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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章

    “去病去了瞎子河上游,说天黑前一定会回来。”

    “他去瞎子河上游干什么?”

    “去探查敌情!”

    云琅无奈的苦笑一声道:“大将干起了斥候的活计,看来斥候很不合格,传令,将前军斥候曲长郎如意重责三十军棍!”

    曹襄摊开手为难的道:“你知道这不是郎如意的错。”

    云琅抽抽鼻子道:“我是军司马,处置一个前军斥候曲长还不用给你们解释。”

    “郎如意跟着去病一起去了,要打等他回来。”

    “那就等他回来。”

    忙碌了一整天的云琅觉得自己全身的骨头都在咯吱作响,顺势躺在霍去病的床榻上,有气无力的对曹襄道:“有时候不能由着他的性子来。打仗其实是一件非常枯燥无聊的事情,就看谁能稳得住,一般情况下防御总比进攻来的容易。我们骑都尉没有经历过真正的大战,只有先依托工事跟匈奴人作战,养胆子,等我们都觉得不依靠工事也能杀掉匈奴,再去跟匈奴野战不迟。”

    云琅睡了一觉,等他醒来的时候,天上已经布满了星辰,霍去病依旧没有回来。

    在大汉这个时代里,晚上基本上是没办法作战的,漆黑的没有月色的夜晚,不论是人马都走不稳当,偷袭就是一个大笑话。

    所以,霍去病没有回来,云琅只能坐困愁城,想不出一点办法。

    在两军对峙的空地上,点上火把去找人那是自寻死路!

    “准备一下,天一亮,我就出发,你跟李敢两个守好营寨!”

    耳听得军中的金柝传来四更天的消息,云琅无论如何也坐不住了,在这个破地方,即便是没有敌人,到处都藏满了野兽,尤其是狼跟野狗最多。

    这些畜生吃战死的尸体,吃了七八十年,早就吃成习惯了,对人没有多少畏惧感,只要落单,不管是活人还是死人,他们都照吃不误。

    这时候不敢想霍去病遇见匈奴的事情,云琅只能尽力的向最好的方向想。

    天边出现一丝鱼肚白的时候,云琅就带着刘二以及五十个甲士出了钩子山营寨。

    他很想多带些将士出门的,只可惜,按照大汉军规,没有霍去病这个主将的允许,他只能统领五十个亲兵!

    第十二章

    伏兵之计

    霍去病坐在马上,良久才把视线从远处的匈奴军营收回来,刚刚长起来的青草只能没掉他的马蹄,战马已经把蹄子底下的那片青草踩踏的一团糟。

    从昨日下午,他就在斥候曲长郎如意的带领下抵达了这片区域。

    远远地观看了从东到西大片的匈奴军营,即便是天黑,他也没有离开,而是仔细的观察夜晚时分匈奴人的守卫事宜。

    对面与其说是一座军营,不如说那里是一大片由帐幕,勒勒车组成的牧人营地。

    很奇怪,匈奴人似乎没有放哨的习惯,即便霍去病就在匈奴军营一里的地方,匈奴人居然也一无所知。

    夜晚,匈奴人男男女女围着火堆通宵达旦的歌舞,期间更有不少儿童在跟着在火边嬉戏,看得出来,他们似乎非常的快乐,直到天快亮的时候才倒地就睡。

    “给我三千铁骑,我现在就敢向匈奴人的军寨发起攻击!”

    霍去病惋惜的看了一眼身边仅有的十余骑喟叹一声道。

    “将军,守在外围的都是匈奴牧人,这是他们的惯例,咱们如果进攻,只会杀死一些牧人,牧人后边才是匈奴大军聚集的地方。”

    郎如意小声的提醒自家的将军。

    霍去病摇头道:“我只想驱赶这些牧人,牛羊向匈奴军营方向跑,只要能够让匈奴的军阵散乱一阵子,就是我门最好的攻击机会。回去吧,再不回去,阿琅他们就该着急了。”

    郎如意一脸的黯然,他知道自己回去之后没有什么好果子吃,将军或许会帮他说话,不过,在司马面前,犯错的将军也没有多少话语权。

    一小队骑兵在草原上奔驰,沿途不断地有洒出去的哨探归队,不一会,就有四十个骑兵跟在霍去病的身后。

    如此大的目标,再愚钝的匈奴人也会发现,于是,两群骑兵飞快的从东西两个方向朝霍去病围拢过来。

    “打出龙旗!”

