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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现在的里长是他父亲。”医者小心的回答。

    “怎么?里长家里也养不了一个瘸腿人么?”

    医者不做声,那个中年汉子更是面如死灰,云琅自嘲的笑了一下,看样子自己又说了一次何不食肉糜的蠢话。

    “药太珍贵了,他的身份低不合用啊!”

    云琅用细微的声音不经意的冒出这句话。

    声音虽然细微,却很清晰,受伤的军卒立刻睁开双眼,露出渴盼的目光,大大的眼睛里甚至蕴满了眼泪。

    云琅烦躁的挥挥手道:“算了,算了,千金救一命,就当耶耶成大善人了!医者,切开他的伤口,再次清洗一遍伤口,将所有的腐肉都割掉,不要留下一丝丝的腐肉!”

    医者立刻答应一声,熟练地切开了军卒腿上的伤口,用一柄钩子一样的弯刀,将伤口里面的腐肉,积液,脓水全部清理干净,然后就看着云琅如何施为。

    在这个过程中,那个军卒居然奇迹般的咬着牙一声不吭,虽然汗流满面,人已经极度虚弱了,依旧充满希冀的看着云琅,看他准备拿出什么样的丹药来救他。

    一片人参被云琅小心的取出来了,让那个伤兵含着,然后苦笑道:“别看这一片东西不起眼,却是陛下派八百里加急快马不眠不休的从夫余弄来的。有了这东西你就能清醒好一阵子,现在,用麻布盖上伤口,慢慢的等着他结痂,只要再不溃烂,你的命就算是救回来了,可是啊,你要是不小心昏睡过去了,毒气攻心,神仙无救!”

    云琅说完话就气咻咻的走了,再继续留下,他就会为自己的行为感到脸红。

    人参确实有提神的功效,但是,对于炎症……屁用没有,就效果来说,还不如从白登山上采来的蒲公英。

    离开了那个伤兵,云琅很快就忘记了这个人的存在,伤兵太多了,足足四千七百多人,偌大的营地,云琅即便是每个帐篷走一遍都需要整整一天。

    每天都在死人……

    好在一场秋雨过后,天气转凉,伤兵营中再次出现炎症的人就不多了。

    云琅不能确定草原上的白色口蘑是不是有毒,这东西绝对是一样珍馐,上好的口蘑在云琅过去的时代里,也要卖两千多块钱。

    现在,一场秋雨过后,草原上全是这东西。

    野生蘑菇变成食用菌,有一个脱毒过程,云琅不知道这种蘑菇是不是真的能吃。

    而大汉人,也似乎没有食用蘑菇的习惯。

    不过,云琅还是倾向于认为这东西没有毒。

    因为五六个鬼奴,正从草原上拔口蘑,然后洗都不洗的就塞进嘴里,吃的非常香甜。

    云琅抱着隐晦的心思暗中观察了这几个专门负责牧马的鬼奴三天,结果发现,他们活的很健康,脸上浮现着健康的食蘑菇者的光彩。

    于是,云琅开始命令部下,以及那些需要轻量活动的伤兵,开始大规模的采摘口蘑。

    一朵朵的蘑菇被晒干之后,仅仅是数量,就足以让云琅高兴地合不拢嘴。

    当口蘑泡发之后与家里带来的笋干相遇之后,一道绝世美味就出现了——烩南北!

    这道菜根本就不需要什么高深的庖厨技艺,只要把食材的味道完全激发出来,就足以满足世上大多数的老饕。

    云琅一个人吃了一盆……现在,只有存在于记忆深处的美味,才能让他忘记自己正身处大汉的边关。

    长城从白登山延伸出去,沿着瞎子河一路向南,随着河流在五十里外转了一个大弯之后就一路向东,如果在高处看,这处新修的长城巍峨的不像话。

    以前,云琅总以为修建长城是一个很慢的细活,自从来到白登山之后才发现,只要不是用青石堆砌,仅仅用羊胡草加黏土夯制城墙,加上人多,修建长城的速度非常的快。

    三个月的时间,一万多民夫就已经修建了长达四十里的长城,彻底的将白登山与旧长城连接成了一条线。

    只是钩子山上的进程似乎不是很让人满意,在那一片禁地里,不论送进去多少鬼奴与匈奴牧奴似乎都填不饱那个血盆大口。

    高世青瘦的已经没有人形了,站在云琅跟前只知道傻笑,再就是吃东西,他的胃口也跟无底洞一样,似乎永远都填不饱。

    老宦官非常的尽职尽责,留在钩子山一直没有出来,只有在接收郭解抓来的鬼奴的时候,才会露一两次面,他还是那副鬼气森森的模样,两只眼睛如同两团红色的鬼火。

    和云琅见面的时候,他似乎已经忘记了两人先前进行的那场激烈的交涉。

    云琅没有得到好的回答,也没有得到不好的回答。

    “给我几份人参!”

