连忘返的重要因素。

    当然,街上的各色工艺品店、古董店、金银楼等有古代民俗风情的铺面也是如同雨后春笋,遍地都是,而正因为这里的游客多,同类店面多,所以要想在这里立足都得有自己的特色,所以每个月开开关关的店面很多,无声无息地多上一间两间,也都是平常的事。

    这一回,珍笼巷靠巷口的那个四合院换了主人,请了施工队过来对它一阵整修,尤其前院和那一排倒座房,都是仔仔细细地修缮,还来了个很原汁原味地装修。

    到现在,大门是敞开的,走进门后朝左拐就能看见前院,那里一排倒座房的门卸掉了中间那扇,其他的门扇则全都封死。走进倒座房,可以看见内部已经被全部打通了,靠前院方向的墙壁前摆满货架,而对面的窗下则有一排精致的竹榻,上面铺着精心编织的草垫子,瞧着就松软非常,色泽清淡,也跟倒座房内部很搭调。

    在倒座房与倒座房相连、原本是墙壁的地方,由上好的木料做成了拱门形状,一间连着一间,每一间的陈设差不多,最里面的那间则有一张雕花红木桌,后方有高背木椅,正是此间主人平时喝茶看书守铺子的地方。

    倒座房共有七间,从外到里的前五间,货架上的每一个木格里都放着玉石,白红黄黑紫碧蓝青……除了这些单一的颜色以外,还有双色、三色、五色、七色等混杂颜色的玉石,而这些玉石大多数都有天然的造型,钟、葫芦、玉佩、玉剑、玉环等不一而足,每一种玉石都肌理细腻,晶莹润泽,不是凡品。但到了第六间的时候,两边都有货架,每一个格子里放着的都不再是玉石,有花草有瓜果,还有一些虫蛇、树皮、蝉蜕等,花草有摘下来的也有用小花盆装着的活株,还有些树枝石块,有的看着还挺不错,有些就乱七八糟像从山里随便捡出来的似的,反正都是奇奇怪怪。

    一道颀长的人影站在最里面的货架前,把最后一个小花盆摆在中央,满意地笑了笑。然后他慢吞吞地往后面走,穿过垂花门,就见到修缮一新的内院,三面都是充满古韵的房舍,它们围着的空地很是广阔,平平整整的,没有任何外物。

    年轻人站在空地前,心情很愉悦。

    啊,这就是他的新窝窝。

    他往后退了两步,右手绕着伸向背后,接着好像拿起了什么东西,朝前一抛——

    只是一眨眼的工夫,一座精巧的小山就出现在内院的正中,接着迅速变大,很快就占据了内院的一半!

    “嘭。”

    在山落下来的刹那,看着似乎没有激起一点灰尘,但整块地面却微不可察地震了震。

    这山的造型并不险峻,山上碧草如茵,绿树成林,隐约间还有一些鸟兽的吵杂声细细密密地响起,但再一听又好像是幻觉似的,听不真切。在山下有一个巨大的石门,按比例看,起码有这山的十分之一高,有一道清澈的水流从石门上漫过,奔涌而出,向西流去,形成了一个小小的水潭——而奇异的是,水流似乎是活水,从山里涌出来,却见不到山里哪里有源头,等水流注入水潭,源源不断,水潭里的水却不会溢出,也不知道到底有多深。

    年轻人满意地打量这山,伸了个懒腰。

    舒坦。

    ·

    在那座山落下来的瞬间,B城一号街的一座隐蔽大宅里,有个老道士面前的蓍草无火自燃,让他猛地惊起。

    “怎么回事儿?地震了?”他抓了抓自己蓬白的头发,烦恼地来回踱步,“不对啊,老道我卜算多次,近几年华国都没有地震,那刚刚是怎么搞的?难道说,是又有什么怪相出现?”