    疾驰中的霍去病大声的吩咐一声,他的亲兵卫阳立刻从怀里取出一面旗子,很熟练的将旗子套在长矛上,随手插进马鞍子前面的过梁上,旗子被风一吹,就立刻散开,呼啦啦,一面黑龙逐日旗就随风招展。

    “前方有游骑——数量九——”

    一名斥候从左侧大喊着汇入队伍。

    霍去病吼道:“冲!”

    说完话就抽出自己背后的短矛,握在手中,其余将士则纷纷取出上好弦的弩弓,在马背上投掷投枪准性不是很好,他们还没有霍去病借助战马的冲力将投枪投掷到三十丈之外的那种变态的能力。

    几乎是一瞬间,枯黄的荒草后面就出现了一个匈奴骑兵,他的胸口刚刚露出荒草,霍去病手里的投枪就丢了出去,战马继续狂奔。

    三十丈的距离内,即便是霍去病也只有投掷两次投枪的机会,为了快速通过匈奴人的堵截,他放弃了投掷第二支,当第一支投枪还在空中飞行的时候,长矛已经被他握在手心。

    投枪的力道是如此之大,第二名匈奴人刚刚露头,投枪就已经刺穿了第一个出现的匈奴人胸膛,带着大蓬的血花穿透了匈奴人的身体,最后扎进了地面。

    露头的匈奴人大叫一声,挥舞着弯刀不退反进,嗷嗷叫着向霍去病军阵冲击了过来。

    箭如飞蝗……

    老道的卫阳纵马越过霍去病,不等那个满身都是弩箭的匈奴人跌落马下,就挥刀斩下了他的人头,另一个亲卫探手捉住飞向他面前的人头,随意的挂在他的马脖子上。

    几支狼牙箭从荒草后面射出,霍去病一干人除过随意的用胳膊挡一下眼睛,连腿边的盾牌都懒得举起来。

    匈奴人的箭法很好,只是狼牙箭在霍去病的甲胄上划出一道白印就不知道飞去了那里。

    带着轻薄甲胄的战马如同洪荒猛兽一般冲进了匈奴人单薄的军阵中,接触只是一刹那,武器上的优势抵消了匈奴人骑术上的优势,霍去病的长矛轻易地刺穿了匈奴人的皮盾,就松开长矛,长矛留在匈奴人的胸口上,等待被胜利的主人再次取回。

    钢刀与匈奴人的弯刀碰撞之后,轻易地切断了弯刀,顺势再收割走弯刀后面的生命。

    在高速的碰撞中,只有粗大的狼牙棒能够将汉军的钢刀撞飞,再顺势捣在汉军的胸口,当这个汉军从马背上摔下来的时候,六七柄长矛已经刺穿了伤害他的那个匈奴人的身体。

    骑兵交锋,胜败只在须臾间。

    东西两边包抄过来的骑兵亲眼目睹了这场战斗,愤怒的大声呼喊,却没有更好的办法挽救已经成为现实的战斗,战马四蹄腾空,如同飞一般疾驰,却不能一下子飞到龙旗边上投入战斗。

    来不及收割匈奴的收集,那个吐血倒地的同伴,被三根绳子拖拽着在地上滑行,随着绳子不断地收紧,在同伴的帮助下,他被凌空拉起,落在一匹马背上,三匹战马在他的身边左右奔驰,那三根绳子牢牢地将他绑缚在战马背上。

    箭如飞蝗……最终消耗光了动能,只能无奈的掉在地上,两支匈奴骑兵汇合成了一支,紧紧的咬在刚刚突出重围的霍去病身后,恨不能将他们碎尸万段。

    大汉的战马不如匈奴人的神骏,眼看匈奴人越追越近,霍去病不得不降低乌骓马的速度,好让自己跟同伴保持在同一军阵中。

    “将军快走!”

