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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问话内容简单,只有那天晚上在哪里做什么,有没有时间证人。

    除了魏明和丁厂长,大家都在家里睡觉,证人是自家的老婆孩子。

    魏明和丁厂长为彼此作证。

    考虑到这几人都是厂里的领导,本身不差钱,公安怀疑自己的判案思路有问题。

    小偷盗窃为了侵财,厂领导都没必要做出这种事来。

    于是大家想到,这烟头或许是之前哪位厂里领导在视察的时候留下,刚好被当作证物发现。

    可除了这个烟头,现场再未发现任何物证。

    调查人员陷入了两难境地,放弃这个物证,调查又要陷入僵局。

    姜菱和宋观书下班路上,遇见了谢朗,跟早上几乎一样的场景,谢朗在自行车车棚开锁,“等等我,咱一起走。”

    宋观书和谢朗并排骑行,姜菱坐在自行车后座,听着两人聊天。

    “宋哥,你跟姜菱现在住哪儿啊?”

    “就在钢铁厂的家属区。”

    “钢铁厂啊,我听说那块环境不太好。”

    “是,钢铁厂污染大,灰尘多。”

    窗户玻璃永远雾蒙蒙,每天早上都要用抹布擦一遍自行车的车座和把手。

    “不过我听说,就在钢铁厂家属区那边,开了一家家常菜的小饭馆,味道还不错,我请你们啊?”

    前一天晚上才吃了红烧肉,姜菱对下馆子兴致缺缺。

    谢朗很热情,“先别急着拒绝,咱们也好些日子没有一起聚聚了。”

    “那,好吧。”

    谢朗是从同事口中大致听说了地点,七拐八绕在钢铁厂附近的家属区找了好几圈,都没有找到那家小饭馆。

    还是宋观书根据他的描述,在胡同里找到了这家店。

    没有招牌幌子,门口有一盏昏黄的灯光,很符合影视作品中对黑店的描述。

    就连是派出所实习生的谢朗都心里打鼓,可千万别遇见个孙二娘。

    走近店门,大家心头的顾虑被打消了一半,里面坐着两桌正在喝酒吃饭的客人,老板看见有顾客进门,十分热情地将简易菜单递过去。

    计划经济之下,市场经济悄悄冒头。

    就像昨天宋观书买到了五花肉的黑市,还有这种隐蔽在居民区之中的小饭店。

    饭点开在老板自家的房子里,支了两张桌子,平常多是钢铁厂的工人来打牙祭,上门食客不多,两三张桌子足以应对。

    近些年说是打压私营,社会环境较之往常好了很多。

    虽说周围环境差了一点,谢朗却点了点头,小声跟身边两人说,“这服务态度还不错,比国营饭店的服务员态度好。”

    说是简易菜单,上头只有不足十道菜,谢朗得过同事指点,“要一道油浸鱼,还有这个……”

    老板并非本地人,操着南方口音。

    上菜速度不算快,等菜的时候,谢朗跟老板要了一小瓶二锅头。

    他给宋观书倒了一杯,又给自己倒了杯,“你们结婚的时候,实在是抽不开身,见谅。”

    宋观书抿了一小口酒,“工作要紧,可以理解。”

    随着谢朗点的第一道菜被端上来,老板送上三碗冒着热气的米饭,“您请慢用,剩下的菜很快出锅。”

    姜菱试探地吃了一口鱼,然后眼睛亮了,“这鱼味道真不错,你们别光顾着喝酒,多吃菜。”

    在老板上汤的时候,姜菱还不忘夸赞厨师的手艺好,“这是我在北城吃过最好吃的鱼了。”

    说起来,这也是她穿越到现在吃过的第一条鱼,没有能够对比的,说是最好吃的一条倒也不夸张。

    暖乎乎的皮蛋肉饼汤入肚,姜菱突然觉得这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不能被美食治愈。

    宋观书不常喝酒,只偶尔谢朗要跟他碰杯的时候,他才会抿上一口,他更多时候在喝汤吃饭。

    谢朗喝酒喝得又多又急,他似乎是喝醉了,脸很红,从脖子红到了脑门。

    他感慨道,“咱们可有段时间没有聚了。”