    想了好一会儿想不明白,老道匆忙朝门外走,他得去问一问那位才行。

    出门后,老道慌张地走进旁边的巷子,走到巷子的尽头推开那扇小门,又走进一段黢黑的小路,来到一个用竹帘密密实实遮起来的房间前。

    深吸一口气后,老道先冲着竹帘行了个礼,才恭恭敬敬地说道:“蔺先生,今天老道发现,B城突兀地出现全城范围的微震,虽然普通人感觉不到,但老道却很担心,这是否跟最近几年逐渐出现的怪相有关。老道的本事不济,还请先生指点。”

    还没等竹帘里的人回答,急促的脚步声由远及近,又有个满脸急切的中年男人小跑过来,也向竹帘行礼,快速说:“队长,有个渠道收了普通人的一百多块金砖,那个人以前就是个有点门路的职员,突然有了这么多金砖,我们怀疑金砖的来历可能有古怪。您看,我们是不是调查一下那个职员?”

    然而就算这两人再怎么恭敬,下一秒中,竹帘里却传出一道不耐烦的嗓音:“问问问,问个屁!一点破事都问我,还要你们这些蠢货干什么?算不出来的不会多算几遍?查不查人还要问我?没断奶啊?!!滚滚滚都给我滚!再废话一句老子就自闭了!”

    老道和中年男人一听,顿时满脸苦笑。他们俩也不敢再多说一句话,都是迅速弯腰、后退,然后麻溜地滚蛋了。

    第5章

    老山震惊了

    盛夏时节,天气非常炎热,尤其是接近中午的时间,更是气温高达35°,比起以往来,真是一年比一年更热了。可是在大城市里讨生活嘛,再怎么热也得硬着头皮上,所以这该堵车的时候,再热也还是一样地堵着。

    邱小玲站在街道一边的树荫下,手里拿着手机正在接电话。突然间,她发出一声不爽的低呼:“什么?你不来了?开什么玩笑,我们说好了今天约会的,这么热的天我等了你半个小时,你居然告诉我你临时要去参加什么同学聚会不来了?你逗我呢?!”

    手机的那头似乎说了什么,邱小玲忍不住怒吼一声:“滚蛋吧,去跟你同学过吧!老娘不伺候了,你这个王八蛋!”吼完后,用力挂断通话。

    然后,她忿忿地拿出一个手绢,捂在脸上,也不知道是在擦汗还是擦泪。又过了一分钟,她揭开手绢,好像平静下来,只有那还泛着微红的眼眶,显露出出她刚才的难受心情。

    邱小玲转过身,想回去了,不经意抬头的时候,却发现街道对面敞开的朱门,高悬的匾额上,字迹也发生了改变。

    积石斋。

    她回忆了一下,隐约记得那里写着“金府”的字样,现在换了牌匾,那应该也是换了主人了?不对,这好像不仅是换人住,还是开了个铺子?好奇心把难过的情绪压下去了一点,她也想调节一下心情,就往对面走去。到朱门前时,她有些犹豫地走了进去,来到内院。

    内院里,那排倒座房是改造过的,中间门户大敞,上方也有一个匾额,依旧写着“积石斋”的字样,从这里,恰好能看见一座古朴的货架。上面摆满了货物,反射出微微的光芒,好像是玉石?邱小玲来了兴趣,抬脚走进去,近前一看,果然是玉石,而且奇异的是,这里的玉石有很多种颜色,又不像是人工制造的,都浑然天成,各种或质朴、或精致的造型,非常引人注目。而邱小玲的视线却被一根簪子吸引了。

    那支簪子没有颜色,一眼看去清透清透的,偏偏又不是什么玻璃种、冰种这类高品质翡翠,有点像是水晶,可明显不是水晶。

    真是既奇怪又太好看了——邱小玲暗想这可能就是人工制造的假玉艺术品,却按捺不住心里的喜爱,伸手慢慢地把它摘了下来,爱不释手地把玩。

    仔仔细细端详了几分钟后,邱小玲才反应过来,居然没有店员过来招呼,就不怕她直接把东西拿走了吗?这么想着,她的目光一转,四处寻找起店员来。然后,她的视线落在右边最里面的雕花木桌后方、正捧着一本书看的年轻男孩身上。

    那个男孩子看起来二十岁左右的样子,正微微低头翻书,旁边放着一杯茶,他目光微垂,白皙的皮肤几乎接近于透明了,给人一种岁月静好的感觉。

    而且……

    虽然没看到完整的面容,可他也太好看了吧?