    郎如意发疯一般的催促战马,如果是敌人实在太多,他很想调转马头去狙击一下敌人,好给将军多一些离开的时间。

    然而,他同样清楚地知道,他身后至少跟着一千个匈奴骑兵,五十个人回身作战,根本就是去送死,根本就没有办法给将军制造任何机会。

    郎如意听到耳边狼牙箭嗖嗖的破空声,这时候,除过趴在马背上减少中箭的面积再无其他作为。

    “嗖嗖嗖。”霍去病接连投掷出三支投枪,每一支投枪都能杀掉一个匈奴人,而那些匈奴人敏捷的绕开无主的战马,继续逼近。

    “呜呜呜呜——”

    一声悠扬苍凉的号角声从极远处传来,追逐霍去病的匈奴骑兵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胯下的战马也跟着慢慢的降低了速度,最终眼看着霍去病一干人离他们越来越远。

    就在霍去病的正前方,那里尘土飞扬……

    云琅的心都要跳出来了,不断地把革囊里面的尘土丢向地面,好让游春马拖着粗大的树枝将尘土扬的更大一些。

    直到匈奴人撤退的号角声传来,才发现全身都被冷汗浸透了。

    五十个骑兵丢弃了马尾巴上的树枝背着五十面旗子从小土包后面转出来,径直站在土包上,俯视着缓缓撤退的匈奴骑兵。

    不一会,霍去病来到了土包上,跟云琅一起观看匈奴人是如何撤退的。

    “这些匈奴人很快!”霍去病有些感慨。

    “这是必然的,当我们还在追求厚实的甲胄,锋利的长矛的时候,他们就在追求速度。速度是他们的看家本事,如果没有了速度,他们就是一群待宰的羔所以啊,我们要成为老虎,豹子,狼,不但要有尖牙利爪,还要有速度!”

    “你已经有了,刚才跑的挺快的……”

    “你制造了尘土飞扬的假象,让匈奴人以为这里有伏兵?”

    “是啊,才下过一场雨,骑兵奔驰会有尘土飞扬的场景可能比较奇怪,好在匈奴人比较傻,没发现,如果他们足够聪明,我们可能要损失好些兄弟。”

    第十三章

    烤包子跟柳笛

    “去病啊,你难道不觉得主将亲自去探查敌军是不是有些不对头啊?”

    “我算个屁的主将,总共只有一千三百人,还没有人家一部人多。”

    “知道不?哥哥我可是很看好你的哟,别看你现在才统领一千多人,再过两年,你说不定就能统领好几万人。今天啊,也就是匈奴人接连出错,以为你们只是一队斥候,觉得划不来用一千人来换,这才放过你。如果人家知道卫青的外甥,我大汉的明日将花就在这群人里面,信不信人家不管前面有没有埋伏都要优先干掉你?”

    霍去病皱眉道:“你在哄孩子么?这是在羞辱我,你干脆破口大骂我心里还舒坦些。”

    云琅吧嗒一下嘴巴道:“原本是想这么干来着,又怕你恼羞成怒,只好换一种委婉的方式。”

    霍去病点头道:“确实很委婉……”

    云琅对待霍去病非常的委婉,不过呢,回到营地之后,他的做法就非常的不委婉了。

    郎如意被一顿棍棒打得鬼叫连天,一同受罚的还有霍去病的亲兵首领卫阳。

    对这两个家伙,云琅可没有半点的客气。

    霍去病好几次小声提醒云琅他才是始作俑者,都被云琅用委婉的笑容给怼回去了。

    至于曹襄,他觉得回来的五十个人都应该一起挨揍,包括那个肋骨断了三根的家伙。

    李敢倒是非常羡慕霍去病有了人生中第一次在白登山面对匈奴大军的机会,他也很想有这样的经历,觉得如果把他放在霍去病的境地里,只要用他家祖传的神箭技术,就能让匈奴人不敢衔尾追击,还说他老子当年在北地就是这么干的。

