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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武艺练不好,云琅觉得跑步一定要练好,打不过别人,一定要跑赢别人,这东西应该很管用,紧急的时候就要靠他救命。

    在山林里跑赢老虎这是一件根本就做不到的事情,每次赛跑都被老虎虐待的很惨,云琅依旧乐此不疲。

    老虎也是这么想的,只要云琅给脸上涂抹了猪油,它就非常兴奋的在一边走来走去,就等着云琅跑远之后他再追上去。

    第十三章

    做一个博学的人

    打铁,跑步,被老虎虐待,被太宰夸赞,被母鹿当为依靠,就是云琅目前的生活。

    日子过的非常充实,根本就没时间去感受什么孤独。

    再加上太宰不知道从哪里找来的简牍,更是把云琅最后的空闲时间都给压榨干净了。

    唯一的苦恼就是简牍上全部都是大篆文字写成,比小篆更加的复杂难懂。

    不是因为他有多么的复杂,而是这东西非常的考校眼力。

    大篆也叫作籀文,象形文,字体繁复,稍微一走神就会看错形象,不像后世的文字顺序的对错并不怎么影响体验。

    靠字形来判断含义,的速度如何能够快的起来?

    不懂的地方向太宰求教,太宰总能给出答案,求教的次数多了,云琅就发现,太宰居然也是靠猜的。

    因为没有字典一类的东西可以作对照,太宰非常心安理得的糊弄云琅。

    靠猜想来认字的最大缺点就是得出来的结论大多数为胡说八道。

    云琅相信,在李斯他们没有弄出小篆之前,认识大篆的人应该很多。

    学问从来都是一种昂贵的高级货,投入一生精力去研究的人历朝历代都层出不群。

    聪明的云琅拿出几篇不同的文章,然后对照里面相同的字,先一个个的对照确认,最后才肯定他是主流,然后才庄重的写在新的木牍上,并标注了对应的隶书。

    这相当于编篡字典,是一个水磨功夫,需要非常长的时间。

    冬日里的山林是安静而且祥和的,残雪变成冰层之后,青色的雾岚就笼罩着山林。

    一个蒙面皮衣少年突然从一条小路上窜出来,不等站稳,踩地的那只脚又开始发力,踏碎薄冰身体前倾,随着腿弯伸直他的身体再一次箭一般的射了出去。

    紧跟着,一头斑斓猛虎悄无声息的从他身后出现,庞大的身躯凌空飞起,抖落了树枝上残留的落叶。

    前伸的两只大爪子几乎要碰到少年的后背。

    少年不惊不慌,本来向前狂奔的身体,在平地上突兀的折向,让老虎扑了一个空。

    眼看着老虎重重的扑进了枯草堆,少年人大笑了一声,沿着崎岖的小路向尽头狂奔。

    老虎把脑袋从乱草堆里拔出来,一巴掌就把站在一边看热闹的梅花鹿拍翻,继续盯着少年的背影紧追不舍。

    石屋就在眼前,云琅再一次加快了奔跑的速度,无论如何他今天也不想让大王的舌头再落在他的脸上,这家伙昨日里弄死了一头野猪,吃掉了整挂内脏,包括野猪还没有排泄干净的大便。

    虎啸山林,绝对不是夸张,身后的传来的虎啸有摄人魂魄吓破人胆的效果,云琅明知道这是大王在耍赖,脚底下依旧不由自主的停顿了一下。

    不等他第二次发力,一股凌厉的风压推着他向前迈出了一步,重心没了,被向前的力道推着摔在了地上。

    刚刚做完蜷身动作,一只沾满了泥水的大爪子就重重的按在他的脑袋上。

    老虎熟练地把他翻过来,一个巨大的虎头就贴在他的脸上,红里泛着黄白色的舌头刺啦刺啦的开始舔舐他蒙面布上的猪油。

    吃完了猪油的老虎就对云琅没了什么兴趣,懒懒的虎蹲在地上,巨大的肚皮起伏不定,刚才这一段剧烈的运动,对它这个山中之王来说也不轻松。

    “你他娘的居然耍赖抄近路!”

