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阿娇的话音刚落,大长秋袖子里的鞭子就已经抽在了那两个跪在地上的侍卫身上。大长秋下手极重,一鞭子下去,侍卫身上的老羊皮袄就裂开了一道缝隙。
四五鞭子之后,侍卫身上的皮袄就变成了碎片。
主父偃绝望的抬头看着阿娇道:“身负皇命,不敢不从!”
阿娇大笑道:“当日逼迫我离开大内的时候,乌妆筪都不允许我拿走的可是你主父偃?”
听到这句话,主父偃彻底明白了一件事,想从阿娇这里得到宽恕根本就不可能。
他第一次开始痛恨自己,为什么要卷入宫闱争斗里面去。
他笃定的认为,阿娇纵算是不断地折磨他,却不敢取他的性命,毕竟,直到此时,他依旧是衔皇命而来。
于是,咬着牙道:“贵人不喜主父偃,何不一剑杀之,如此折磨大臣,有失皇家法度。”
阿娇笑而不答,两个刚刚被惩罚过的侍卫,猛地跳起来,提起一桶饮马的清水,连着里面的冰碴子兜头倒在主父偃的头上。
主父偃如同被烈火焚烧了一般,惨叫一声,就在地上用力的翻滚……
大长秋看了一眼主父偃,然后对呆若木鸡的云琅道:“骂你是爱护你,这才是阿娇泄愤的方式!”
第一五二章
割耳谢恩
寒风呼啸的寒夜,云琅的脑袋在不断地冒蒸汽。
跟在阿娇的软轿后面低声问大长秋:“主父偃可是大臣啊……”
大长秋无所谓的冷笑一声道:“比之齐王如何?”
“那个齐王?”
“韩信!”
“我听说还有一个被剁成肉酱的……”
“哦,你说的是梁王彭越啊,他这人就是不知足,太祖高皇帝削掉了他的职权,放他归乡,本来就是在放他一条生路,他偏偏要在太后面前哭诉,他不被剁成肉酱,谁能被剁成肉酱?”
云琅挑起大拇指道:“言之有理!”
出了长门宫就是云氏,一道大门竖在中间,长门宫的侍卫打开大门之后,阿娇的软轿就进了云氏。
也就是说,这道大门是针对云氏而设的,只有长门宫的人可以随意进出云氏,云氏绝对不能随意的进出长门宫。
在大汉国,只要是被皇帝,皇族,大臣们公认的皇帝正牌老婆,权力大的吓人。
吕后且不说,仅仅是窦太后一人就能掌控大汉政权二十年。
阿娇如果不是因为骄纵的缘故丢了皇后的位置,估计当场弄死主父偃都算不得什么大事。
主父偃的喊叫声逐渐远去,云氏的牛皮大灯笼已经全部点起来了。
出来迎接的不仅仅是云氏的所有家人,即便是阿娇,卫青,霍去病,张氏,曹襄也站在主楼前躬身施礼。
这就完全是在行君臣之礼了。
自从卫青知道阿娇没有回归皇宫当主人的消息之后,就对阿娇保持了起码的礼敬。
没人比他更加清楚,自己的姐姐卫子夫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了,她之所以能当皇后,完全是因为时事造就的,加上出身问题,想要如同阿娇一般掌控大权完全是一个梦想。
现在,这样子也不错……
皇家的气势是一个实实在在的东西,不论是掌灯,提香炉,打着屏山的宫娥,仅仅是两边雁翅般排开的金甲侍卫,就能让人窒息。
阿娇并未下软轿,只是探出头仔细的看了一眼全身被七八个灯笼照的发亮的宋乔,满意的点点头,就赏赐了一盒子乱七八糟的好东西,就有宦官开始喝道,软轿转了一个弯之后就扬长而去。
从进到云氏,再到离开云氏,也就一炷香的时间,即便如此,刘婆,梁翁,以及平遮已经激动地不能自己。
一直站在黑暗处的公孙弘笑着摇摇头就重新回到了他的住处,把刚才的见闻又添加到奏折里去了。
云琅送阿娇到了门口,见阿娇没有再召唤他的意思,也就回到了宋乔的小楼边,眼看着宋乔跟苏稚站在楼前,长出一口气道:“最后的障碍也清除了……”
苏稚蹦蹦跳跳的来到云琅面前欢喜的道:“六朵宫花唉,六朵宫花唉,这是诸侯礼。”
云琅抓抓头发,对于这些规矩,他一无所知。
他很奇怪苏稚这个山门中的女子居然也知道。
不过转眼一想也就明白了,只要是关于嫁娶这样的事情,一个女孩子如何会不知道,不清楚呢。
“六朵宫花?”凑过来的张氏羡慕的看了一眼羞涩的宋乔,然后回头看着霍去病道:“我只有四朵。”
霍去病点点头道:“以后给你弄几十朵戴。”
张氏认真的看着丈夫道:“我要上面有金丝的。”
霍去病笑道:“我会给你弄来纯金的。”
“滚开……”张氏有些生气,她觉得霍去病是在敷衍她。
长平看着几个嬉闹的少男少女,对一脸羡慕的儿子道:“你成亲的时候有七朵。”
曹襄揉搓一下被冻得生疼的面颊道:“我明天就娶妞妞好不好?”