    老宦官见到云琅就径直提出了要求,似乎并没有想云琅会不会答应的问题。

    出于对这人的恐惧,云琅很干脆的取出了人参,切割了三块递给了老宦官。

    犹豫的道:“这东西也不宜多吃,是药三分毒,多吃了反而不好。”

    老宦官点点头,忽然笑道:“一片人参真的能救活一个将死之人?”

    云琅摇头道:“药医不死病这是一个很正确的道理。”

    老宦官靠近了云琅低声道:“既然如此,那个伤兵的事情你如何解释?”

    “哪个伤兵?”

    “就是那个快死的伤兵,被你往嘴里塞了一片人参之后救活的伤兵!”

    云琅吃了一惊,猛地站起来道:“他真的活了?”

    老宦官皱眉道:“你当时说的言之凿凿,确定他一定会活,如今人家活了,你怎么反而怀疑起来了?”

    云琅坐回凳子,有些不敢相信的道:“人参能救治炎症?这还是第一次听说,哦,这是那人的运气好,或者说他的求生欲望太强烈,是他自己救活了自己,不算我的医术高明。”

    老宦官嘿嘿笑道:“总之是救活了,就该是你的本事,就像阿娇贵人怀孕一样,这也是你的本事!”

    云琅噗通一声从凳子上摔下来,两只手摇的如同风车一般连连道:“阿娇贵人有了身孕关我何事?”

    老宦官嘿嘿笑道:“自然不关你的事,可是啊,这关陛下的事情。你这次之所以能够脱罪,就是因为阿娇贵人有了身孕。嘿嘿,好运气的小子啊,陛下对阿娇私自取了绣衣使者空白文牒一事非常生气。原本是要处罚阿娇的,连带你一样要问罪。现在,阿娇贵人有了身孕,陛下就不再提此事了,你说说,你的运道是不是真的很好?”

    第五十一章

    论古代圣人们

    听得出来,老宦官可能有些气急败坏,他将云琅犯了错却能平安无事归结于运气。

    他可能忘记了,刘彻从来就不是一个宽容的人,也不会因为阿娇有了身孕就对阿娇犯的错误视而不见,更不会因此爱屋及乌的顾及到云琅。

    能让他做出这样一个决策的,绝对不是因为阿娇怀孕这件事,而是因为这件事他本来就不看重。

    老宦官身为士师自然会下意识的认为密谍是皇帝最信任的人,有这样的想法并不奇怪。

    这是皇帝奴仆们共有的一种错觉。

    赵破奴值得云琅冒这样的险,他很害怕因为自己的到来破坏了历史的原本走向。

    历史上赵破奴才是霍去病的军司马,没有云琅这个人。

    看起来历史自己就有强大的修正能力。

    赵破奴的出现让云琅彻底的放下心来。

    “找到冒顿的棺椁了么?”云琅不想跟老宦官谈论阿娇。

    老宦官摇摇头,有些疲惫的把头靠在柱子上。

    “这里不会是疑冢吧?”

    老宦官摇头道:“没可能,金冠已经出现,大月氏公主梅里亚也出现了,就说明冒顿的陵墓就在这里,只是墓葬区太大了,想要在短时间找到棺椁就要看运气了。说实话,某家的运气一向算不得好。”

    云琅假装没有听明白老宦官话里的意思,跟着叹口气道:“当初找到大月氏公主梅里亚的棺椁,也是碰运气啊,就在匈奴人将要全面占领钩子山之前堪堪发现。现在想起来还觉得侥幸。”

    自从大汉将冒顿的陵寝定义为祖龙龙脉之后,云琅就不敢随便沾手这件事了。

    干好了是应该的,干不好,天知道暴怒的皇帝会把怒火撒在谁的身上。

    “我能知道蜡丸里的内容么?”

    老宦官看了云琅一眼道:“某家都不想知道的事情,你确定你想知道?”

    云琅避开这个老杀才的眼神,乖乖的闭上了嘴巴。

    老宦官有些失望,他没有从云琅的身上看到少年人勇于任事的热情,只看到一个刁滑的经年老吏的推脱手段。

    他从云琅不惜冒险为赵破奴出手这一点上看到了云琅性格中莽撞的一面,又从云琅在密谍面前表现,看出了云琅性格中不成熟的一面。

    以为只要稍假词色,云琅这个又莽撞,又不成熟的少年人就会自告奋勇的担当起钩子山冒顿陵寝发掘的大任。

    现在看起来,这个少年人不但莽撞,还不成熟,同时还胆小怕事!