    云琅愤愤的从地上爬起来冲着老虎大吼。

    老虎张嘴嗷的叫了一声。

    云琅怒道:“只有那么一点糖,我还做个屁的红烧肉。”

    老虎似乎知道自己理亏,用大脑袋蹭蹭云琅的肋下,云琅没好气的用力推开,打一声唿哨,那只被老虎拍翻的母鹿就哒哒哒的跑了过来。

    淡青色的薄雾粘在露在外面的皮肤上,针刺一般的疼痛。

    云琅快步奔跑起来,想快点进入温暖的石屋。这鬼天气,如果不是被太宰丢出来,他无论如何都不会自虐。

    一大早就被太宰丢出去了,回来之后,石屋子里面非常的诡异。

    太宰端正的坐在火塘边上,头戴白色鹿皮做的皮弁,身穿素服,腰系葛带,手持榛木做成的手杖,威严如天上的神祇。

    见云琅带着老虎梅花鹿回来了,就指着床上的一身屎黄色的衣衫要云琅穿上。

    “今日蜡祭,我替始皇帝祭天,你着民服。”

    云琅点点头,没有半分犹豫就穿好了那身难看的衣衫,戴好了斗笠,这两样东西都象征着秋季之后草木的颜色。

    草民一说就有这个因素。

    大秦帝国没有过年这一说,每一年的开始是从十月开始的,九月为一年的终结。

    本来大秦之前的历法不是这样的,始皇帝信奉《五德终始说》之后才变成现在的模样。

    这是标准的随着农作物的生长周期制定的历法。

    云琅认为入乡随俗很重要,没必要非要在这个时代过什么年。

    这里只有两个人,太宰要扮演皇帝,云琅就只好扮演草民,至于另一个重要的角色——尸,就只好交给了老虎。

    “土返其宅。(夯土不要乱跑,乖乖的待在屋子地基上。)水归其壑(水都要回到沟里,不要漫出来),虫崇勿作(害虫都去死),草木归其泽(杂草、荆棘,请长到水里,不要来田里)。”

    仪式非常的简单,太宰唱一句,云琅跟着唱一句,最后两人一起合唱一遍就算是结束了。

    老虎是最舒服的,虽然脑袋上戴着荆冠,脑袋跟前的小桌子上却堆满了云琅昨日就备好的冷猪肉。

    尸是蜡祭中最重要的一环。

    这是因为鬼神们“听之无形,视之无形”,当他们回到生前的家里后,抬头看椽子,低头看几案,那些用过的器皿还在,自己人却没了,就会感到各种空虚寂寞冷,所以需要由“尸”代替他们吃饱喝好。

    总之,这个大型的蜡祭活动中,老虎的角色最好。

    按照太宰忧伤的说法,等到祭祀结束,钟鼓等音乐暂停,“祝”宣布祭礼完成,神灵都喝醉了,就该回到天上了。

    这时乐队再次敲起钟鼓,送“尸”和祖先的灵魂踏上归程;庖厨、侍女们撤下祭品,大家开始准备宴饮。

    为此,他还忧伤的唱了一首《诗经·小雅·楚茨》

    礼仪既备,钟鼓既戒,

    孝孙徂位,工祝致告。

    神具醉止,皇尸载起,

    钟鼓送尸,神保聿归。

    诸宰君妇,废彻不迟,

    诸父兄弟,备言燕私。

    享受过好日子之后,就很难再吃糠咽菜,云琅陪着太宰喝了一大碗酸了吧唧的所谓的酒之后,就埋头吃饭,听太宰讲那过去的事情。

    “老夫总角之年,祖父未亡,童仆尚有百二,每逢蜡祭,家中熙熙攘攘。蜡祭宏大,非我等今日之惨状……祖父酒醉痛苦,捶胸顿足,满座宾客无不痛恨赵高,李斯之流……断我大秦基业者赵高也,害我百二秦关尽落敌手,章邯也,此二人皆为国贼,当断子绝孙以儆效尤……云琅,切记,他日一旦相逢二贼后裔,诛之,诛之!”