    似乎注意到邱小玲的视线,那个男孩抬起头来,那种富有冲击力的惊人美颜,让邱小玲忍不住呼吸一滞,一时间忘了开口说话。

    紧接着,那个男孩的眼神落在她手里的玉簪上,随后他笑了笑,站起身走了过来。

    ·

    从邱小玲进店的第一秒,颜桢就发现了,这个人类的雌性是积石斋的第一个客人,不过只停在正对着门的货架前。

    颜桢是个很佛系的店主,也不去催促,但没过几分钟,他就发现人类雌性一直注视着他,也就礼貌地抬起头来。

    这一抬头,颜桢吓了一跳。

    怎、怎么整张脸都黑乎乎的?然后他瞬间反应过来,不对,脸黑成这样,用人类流行的话怎么说来着?要、要挂了?

    颜桢看了看对方手里拿着的簪子,若有所思,就走过去询问了一句:“客人想买这支簪子?”

    邱小玲回过神:“啊?嗯,我是有点心动,不知道这是什么价?”

    颜桢想了想:“你跟它挺有缘的,三千吧。”

    邱小玲一愣,一件艺术品这么贵?

    大概是她的眼神太明显,颜桢看出她在想什么,好脾气地说:“是真玉,天然形成的。”

    邱小玲,邱小玲不太相信,狐疑地开口:“老板,这是什么玉?以前没见过啊。”

    颜桢微微地笑:“水玉。”

    邱小玲蹙起秀眉。

    水玉好像就是水晶吧?也不对,它比水晶好看多了。另外,就算它是真玉,难道还能天然长成簪子的形状?这个老板好看归好看,满嘴跑火车。还有,三千块就是她现在手里几乎所有的现金了,要是买下这个,她就只剩下二十块的车费,照理说,她是不应该买的……可是,她真的太喜欢这个簪子了。

    这一刻,邱小玲不由又想起了进店之前跟男朋友吵架时的痛苦,咬了咬唇。

    三千块是她攒下来的半个月工资,本来是想这次约会时,给男朋友买下那双他最喜欢的运动鞋的,可他对她这么敷衍,她为什么还要省吃俭用地对他好呢?难得有她这么喜欢的东西,有钱难买心头好,她为什么不能对自己好一点?

    相通以后,邱小玲直接从包包里拿出三千块,交给颜桢:“我买了。”

    颜桢接过那叠纸钞,做成第一笔生意,他心情不错,提醒说:“既然喜欢,最近一个礼拜就用它扎头发吧,别压箱底了。你戴着它肯定好看。”

    邱小玲没想到手黑的店老板会这么夸她,心情忽然好转,露出个俏丽的笑容:“嗯,我一定戴着它。”

    颜桢就不再招呼邱小玲,转身走到了雕花木桌后面,把钱往抽屉里一塞,继续看书喝茶。

    邱小玲又愣了愣,也不介意,干脆地拿出小梳妆镜,对着重新梳了头发,插上簪子。这支簪子果然很适合她,看着镜子里平白多了几分“仙气”的自己,她轻松地走出门去。

    哎呀,像她这么美丽的小仙女,也一定是宽宏大量的,回去后换一身美美的裙子就过去找男朋友好了。有时候男人确实是需要应酬的,老同学也确实不好拒绝嘛!这回只能说事不凑巧,如果男朋友肯多哄哄她的话,她就原谅他好了,毕竟好几年的感情,她慢慢教他,总能让他更明白女孩心思的……

    ·

    第一个客人离开了,积石斋里又沉入一片安静中。

    颜桢把书翻开一页,轻轻叹了口气:“唉,莲香也太傻了,桑子明相信女鬼而排斥她,她就把桑子明弄回狐狸洞嘛!穷书生就是矫情,傻狐狸自讨苦吃。”

    看完这个故事,颜桢把书放下,闭着眼睛养了会儿神,可养着养着,眉头慢慢地皱了起来。

    胸口贴黄纸的那个家伙,到底买不买东西?都来了十几分钟了,既不进来又不出去,刚还是站在门旁,现在净是堵门,要是后面再有客人过来,不是耽误事吗?

