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啊?诺尔缓缓转头。“……不,我不急。”他嘴上说着,双腿迷茫地跟着忒斯特,直到那家伙一头钻进“商队杂务介绍处”。
与佣兵公会相比,“商队杂务介绍处”略显浮夸,一股子商务KTV的味儿。
它的门牌镶了闪烁不止的彩色玻璃。门口迎宾的少男少女衣着比雕像还大胆,他们头戴花冠,笑得格外甜美。
商人的消息永远是最灵通的。游戏设定中,这里更接近“情报交易处”。
玩家们顶多来这买线索、接支线,不可能在这工作。理由很简单,这里的工作比较……
“有没有商队招厨师?”忒斯特果断前往卖酒柜台。
……比较接地气,而且都是重体力活。诺尔默默回忆完毕。
“厨师?有十五家在招。消息都在招揽墙上,您可以挑感兴趣的。”柜台姑娘很客气。这里的主人下了功夫,员工无论男女,个个年轻漂亮。
“一杯‘鸽子血’,不用找零。”忒斯特将一枚金币压上柜台,笑容温和,“我们打算南下,我想听听您的建议。”
诺尔看得肝痛。
《塔赫》设定里,各国钱币通用。金币叫金轮,购买力约等于现实世界的一千元;银币则叫银钩,等于一百元,接下来是十元大铜子儿和一元小铜子儿。其下还有不足一元的小铜扣,玩家基本用不到。
诺尔敢打赌,那杯名为“鸽子血”的红酒还不到一个银钩。
柜台姑娘优雅地收起金币,她端详了会儿忒斯特,笑得更甜了。
“朝南的话,阿尔瓦商团的商队在招人,不过他们的要求很高;我个人推荐里齐商队,那儿实际待遇不错。”
她绕着栗色卷发的发梢,眼神也浸了笑意。
“其他商队嘛……不好说。”她冲他挤挤眼,“好了,这是您的酒。”
艳红的酒液在杯中摇晃,浓得像血,散发出热烈的果实芬芳。
“多谢。”忒斯特冲姑娘举举杯,离开柜台。
“你喝酒吗?”等那姑娘不再盯着这边看,忒斯特问诺尔。
“不喝。”
“好吧。”忒斯特咕哝,他拐去长廊,将酒送给第一个搬运行李的劳工。劳工五十岁左右,跛了条腿,身上冒着刺鼻的酸腐味。
“敬你一杯,朋友。”忒斯特语调温柔。
劳工犹豫不到一秒,就将酒一饮而尽。“您真是个好人,先生。”他咧开嘴,露出焦黄的牙齿。
“我也不喝酒。”做完这一切,忒斯特如此解释。
……
里齐商队住的旅店并不远。旅店门口花团锦簇,建了白色石制喷泉,喷泉水掺有气味高雅的香水。客人进入门厅,侍者会拉响银铃,奏起叮叮当当的悦耳旋律。
真不错,也许他们不用费心找其他酒店了,诺尔心想。
只是等他们抵达招聘者的房间,里面已经有了一位应聘者。
那是个四十上下的矮胖男人。此人留着两撇精致的小胡子,脖子堆了一圈肉,腹部的纽扣勒得死紧。但他的衣料档次挺高,身上也没怪味——事实上,他闻起来像新鲜奶油和焦糖。
看见忒斯特和诺尔走进来,胖子快速打量了他们一番,紧接着挑起嘴角,露出一点隐藏得很好的不屑。
招聘者则是个瘦高个子中年人,他指指空座,礼貌地比出“请”的手势。
“最近行情不错,我们招了不少临时劳工。”高个子开门见山,“现在问题来了,接下来的半个月,他们也得吃饱饭。”
胖子咳嗽两声,率先开口——
“我是鹭鸟餐厅的主厨,科特。”他交叉双手,郑重其事地说,“鹭鸟餐厅的老板——我是说,那个该死的异教徒——前几天刚被神殿处决。餐厅关了,所以我……嗯。”
“我听说了。没办法,谁都可能遇到这种倒霉事儿。”高个子善解人意地接话。
听见这话,胖子来了劲:“先生,我干了快三十年厨师。我能用最普通的材料,做出最可口的甜点。一般饭菜更是不在话下!”