    跟这样的一个纨绔继续打交道,老宦官觉得会降低自己的身份,不等云琅继续跟他搭话,就甩着袖子走了。

    军营里空荡荡的,伤兵营里面的伤兵病情也非常的稳定,渐渐地没有了继续重伤死去的人,云琅一下子就清静下来了。

    受司马迁委托,云琅开始阐述他自己对大汉目前局面的认知。

    这是一个很大的题目,放在后世,这绝对是一项需要一个大团体用很长时间才能阐述清楚地问题。

    至少,论文里面的各处详实的数据收集就是一个极其繁杂的过程。

    很明显,司马迁并不认为这东西有多难,他要的是云琅个人对大汉的看法,而且还不需要详实数据的支持。

    一下子就把古人做学问的毛病给暴露出来了,他们主观的做学问,主观的判断事物,用自己的思想来替代世上所有人的思想,论文的可读性大大的超越了论文的实用性。

    大汉是一个才开始为后世立规矩的时代,以前的百家争鸣,战国争雄都不过是在为各自的真理作战,现在,尘埃落定了,规矩也就该立下来了。

    听司马迁讲,朝廷上正在制定大量的典章,无数的读书人都在从故纸堆里寻找订立新体系的哲学根据,也有无数的读书人正在想办法跳出旧有思想的羁绊,准备以新的时代为依据,制定更加具有前瞻性的政策。

    反正,谁都想成为万世师表。

    在这个思想的大争之世,儒家非常勇敢的跳到前台,哪怕委曲求全,迎合皇帝的想法,也要先把自己的主张写进典籍,然后再徐徐图之。

    最可笑的就是此时的其余百家,他们高尚的选择了避世,认为儒家没了他们的帮助搞不出什么新东西,准备等儒家搞不定的时候,再高调出山,笑到最后。

    他们忘记了,人这种动物是健忘的,当他们选择避世,就等于选择自我封闭,选择拒绝交流,也就是选择了被人世遗忘。

    任何学问都是得用于一时的学问,绝对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学问,一旦他该有的位置被别人占据了,想要重新夺回来,就要付出比现在大的多的努力。

    笨重的竹简对文化的传播是不利的,一个先生念了一屋子的书籍,对云琅来说,也不过是几十万字而已。甚至,比这还要少。

    这时候的博览群书根本就是一个大笑话。

    那些隐世门派就是以自己学问的珍贵性来要挟大汉,准备待价而沽,他们清楚地知道,少了诸子百家的学说,对大汉来说是一个非常大的损失。

    这又是读书人的清高害了他们。

    刘彻从来都不认为学问可以比他的皇权更加的重要,当他自己能够用手头的东西组建一套属于他,对皇权有利的思想体系,他对别的学说只会嗤之以鼻!

    古来就有楚王好细腰后宫多饿死的说法,一旦刘彻对诸子百家学说的不屑习惯传播给了百官,百姓,诸子百家的思想被削弱,乃至于消亡,就成了顺理成章的事情。

    按道理说,圣人们只会在乱世隐居,盛世出山,也就是明则出将入相,暗则独善其身。

    可是在这个时代,好斗的圣人们似乎更加喜欢在乱世出山,指挥倜傥,覆雨翻云,能够极大的满足掌控他人命运成败的快感。

    到了盛世,他们就会认为肉食者鄙,躲在深山老林里与松鹤清风明月相伴,彰显自己高人一等的圣人风范。

    聪明人在乱世对百姓,对社会造成的伤害是一万个普通人都不能相比的。

    毕竟,普通人没有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的本事,这样的本事只属于那些聪明人,比如诸葛亮,比如周瑜,比如曹操……

    盛世的时候,聪明人又选择了避世,这个时候本该是他们真正发挥聪明才智,提高百姓生活水平的时候,他们却……过着安贫乐道的日子。

    看似休闲的静静等待风云突变的时刻。

    所以说,在这个时代,大智大勇之辈往往就是大奸大恶之徒,他们对社会的破坏性是空前的。

    也就是说,他们的聪明才智根本就没有用在正道上。

    空泛的思想,也造就了畸形的追求,中华史书上有层出不穷的计谋,有眼花缭乱的变化,有深沉的比黑洞还要黑暗的时代英雄。

    唯独,像蔡伦,毕昇,黄道婆,这样对民生有着极大贡献的圣人少之又少。

    人一旦沉浸在学问的海洋里,日子就过的飞快。

    当寒露出现的时候,云琅才惊觉,霍去病他们已经出去一月有余了。

    八百人的小股军队出动,自然不可能时时与后方联络,然而,一个多月没有动静,还是不合适的,云琅开始坐不住了。

    毕竟,出去的人太少,就八百人想要一口吞掉上万人的大族群,还是很有难度的。

    游骑向西跑出去一百里地也见不到霍去病他们的影子,这让云琅的担忧急剧加重。

    没心没肺的曹襄也坐不住了,咬着牙准备带着亲兵去迎接一下霍去病他们。

    第五十二章

    松弛,松弛

    “等等就回来了!”

