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克米特的魔法杂货铺”比概念草稿里的还夸张。这栋建筑由木头搭成,歪歪斜斜立了三层。它夹在两堵高墙间,又烂又窄,像嵌进牙缝的菜叶。诺尔推开门,差点被吊在门口的蜥蜴干糊一脸。
杂货铺室内比室外还乱,整个空间80%都是横七竖八的架子,上面乱糟糟堆满商品——爬虫类干尸、一罐罐昆虫翅膀或蜷着腿的蜘蛛,各种叫不出名字的矿石、皮革和干草药。厚重书本见缝插针地乱塞一气,金属道具在角落堆成一堆。
它们全积了厚厚的灰,看起来颜色差不多。
“哇,客人!”诺尔刚把蜥蜴干拨开,一个年轻男人从梯子上滑下来。
“我是这里的老板,鲍勃。”此人一头紧贴头皮的姜黄短发,鼻头又大又圆。他向诺尔伸出手,掌心沾满黄绿色黏液。
诺尔原地立正,没去握手:“你是老板?克米特去哪了?”
鲍勃吹了个口哨:“你从哪个犄角旮旯来的?消息滞后得不像话!克米特两百年前就失踪啦。”
“……什么?”
“我说,两百年前他就失踪了。他是我师父的师父的师……反正就那么回事儿。”鲍勃说,“他跟着英雄德雷克前往无尽海,去世界尽头讨伐魔王。三岁小孩都知道,驶向无尽海的船就没有回来的。”
“你呢,找一个二百年前的死人做什么?”
诺尔呆立在原地,整个人如坠冰窟。
怎么会这样?
龙族的首领还是苏拜耳博特,新手村没有变化,玩家们刚来不久……他下意识以为,这个世界还在“游戏主线”进程中。
尽管《塔赫世界》用了AI辅助,主线设计还是由制作组全权把控。诺尔十分确定,他们最多设计了游戏内十年左右的大事件。
老匠人克米特,龙血英雄德雷克……这都是他们亲手设计的人物。尤其是英雄德雷克,他是不可或缺的主线剧情角色。
而现在,他们都是二百年前的人。
哪怕是新手村遭遇的怪物,都没有这个消息让诺尔恐惧。无论是多出来的月亮与神明,还是出了问题的副本和系统,它们的基础还是游戏——他烂熟于心的世界,他亲手缔造的繁荣时代。
现在,他连仅有的“情报优势”都要打个折扣。
诺尔不禁打了个哆嗦。巫妖本身体温就低,如今他的血液几乎冻结。
仔细想想,证据并非没有。比如新手村不见踪影的酒馆NPC夫妇,比如家庭情况对不上号的白鸟城城主,再比如面前这个破旧不堪,马上就要散架的店铺。
游戏设定里,它刚建好不到两年,破归破,但和“旧”沾不上边。
“喂,你到底买不买东西?”
见诺尔堵在门口一个劲发呆,鲍勃提高嗓门。
“抱歉,我弄错了。”诺尔反应很快,“我家祖上与老克米特交好,我还以为他的店一定由他的子孙,某位克米特先生或女士来继承。”
“常见的误会。”鲍勃说,“所以你来干嘛的?”
诺尔清清嗓子:“祖上留了日记,里面提过老克米特藏图纸的地方。我刚好路过白鸟城,顺道来看看——万一他的继承人没发现,那可是不小的损失。”
鲍勃倒抽一口凉气,从角落拖出把椅子:“来来,咱们慢慢聊!”
不出十分钟,诺尔就找到了一楼房间的暗格。里面的羊皮纸柔软如新,诺尔一颗心却渐渐沉下去。
和他推断的差不多。
《塔赫》的设计中,这里有个固定日常任务。应该由某位玩家靠系统提示发现暗格,最终将老克米特引入主线故事。
问题来了,老克米特是二百年前的人,玩家们最近一个月才进入游戏。于是暗格无人发现,沉睡至今。
鲍勃展开纸卷,越看越兴奋:“赞美女神,这可都是好东西!哎呀,谢谢,谢谢你——这样吧,你想要多少报酬?我愿意出10个金轮!”
这场景倒是让他想起了某人,诺尔勉强笑了笑:“我可以指定报酬么?”