“好的。”高个子点点头,转向忒斯特,“您呢?”
“忒斯特,旅行者。可以打猎、剥皮、处理肉和内脏,也能让兽肉和怪物肉变得可以入口。”忒斯特说。
那高个子抬起了眉毛,脸上露出几分兴味。
“‘可以入口’……”胖子低低哼了声。
“你过来。”高个子对忒斯特招招手,后者乖顺地靠近。这人嗅了嗅忒斯特身上的味道,翻翻他的眼皮,又捏捏他的上臂。最后,他要求忒斯特摊开双手,让他看看指甲和茧子。
“很好。”末了,他如此评价,“健康、结实、干净……就是茧子少了点,要是你会武器就更好了。”
“那我得去佣兵公会找工作。”忒斯特笑。
“你负责九十个人,每人一天两餐。他们都是卖力气的,每天要有两斤肉吃。”
“当然,我们会随商队带些干肉和山羊……但谁知道路上会遇到什么事呢?到时候可能需要你打猎。要是猎到好皮子,我们会按照市场价收购。”
高个子坐回位置,露出微笑,“你的工作大概就这些。包吃住,半个月三个金轮,到地方一次性结清。”
忒斯特看向诺尔:“我想带上我的朋友。”
“唔,我们平时不带外人。但如果你坚持,吃住算他一个金轮。”
“我会和忒斯特一起干活。”诺尔忙说。
高个子瞧了他好一会儿:“那个金轮免掉,不过我会把这事写进合同。”
诺尔在心里咋舌。
忒斯特这家伙应聘厨师是假,找商队搭便车是真。商队知道最快最好走的路,通常还会聘请佣兵守卫,安全又省心。
确实算“抱大腿”,这人是半点都不想冒险。
眼看两个人要谈成,胖子急了。他从凳子上跳下,脸涨得通红:“兽肉很难入口!再怎么做也会发臭,怪物肉更是——更是——”
“我接受这份工作。”忒斯特打断他,“先生,可以让我和主厨先生单独聊聊么?”
“我出去抽会儿烟。你明天上午过来试做两道菜,没问题就签合同。”高个子点头道。
“我和你没什么好聊,你压根不算厨师!”那人刚出门,胖子——主厨科特愤怒地开口。
“先生,阿尔瓦商团的商队在白鸟城。他们也在招厨师,真正的厨师。”忒斯特笑道,“您知道的,他们想要会做柠檬蛋糕、懂得烤乳鸽的专家。而不是我这种忙着剥皮放血,只会把东西弄熟的外行。”
科特先生张开嘴巴,脸红得更厉害了:“啊……你……可我没看见……”
“阿尔瓦商团的待遇太好,他们要是公开招人,半个城的人都会去碰运气。”忒斯特感叹,“我只是沾了熟人的光,听到点风声。”
科特先生沉默许久。
他的圆脸还是涨得通红,眼眶有点湿。半晌,他抬起头,语气诚恳不少。
“谢谢您,我会去试试。”科特说,“不管成不成,我得请二位喝一杯……之前我太着急了,态度有点,呵呵。”
“哎呀,看来我只能占您这个便宜了。”忒斯特说。
……
科特把他们带回了家,他似乎不像打扮的那般宽裕。
他的家地段不错,面积也大,只是空荡荡的。诺尔看了一圈,偌大的客厅中,最值钱的可能是那几套银餐具。部分地板的颜色与周遭不同,看得出之前放了不少装饰,如今它们无影无踪。
科特先生从储物柜深处翻出一瓶酒。酒瓶蒙了厚厚的尘埃,却没盖住其中醇厚如蜜的酒浆。
“我们不能喝酒。”忒斯特说,“柠檬水、茶……您随便弄点什么就行。”
科特先生塌下肩膀,他擦擦酒瓶上的尘埃,又将它放回原处。紧接着,他熟练地系上围裙,捧出水果、快要用完的蜂蜜和几束新鲜香草。
“给你们调点特色饮料。”科特使劲擦擦手,有点不好意思地说,“这地方是有点寒酸,我下周就要把它卖掉了。”
“为什么?”诺尔接过话茬。
“我女儿在冬青街学魔法,她是个很有天赋的孩子。”说到这,科特先生不禁挺起胸脯,扣子绷得更紧了,“我太太在那边租了间佣人房,正好可以守着我们的宝贝。这里就我一个……我不需要这么大的房子。”
他切开两个青柠檬,声音越来越小。
“女神保佑,希望阿尔瓦商团能看上我,这样我的小凯特就不用发愁学费了。”等做完饮料,他又饱含希望地提高声音,“学魔法贵得很哪,真是的!”
