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云琅同样露出狰狞的面孔恶狠狠地道:“将之碎尸万段!”曹襄听了云琅的话,倍感欣慰,快活了片刻就耷拉着脑袋道:“此事再议,此事再议!”
霍去病瞅瞅曹襄,云琅低声道:“如果在野外军中,杀他不难!”
云琅摇摇头道:“还是算了吧,杀了蛋头后果太严重,我们承担不起。”
曹襄也赶紧陪着笑脸对霍去病道:“不敢这么想,不敢这么想,我只是随口说说,随口说说。蛋头太老了,等他老死了,我们去他坟头撒尿!”
霍去病不屑的看看云琅,又看看曹襄道:“你们两个明明对蛋头恨之入骨,偏偏为了什么狗屁的后果,不敢动手,大丈夫不能快意恩仇,委委屈屈的活着不如早点死!”
云琅吞了一口口水道:“蛋头留着好处还是有一些的。”
曹襄连忙搭话道:“是啊,是啊,这一次之所以能弄这么多的东西回来,大半都是蛋头之功。”
霍去病冷笑一声道:“反正被蛋头欺负的不是我,你们两个正主都觉得自己应该被欺负,我操的哪门子的闲心。”
话说完,就虎步龙行的朝军伍走去,这些人马上就要成为他的部下,这时候该是检阅一下的时候了。
见霍去病走了,云琅曹襄一起松了一口气,曹襄不无忧虑的对云琅道:“你说去病会不会真的在军阵上干掉蛋头?”
第一三零章
人不可貌相
监军是一个让所有将军都讨厌的存在。
霍去病尤其讨厌这个安排。
何愁有就是这样的一个存在。
在别的军伍中,即便是有类似监军一般的存在,也是秘密的,见不得人的,将军知道军中有这样的人存在,却不说破,属于两相知的范围,并不影响将军发号施令,独断专行。
骑都尉里的何愁有就比较讨厌了,或许,皇帝认为骑都尉军中的将军年纪都小,担心他们肆意胡为,所以就安排了一个类似保姆一般的角色。
尽管何愁有已经表现的非常守规矩了,这依旧让霍去病感到严重的不适。
别人说想要杀谁的话,只要九成九是在图一时口快,霍去病要说杀谁,说明他是认真思考之后得出了这个结论。
加上他的那个胆大包天的性子,说不定哪一天看何愁有实在是厌烦了,就捅他一枪。
云琅跟曹襄两个认为自己有职责劝说霍去病忘掉这事。
何愁有可以病死,可以老死,可以吃东西噎死,可以从马上摔下来摔死,就是不能死在阴谋之下或者军阵之上。
这中间的区别很大,如果是前几种死法,皇帝说不定都会拍手称快,要是死于后两种原因,从皇帝到大臣,没有一个人会放过骑都尉。
何愁有在经历了四代皇帝之后,早就成了一种象征,一种关于刘氏皇朝正统性的象征。
刘彻不喜欢被祖先束缚,他却必须认同祖先的选择,以及祖先留下来的一些痕迹。
何愁有就是附着在大汉朝身上的一道疤痕,虽然有碍观瞻,却代表着祖先的荣光。
这件事必须跟霍去病讲清楚!
最想杀死何愁有的人就是云琅,现在却要千方百计的保护何愁有,想想都让人心里很不舒服。
当云琅端着餐盘靠近霍去病的时候,霍去病无奈的抬起头道:“我已经把那个想法忘记了,你就不要再提醒我了。”
曹襄拎着一只烤羊腿一坛子酒靠过来道:“今天是李敢当值,我们好好的喝一顿,要不然,每一次话没说几句,酒先没了。”
“五天后,我会带着一千骑兵出城去,城里的事情就拜托你们了。”
霍去病接过酒坛子喝了一口道。
“目标呢?”云琅接过酒坛子也喝了一口。
“镜铁山!”
“目标是财货,还是汉奴?”
“汉奴,这些人与鬼奴不同,都是被匈奴人抓去的边民,每一个汉奴的存在都是我大汉的耻辱!”