    真是讨厌。

    而贴着隐身符,自以为自己很隐秘的中年人,仍旧警惕地观察着颜桢。

    昨天被队长赶走后,他迅速调集人手查了那批金砖的来历,发现居然都是这个莫名出现的颜桢拿出来的,可这颜桢的身份证是周益民找人办的,在这之前,颜桢的身份来历居然都查不到?就好像他是凭空冒出来的一样。还有这么大批量的金砖,也根本不知道颜桢是从哪里弄到的……由此可见,这个颜桢是很奇怪的,必须要多多观察才行。

    颜桢感受到那满含审视的眼神,很不耐烦。

    又等了半个小时,这人还不进来买东西,他就直接过去,把人推到门外:“你不要挡着路。”

    中年人如遭雷击,猛地转身往外冲,就像后面有什么猛兽在追似的。

    卧槽啊,自己难道一直都暴露在颜桢的眼皮子底下吗?果然是个危险人物啊!

    颜桢看着中年人惊恐奔逃的样子,挠了挠脸。

    这是有癫狂病?下次再见到他的话,给他一块白鵺肉好了。不然他老是这样贴着纸条堵门,会吓到客人的。

    另一头,中年人疯狂地跑还不敢回头看,等跑过两条街,接受了无数路人的惊悚目光后,才在炽烈的太阳底下停下来,哆哆嗦嗦地手机拨号:“队、队长,不是我要打扰您,是那个颜桢是个怪物啊!我贴着隐身符去监视他,竟然还被他发现了!我、我很害怕他出来追杀我,怎么办?队长,您帮我一把!”

    手机的另一头,巨大的咆哮声响起:“自以为是!不知所谓!搞出烂摊子还让我收拾,我他妈是专门给你们当保姆的吗?方振邦,你给老子记住了,顺便跟那群小兔崽子也说清楚,老子这回出来,一个月以内不要再找老子,懂吗?!”

    中年人——方振邦喉头艰难地动着:“懂,我懂!队长您放心,您赶紧过来,我保证约束下面的人,一个月以内绝对不去打扰您。”

    “等着!”那边传出一声冷哼,“一群巨婴。”

    方振邦点头哈腰地挂断手机,眼里闪过一丝愤怒,但是很快这抹愤怒就变成了庆幸。只要队长肯过来,他一定会没事的,现在他得好好躲起来,要是那个怪物追过来,他也好争取时间等队长到来……

    ·

    邱小玲心情愉悦地换上自己最仙的那套白色长裙,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开心地转了个圈,拿着钥匙哼着歌,带上现金,就往帝国酒店走。男朋友杜方同学聚会的地方就在那里——不是男朋友说的,而是在跟男朋友对话的时候,听到了那边的嘈杂声。

    现在正好,她过去给杜方一个惊喜。

    这么想着,邱小玲到楼下打的,心情飞扬地来到了帝国酒店。

    本来想去酒店一楼的待客厅里等人的,她却忽然感觉脸上黏黏的,难道是从空调车上下来以后,妆花了?这样不行。

    邱小玲四处找找,找到帝国酒店最近的一个巷子,准备进去避着人先补妆,再进酒店。到了巷子里,空气凉爽下来,她借着外面传进来的那点微光,迅速地拿出化妆包,开始给自己描补。

    妆果然有点花……

    正仔仔细细地修容时,突然间,邱小玲听见巷子里面的拐角传出一些奇怪的声音,让她不由得停下了动作,竖起耳朵。

    “哈……哈啊……”

    “你、你好厉害……”

    “啊……啊~~!”