长平叹口气道:“你娶妻哪有那么容易,一来要经过大宗正,二来,要经过你舅舅,我这个做母亲的什么态度发儿无足轻重,总之,你想娶妞妞,后果很严重,只要婚讯传出,你牛伯伯就休想在军中任职。”
卫青忽然笑道:“去提亲吧,老牛的弓弩校尉可能要换一个地方去当了。再说,老牛多年以来在北方与匈奴鏖战,伤病奇多,趁这个机会去南边吧,陛下收复岭南的心意不会更改了。”
长平大急道:“不可,老牛是你麾下的一员猛将,没了他,你怎么办?”
卫青背着手瞅瞅天上的月亮有些落寞的道:“陛下不会让同一位将军在我手下太长时间的……”
这一夜,云氏无眠……
公孙弘本来已经准备要走了,却又留了下来,一头钻进云氏的机关消息模型房又不愿意走了。
他像一个刚刚获得新玩具的孩子,对里面的每一个模型都爱不释手。
并且亲自拜会了那两个会捏泥人,用麦秸木片修建宫室模型的伤残野人。
公孙弘走,也就是主父偃走的时候,既然公孙弘不想走,那么,主父偃只能继续在阿娇家的马棚里受罪。
云琅觉得主父偃可能要死了……不管是谁,在大冬天里被人用冰水浇透几乎就没有什么活路了。
事实上,人类的求生精神还是颠覆了云琅对人类的认知。
听大长秋说,主父偃竟然在寒夜里奔跑了一夜,用自己的体温蒸发干了身上的水汽,平安的渡过了那个寒夜。
不知道一个饥寒交迫的人是用什么样的意志让自己奔跑一夜的,云琅自付做不到。
“死到临头的时候就能做到了,只要这个人想要继续活下去,他就能爆发出常人所不能想象的力量。主父偃出身贫寒,几经周折之后才有了富贵,这样的人哪里会少了毅力,成名之后又积蓄了大量的钱财,家中娇妻美婢一样不缺,对他而言,好日子才刚刚开始,如何能舍得死?”
卫青似乎对主父偃这种人非常的熟悉。
“公孙弘既然知道主父偃是在垂死挣扎,他自然要好好地利用一下这个机会致主父偃于死地。打蛇不死悔三秋,这样的决断公孙弘还是有的。不过啊,阿娇不会让主父偃死掉的,毕竟,这不是陛下的意思,惩罚一下主父偃陛下不会管,杀死主父偃陛下会不高兴的,以阿娇现在的见识,她不会做这样的事情。”
长公主似乎更加熟悉长平。
他们两人的判断是对的,中午的时候,衣衫光鲜的主父偃被送来了云氏。
仅仅十天的光景,大腹便便的主父偃就已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有着狼一样恶毒眼神的瘦峭主父偃,他的两只眼睛红的如同炭火,不仅没有半点虚弱的意思,反而显得很精神。
恶毒的目光从云琅,公孙弘的身上扫过之后,就闭上了眼睛,不知道他心里在盘算什么。
云琅瞅瞅主父偃滴着黄水的耳朵,觉得这家伙的左面的耳朵可能没希望保住。
就上前一步拱手道:“先生可要在云氏裹伤?如此严重的冻伤,恐怕会让您无法抵达长安。”
主父偃猛地睁开眼睛,掏出一把刀子一刀就把左面的耳朵给割下来了,这只耳朵果然没救了,割下来的时候居然没有流多少血。
主父偃用一只手捧着耳朵冲着云琅狞笑道:“某家就用这只耳朵来感谢云氏的厚爱。”
云琅笑道:“先生误解云琅的意思了,我只想给你裹伤,不过,这只耳朵割下来也好,先生此去长安路途遥远,不方便保护这只耳朵,留在云氏也好,先生日后有空闲,再来取走就是。”
说完话就对梁翁道:“找一个木盒好生将先生的耳朵收起来,中间多放置石灰,冰片等防腐香料。”
主父偃看着梁翁拿走了他的耳朵,冲着云琅狰狞的一笑。
公孙弘怀里还抱着一架水车模型,见主父偃已经交代完毕了事情,就对驭者道:“回长安!”
