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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章

    “所以云琅被雪藏三年是吧?”曹襄在一边阴测测的道。

    董仲舒吞咽一口唾沫,艰难的道:“你还年轻,有的是时间,老夫等人早已老朽,手段即便激烈了一些,也是想在有生之年让我儒家发扬光大,让我大汉江山有典可依。

    你年纪轻轻,已经立下常人所不能及的功业,此时更应该修心养性,为日后担当大任做准备,何苦现在就想执一方牛耳。

    天子性情刚烈,百官各执一词,匈奴等蛮族虎视眈眈,大汉国多年以来兵戈不绝。

    此乃大争之世,我儒家不争则亡。

    老夫冒天下之大不韪,提着头颅锱铢必较,处处争先,所作所为无愧于我儒门先贤,无愧于这郎朗天地。

    话已至此,请云侯三思。”

    目送董仲舒远去,云琅笑道:“我以为向来只有董仲舒把人逼疯,没想到也有人能把董仲舒给逼疯啊。”

    曹襄叹口气道:“谁都不容易啊,就像我今天招待的这位,谁都知道他是一个骗子,却因为他脑袋上顶着祖先的荣光,谁都敬他三分。哪怕来我府上讹诈,我也只能乖乖的就范,唯恐留下一个吝啬之名,贻笑大方。你也要小心,名声一旦臭了,狗都会朝你多吠两声。”

    云琅点点头,算是认可了曹襄的话,百姓认钱,士人认名,这两者都是立身的根本,万万不可缺少。

    第四十一章

    毁灭性掠夺

    在草原上赶路需要绝对的耐心,不仅仅是因为草原非常的广阔,也因为勒勒车的速度跟不上人心前进的速度。

    从一片苍翠中走进另外一片绿色里,视野所及,天地衔接只有青绿两色。

    在草原上待的时间长了,狗子没了初来乍到时的煎熬,反倒开始享受这样的壮阔景象。

    牛拖着勒勒车慢慢的走,战马在后面慢吞吞的跟着,唯一的一只奶羊被兰英抱在怀里,兰乔唱着不知名的歌谣哄小狗子睡觉,这样的生活狗子还算是满意的。

    当然,如果这里能跟家里一样富足就好了。

    寻找一个游牧部族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他们大多逐水草而居,牛羊吃光所有的草之后就要离开,因此,只有兰英,兰乔这样的牧人才能根据草情判断出部族的大概位置。

    哈同部是一个不算大,也不算小的部族,听兰英说整个部族也就五百来人,不过,这个部族之所以敢在靠近大汉边境牧羊,凭借的就是哈同部的一百多个彪悍的匈奴武士。

    “哈同部的女人很厉害,也是不错的武士,她们从小也学骑射,男人要是上了战场,女人就骑上马狩猎,牧羊,所以,哈同部算是一个很富裕的部族。哈同部的族长,在单于的酒宴上,也能坐在帐篷里,我们如果想要平安的离开,就不能惹怒哈同部的人。不论是男人还是女人。”

    兰英从勒勒车上跳下来,仔细的观察了地上的牧草之后,就郑重的对狗子道。

    “这么说,哈同部就在附近?”

    “嗯,这里的草才被牛羊吃过,五天前的时候,哈同部应该就在这里放牧。你看啊,那片山坡应该就是他们驻扎过的营地。”