对于霍去病这种习惯性的伟光正说法,云琅早就习惯了,因为他本人就是这么想的,所以,让人无懈可击。
“记得把人都带回来,安置在受降城,我们这里的自己人实在是太少了,哪怕是那些被抓去的边民跟匈奴女人有了孩子,只要边民愿意也记着一起带回来,我不嫌弃人多,只怕人少。”
云琅想了一下道。
霍去病笑了,拿手里的盘子碰了一下云琅的饭盘笑道:“这么说你答应了?”
云琅点头道:“去吧,我们总要出击的,不如让你主动走一遭,就算是不成功,我们也能积攒一点经验。”
“这次出击,我准备带李敢,赵破奴……”
云琅看看曹襄顿时笑了:“你看我,阿襄,谢宁哪一个能跟你出战?不过啊,你最好把郭解带上,这个人对于如何押送人员非常的有经验,能帮你老大的忙!”
“可以。”
霍去病在得到了一个满意的答案之后就很快活,抱起酒坛子喝的咕咚咕咚的。
这让云琅极度怀疑他先前说要杀蛋头的话,纯粹是为了达到目前这个目标。
“我娘说,以后离苏建远一点!”
曹襄吃了两口东西就把这个很不好的消息说了出来。
霍去病波澜不惊,继续吃东西,云琅则停下手里的勺子道:“这是为了什么?我们以前跟苏建关系不错啊。”
“苏建之所以能成为西部将军府的大将军,其实是公孙弘人道。
“理论上是这样的,只是他们太爱积劳成疾了,所以才活不过我们。”
“我还是比较喜欢吃肉!”
“所以左丘明才说肉食者鄙!”
“你的意思是全天下人都该吃菜?”
“对啊,要不然那么多的白菜怎么吃得了啊。”
曹襄看着云家摆在蚕房里的白菜感慨一声道:“看着这些白菜,我明其妙的心安啊。”
霍去病从一眼望不到边的白菜堆里抽出一颗白菜,剥下一片白嫩的叶片,放嘴里吃一口道:“好东西!”
李敢叹息道:“冬日里吃青菜,我以前只能在梦里想想,我父亲偶尔能在冬日里给我母亲几把陛下赏赐的嫩韭,我母亲就会把嫩韭剁的细碎,添加芥末之后,让我们一点点的吃。”
曹襄笑道:“这些白菜到了元夕就该价比黄金!”
云琅摇头道:“不会的,马上就会放出去一些,元夕之时只有少部分供应。以我们的家世,要是再一头钻进钱眼里,没好处的。”
曹襄笑道:“也对,怎么也要供上我们这些人家先吃,百姓们在市场上也能买到一些,应该没人说我们的闲话。”
“当初我老婆在地里种了这么多的白菜,官府还特意过问了,还有御史弹劾了我家,后来发现从长门宫种了更多,这才让那些御史闭上了嘴巴。”
“等我履职司农寺少监之后,我们几家都能种这东西了,我就不信,还有谁再敢多嘴。”
“白菜无所谓,这东西终究会种的满世界都是,价格自然会降下来,家里其余的几种菜蔬也留足了种子,其中冬瓜的培育是重中之重。云家用了四年时间,才把这东西的产量给提上去了,如今单一的冬瓜最重的已经有十五斤,如果种在田间地头,多少有些收获,也能给农夫们多打一些粮食。都说瓜菜半年粮,可不敢小看了这些东西。”
霍去病见眼前就有一颗人头大小的冬瓜,抱起来掂量一下道:“种在富贵人家可惜了,农户才该多种。”
“这就要看阿襄这个新近就要上任的司农寺少监了,云家种出来了,就看他如何把这东西推行天下。”
“总归是要从勋贵们开始的……”
四人说说笑笑的离开了云氏的蚕房,曹襄显得非常兴奋,他觉得云家已经把东西弄出来了,自己只要大力推行一下就成,不算什么难事。
刘彻的面前摆着一堆蔬菜,其中以白菜,冬瓜最为抢眼,而胡萝卜还带着缨子,似乎并未枯萎,依旧碧绿。
阿娇嘴里咬着一根胡萝卜冲着刘彻吃吃笑,刘彻没好气的瞪了阿娇一眼,拍拍那个硕大的冬瓜道:“能把这东西养的这么大,云氏看来是下了苦功的。”
阿娇“嘎嘣”一声就咬断了胡萝卜,一边吃一边指着那堆菜蔬道:“您以为云氏在意受降城立下的那点军功,这些东西才是云氏跟您要侯爵的依仗。年年打仗,总是影响种地,依靠妇人孺子能种多少粮食?总要出来一些容易种,而且出产多的粮食,就算家里没粮食了,吃这些东西也能活命。云琅还说,如果陛下能下大力气在大汉推广云氏的种植之法,只需三五年,大汉就不会再有饥馑之忧。”
刘彻从阿娇手里接过半截胡萝卜,咬了一口细细的品尝,良久才道:“诏命云琅进鸿胪寺学礼!”