    太宰说一句,云琅就答应一句,总之,项羽,赵高,章邯的子孙不是死在茅厕里,就是死在街道上,且死法大不相同。

    陪喝高的人,云琅非常的有经验,他们这时候说的话基本上都是屁话,只要点头,他们就会在酒精的作用下兴致更高,能讲出更多的埋在内心的秘密。

    云琅不敢借酒套话。

    天知道这种比醪糟还淡的酒能不能把太宰灌醉,要是这家伙耍酒疯反过来套话,这就麻烦大了。

    事实证明,太宰的酒量一点都不好,一连喝了七八碗醪糟之后就醉了,躺在地上耍死狗不肯起来,一个劲的说林子里有尸,他好怕,要耶耶抱他。

    云琅费了很大劲才把太宰搬到床上,瞅着鼾声如雷的太宰,思绪万千。

    妈的,这个老家伙终于放下了防备的心思。

    喝酒不是太宰这么喝的。

    尤其是这个时候的酒里面满是酒糟,这东西进到嘴里又酸又涩,必须用筛子过滤一遍之后烧热了喝。

    筛子云琅有,他细心地筛出漂浮在酒浆里面的酒糟,然后倒进罐子里,挂在火塘上烧煮。

    又往里面添加了一点糖霜,这才用双手抱着膝盖坐在火塘边上瞅着暗红色的炭火发愣。

    喝酒的时候,情绪就是最好的下酒菜,高兴的时候就能饮酒三升并且豪迈异常,怀揣徐夫人之匕刺秦都不算大事。

    痛苦的时候也能痛饮八斗,而后见着什么悲什么,最后吟诵出千古悲剧。

    最没意思的饮酒方式就是情绪不好不坏的时候,喝着喝着就觉得酒好难喝……

    云琅现在的情绪就不好不坏,他准备酝酿一下,总要高兴起来,或者悲伤起来。

    白日高悬,还不到下午,云琅就醉倒了,没什么酒味的酒,就像最不要脸的刺客,在你不知不觉中就把你放倒了。

    太宰翻身坐起,古怪的看着酣睡的云琅,良久,叹了口气,就重新睡倒。

    第十四章

    大王派我去巡山

    太宰拿来的酒根本就不是什么好酒。

    除了味道难以下咽之外,后遗症还非常的猛烈。

    口干,头痛,身体僵硬,嘴里的气味难闻。

    老虎刚刚把鼻子凑近云琅的脸,就被一个长长的隔夜酒嗝熏得摇头晃脑,用爪子挠了很长时间的鼻子,才安稳下来。

    “哆,哆,哆……”

