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侵占集体财产!
既然对方脸都不要了,那自己也么必要给她留面子了。“这野猪是我一个人宰的,兴旺兴路在后山挖菌子去了,我没和他们一起,猪肉我凭啥分给你们?就凭你们脸大啊!?”
“啥子安,那两个崽子居然没跟你一起?”
那两崽子一直没回来,原来是在后山睡大觉。
冯翠花咋咋呼呼的,这才去把他们两从后山揪着耳朵拽了起来。
一边揪耳朵,一边气得不行的骂他们两,“你们两个狗娘养的,喊你们跟着兴平,你们居然在这睡觉。”
“你们要是跟着他,就能吃到肉了,两个败家玩意!”
冯翠花想着,只要兴旺和兴路跟着陈兴平,她就能撒泼让陈兴平分点肉出来,说是犒劳两个弟弟帮他猎野猪的报酬。
可是这两个崽子跑去睡觉了,冯翠花想要肉,也没理由啊!
“败家玩意!”
“老娘打死你两个吃干饭的东西!”
看都冯翠花几人的反应,村民们都顿时反应了过来。
这野猪真是陈兴平一个人猎的,村里人都惊了。
他们完全没想到,陈兴平的力气这么大,居然能徒手打死野猪!
陈兴平白了冯翠花一眼,这头野猪他也不打算吃,打算拿进城里去卖的!
而其他看热闹的村民看到冯翠花白怼,忍不住在后面偷笑。
“这冯翠花脸皮可真厚,当初闹分家的时候,就数她最大声,现在还好意思来要肉。”
“可不是嘛,要是我,我可没这个脸皮。”
“这肉就算要分,那也轮不到他们那一家!”
被这些村民们在背后蛐蛐自己。
本就是脸皮厚如城墙的冯翠花压根就无视了这些人。
反而是小声的更风嬢嬢密谋了起来。
“我记得,村里的所有东西,都是集体的……”
陈嬢嬢一下就懂冯翠花的意思了,她连忙心领神会的说道。
“就是就是,一草一木,都是人民的,是集体的!”
旁边大娘也厚着脸皮说着重点,“这野猪,应该也算是集体的!”
冯翠花看着如此上道的几人,一双眼睛死死的盯着陈兴平的野猪说道,“没错,陈兴平既然猎了集体的东西,那我们就得齐心协力的让他交出来!”
陈嬢嬢几人密谋好后,开始一唱一和,想吸引更多人过来对付陈兴平!
人越多,陈兴平就越发骑虎难下。
到时候这野猪,就必须得交出来!
吴春凤大声说道,“那这野猪安,应该算是集体的吧。”
旁边几个人立马跟着附和。
“就是噶,既然猎到了,那就应该交到集体上,大家一块吃!”
“没错,陈兴平打了集体的野猪,算是侵占人民的财产,如果把野猪交出来,我们可以不把他送到公社去进行批斗!”
这话一出,所有人都想着一定要让陈兴平把野猪给交上来。
要是陈兴平的野猪真的被上交了,他们也能分上一口肉。
听着动静看热闹的村民也跟着闹了起来,让陈兴平把野猪交到大队上。
“我觉得有道理,陈老二一家也吃不完浪大头野猪,要是不上交的话,就让公社的人来评评理!”
陈兴平就知道,他将野猪带回来,村里人会眼馋作妖。
而冯翠花带头闹事,则是他没想到的。
冯翠花再怎么说,也是他的亲奶奶。
都是一家人,她应该不会置人于死地。
可是事实并不是如此……
冯翠花从小就嫌弃陈明德一家,甚至还把后悔养了陈明德这几个字挂在嘴边。
是后悔养了你……
而不是后悔生了你。
陈兴平通过这些零碎的信息察觉到了异常。
难不成,陈明德不是冯翠花亲生的?
这个念头一闪而过,陈兴平脑袋轰的一声响起。
还真他妈有这个可能!
爹的身份到底是什么。
陈兴平必须得查个清楚才行!
现在村里人可容不得他多想。
大家伙起哄闹着,想要分野猪呢!
面对村民们七嘴八舌的大声谋密,陈兴平表情渐冷。
在他还犯浑的时候,他爹娘拜托村里人帮忙的时候。
哪一个不是冷眼相看,甚至是装作不知道的。
他不想做的那么冷血无情,但这些人显然不配得到自己的恩惠。
就拿现在这些人的做法来说。
就是典型的有点儿挟恩图报了。
问题是,他们对自己没‘恩’啊。
再说了,猪肉这么宝贵的东西。
他是打算拿去换钱的娶媳妇的。
相用这个方法把自己给架出来,想得到美。
“不服气的,赶紧去喊公社的人来。”
陈兴平一屁股坐在了矮脚凳上,“我陈兴平就把话放在这,能从我这分出半块肉的,我不姓陈!”
“嘿,你小子还嘚瑟上了是吧?钱向东,现在所有东西都是集体的!陈兴平猎到的野猪分出来,天经地义!”
“你有种!我就去叫公社的人来!”
“走走走,我们去叫公社的……”
一群娘们,说着就要去公社,找人来强分陈兴平打来的野猪。
陈兴平则站在院里笑了笑,让他们尽管去找!
“既然大家都觉得我打野猪是私吞集体财产,那你们可别忘了啊。”
“奶奶,你头几天不是捡了一窝鸡蛋吗?也没分出来啊,正好让公社的人来把你抓进去!”
“狗蛋婆婆,你家狗蛋前面挖了只竹鼠在小河沟边上烤,你这算不算私吞集体财产?”
“还有,如果我猎四害也算是私吞集体财产的话,那你们去山上挖的野菜也算!”
“你们一个个的平时上山抓兔子抓蚂蚱过嘴瘾,都算是私吞集体财产!到时候我们一起被抓进去,坐牢也有伴儿!”
陈兴平这嘴巴就跟淬了毒一样,指着闹事的人,骂得个狗血淋头,如果我犯罪了,那你们也逃不掉!
大家伙都没想到,陈兴平竟然一点也不怕公社的人。
他反而拉大家伙下水,说大家伙平时弄点野味塞牙缝,也算是私吞集体财产。
关键是,仔细想来,陈兴平说得好像不无道理……
野猪是山里的,那竹鼠和鸟蛋,也是山里的,都算是集体财产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