阿娇笑道:“这就是了,我大汉从不亏欠功臣,皇家的爵位虽然金贵,却不吝惜赏赐功臣。”
刘彻继续对身后秘书监官员道:“着何愁有常驻云氏,凡有新粮必须上报。着张汤兼任富贵县督邮。着富贵县县令应雪林在上林苑辟地万亩,试种新粮。着司农寺左少监曹襄,司农寺右少监云琅,在关中一十六县遴选试种之地!”
阿娇惊讶的道:“如此一来司农寺老倌儿宽可就被您架在火上烤了,那个敦厚的老倌可不是曹襄,云琅这两个皮猴子的对手!”
刘彻笑道:“无妨,儿宽的心思全在六辅渠工地上,云琅,曹襄他们想要司农寺,朕不是一个小气的人,那就把司农寺给他们。他们要钱粮,朕给,要人,朕给!等到朕问他们要粮食的时候,他们拿不出来,哼哼哼,那就休怪朕无情了。”
阿娇瞅着刘彻严肃的面孔小声道:“以前大司农可是掌管我大汉钱谷,水利等各种权柄的地方啊。”
刘彻笑道:“拆分一下,钱归桑弘羊,水利归儿宽,只有谷粮归云琅,曹襄!”
阿娇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好半晌才止住笑意指着刘彻道:“您这样剥离大司农权柄,不知云琅,曹襄他们知晓之后,会不会暴跳如雷?”
刘彻淡淡地笑道:“如果他们一心为国,一心只想着多产粮食,那么,这就该是对他们最好的安排!如果还有别的心思,或者一心想着把持权柄,自然就没有种粮食的心思,那时候,怎么处置他们也是罪有应得,朕这样做可不算是不教而诛了吧?”
阿娇点头道:“既然这两个孩子都是干净人,那就不要给他们干不干净的事情。粮食总归是要吃进肚子里的,干净人种的干净粮食,我们吃起来也放心。”
刘彻笑道:“正是此理,朕要的就是让他们一门心思的去种粮食,不参与朝政,如此,才是长久之道,希望他们能理解朕的一片苦心。说起来,对这几个少年,朕,真的很喜欢!”
第二十六章
魔窟
刘彻的这句话云琅没听见,如果听见的话,他的心底会发凉。
因为据他所知,凡是被刘彻喜欢的人除过卫青病死之外,基本上没有一个得善终的……
包括被他宠爱到了骨子里的韩嫣!
韩嫣就在鸿胪寺,而且非常的不得志。
当云琅踏进鸿胪寺大门的时候,负责迎接他这位将要当侯爷的人恰好是鸿胪寺少卿韩嫣。
这是云琅第一次见到这位大汉第一美男子。
还以为这该是一个堪比美女的美男子,一见面才知道这是一个极其爽朗的青年男子。
没有如同云琅想象的那样涂脂抹粉,更没有扭着水蛇腰来恶心人。
站在阳光地里气宇轩昂,一举手一投足无处不显示着大汉的风华。
“早就听说云司马乃是我大汉难得的好儿郎,闻名不如见面,今日一见足慰平生!”
云琅抱拳施礼道:“韩少卿莫要宠坏了云琅。”
韩嫣哈哈一笑就拉着云琅的手道:“小辈人中,就你跟霍去病是最拔尖的,先前去病儿获封长乐冠军侯,某家还疑惑为何不见云郎,没想到,才一转眼的功夫,永安侯的爵位就已经落在了云氏的头上。”
云琅心中暗暗赞叹,一个人给别人留下的第一印象实在是太重要了,就这一场开场白,如果云琅真的是一个毛头小子,这会已经感激涕零了。
馆陶公主的面首董堰给韩嫣提鞋都不配啊,这就是云琅对韩嫣的第一观感。
韩嫣的手很干燥且温暖,这就是一个男子汉的手,那里是有半点狐媚子的感觉。
不过,云琅还是不着痕迹的把手从韩嫣的手里抽回来,指着远处巍峨的殿堂道:“那里就是宣礼殿?”