    不过,当他看到云琅委婉的笑容之后,还是迅速打消了这个念头。

    谢宁过来的时候,他们四个人重新变得非常和谐,虽然没有酒,还是在用米汤庆贺霍去病斩首匈奴首级四枚,虽然只拿回来了三颗,也算是开门红了。

    “山洞又塌了!”

    云琅笑道:“继续挖!”

    “死了……算了,我这就回去继续挖!”

    不知为何,谢宁觉得云琅今天的笑容很可怕。

    “告诉郭解,我要更多的鬼奴,如果他敢杀良冒功,我就让他去挖洞。”

    谢宁点点头,从桌子上顺走了两个包子,就匆匆的去找郭解谈生意去了。

    霍去病吃掉一个包子之后不解地问道:“山洞不好挖?”

    云琅点头道:“土质太疏松,只能一边坍塌一边挖,等挖到红砂岩就好了。”

    “噢!”霍去病随意答应一声,就继续吃饭,从昨日到今天,他虽然看着镇定,实际上,一颗心还是提到了嗓子眼上。

    舅父说过,胆量是训练出来的,即便一个人平时胆子再大,在某些特定的状况下依旧会胆怯,比如跟随荆轲刺秦王的秦舞阳就是这样的人。

    他有胆子十三岁就当街杀人,却没有胆子走进始皇帝的宫殿。

    只有经历的多了,人才会麻木,人麻木了,胆子自然就会变大,这是一个奇妙的过程,需要自己用心体会。

    云琅觉得自己不知道该怎么去面对霍去病的冒险,这家伙就是因为不墨守常规才经常奇兵突出,给了匈奴最大限度的打击,如果管束的太狠,说不定就会把他的天性给抹杀了。

    如果让他心安理得的接受霍去病一次又一次的突发奇想式的冒险,他的心脏又受不了。

    这是一个明显两难的选择……

    大军出发之前,他被长平狠狠的威胁过,如果霍去病跟曹襄两个人中哪一个出了问题,他都不用回去了。

    就目前看起来,最适合干危险人物的人选就是李敢……然而,他又下不去手!

    至于亲自去冒险这回事从来都不在云琅的选择范围内。

    好在,来了一个谢宁,这个家伙不论长短还是肥瘦,似乎都是一个良好的炮灰人选。

    只要保证自家兄弟没事,谁会去管谢宁的死活?

    这家伙死掉了,算是为大汉捐躯,活着,就能享受荣华富贵,算起来,云琅不觉得亏欠了他什么。

    看来,以后要多用用这家伙,如果可能,郭解也是一个不错的炮灰人选。

    反正他已经做好了为荣华富贵献身的准备。

    想通了事情之后,云琅的胃口就立刻变好了,用匈奴人的羊肉包的羊肉沙葱包子味道确实不错,有上云氏家族菜谱的资格。

    不过呢,这种包子在蒸熟之后,再放进烤炉里面大火烤一下,把外皮烤的焦黄,就能做到外焦里嫩,这样的包子吃起来才是真正的人间美味。

    曹襄见云琅紧锁眉头好半天不说,就用肩膀撞撞他道:“事情已经过去了,就不要放在心上,去病以后不再做就是了。”

    云琅瞅瞅有些内疚的霍去病怒道:“谁有空想那些事情,我在如何能让这些包子变得更加的好吃!”

    “别装了,去病已经很内疚了。”

    “谁在装啊,我在想,这样美味的包子,如果放进烤炉里面大火烘烤一下,不但能让包子更加的好看,还能彻底激发包子里面肉馅的香味。如此,一脆一软,用牙齿一咬,两种感觉交替出现,还混合着肉馅的香味,那该是一种非常好的体验。你们吃,我先去烤几个包子尝尝!”