    “宋哥,自从你考上大学以后,咱就没有在一起吃过饭了,这得有四五年的时间了吧,下乡的时候,我年纪小不懂事,多亏你还有村里的老知青照顾我,感谢的话都在酒里了。”

    杯子里的二锅头又被他给一口闷了,姜菱手在桌下捅了捅宋观书,“少喝点酒。”万一喝醉了,还得把他给送回去,多麻烦啊。

    谢朗酒量不行,醉得厉害,才喝了小半瓶,就有点大舌头,“咱们那些同学,现在还有联系的,也只有你和赵亮。”

    他伸手还要跟姜菱碰杯,姜菱手上就只有汤碗。

    宋观书举起杯跟他碰了下,“姜菱不能喝酒,我替她喝了。”

    果然,在外人面前,他人模人样。

    “姜菱,我是真没想到,你会跟宋哥走到一起。”心上人嫁人,越想越心酸,他用手擦了下眼角的泪水,“不过嘛,只要你们过得好.......”

    他说话时有些语无伦次,姜菱把桌上的酒杯收起来,“行了,都别喝酒了,多吃点菜,今天的菜味道很好。”

    姜菱一个人吃掉了半条鱼,两碗汤,两碗米饭,这还不包括其他的炒菜。

    带着醉意的谢朗都忍不住问道,“宋哥是不是不给你吃饱饭啊?”

    这一点,姜菱还是要替宋观书解释一下,结婚两天,连续两天晚上吃肉,这就是领导家也不一定能天天吃肉,在吃食这方面,宋观书没有亏了她的嘴。

    姜菱揉了揉圆滚滚的肚子,“他挺好的,我们在家也经常吃肉,不过怕长肉,不敢吃得太多,今天遇到你请客,那我肯定要吃一点。”

    多吃了两口菜,谢朗许是借了酒,能够连贯讲话,“宋哥,你还记得徐友兰吗?”

    宋观书神情淡淡,“记得,村里的知青,她有什么事吗?”

    姜菱竖起了耳朵,以为能挖掘到宋观书的桃色往事。

    谢朗用筷子将鱼翻身,“原来她也考上大学了,就我们警校旁边的师范学院,我前两天回学校办事,可巧遇见了她,我们聊了很长时间,她说起当年下乡时候的事,让我有一种恍若隔世的感觉。”

    谢朗下乡的时间晚,他七五年才下乡,下乡的地点经过他父亲的挑选,就在北城附近的村子,甚至在周末的时候他都能够回家里吃饭。

    因为下乡的时间晚,平日在村里待的时间不长,跟知青们的关系算不上太好。

    尽管下乡时间短,在乡下的一些经历,还是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

    那段时间,在经历的时候觉得苦,想要逃离,可一旦走出去,却又无比的怀念。

    宋观书平静地听他讲话。

    谢朗看向姜菱,“你不知道,那时候真不容易,春天撒种,夏天拔苗沤肥,秋天收苞米,冬天修水渠……”

    姜菱问,“你为什么下乡。”

    那时候谢朗父亲在革委会,母亲在厂人事处当处长,一个任人事处处长的母亲,至少能给他安排个工作,让他不用下乡受苦。

    看书的时候,姜菱就想不通这一点,她便直接问了出来。

    “那时候我爸想让我进他们那地方,我不愿意去,跟家里反着来。”他耸耸肩,“我就背着家里报名去下乡。”

    合着是叛逆的原因。

    姜菱偷偷看向宋观书,没有猜错的话,他选择下乡,要么是逃避城市中的运动下乡避祸,要么是想要离开那片失去亲人的伤心地。

    宋观书的表情看不出喜怒哀乐,他依旧很平静。

    “徐友兰还说自从你离开祁家屯以后,就再也没见过你,听说我经常能见到你,还问了你现在过得怎么样。”

    盘里鱼肉只剩下鱼头和鱼骨,谢朗将鱼眼睛挖出,塞进了嘴里,嚼了两下就咽下。

    “对了,她还跟我提起,祁家屯那个民兵队长王铁山,你应该还记得他吧?”