科特把两大杯饮料放在桌上,那是非常清新的绿色,散发出薄荷和水果的清甜香气。科特自己开了瓶调味用的劣酒,对着瓶口喝起来。
“其实我们刚来不久,才看见告示。”诺尔挑起话头,“那个‘疯修士’到底——”
“你们不知道疯修士?嘿,现在的年轻人……”
科特灌了好几口酒,“那就是个疯子、杀人狂、渎神者。他,她,也可能是它,横行霸道十多年了,神殿连那家伙是不是人都不知道。”
忒斯特来了兴趣:“那他们怎么知道绑架犯是‘疯修士’?”
“当然是斯温小姐自己说的,她到处说自己遇到了疯修士。城主当她胡言乱语,还请了精神医生。然后……啪!她在城主府上凭空蒸发啦!”
“城主大人后悔疯了,神殿的调查骑士团也来了。可那又怎么样?斯温小姐就像融化的雪人一样,连根头发丝都找不到。”
说到这,科特一个劲儿摇头,“这不,现在家里有孩子的,都把孩子看得比钱袋还紧。”
“看来这个‘疯修士’专杀小孩。”忒斯特总结。
“比那还糟。”科特神秘兮兮地压低声音,“无论男女老少,疯修士可不挑对象。那家伙杀完人,总把尸体搞得支离破碎,再用金线原样缝起来。”
“这还不够,他会将尸体布置成圣典里的信徒形象,搁在教堂门口挑衅——那家伙甚至一定要给尸体缝出微笑!”
懂了,变态连环杀手,还是宗教风格的。身为见多识广的现代人,诺尔迅速理解现况。
他接的任务可能要失败,但问题不大,至少他知道了“任务AI发疯编写R85G支线任务”这回事。
科特一口口灌酒,醉醺醺地念叨:“疯修士肯定是永恒教会的人,只有永恒教会才会干这么畜生的事,只有永恒教会这么恨生命神殿……他妈的永恒教会……全该死……”
忒斯特和诺尔对视一眼。
“你是说鹭鸟餐厅的老板?”诺尔小心翼翼地问。
“哈,哈哈。”
科特笑起来。他埋着头,他们看不见他的表情。
“是啊,我老板……调查骑士团都来了,他还敢跟永恒教会的人碰头,被逮个正着……大家都说抓捕很成功,只死了个年轻人……”
“你们知道这事最好笑的地方在哪吗?”
科特抬起头,他脸上在笑,眼球却布满血丝。
“我的儿子,我们懂事的好儿子被永恒教徒害死了。结果就因为我在鹭鸟工作,所有人都认为我们一家和邪.教有牵扯,谁都不肯雇佣我和我太太。”
“是不是挺滑稽?……哈哈。”
……
两人离开时,科特醉得不省人事。诺尔思考片刻,还是把银餐具都包好,塞进科特枕头底下。
带上门前,他朝空荡荡的客厅看了良久。
“我想再看看寻人启事。”忒斯特突然开口。
“什么?”
忒斯特打了个哈欠:“反正咱们近期走不了,我总得找点事干。”
这是要接任务的意思,诺尔生出点莫名的欣慰:“我们可以一起找人。看不出来,你也有心软的一面。”
“谁说的,我只是好奇。”忒斯特摸摸后脑,“接下来去哪,佣兵公会?旅店?”