“既然你跟我说了实话,我也得跟你说实话。现在店里全是破烂,值钱的只有钱。”鲍勃头摇得像拨浪鼓。
“我只要三样东西。而且拿之前让你过目,如果你不愿意,我再换。”
“唉,也行吧,你这人怎么这么倔呢。”
对于该选什么,诺尔完全没有犹豫。他直奔鲍勃口中的“三层废品室”,翻找起他的目标。哪怕他记得它们的模型,在这垃圾场一样的地方,诺尔还是翻了足足两个钟。
第一件物品像是发霉的长手杖。它由黑木制成,上端有明显的破坏痕迹。原本安在杖顶的宝石不翼而飞,只剩个光秃秃的碟状底托。
反正他的其他属性已经减了99%,再减半也无所谓,不过是两张纸和一张纸的强度区别。只要他够惨,负面效果也拿他没办法。
第二件物品放在戒指盒里,只有指甲盖大,似乎是某种昆虫的透明翅膀。
它本该是某个氪金道具的雏形,用于隐藏玩家看不惯的装饰品。可惜老克米特没有在主线亮相,它没机会在系统商店上架。
第三件物品……其实他只是说来当保险。既然想要的都找到了,诺尔回到一楼,随便拿了本名为《菜谱大全》的大部头。
它的封面灰黑一片,黏满蛛网,看着就让人倒胃口。
“就那根魔杖还值点钱,假设它有魔力核心的话。”鲍勃如此评价,“带诅咒的魔力核心超级难找,你可要想好。”
“其他两个……咳,加起来不到三个银钩,你确定吗?”
“那再送我点便宜材料吧。我想要兔毛笔、藤胶、吸魔布、变色绣线和十二色颜料。”
除非万不得已,诺尔不太想用忒斯特给的金币——当初说好给忒斯特了,那就是人家的钱。
“这也不到四个银钩呀!算了,这可是你说的。”鲍勃有点生疏地打起包来。
踏出门时,诺尔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四轮月亮,莫名其妙的宗教信仰……二百年。
他右手拄着破魔杖,左手拎着打包用的布袋,脑子飞到九霄云外。
如果这个世界已经过了二百年……
嗖!
诺尔正理着现况,左手突然一轻。他下意识抬起头,刚好看到一个矮小身影消失在拐角。
啊,是小偷。
心情不好,不追也罢。他的魔杖拿在手中,龙尸笔记裹在布里,正和钱袋绑在一起。那包里没什么值钱的,都是些小东西。
等等,小东西。
……他给忒斯特买的道具还在包里那可是当今世上独一份!
诺尔把破魔杖往胳膊底下一夹,拔腿就跑。
作者有话要说:
诺尔:只要我是个废物,就没人能诅咒我.jpg
堂堂巫妖,出门就被抢了购物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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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担心的事情发生了,一旦(未来的)小情侣有钱,他们甚至不会住同一个房间,我好难过……
第13章
呆头呆脑
签完里齐商队的合同,忒斯特愉快地扎进市场。
他很快买好了需要的衣服——四套有简单花纹的麻布衬衫、簇新的粗布猎装裤,四双结实透气的鹿皮靴,以及两套用于出席正式场合的礼袍。为了装下它们,他还额外买了个硬布背包。
除此之外,忒斯特专门给自己挑了根新腰带。它由最好的牛皮制成,比之前的结实许多,卖家还送了适配的刀套。
临离开服装店的时候,他停顿片刻,又折回去买了件黑斗篷。
毕竟新同伴是罕见的巫妖。出于某种刻板印象,忒斯特总觉得诺尔该有件斗篷。
当然,以上全部都是平民款式。
忒斯特直接换了衣服,风格成功从“乡下土包子”变成了“有正规工作的良好市民”。店里那些精致扎眼的漂亮服饰,他看都没看一眼。
装完这些,背包还有很大空间。忒斯特哼着小调,决定多备些食物。
今天天气不错,阳光把瓜果菜蔬照得格外喜人。
市场里人来人往,商贩们扯开嗓子吆喝,不时朝水果菜叶上喷洒清水。肉铺老板支了火炉,烤着油汪汪的腌肉和香肠,那香味飘得满大街都是。
忒斯特随手抛接着一个红苹果,在人流中自如地钻来钻去。
肉干和奶酪一定要补充,也许他该额外买些蜂蜜糖、果脯之类的好东西……
“站住。”有人在他背后叫道,“那个白头发的,站住!”