主父偃不顾耳朵根子还在流血,也吩咐蓬头垢面的驭者,下令启程,无论如何,他一刻都不想在云氏多停留一刻。
第一五三章
万年老二
被人仇恨的感觉很奇妙。
云琅有些兴奋,又有些感慨,甚至还有些得意。
不过,他一想到主父偃马上就要经历一个破鼓万人捶的下场,也就得意不起来了。
这是他第一次真正参与到一个已经发生过的历史事件当中,他非常的想知道,自己的到来到底会不会影响历史的走向。
这关系到以后能不能救霍去病李敢他们命的大事,云琅情愿站在前面得罪一下失势的主父偃,试验一下蝴蝶翅膀煽动的威力。
虽然有捡软柿子捏的嫌疑,云琅不怕丢人……因为,无人知晓。
云氏庄园很快就热闹起来了。
云家的第一厨娘发誓要举办一次奢华无比的盛宴来款待前来祝贺的客人,要让全大汉的人都知道天下美食尽在云氏。
云家的仆妇们准备穿上自己最好看的衣服,戴上自己最值钱的首饰向前来祝贺的客人们展现一下云氏的富足。
云家的孺子们不论男女都会穿上小巧合身的麻布青衫,准备在迎亲的时候一起朗诵《诗经》第一曲《国风,周南,关雎》。
在婚礼结束的时候一起吟唱《诗经》之《有女同车》。
刘二准备亲自刻画傩舞的头饰,还准备亲自带着云氏的伤残甲士上场为主家舞蹈驱邪。
至于,云氏匠奴,也纷纷停下手里的活计,预备在云氏的主楼前面搭建一座高台,供奉云氏先祖牌位。
长平对待云琅婚礼的态度,与对待霍去病的婚礼态度完全不同。
她甚至都没有出席霍去病婚礼,却在云琅准备大婚的时候,四处散发英雄帖,召唤她门下的走狗来为云琅祝福。
阿娇既然已经插手云琅婚礼了,于是,大长秋也很忙……
云琅看到足足有十几斤重的宾客名单,痛不欲生。
霍去病看完宾客名单之后就把名单交给了一脸悻悻之色的张氏,就在昨日,张氏还在抱怨她的婚礼冷清。
张氏仅仅看了其中的一小卷,就丢下名单,拍着高耸的胸脯对霍去病道:“还好,还好!”
自从母亲同意他娶妞妞之后,曹襄的心情就大好,喝着酒懒懒的道:“云氏成了战场啊……那一天总有一些人会生不如死的……阿琅,你婚礼的时候,我帮你照顾后院吧?一些不相干的人就不要让我见了。”
“你是迎宾,去病是傧相,阿敢是知客……”
曹襄吧嗒一下嘴巴道:“你知道的,我这人嘴臭,要是不小心得罪了人,罪名可是会落你身上的。”
“你要是有胆子得罪客人,我没意见。”
曹襄叹口气道:“董仲舒也要来啊……还是专门从淮南赶来的……就这位大爷,就能灭你云氏满门啊。我听说,这两年死在这位大爷手上的山门中人,比死在始皇帝手中的山门中人还要多。”
“我就是一个种地的厨子,董仲舒年高德劭的,他难为我做什么?”
“话不是这么说的,当年孔丘还诛杀了少正卯呢,学说不同本身就是大罪,比杀他爹娘的罪过还大。”
“你应该知道,我最近一直在研读儒家经典,我家的孩子们在婚礼上都要以儒家经典作为我婚礼的开场白,哦,这么说起来,我其实也是儒家弟子。”
“要点脸啊,你西北理工的大名,已经传遍了长安三辅,你又是敬献元朔犁,又是发明水车,又是水磨,又是工具,又是改良种子,又是琢磨吃食的,养个蚕,养些鸡鸭都比别人强一百倍,傻子都被你调教成专门的禽蛋博士。
再加上哥哥我一个必死之人被你调养了两年之后就能追逐匈奴八百里,更不要那些被你救下来的伤兵,经他们的嘴,你早就成无所不能的神人了。
在很多地方,你西北理工的名望甚至超越了儒家,儒家的名头只在士林中响亮。
论到实用,还得数你西北理工!