“旅店!”诺尔斩钉截铁地回答。
作者有话要说:
诺尔:旅店!旅店!急需房顶回回san
忒斯特:当着制作人的面,扔掉传统主线直奔支线战场
第十一章
了,我们的新婚夫夫终于有床睡了……
顺便一口口灌酒真的是一口口灌酒而不是一□□灌酒(……
第12章
二百年
他们最终选了里齐商队住的旅店,忒斯特直接订下豪华套房。
豪华套房都是独立房屋,周遭繁花似锦。房子好,价格自然也令人咋舌。附近只租出去两套,一套租给阿尔瓦商团的女眷,另一套则住着位贵族子弟。
诺尔看到了其中一位邻居,那是个年轻的红发男子,背后跟着高大保镖。房屋之间距离较远,视野被锦簇花团遮挡,似乎没什么打招呼的必要。
不得不说,诺尔喜欢这样的设计。没人会嫌隐私性太好,不用交际更是加分项。
诺尔和忒斯特的套房分为五个房间,结构类似凑在一起的“吕口吕”——大客厅在中间,周围四个小间则是独立卧室、洗浴室和厨房。
客厅中央的桌子上,旅店员工装饰了大束黄蔷薇,附赠烤好的饼干。两间卧室斜斜相对,隔音效果相当不错。
诺尔来到自己的卧室,它约莫十平,布置了松软的双人床和木制桌椅。他果断拉上窗帘,把四轮月亮关在视野外。
他自然是不打算睡的。
诺尔铺开旅店送的羊皮纸,开始整理记忆里白鸟城的情报。
白鸟城地处施典那北方边境,不涉及主线剧情。它唯一的记忆点便是“商队必经之城”。
统御白鸟城的确实是斯温家族。不过在诺尔的印象中,斯温城主是个富态的老头儿,妻子健在,膝下六个儿女早已长大成人。
诺尔用羽毛笔点了点纸张,他还不太习惯这种蘸水笔。
白鸟城有个主线NPC,“老匠人克米特”。那是个靠谱的怪老头,在白鸟城开了家魔法道具店。明天他得去确认下,如果那家店和设定里的差不多,他能弄到不少好东西。
毕竟他们不能穿着一身破烂追踪杀人狂。
诺尔在桌前坐了个通宵,整理好了“白鸟城行动攻略”。剩余时间,他将龙尸笔记里的血书烧去,又用羽毛笔沾血重写。这次他仔细又小心,用一页纸就写好了新魔法。
自创魔法阵旁边,诺尔用通用语写下备忘——
召唤怪物有自己的属性,与召唤者强弱无关,非常适合现在的他。诺尔本想再琢磨个高级死灵术,又怕龙尸笔记受不住。
事实就是这样残酷。就算诺尔能自编魔法,也逃不过“魔法越强、消耗越大”这一基础规则。魔力值100以内的小法术,他还能仅凭自己施展。要想加大火力,他不得不依靠龙尸笔记的力量。
然而龙尸笔记就像一次性充电宝,要是把它耗没了,他得天天背着山一样的魔法材料到处跑。
必须先解决笔记的耗损问题。
阳光从窗帘缝中漏进来,诺尔打了个响指,用鬼火烧掉了写满文字的羊皮纸。他站起身时,桌上半点灰烬也不剩。
上午,忒斯特打算购置换洗衣物和补给,诺尔则一心想去魔法道具店。两人稍作商议,痛快地决定分道扬镳。
“我会把你的衣服也买上。”忒斯特说,“记得多在外头转转,咱们还有个城主女儿要找呢。”
“你一个人买?”
忒斯特摆摆手:“我知道你的尺寸,别忘了,当初你可是相当‘坦诚’。”
“……”
诺尔面无表情地喷了口气。就在这时,他发现了一个小小的变化——
忒斯特把玩家耳环藏了起来。
先前在新手村,诺尔听那个布莱提过。他说玩家耳环死活摘不掉,哪怕把耳朵割掉,它都能跟耳朵一起长回来。
要想隐藏“玩家”身份,只能遮住耳朵或者伪装耳环,忒斯特选了后者。
忒斯特一头引人注目的银白长发,耳环在发丝下若隐若现——他将耳环坠子黏上耳垂,还把它刷成银色,加了半颗珍珠。现在它看起来像银包边的珍珠耳钉,几乎与那银色发丝融为一体。
这家伙甚至在右耳搞了成对的。配上那张俊美的脸,这对临时赶制的“新耳环”还挺合适。
也不知道忒斯特腰包里藏了多少小道具,诺尔摇摇头,踏出房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