忒斯特收起苹果,转头去看。
叫住他的是位中年骑士,他身边还站着一位更年轻的。常见的巡查两人组。
他们身着深绿披风,没戴头盔,铠甲是哑光的灰银色,装饰有树枝、果实与藤蔓的花纹。两人剑柄上镶有三角形橄榄石,剑鞘上吊着生命神殿的徽章——六片彼此交错,模拟麦穗形状的叶片。
生命神殿的骑士。
他们的打扮与这个小城格格不入,也许是调查骑士团的成员。忒斯特眉头舒展,从容地转过身。
“先生们,上午好。”他彬彬有礼地说,“我能为二位做什么吗?”
“身份证明。”叫住他的骑士惜字如金,他有着毛虫般的粗眉毛,以及一张过于严肃的方脸。
“很不幸,我的身份证明被小偷摸走了。”忒斯特叹气,“但我和我的同伴昨晚才进城,二位可以向守卫求证。他肯定还记得我。”
两位骑士对视一眼。
“我今早刚跟里齐商队签下合同,我是他们的新厨师。合同我还带着呢,要看看吗?”忒斯特微笑着说。
“当然,感谢您的配合。”
另一位骑士回以微笑,目光扫过忒斯特的左耳。这位骑士很年轻,看起来也就二十岁,五官相当端正。此人有着金棕色短发,眼睛像雨后的苔原。“您缺少身份证明,根据规章,我们还得查看您的随身物品。”
“理解。”忒斯特大方地拿下背包。
骑士们带他去了市场角落,他们小心地检查了那些衣服与食物,以及忒斯特那把“破旧小猎刀”。
“其实我还有个旧腰包,”忒斯特说,“它被我丢在了旅店房间,如果你们想看,我可以带路。”
“不用。给您添麻烦了,关于您的进城时间,我们会去找守卫核实。”年轻骑士整理好背包,双手还给忒斯特。
等忒斯特背好包,骑士从荷包里摸出一枚银钩:“这是耽误您时间的歉意,愿您的人生充满生机。”
“赞美女神。”忒斯特接过银币,“如果没有别的事……”
“啊,还有一件事。”年轻骑士微笑,“流浪儿们经常绕着商队打转,如果您遇见他们,记得帮我带个话——非常时期,教堂空出了足够的房间,他们可以去教堂避难。”
“那群流浪汉贼得很,有力气自保,但孩子们太小了。”中年骑士插嘴道,“你也要小心,旅行者。”
“我记得神殿会给流浪儿发放食物。”忒斯特扬起眉毛,“让教堂的人提醒他们,不是更合适吗?”
年轻骑士垂下眼:“食物分到小孩子手里,很快就会被成人抢走。”
“我们曾让孩子们吃完再走。结果流浪汉们绕着教堂打转,不许孩子接近,想逼教堂改回原来的分发制……现在还愿意去教堂领物资的孩子,十个里面都未必有一个。”
“你们也挺难做。”忒斯特掏出苹果,随便啃了口,“要是遇见流浪儿,我一定记得说。”
“感谢您的慈悲。”那年轻骑士语气真诚。
“尤金团长,接下来怎么办?”忒斯特的身影消失后,中年骑士低声开口,“那孩子失踪好些天了,我们得想想别的办法。”
“是啊。”年轻骑士还看着忒斯特的背影,表情苦涩,“其实我一直在考虑这件事。”
“怎么说?”
“为什么是玛格丽特·斯温?”
年轻骑士——尤金收起笑容。
“斯温小姐悟性很好,但魔力水平最多算中上,没有‘非她不可’的特别之处。如果只是寻找祭品或犯罪目标,城中有更容易到手的孩子——谁都知道,一城之主的继承人失踪,神殿会极度重视。”
“而且,罪人至今没有要求赎金,也没有出面嘲讽神殿。那家伙冒这么大风险,究竟是为了什么?”