    宋观书点头,“记得,被狼咬死了。”

    谢朗拍拍胸脯,“那是我第一次看见死人,还死得那么惨,我九月份到祁家屯,十二月份末刚过冬至他就让狼给咬死了,我只在电视上看见过山里有狼,没想过狼会上村里吃人,不说假话,那次给我吓得,都想让把我爸找关系给我迁回家里。”

    宋观书笑了笑,“确实挺吓人,你运气不好,我们下乡很多年才遇见那一次狼,你下乡三个月就遇到了。”

    谢朗摇头,“听徐友兰说才知道,王铁山不是个好东西,祸害了不少女知青,要我说叫狼给吃了也算是罪有应得,恶人自有天收。”

    “哦?竟还有这种事,那还真是活该。”

    正在揉肚子的姜菱觉得这两人好像都在意有所指。

    谁也不知道谢朗他是喝醉了,还是没有喝醉,吃完饭站起来时已经醉醺醺。

    宋观书主动去前台结账,谢朗踉跄着向前,“说好了我请客,怎么能让你掏钱。”

    老板也见惯了醉鬼抢着付钱的场景,笑呵呵地问,“两位,您看是谁买单呢?”

    宋观书已经掏出了钱,“我来。”

    要说这小饭馆虽然菜价偏贵,是国营饭店价格的两倍,却有一点好的,不用粮票肉票,只收钱。

    这要是算下来,是比国营饭店要划算。

    看他喝完酒之后走路都费劲,姜菱怕他在摔死在路上,或者晚上在马路上躺一晚上。

    现在虽然已经零上,在外面躺上一夜冻不死却能冻坏身体。

    姜菱就说,“咱们把谢朗送回去,别让他半路出事了。”

    宋观书没说不好,只问,“你很关心他?”

    姜菱白他,“废话,万一出事让咱赔钱怎么办。”还得在日化厂工作呢,还指望着谢朗给魏明添堵呢。

    谢朗抖着手蹲下给自行车开锁,没听见这两人的对话。

    姜菱皱眉看着谢朗骑上自行车,这人走路都走不了直线,他真的能骑自行车吗?

    姜菱提议道,“要不咱们走回去吧。”

    走路摔倒总比骑车摔倒强,至少恢复得快。

    谢朗摆摆手,“我没事,我能骑。”

    话音刚落,不知是为了证明,还是确实脑子不大清醒,他一溜烟骑远了,没管身后俩人。

    姜菱赶紧拍了拍宋观书的背,“快跟上。”

    把谢朗送到了他们家楼下,目送他上了楼,两人沿着原路返回。

    不知道是那一段路有钉子还是什么,骑到半路,宋观书突然转头跟姜菱说,“后车胎没气了。”

    姜菱就坐在自行车后座上,一开始还以为这人是讽刺她胖,很生气地想骂回去,慎重起见她低头看了眼,就发现自行车后面的轮胎瘪了。

    这明显不是被她压的,是被尖锐物体刺中,导致漏气。

    “天杀的,是哪个人这么缺德,在路上扔钉子。”姜菱看他,“那怎么办?”

    宋观书示意她下来,“走回去吧。”

    走回去至少半小时,夜里温度低,姜菱搓了搓胳膊,不大情愿从自行车后座跳下来。

    这时期的晚上无论哪个地区都没有夜生活,娱乐活动少,大家睡得都早,八点钟早就上床睡觉了。

    倒是家里有电视的人家,上床的时间能晚一点。

    就算睡得再晚,也是在自家看电视,听收音机,或者做一些床上体操运动,没有说晚上还在外面跑。

    因此街上除了两人外,再没有别的行人。

    夜里行人少,却不代表没有,两人走出这一条主干路,在将要走进钢铁厂家属区的时候,听见年轻男人放声唱着歌,很明显是个醉鬼。

    大晚上,无论是姜菱还是宋观书,都没有那么强烈的好奇心,去探查醉鬼是谁。

    然而有时候,你不来找事儿,事儿会主动来找你。

    那一伙人看见夜间还有两人在街上走,看身形里面还有个女人。

    作为头头的肖兵挥挥手,大舌头说,“走,去看看,那有个妞。”