“正是,云郎从今日起,要在这座殿堂中修习大汉礼法,明心知典,而后才能授爵。眼看着你们一个个年纪轻轻就已经获封侯爵成为国之柱石,真是让某家汗颜啊。有时候也想抛却蝇营狗苟的想法,豁出去骑上马去为国征战一次,也弄个马上封侯,终究是丢不下已经取得的一点小富贵,惭愧啊,惭愧!”
云琅连连摆手惭愧的道:“少卿那里的话,云某侥天之幸才立下些许微功,陛下不以云琅卑(bēi)鄙(bǐ),简拔于微末之中。能有今日之殊荣,云琅已经感激涕零,此生唯有粉身碎骨以报陛下知遇之恩。少卿再说云琅立下的那些微薄苦劳,以为谈资,真真是羞煞云某,只是陛下喻令已下,云某不得不愧领皇恩,尸位其上,还请少卿来日多多教导,免得云琅有负皇恩。”
韩嫣笑着听完云琅的自贬,哈哈大笑道:“来日方长,今日不过是雏鹰展翅之时,待他日雄鹰扶摇九万里,世人当知陛下法眼无差!”
眼见韩嫣似乎放过了自己,云琅偷偷抹了一把汗水,跟在韩嫣背后向宣礼殿走去。
还以为会在这里见到大鸿胪薛泽,没想到端坐在殿堂上的人却是宰相公孙弘。
云琅踏进了大殿,公孙弘就摆摆手,韩嫣躬身退出,就听公孙弘温言道:“薛卿,去为陛下督造大墓去了,就由本相代他宣讲。”
云琅连连拱手道:“此乃云琅之幸事。”
公孙弘摇头道:“幸事未必,听老夫讲完你再说幸事二字不迟。”
云琅赶紧跪坐在一张蒲团上道:“下官洗耳恭听。”
公孙弘喝了一口水道:“董仲舒董师两年来一直在潜心研读你西北理工之法门,据说已经小有所得。据董师言,你西北理工之法门看似粗鄙,实则妙用无穷,对天地人三道之理解依然超越了古人。”
“啊?”云琅不由得长大了嘴巴,他很惊讶,他确实很惊讶,还以为以董仲舒那个死板的性子,哪里会对后世的一些学科有什么好感。
万万没想到,他竟然对后世的一些见解跟学问如此推崇。
公孙弘说话极为简洁,摆摆手道:“没有什么好惊讶的,儒家之所以能成今日之儒家,就是因为有博采众长的胸怀,儒,法,道,阴阳,哪怕是墨家那些离谱的学说,我儒门如何用不得呢?你西北理工的学说深奥难解,十一位博士正在精研,每看一次,都会有新的心得,最重要的是,你西北理工的学说,以及法门都是一些前所未有的新见解。其中济世之道正是我儒家所缺少的,如今正好有时间,我们可以好好地辩论一下,十一位博士心中有无数的疑问需要你来解惑。”
云琅面如土色,好久才道:“我是来学习礼法的。”
公孙弘笑道:“有十一位博士可以证明云氏已经是礼仪之家!谁还会再问此事?好好应对,如果你西北理工的法门可以融入我儒家,正是可以阐扬千秋万代的功业,不可错过。”
公孙弘是刘彻手下最后一个真正用有权柄的宰相,一言可以让人升天,一言也能让人入地,宰相之威,在这一刻表露无遗,根本就不给云琅任何辩解的机会,把话说完了,就被几个人抬着离开了宣礼殿。
云琅孤零零的坐在宽大的宣礼殿里,只觉得寒气直冒,十一个博士,这是云琅第一次面对大汉的智囊团。
他只希望这些人不要如同传说中的那样,各个都有经天纬地的才能,以及可以颠倒黑白的辩才。
勉强压住狂跳的心,云琅又有了论文答辩之前的紧张状态。
一个黑袍人抱着一卷书从帷幕中走了出来,来到云琅面前,啪的一声将七八斤重的竹简丢在云琅面前,盯着云琅局促的目光安稳的坐了下来。
看得出来,这位在竭力压制自己的怒火,起伏不定的胸膛,起伏的越来越厉害,看样子怒火早就在他的心头积蓄,只是看到正主之后再也压制不住了。
果然,黑衣长衫儒士重重的一拳擂在桌子上,然后咆哮着冲云琅吼道:“别的先不说,你先给老夫解释一下,在你西北理工的学说中,为什么人是猴子变的?”