“您这么一说,是有点……”中年骑士挠挠头。
“刚到这第二天,我就让曼利和甘布尔另行调查。近两年,白鸟城的流浪儿一直在失踪,不过速度不快,没人在意。”
中年骑士哑口无言。
倒不能怪居民们漠不关心。各国商队来了又走,他们时常带走合眼缘的流浪儿,也会抛弃不中用的小奴隶或私生子。更别提孩子们长得快,一年一个样。没有人会特地记住他们。
哪怕有人发现不对劲,也很难拿出证据——谁知道那些流浪儿是失踪,还是窝进商队马车溜了呢?
“疑点太多,我怀疑事情没那么简单。”尤金叹气,“总之,先保护好孩子们。”
“孬种才会对孩子下手,到时候我一定砍烂那家伙的脸。”中年骑士恨恨道。
……听到了有意思的东西。
不远处,阴影中的忒斯特摸摸左耳。
现在,是时候干另一件正事了——偷听骑士们谈话的,可不止他一个人。
听脚步声,那大抵是个不满十二的小孩。骑士们离开后,那孩子在人群中穿梭片刻,闪身拐进暗巷。
忒斯特咬着苹果,不远不近地跟在后面。他跟着他穿过窄巷、民居、荒废的塔楼,又随那孩子跳下石阶,渡过臭气四溢的水沟,最终,忒斯特停在了下水道的某个入口。
此处靠近城墙,荒废已久。锈红色的铁栅栏倒在地上,被烂泥埋没,灌木丛几乎将入口完全遮盖。
那孩子钻进去不到三分钟,又一个流浪儿冲过来,一头扎进入口。忒斯特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他悠然起身,刚准备继续追踪——
他名义上的丈夫、临时同伴兼雇佣者,那只自称“诺尔”的巫妖正攥着根破木棍,气喘吁吁地跑过来。诺尔跑得拼命,刹车不够及时,差点一头撞飞忒斯特。
下水道门前,两人大眼瞪小眼,相顾无言。
“你也发现了不对劲?”忒斯特清清嗓子,率先开口。
“什么不对劲?”
“刚才有个孩子偷听失踪案情况,我随便追了追,没想到在这遇见你。你呢,发现了什么线索?”
诺尔移开目光,嘴角耷拉下来,半天才讪讪开口:“我,咳,有个小孩偷了我的东西。”
“……那还真是不幸。”
诺尔拍了拍脸。要命,忒斯特压根没有掩饰眼中的怜悯。对,他就是全世界最丢人的巫妖,那又怎样?他总不能冲未成年人扔法术吧?
“那个孩子呢?”诺尔佯装无事发生。
忒斯特指指隐蔽的下水道入口:“我猜咱们的目的地一致。”
……
下水道年久失修,通路坑坑洼洼如同蚁穴,比巫妖老家还复杂。诺尔召唤了一只骸骨犬,孩子们刚路过没几分钟,它能嗅到残存的气息。
“……你们两个傻瓜!”
下水道又臭又黑,四处潮湿黏滑。两人拐过一万个拐角,才听到隐约的人声。
忒斯特当即停住脚步,冲诺尔比了个“嘘”的手势。
“小勺子,我强调过多少次?不要偷从魔法道具店出来的人!那些家伙不是魔法师,就是魔法师的仆人。你要是被抓住,会被他们变成短腿猪!”
那是一个孩子的声音,这个年纪的孩子声音都差不多,很难听出性别。
“可是,可是那家伙呆头呆脑,一看就没吃过苦……”“小勺子”努力为自己辩解,听上去最多八岁。
忒斯特忍不住看向诺尔,后者当场震惊了一秒。诺尔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被人说“呆头呆脑”。
“就算是个傻子也不行。”第一个孩子严厉地说,“还有你,汤姆。咱们不是约好了吗?不管听到什么消息,一定要在市场待到日落再回来。你走得太快,容易被人盯上!”
“这么久了,也没人盯上我呀。”汤姆的语调很委屈。
“那可不一定。”忒斯特愉快地接话。
他冲诺尔使了个眼色,率先走出藏身之处。
阴暗的下水道内点着一截蜡烛,站着四个孩子。忒斯特一现身,孩子们犹如受惊的鸡仔,纷纷躲到其中一人背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