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蜜汁野猪,准备离开!
【吗喽助手:美食细胞等级:1级】【工作词条:收获1级,搬运2级】
【吗喽助手……】
【工作词条:烹饪2级,服务1级】
【吗喽……】
【工作词条:战斗2级】
【……】
每一只吗喽,都有一到两个工作词条。
甚至还有的吗喽,可以进行战斗。
林羽大体看了看,一共有5只吗喽拥有战斗属性。
其余五只则是只会干活。
但这也足够用了。
林羽双眼放光。
之前就在想这些吗喽,可不可帮助他狩猎。
现在看来,不仅仅是可以。
还会是相当强力的帮手。
毕竟这些吗喽,死亡后二十四小时也是可以重置的。
加上他现在解锁了热武。
这些武器,即便是在普通人的手中,都可以猎杀一些猛兽。
想必对付美食界的低等级生物,应该也可以奏效。
而林羽也是按照自己的美食细胞等级,进行了一番比较。
估计10级以下,他是扛不住子弹手榴弹这种杀伤性武器。
这个世界的生物,应该也大体都是一样。
也就是说,他完全可以依靠手枪手雷。
来猎杀10级以下的美食生物。
然后再依靠它们产生的食材,来进化自己的细胞。
甚至还能在猎杀过程中,积累战斗经验,提升自己的赤雷异能。
简直就是一举两得的美事啊。
一念至此,林羽也不耽搁。
给五只吗喽装备好武器,他就浩浩荡荡领着吗喽们出发。
这是他第一次狩猎,也是第一次离开庇护所这么远的距离。
虽然没敢太过深入,但未知总是会让人产生畏惧。
走出庇护所约莫千米距离,他看到第一只美食界的本土生物。
【蜜汁野猪:捕获等级:8级】
【体型巨大的野猪,体内血液是芬芳的蜜汁,肉质鲜美,清甜可口】
除了捕获等级,还有一段关于蜜汁野猪的生物介绍。
林羽没有犹豫,直接和五只吗喽向着蜜汁野猪扣动扳机。
砰砰砰!
虽然只是手枪,但其射速极快。
密集的子弹交织成网,将那蜜汁野猪包裹。
下一秒,子弹落在蜜汁野猪的身上。
强劲的冲击力,让弹头陷入它厚重的皮肉。
呜囵!
它顿时发出一声尖锐的嚎叫,向着林羽的方向怒冲而来。
而林羽则是仔细观察。
手枪的子弹虽然穿破了蜜汁野猪的皮肤,可其实并没有造成实际伤害。
但只要能破防,对于林羽来说就已经足够了。
因为他还有威力更为强大的82式手雷。
“上手雷!”
林羽一声令下,五只吗喽齐齐摘下腰间挂着的手雷。
“丢!”
计算好距离,林羽再度出声。
嗖!嗖!嗖!
六颗手雷在空中划出完美弧度,精准落在蜜汁野猪的必经之路。
轰轰轰!
下一瞬间,手雷一同轰鸣。
直接将蜜汁野猪炸翻在地。
纷飞的破片,令蜜汁野猪皮开肉绽。
在那狰狞的伤口中,流淌出晶莹又香甜的褐色蜜汁。
林羽闻着那诱人的醇香,忍不住食指大动。
想了想。
他命令几只吗喽助手,将蜜汁野猪的尸体抬起。
蜜汁野猪将近一人来高,膘肥体壮。
怎么着也得上千斤重。
好在这些吗喽助手虽然矮小,但都身具美食细胞。
每只都有上千斤的力量。
几只吗喽合力,还是可以轻松抬起一只蜜汁野猪的。
林羽今天,只是浅尝辄止。
试一试新解锁的功能。
想要真正深入探索,还需要他找到一个更加安全的地方。
现在学院宿舍虽然没有什么敌人。
可长时间将三个女人放在那里,他也不太安心。
返回庇护所之后,林羽命令会烹饪的吗喽,料理蜜汁野猪。
他则是返回宿舍,准备进行下一步计划。
当林羽说完准备离开学校之时,三女担忧中又有些意动。
因为离开学校,意味着她们可以回家去寻找家人。
这里除了沈梦瑶老家是外地的以外,姜明月和周雪清的家都是在这城市里。
虽然她们的家人都已联系不上。
但没有亲眼见证到死亡,她们终归还是抱有一丝幻想。
至于林羽的家人。
他的父母早亡,自幼便是爷爷奶奶带大。
而他的爷爷奶奶,都生活在深远的农村。
是连手机都不会使用的老年人。
村中唯一能与外界通讯的设备,就是一台老式电话。
林羽拨打了数十次这个电话,可一直都处于占线中。
想来也是因为末世降临,从而出现了问题。
他上一世没有能力返回村子。
但这一世不同,所以他肯定也会尽快找个时间。
回到村中看看。
虽然他觉得以爷爷奶奶的年岁,在这种末世很大概率是去世了。
可正如先前所说。
即便是死亡,他也要亲眼看到。
如果两者真要是不幸离世。
至少,他也要为这两个将他养育成人的长辈。
立起一处安息之所。
林羽对外人贯彻冷酷,可对自己的亲人。
他绝对不是那种不忠不孝的忘义之人。
“那亲爱的,我们离开学校,是要去哪里呢?”
沈梦瑶在这时开口问道。
“目前还没想好,你们有谁知道距离第六粮库近一点。”
“又质量好一点的小区?”
林羽看向三女沉声说道。
他虽然也在这所城市生活,可除了上学时间,他基本都是在兼职工作。
所以对这座沈城的建筑布局,他也不是特别了解。
至于那些高档的场所,他更是从来没有去过。
“不如去我家吧。”
“我家在金碧小区高层,那里原本是沈城最豪华的小区。”
“每层都是独门独户,并且配有两重防盗门,安全性肯定有保障。”
“并且距离第六粮库也很近,就隔了两条街。”
听到林羽的问话,姜明月忽然开口。
她家作为沈城有名有姓的大企业,名下房产自然不在少数。
正好有一处房子,附和林羽提出的要求。
所以她直接就说了出来。
与其纠结林羽趁火打劫,不如想办法与其增进关系。
反正该发生的都已经发生了。
她也没有更好的选择。
而且以她的见识和能力,未必不能后来者居上。
沈梦瑶是第一个成为林羽的女人。
可谁说大房就一定是第一个跟着他的人了。
况且林羽也从来没有说过,沈梦瑶就是她们的老大。
有些该争的宠,姜明月一定会争。
以她集团千金的身份地位,自然是不可能甘心做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