    五个人路都走不直,却呈包抄的队形将宋观书和姜菱围住了,很明显他们做这种事不止一次两次了。

    姜菱小声抱怨,“刚才车胎漏气,我就知道今天不宜出门。”

    肖兵是父亲是钢铁厂的副厂长,平日在厂子里作威作福,欺男霸女不在话下。但他有个好爹,只要不杀人放火,别管是打人还是欺负姑娘,肖副厂长花点钱都能解决。

    光是看这些人流里流气的打扮,就觉得不像是什么好人。

    更别提一张嘴,流氓味道扑面而来,抖着腿说,“妹妹,大晚上的不回家,是不是在等哥哥啊!”

    夜里视线差,凑近才看清楚姜菱的脸,这一看之下差点惊住,他从小到大就没看过这么漂亮的姑娘。

    小弟抖着腿,“兵、兵哥,这妞可真好看。”

    肖兵一个巴掌扇过去,“再好看也是老子的妞。”

    小弟被打了也不敢还手,反而低下了头,像是被人类完全驯化过的狗。

    姜菱这时候在心中思索,她跟宋观书今晚都没有喝太多酒,两人都是清醒的,能不能把这五个醉酒的小混混打趴下。

    肖兵人高马大,脸上一脸麻子,有点像成了精的癞蛤蟆,姜菱没有密集恐惧症,却恶心地偏过了头。

    对于漂亮姑娘,肖兵很有耐心,态度也还不错,先哄着来,哄不动的话,再进行威逼利诱。

    “妹妹,你叫什么呀,家住在哪里,处对象了没,要不要跟哥哥好啊。”

    站在姜菱身边的宋观书已经彻底被无视掉了,这小子长得像个小白脸,估计也不是那种有血性的。

    肖兵越看这妹妹的小脸越稀罕,忍不住上手去摸,下一秒就被宋观书掀翻在地。

    变故来得太快,别说姜菱了,就是肖军和他的几个小弟都没有想过,这小白脸还敢动手。

    姜菱在心里给宋观书点了赞,真男人,她以后一定少在心里蛐蛐他。

    姜菱迅速后退两步,不能站在战场中间,给宋观书添乱。

    别看那几个混混长得人高马大满脸凶相,五个人被宋观书打得毫无还手之力。

    而且宋观书下手是真的狠,他打架的目的不是赢,是想要对方的命。他倒是也知道,姜菱就在身后,他不能杀人。

    下手的时候却一点都不含糊,混混的惨叫声越来越弱。

    姜菱脸上的表情,伴随着听到的各种骨头碎裂的声音变换。

    肖兵在钢铁厂作威作福了多年,倒是有几分血性,即便是到了这个时候,还在放狠话,“你知道我是谁吗,我爸肖振华,是咱们钢铁厂的厂长!”

    他以为把爸爸搬出来就有用了,然而他还在继续挨打,肖兵于是继续放话,“你知道我大伯是谁吗,我大伯肖振邦,是咱北城粮食局的ju长!”

    他不提大伯还好,就只是跟小弟们一样,被打断了一条腿。

    宋观书听说他大伯是当官的,他的两条腿都折了。

    教训了这些小流氓是解气,姜菱也怕她和宋观书惹祸上身,毕竟这人的父辈有权有势,万一被他们找到,肯定要报复的。

    姜菱似乎是被吓哭了,假装要拦架,“二哥,你别打了,别出事了!”

    “二哥,你才刚从那地方出来,不能再进去了,你不知道,你进去的时候咱妈在家快要把眼睛哭瞎了……”

    宋观书是聪明人,很快明白了姜菱的意图。

    他心里觉得有趣,倒是没有再打,举起手刀,把这五个人都给打昏了。

    姜菱和宋观书一起离开了现场。

    两人回去的时候才八点钟,对门和孙老头两家的灯已经熄灭了。

    宋观书把自行车推到厨房里,明天上班要骑自行车,他得把车胎给补好。

    姜菱在进入院子后,就把大门给锁上了。

    宋观书接了一盆水补车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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