    甜腻的女性呻吟声,还有噗嗤噗嗤的水声,无一不昭示着里面在发生什么。

    邱小玲的脸红了。

    第6章

    暴躁轮椅男

    里面已经进行到酣处,呻吟与粗喘的声音也越来越大,邱小玲如坐针毡,简直不知道该做什么好了。她倒是想走,又怕被里面的人听见,到时候岂不是很尴尬?

    突然间,男人的粗喘和声音响起:“宝贝儿,你还是那么厉害,这些年我可想死你了!”

    女人在娇媚地喘气:“我听说……听说你已经交了女朋友?你、哈、你还想得起我?”

    男人的动作激烈:“那你有没有听说过,她跟你长得很像?”

    女人吃吃地笑着:“是、是吗?跟我,跟我很像吗?那她在床上,也比我好吗?”

    男人呸了一声:“她?那婊子根本不让人上,装得跟个贞洁烈女似的。”说到这,他似乎做了什么,得了女人一声尖叫,他才又说,“她哪有你好啊,丰胸肥臀大长腿……”

    女人娇嗔着又笑了起来,两个人打得火热。

    而邱小玲……脸色陡然褪去了潮红,变得一片惨白,整个人如坠冰窟,彻骨地寒,浑身颤抖。

    多熟悉的声音,那个男人,那个男人竟然就是杜方!

    好一个同学会,好一个不好推脱,他当然不好推脱,有这么个随便上的婊子等在这,他还有心思跟她去看电影约会?

    邱小玲想起这对狗男女刚才说的话,想到自己竟然是他妈的“替身”,来之前有多开心,现在就有多恶心。她干呕了两声,狠狠地一闭眼,脱下高跟鞋,拎起一只就往拐角那走。

    拐角的墙壁上,一个衣冠楚楚的男人把一具女体抵在墙面,两个人上面都是衣着整齐,下面却是白花花的一片,说不出的令人作呕。

    邱小玲看得美眸充血,抓着高跟鞋就用鞋跟怼上了那个男人后脑勺!用力地一下!两下!只在眨眼的时间,男人头上就流出丝丝的血迹。

    杜方正在快活的时候,没想到突然有尖锐的东西砸到自己头上,顿时一阵剧烈的疼痛,又一阵头昏眼花。他也顾不得自己还在跟女人那啥了,转身一看,模糊的视线里就有一张每天相见的俏脸,愤怒到几乎喷火地看过来。

    “老娘给你脸了是吧?在外面搞女人,还敢把老娘当替身?找死啊你!”

    随之而来的是高跟鞋的鞋跟痛击,直中杜方的脑门。杜方立刻反应过来,可他的头上在流血,脑子里一阵阵地震荡,他根本使不上力,就踉踉跄跄地退到旁边去。

    “小玲,我不是……”

    杜方退开后,他身后的女人就暴露出来,满脸惊慌地往下扯衣服,想把自己的身体盖起来。

    邱小玲根本没理杜方,她猛地一眼看向女人,就见这女的五官确实跟自己有点像,还有一股清纯里透着妩媚的劲儿,典型是个绿茶婊!但她才懒得跟这女的掰扯,一把揪出她的头发用力往外拖,直接推出这个拐角。

    “滚滚滚!别在这碍事!”她想骂一句“臭婊子”,到底还是忍住了,回头冲向杜方,猛地把他推倒在地,用没拿高跟鞋的那只手抽他的脸,“王八蛋,欺骗老娘的感情!王八蛋!王八蛋!你怎么不去死啊!”

    “啪啪啪”的扇巴掌声不绝于耳,杜方被抽得晕头转向,完全无法反抗。很快他的脸就被抽肿了,拼命地想开口解释,但每次还没说出话,就又被一个巴掌抽得闭了嘴。邱小玲根本不想听他说话,反正抽就对了,这口恶气要是不出,她以后都别想睡着觉!