云琅的心猛地一跳,他想不起来,自己何时把《物种起源》的简写本拿给别人看了。
从地上捡起那些竹简,云琅悄悄地瞅了一眼书名,皱着眉头道:“这本是乃是我西北理工的一位师兄的游戏之作,一直秘藏于云氏书房,为何会在阁下的手里?”
黑衣人喘着粗气回答道:“自然是有使者从你家中取来的!”
云琅愤怒的站起来吼道:“啊啊啊,不告而取谓之贼也,你们怎么能这样做?”
黑衣人冷笑道:“你西北理工说是同意融汇进我儒家,却又遮遮掩掩是何道理?你以为拿出一些粗浅的《农书》,一些粗浅的《算学》,一些粗浅的《格物》,一些《医书》,以及一本漏洞百出的《政治经济学》就能让我儒家接纳你西北理工学说吗?”
云琅怒道:“你偷东西居然有理了。”
黑衣人冷笑道:“为了学问,杀人都是寻常事,偷盗算的了什么。”
“孔夫子不是这样教导子弟的,他讲究君子之道温润如玉,讲究渴不饮盗泉之水,饥不食嗟来之食,才过去了多少年,你们就变成强盗了。”
黑衣人看着云琅狞笑道:“我与其他人不同,我师从盗跖,事事反孔子而行,当年孔子渴不饮盗泉之水,却不知我师盗跖因偷盗而活人无数。我们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证明这世上的黑白是可以颠倒的,这世上的阴阳是可以颠倒的,只要胸中有大善,些许小恶无足轻重!”
“啊?”
云琅的嘴巴再一次张的如同河马一般……
第二十七章
河马的嘴巴
博士,云琅见过一些,在很久以前,他见过的博士更多。
大汉的博士地位比较超然,在以前也是,始皇帝活埋了几个博士,结果,以他帝王至尊,都被后人咒骂了好几千年。
刘彻晚年一怒之下把一个结巴博士弄去守烽燧,结果被匈奴人给杀了,这事,依旧成了刘彻心理黑暗的代名词。
在大汉,一个人在某一方面的才能让皇帝称道,才能被皇帝亲自延请为博士。
由于这个结果,云琅对大汉的博士一向比较尊重,在这个时代,能被称之为博士的人,没有两把刷子是混不到这个名头的。
只是眼前这位像强盗多过像文士的博士,让云琅无论如何都接受不了。
黑衣文士宣泄过一阵子之后,终于变得有些平和了,坐在云琅对面道:“除过猴子,这里面说的‘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道理某家倒是颇为欣赏。”
说着话还叹息一声道:“老夫总要从糟粕中寻找金子,却不知在找到金子之前,老夫呕吐了多少次。”
云琅好不容易从混乱的大脑中理出一点头绪,用指节敲着桌子问道:“你相信女娲造人之说么?”
黑衣人皱眉道:“上古太远,终不可查,老夫只能选择一种可以接受的传说,当做真实!”
云琅点点头道:“这样说也未尝不可,既然女娲用泥巴造人你能接受,为什么就不能接受人是类人猿进化来的呢?你总不能只凭借主观就相信一种可能,而不相信另外一种可能吧?”
黑衣人笑道:“姑妄言之,姑妄听之!”
云琅站起身,缓缓来到黑衣人身边道:“好一个姑妄言之,姑妄听之,现在我们两个是不是该论一下你跑我家偷东西的事情了?”
黑衣人的眼神一凝,刚要动作,就觉得脑袋被重物重重的砸了一下,眼前金星乱冒,他的双手胡乱挥舞着想要抵挡,却不防脑袋上有挨了重重一击,高大的身子摇晃了两下,就栽倒在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