    云琅匆匆的解释完就端着一盘子包子去了伙夫所在地。

    曹襄探头见云琅去了厨房,就惊诧的对霍去病跟李敢道:“他真的去烤包子了……”

    世界有时候就是这样多变,前一刻云琅还在为霍去病担心,下一刻,他就发现生活才是人来到这个世界的主流。

    生活包括吃喝拉撒,爱慕与痛恨,唯独不包括不担心这种奇怪的情绪。

    茫茫人世间,谁有能比谁高明多少?

    所有智慧的选择不过是把利益分的比较清楚地一种普通选择罢了。

    傍晚的时候云琅去看了山洞,里面跟昨日没有什么太大的不同,只有一些来不及运走的土块散乱的堆在地上,而在洞口,平放着四具尸体。

    谢宁指着辛苦挖洞的鬼奴道:“总算是没有拖慢进度,他们也学会了用木料支撑洞壁之后在继续掘进。”

    云琅退出山洞淡淡的道:“都是血的教训,他们如何会不接受教训呢。”

    谢宁犹豫了一下接着问道:“你是怎么做到对外面的那些尸体视而不见的。”

    云琅看了一眼谢宁,觉得面前这个家伙就是一个傻子。

    “去把尸体都处理掉,别放在我眼前,亲自去吧!”

    军人家出来的孩子最大的好处就是听话,谢宁虽然对这个命令非常的不满意,还是找来了一辆马车,将四具鬼奴的尸体丢上马车,亲自赶着车去了河边。

    白登山处理敌人尸体的方式就是丢进河里……

    那些劳作的鬼奴出来倒土的时候,总是用看鬼怪的眼神看云琅,他们现在都知道了一件事——就是这个将军下令,要他们做挖洞这么危险的事情。

    云琅并不同情这些人,甚至还有一些厌恶,他不在乎的人对他来说就跟木头,雕塑没有区别。

    如果可能,他想把所有自愿背叛这个民族的人全部弄去充当奴隶。

    郭解来的时候,云琅正坐在一个小山坡前吹柳笛,春日里的柳树汁液丰富,取一截柳条,只要轻轻地扭一下,树皮就跟树枝脱离,然后倒着抽出白色的柳枝,修整一下柳笛,小心的切出簧片,一个完美的柳笛就会出现。

    这是云琅小时候最喜欢的娱乐方式,直到现在,他依旧喜欢欢,这是纾解寂寞最好的方式。

    第十四章

    寂寞的时候杀敌最好

    寂寞这种感觉有时候来的莫名其妙,即便是在人头涌涌的欢宴中,它也会不请自来。

    一个寂寞的人,眼神是冰冷的,即便脸上挂着笑意,身处闹市也觉得普天之下只有自己一人。

    云琅很害怕这种感觉,每当他觉得寂寞了,他就会关闭自己对外界的反应,将自己关在心关里,细细的品尝这种能让人发疯的孤独。

    往往在这个时候,云琅是最冷静,最为清醒的,孤独的世界里只有他自己,能依靠的也只有他自己,所以,这个时候,他对世界的认知也是最清楚的。

    不论是胡笳还是埙,他们的曲调都是以悠扬苍凉取胜,柳笛跟他们比起来,就显得活泼。

    呜哇,呜哇的柳笛声传不出多远就会湮没在风中,每当这个时候,云婆婆,太宰的面容就会活生生的出现在云琅的脑海里。

    有些人死了,他比活人更加的生动。

    郭解是一个妙人儿,见云琅沉浸在柳笛的美妙音色中不可自拔,抽抽鼻子转身就走了,就云琅目前的心情,不论谈论什么都不可能有什么好结果。

    一阵闷雷一般的马蹄声将云琅从梦幻中唤醒,这是大规模的骑兵奔行的时候才能发出的动静。

    他第一时间回到营帐披上铠甲,提着长枪,就来到了钩子山最高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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