    杜方被打蒙了,手掌乱抓,想找点什么东西来阻止邱小玲的暴行,口袋里的钥匙、烟盒、手机

    ,能掏的都往外掏,拼命往邱小玲身上砸,但是邱小玲被弄疼后反而更凶悍,更用力地猛抽杜方。邱小玲没有注意到,杜方掏出的打火机因为他的挣扎和慌乱而在地上撞了好几下,又被他一通乱打,磕在她包包一脚的硬物上,猛地爆炸!火星落在邱小玲身上,瞬间点燃了她的裙子,火光不断地朝上蔓延。

    邱小玲一开始没发现,等发现的时候已经被火势包围,杜方趁邱小玲慌乱推了她一把,然后连滚带爬地往扑腾。

    “晓雯!快帮我!”

    胡晓雯还在拐角外,刚穿好衣服要跑,听见杜方叫她,战战兢兢往里面一看,连忙拉了杜方一把。杜方忍着浑身的疼,跟胡晓雯一起跑了——邱小玲那个疯女人,他受够了!

    两人是跑了,但是邱小玲却好像变成了一个火人,炽热的火光包裹着她,周围的温度也越来越高,她慌乱地在地上打滚,却没法立刻扑灭火势……

    “救命!救命!”

    邱小玲不想死她还有大好的青春!这时候她开始后悔了,自己太冲动,为什么要独自一个人过来打人?她明明可以回去找一群地痞流氓来打的,不就花几个钱吗?现在可好了,她要死在杜方那个狗男人手里了!

    正在邱小玲满脑子悔恨遗憾的时候,突然间,一阵车辙滑动的声音从巷子口传来。她猛地抬头,往巷子口看,是不是有人来救——

    下一秒她就失望了。

    巷子口出现的是一台轮椅,快速地往这里滑动,可是……残疾人怎么救她?

    因为是逆着光线的,邱小玲看不清轮椅上那人的脸,却马上听见了他的声音。

    “嚎什么嚎?你疼不疼自己心里没数吗?!”

    邱小玲一愣,来不及指责对方态度差,就恍然发觉——是啊,她一点儿也不疼。她低头一看,身上还是在着火,甚至裙摆的蕾丝边熔融滴液,应该是很疼的,可……没感觉?这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坐轮椅那人又不耐烦地开口了:“你头上的簪子哪来的?”

    邱小玲如梦初醒,赶紧把簪子拔下来,捏在手心。

    簪子上泛起细微的白光,火势再猛烈,这白光却好像顺着她的皮肤包裹住她,隔绝了所有的火焰……

    ·

    方振邦混在街道的一个很热闹的小吃摊,假装吃东西,眼角却不停地在四面八方扫视,留意着他在等的那个人的踪影。

    这都快半个小时了,怎么还没见人?照理说应该已经到了啊,虽然那个怪物好像没追过来,可万一呢?在这里的每一秒钟都是煎熬,队长过来了,他就敢主动过去问那个怪物找场子了……

    渐渐地,方振邦额头紧张得出汗,直到冷不丁发现一个人的踪影,他才猛地站起来,丢下几十块钱给小吃摊,就急匆匆地跑了过去。

    “队、队长!”方振邦在快到来人面前时,猛地站直身体,不敢彻底接近,“您、您自己来的吗?我来给您推轮椅吧?”

    在他对面的人坐着轮椅,不耐烦地说:“快点,我还有别的事,那个颜桢在哪,怎么回事?”

    方振邦赶紧回答:“禀报队长,那个颜桢就在珍笼巷,开了个铺子叫积石斋……”

    话还没说完,一道女音打断了他:“你也要去找积石斋的老板?”

    方振邦一愣,才发现有个年轻姑娘站在距离他们队长一米多的地方,穿着的……是他们给队长准备、但队长从来没穿过的队服?

    “你是?”他不由自主地问。

    年轻姑娘还没来得及回答,轮椅上的人已经暴躁地说道:“行了,既然是一个人,你还不带路?废什么话!”

    方振邦顿时不敢再问,转身让路说:“这边,队长您往这边来。”

    然后,轮椅上的人拒绝了方振邦帮推的提议,自己按了按轮椅一侧的按键,就跟在方振邦的身旁,一路往珍笼巷那边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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