这时候你突然说自己也是出自儒家门下……
卧槽啊——你真的要入儒家门下?”
曹襄猛地从地板上坐起来,死死的盯着云琅。
霍去病大笑道:“内斗什么的最讨厌了,如果阿琅将西北理工并入儒学,儒学才会真正变得完整。你以为董仲舒为什么会不远千里来上林苑为阿琅贺喜,就因为这老儿知晓西北理工并入儒学之后,会对儒学有什么样的帮助,大家都是要实际利益的人,只要方向一致,没什么是不能妥协的。”
云琅大笑道:“诸子百家,百家争鸣的源头在哪里呢?谁都不愿意并入其余学说中,谁都想让自己的学说成为万法之源,谁都想要成为开山鼻祖。好在西北理工我一个人说了算,你也知道,我最讨厌当什么老大了,很多时候,当个万年老二有坏处吗?”
曹襄打了一个哆嗦道:“这事应该告诉我娘。”
霍去病笑道:“本就是舅母安排的……”
“这么说,所有人里面就我最傻?”
李敢皱着眉头道:“你比我聪明些,我到现在都没听明白你们说的话都是什么意思。”
云氏筹办婚礼筹办的热火朝天,阳陵邑里面却没有什么动静,这座通都大邑不会因为某一个人的事情就改变原有的步调。
“婚礼应该很热闹吧?”
卓姬放下手里的简牍问平叟。
“云氏已经开始杀猪宰羊,收购鱼获,采买各色丝绸,邀请阳陵邑最出名的杂耍伶人……”
卓姬笑道:“应该很热闹,我们也该准备礼物了,就让平沅去吧,我们就不去了。”
平叟苦笑道:“云氏可能不会邀请我们。”
卓姬笑道:“会的,只是我不会去罢了。”
“司马相如的泼水文章已经来了,一如既往地文采飞扬……”
“这样也好,两个人都没有了羁绊,也能活得快活些。”
“云音过的如何?”
“已经成了云琅的心头肉,即便是阿娇贵人索要,他也没有送过去,看样子,一个骊翁主,云琅并不在意。”
卓姬轻笑道:“还是那个高傲的性子,依旧看不起全天下人,包括皇帝在内。”
平叟犹豫了一下道:“既然司马相如已经出具了休书,大女是不是……”
卓姬笑着摇头道:“等我没有了安身之所,再论此事,如果我真的到了那一天,他云琅想不要我都不成。”
平叟郁闷的道:“按照我们现在的样子看,大女怎么可能会没有立足之地?仅仅是铜钱买卖获得的收益,就足够您十辈子花用不尽了。”
卓姬大笑道:“当年我与他本就两不相欠,是他认为自己是大丈夫,不想弱了名头,才给我写了那封《我有一间房子》的怪话歌。既然他想展现一下他的男子气概,我如何能不给他这个机会呢,我也写了一首歌名曰——《白头吟》。平沅去祝贺的时候,一并带给云琅,我倒要看看这个负心人,如何过好一个新婚夜!”
平叟接过卓姬递过来的竹简,打开看了一遍,不由得低声吟诵道。
“皑如山上雪,皎若云间月。
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
今日斗酒会,明旦沟水头。
躞蹀御沟上,沟水东西流。
凄凄复凄凄,嫁娶不须啼。
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
呀,大女的诗歌越发的有灵性了,哈哈,不如云琅大婚之日就由老夫去祝贺吧。
真的很想看看云琅见到这首歌是个什么模样。”
卓姬笑道:“歌可以送去,你却不能去,我只想给云琅添些麻烦,却没有捣乱他婚事的意思。我并非是他的良配,跟他在一起的时候我就知晓,回到蜀中就不是不想与他再见,谁料到一夕之欢居然有了云音。这是昊天的意思,我与他注定了要纠缠一生,现在,切让他再得意些时日。”
卓姬是一个极有主见的人,主意打定之后,就把心头的甜蜜,酸楚,哀伤,悲凉全部抛诸脑后,重新变成了一个大商家的女主人。
她如今所思所想的全是如何能在最短的时间里把收到的杂钱全部变成云氏一当五钱。
云琅有消息传来,公孙弘已经进驻了云氏,估计回到长安之后,朝廷就会有新的《钱法》颁布下来,想要继续利用一当五钱牟利,可能性不算大了。
有了五华夫人这个名号,卓姬终于有资格在长安三辅大规模的购置土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