    谢长川倒是显得一点都不在意。

    也就是老将,说出这句话来让人莫名的感到心安。

    “八百甲士,在西边已经是一支足矣覆国杀将的力量了,在没有匈奴人的状况下,如果真的丧师辱国,小子,你该担心他们回来遭受我大汉军法,而不是什么成败!”

    老家伙的膝盖上包着两片白色的狗皮膏药,这是云琅教给药婆婆的法子,也不知道她到底给狗皮上涂抹了什么药物,让老家伙坐在太阳地里会如此的舒服。

    “丫头的医术不错,说老夫的寒腿就该在这个时候预防,这药膏绑在腿上暖烘烘的,舒服啊,到底是山门里出来的,不服气不成!跟丫头一比,军营里的那些医者都该杀了喂狗!”

    “其实啊,小子也是山门里出来的,我家山门比丫头他们家的要大!”

    “嗤——”

    谢长川明显看不起云琅这个山门中人。

    “当了官还算什么山门中人!”

    老家伙还是固执的认为山门中人,就该住在山里吃草。

    “我还是不放心去病他们,他们携带的粮草也就够半个月吃的,现在一个月都过去了,会不会事情有变?”

    云琅不想跟老家伙讨论山门,虽然他话里话外的往山门上引诱,他还是决定跟老家伙讨论一下军事。

    谢长川把身子靠在羊毛软塌上,伸直了腿脚扩大一下吸收日月精华的范围,打了一个哈欠道。

    “就食于敌啊……他们之所以会出去,目的就在于就食于敌,多吃一口别人家的粮草,自己家的粮草就能省下来三口,甚至四口……这个道理不用老夫给你说明白吧。自古以来国朝饲养大军都是非常靡费国帑的一件事情,身为大军统帅,老夫就要有为国朝节省粮食的自觉。这几年啊,国朝供应富足,所以呢,出去就食于敌的事情就做的少了。以前战事紧,老夫也没有多余的兵力去扫荡,现在,也该轮着出击了,也该宣示一下大汉的威严了。”

    听着老家伙杀气腾腾的话,云琅皱眉道:“听赵破奴说两年前已经有好几个上万人的大族群了,万一那些大族合并……”

    谢长川直起身子怒道:“那就更加应该清剿一下了,身边居然有这么多的祸害!”

    “小子是在问谢宁他们的安危,不是问该不该杀谁!”

    “你就当他们死了,上了战场还一心求活的人,早就该死了。给我把毯子盖上!”

    谢长川一下子就杀死了话题。

    云琅只好拿起毯子给老不死的盖上,还特地把毯子脚塞好,免得透风。

    既然老不死的对自己亲儿子的生死都不在乎,那就只有一种可能,霍去病他们干的事情没有多少难度。

    既然已经来了白登山,几个老不死的都要去问候一下。

    和谢长川喜欢一人独居不同,其余几个老不死的都聚在一起,齐齐的光着腿,膝盖上同样绑着狗皮膏药,脚底下还有一个木盆,里面装着草药水,还有各自的亲兵在帮他们捏脚。

    苏稚在一边不断地纠正亲兵们的捏脚手法,老不死的们一个个舒服的龇牙咧嘴。

    这里已经变成一个老年干休所,这一批同时来到白登山,收获了无数荣光的老家伙们,如今就等着皇帝的旨意下来,好风风光光的班师回朝。

    然后弄一个内地的武官职衔,然后无忧无虑的养老等死。

    即便是孟度对云琅的到来都没有给脸色,弄不死赵破奴不是他们的本事不济。

    就算刘寄他老子刘佩来了,也同样对那张文牒一点办法都没有。

    要说他们对刘寄临阵畏惧不前这事没有意见那是假的,只是赵破奴把事情做的太绝,把人给弄死了,让他们一时没了交代。

    现在证明,刘寄是被绣衣使者弄死的,那就怨不得他们这些人保护不力了。

    当时情势危急,已经是全军决战的时刻,没有哪一个人是安全的,谢长川的帅帐都已经顶到了山腰处,身为刀盾兵曲长的刘寄站在最前线没人能说出什么不是。

    不管好坏,事情终究解决了,孟度也就不再继续追究了。

    药水泡水洗脚是云琅自己在家里弄出来的,是被公孙弘操练过度的日子里的想出来的解乏方子,没想到被苏稚用到了这里。

    裴炎的亲兵手劲比较大,捏的老家伙疵牙咧嘴的,即便如此,他还对苏稚道:“山门里还有什么好东西不妨一次都拿出来。”

    苏稚笑道:“再想进一步的调理身子,就只能等老将军回到长安之后,居住在医馆里细细调养了。小女子在富贵镇开了一家医馆,那里有我璇玑城的长老药婆婆坐镇,调理身体的本领比小女子高明百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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