    云琅被极有节奏的劈柴声给惊醒了。

    掀开身上的兽皮,趴在窗户上向外看。

    太宰劈柴的样子非常的贵族。

    身体坐的笔直,每一根劈柴都被他端端正正的摆在木桩子中心。

    而后手起斧落,大腿粗的树干就被均匀的从中间劈开,松香弥漫。

    每根劈柴之劈砍三斧头,多一下都不砍。

    他的身边已经堆积了一大摞木柴,看样子已经干了很久的活。

    可是,他头上的纱冠虽然破旧,却一尘不染,两条被汗水浸染的发亮的带子依旧紧紧的束在他的下颚上,一丝不苟。

    云琅悄悄地缩回脑袋,没有打搅太宰,他希望太宰能把剩下的木柴全部劈开,最近他喜欢烧东西,需要的木柴量非常大。

    宿醉之后的人就该好好休息,只是昨晚睡得太多,现在有些无法入眠。

    就知道太宰不可能被那么一点酒灌醉,果不其然,大半夜的瞪着眼睛瞅了他好久的事情,云琅心知肚明。

    其实无所谓,人跟人相处的时候总有一段磨合期。

    云琅是太宰最后的希望,也是他想要建立亲子关系的最重要的一个人,小心一点,谨慎一些也没有什么不对的。

    云浪可没有期望自己从一开始就成为太宰心中最重要的一个人。

    如果这种事发生了,那么,两个人中间,总有一个是蠢货。

    外面很冷,裘皮里面很暖和,云琅哪怕是睡不着也不想到冰天雪地里面去。

    今天空气清冽,视线极远,云琅躺在床上透过洞开的窗户就能看见远处的秦陵。

    这座山丘是如此突兀的出现在平原上。

    骊山是秦岭北麓的一个支脉,传说因此山山体像一匹骊色(黑色)的骏马,因而得名。

    山峦与沟壑相间,构成了一条条南北走向的山谷,并由此发育出了一道道河流。

    南靠骊山,北临渭水,始皇陵就在骊山南山脚下,高大的封土与骊山南部悬崖紧紧连接,最终将骊山与始皇陵完美的融合成了一体。

    这在后代也是极为浩大的工程,云琅很难想象秦人是怎么用简陋的工具将一座悬崖变成山峦的。

    云琅参观过兵马俑,却没有见过秦陵,或者说世上就没有人见过秦陵。

    在云琅来这里之前,秦陵上依旧草木葱茏,封闭如昨。

    太宰在山中一定还有别的巢穴。

    两千人跟两个人的居住地方是有很大区别的,也无法解释太宰总能弄来云琅想要的所有东西,包括糖。

    据云琅所知,在秦汉时期,只有楚地有最原始的蔗糖,至于麦芽糖一类的东西,估计妲己都在把它当零嘴。

    这东西在这个时代只有皇帝才有资格享用,除了楚地,外面是没有这东西的。

    所以啊,太宰这家伙其实对他的始皇帝没有他所表现出来的那么尊敬,至少,这家伙敢从陵墓里拿东西就是一个明证。

    这个问题同时也说明了一点,始皇陵至今还留有进出口……

    听说始皇陵的顶上布满了宝石镶嵌成的日月星辰,地上布满了用水银制作成的江河湖泊美不胜收,云琅很想去看看……

    云琅直起上身,瞄了一眼依旧在砍柴的太宰,这一刻,太宰身上的迷雾全部都散尽了。

    一个人是经不起琢磨的,尤其是经不起一个身边人琢磨的。

    最伟大的骗子也没有办法蒙骗所有人,这是一个定律,且坚不可破。

    喜欢吃白米饭的老虎很麻烦。

    他一顿吃的很多,在偶尔品尝了白米饭之后就爱上了这个东西。

    只要有白饭吃,吃不吃肉对他来说似乎都不是很重要。

    老虎当然是吃肉的,就他那一嘴尖牙,咬白米饭简直就是杀鸡用牛刀。

    只是这家伙有些不知好歹,只要云琅跟太宰开始吃饭了,就丢下自己嘴边的肉食不吃,专门跑过来蹭云琅的米饭吃。

    太宰那里老虎从来不去,只要靠近太宰一米之内,就会被太宰粗暴的踹出去。

    “你看,不多了,就剩一小口了,我还没吃呢,你就不能好好地去吃肉吗?”

    云琅竭力护着自己的饭碗,把老虎的脑袋向外推。

    太宰抬头看了一眼老虎,老虎愣了一下,立刻乖乖的趴在地上吃他没有吃完的生肉。

    “宠溺不可过甚!”

    云琅点点头,快速的将碗里的白米饭吃完,还冲着老虎亮亮碗底,老虎失望的低下头,有一口没一口的吃着自己的饭。

    “端月过后,就是春天了,你想不想陪我去巡山?”

    云琅愣住了,抬起头瞅着太宰道:“您前些日子还说不到时候。”

    太宰落寞的道:“是时候了,开春就会有猎夫上山,我一个人应付不来。”

    “猎夫们的目标是始皇陵?”

    太宰摇摇头道:“他们的目的在山上的野人。”

    “野人?这山上有野人?”云琅惊讶的站了起来,他对这个东西太有兴趣了。

    太宰依旧冷冰冰的看着他,眼睛一眨不眨。

    云琅抓抓长出来不到两寸的头发,难堪的道:“我们?我们是野人?”

    太宰面无表情道:“上林苑是伪帝刘彻游猎,练兵之所,更是刘氏皇族饮宴聚会之地,原有百姓全部迁往他处,剩余流民之属编篡在册,成为了宫奴。其余不在皇册的浪人,自然就成了野人。”

    “难道不是以礼为衡,来确定一个人是不是野人的吗?”

    太宰冷哼一声道:“这话是孔丘说的,可不是伪帝刘彻说的。刘彻认为我们是野人,我们就一定是野人!他虽是伪帝,一样出口成宪。”

    “我不想当野人。”云琅的脸色很难看。

    “成啊,你就告诉那些猎夫,你是流民,然后等他们把你送到上林苑少府监领了赏钱之后,你就成上林苑宫奴,劳作至死。”

    “宫奴不纳钱粮,不服劳役……如果不是压榨的太厉害的话,似乎比农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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