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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心推荐 第353章

    新手布鞋。

    嗯,我没当过兵,也没上过军事课,就这个残缺金手指,看来也不是让我来民国带兵打仗的,估计也就能让我当个富家翁,做做生意了。

    到时候穿上这些装备,打穿这个土匪窝,我去大上沪当大富豪去。

    决不是我怕死,也决不是我贪图享乐,只是大上沪是未来的兵家必争之地,那里美女如云,呸!

    重来!

    那里东洋人,76号,军统,中统,西北工党,苏共、美帝、英伦间谍云集,我要去大上沪为争取民族独立,民族自由,而努力奋斗!

    嗯,就是这样,我是一个纯粹的爱国主义者。

    王长青在土匪窝里待了三天,适应了新的身份,也接收了前身的记忆。

    他的前身是一个猎户出身的年轻小伙子,也叫王长青,十八岁,他是属于半诱惑半忽悠被拉上山的。

    因为枪打得准,还有一把汉阳造的老套筒,人也长得俊,被洪大彪看上了,说是要收他当徒弟,洪大彪忽悠他说,自己还有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儿,以后说不好,这寨子就传给他了。

    前身就没见过他老娘,听爹说是生他时难产死了,爹是带着他闯关东来的东三省,早几年打猎时,得了风寒死了。

    前身也算是无牵无挂,听了洪大彪的忽悠,把身上的钱全寄给了鲁省老家的叔叔,心一横就上了山。

    上了山后,发现大当家的还真没骗他,洪燕长得还真挺漂亮。

    一脸原生态胶原蛋白,樱桃小嘴大眼睛,脑后还有一条粗长的麻花辫,身高一米六多,前凸后翘,一看就是个好生养的,盘亮条顺,可让人稀罕了。

    于是前身就安心待了下来,时不时在洪燕跟前套个近乎。

    可他不知道,这洪大彪这话跟好几个新上山的年轻好手都说过,只不过收徒弟这事还真是没差,他王长青还真是洪大彪的首徒。

    只不过这首徒当了没几个月,本事还没教多少,师父就先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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