    狗子点点头,就驱赶着牛车向山坡走去。

    合同部可能是他们一家人最后的补给地,离开哈同部之后,一家人就会真的步入无人区。

    转过山坡之后,狗子就看到了一大片凌乱的营寨,唯独不见一个人,也看不见一只牛羊,就连牧人营地常见的牧羊犬也一只不见。

    狗子停了下来,他的心一下子就抽到了一起,因为他闻见了熟悉的尸臭味……

    狗子提着刀子慢慢的上了山坡,眼前的场景让他惊骇欲绝。

    巨大的兀鹫布满了山坡,中间还间杂着三五只灰色的苍狼,这两种生灵正在啃食遍地的尸体。

    一只少了一半肉被太阳晒的黝黑发胀的手臂就在狗子的脚下……

    苍狼血红的眼睛盯着贸然闯入狗子,那些兀鹫也不安的呼扇着翅膀,发出尖利的鸣叫。

    狗子缓缓地退出野兽的食堂,汗水涔涔的落下。

    或许是这里有足够食物的原因,苍狼并没有追过来,狗子以最快的速度逃了回来,牵着牛头就快速的向远处逃遁。

    勒勒车在草原上狂奔,兰英,兰乔死死的抱着两只牧羊犬不让它们发出叫声。

    一路狂奔,直到拉车的牛气喘吁吁,狗子这才停止了催赶。

    头顶上的天空蓝的渗人,脚下的草地绿的让人头皮发麻,心境的转圜,让刚刚还轻松快活的狗子一家瞬间就变得惊恐不安。

    哈同族应该是已经消亡了……

    傍晚的时候,狗子找到了一个很隐蔽的山坳,安顿好全家,就带着刀子来到山坳口。

    两只羊正在那里啃草,看的出来,这不是野羊,狗子即便是靠近了,那两只羊也低头啃草,头都不抬。

    被狗子轻易地用绳子拴好,就随着狗子的脚步,亦步亦趋的回到了营地。

    “哪来的兰乔问道。

    “山口看见的,好像是牧人丢失的兰乔摇头道:“两只这么大的羊,木人不会丢失的。”

    狗子这才对兰乔道:“哈同部的人全死了。”

    兰乔沉默不语,只是抱紧了怀里的儿子。

    “是马贼杀死的吗?”兰英小声问道。

    狗子摇摇头道:“不是,马贼没有能力对付这么大的一个部族,只能是军队!”

    “汉人的军队?”

    狗子想了一下道:“应该是,如果是别的部族屠杀了哈同部,目的只可能是这些牲畜,现在,既然我们都能捡到羊,屠杀哈同部的人只可能是军队。”

    兰英不由自主的往狗子怀里靠了一下,担忧的道:“他们会不会也把我们杀掉?”

    “如果我有说话的机会,我们就会没事,如果我们贸然靠近军队,就会被立刻杀死。”

    “既然这样,我们还要去找军队吗?”

    狗子摇头道:“不妥,大汉军队军法森严,任何人无故靠近军寨,杀无赦!”

    “单于的大军可不是这样,只要有牧民愿意加入,混进去就成了,单于会很喜欢。”

    “这就是单于的军队如今打不过汉军的原因所在,这些年,汉军跟以前的汉军有很大的区别。以前的汉军大多是农夫,平时耕种,战时作战,现在的汉军不在负责耕种了,而是专门学作战的技巧,大汉真正精锐军队模样,是你不能想象的。”

    “我有些害怕去大汉国了,你们的规矩太多,如果真的是你说的那个样子的话……”

    狗子微微一笑,伸手揽住兰乔道:“规矩是多,官府管的也多,不过呢,我们只要回到家里,就完全不同了。”

    兰乔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拍打着狗子的胸膛道:“把你家说的跟昆仑神宫一样。”

    狗子笑道:“对我来说那里就是我的神宫。”

    人在恐惧的时候,总想多一些慰藉,男女都是如此,一番激情过后,三人就躺在小小的帐篷的里相互拥抱着才能安心睡眠。

    这一夜,苍狼在另一个山头附近嚎叫了一夜。

    天亮的时候,阳光明媚,又是一个极好的天气。

    狗子一大早就在修理勒勒车车轴,其实也没有更加好的办法,所谓的修理就是给车轴上涂油而已。

    烧焦的木头制作的车轴已经很糟糕了,狗子没有办法,有孩子,坐车对女人孩子来说是最好的旅行方式。

    再三犹豫之后,狗子就准备再次走一遭哈同部的营地,如果能找到一辆更好一些的勒勒车是最好的结果了。

    昨天就能看的出来,那里的死尸已经快被苍狼兀鹫吃光了,加上苍狼嚎叫了一晚上,就说明,它们可能要离开这个地方了,嚎叫不过是最后的恫吓而已。

    狗子这样安慰着自己,给兰英,兰乔留下一把长刀就小心翼翼的去了那个死亡营地。

    情况没有他预料的那样好,也没有变得更坏,苍狼吃饱了之后离开了,只剩下讨厌的兀鹫在啄食白骨上最后一丝残肉。

    尽管兀鹫的叫声非常的聒噪,狗子还是漫步在营地里四处搜寻自己能用得上的东西。

    当他看到一个铁锅还吊在架子上,狗子的瞳孔就开始收缩。

    普天之下看不起铁锅这个重要的生产工具的人只有大汉人,只有他们才不会缺少铁锅,也只有他们才不会将这名笨重的一口铁锅丢弃在草原上。

    他似乎想到了什么,于是,狗子就把目光投在那些白骨上,很快他就看到了白骨上残存的一些头发,这些头发大多数是斑白的,而且大部分都是男子的骨架。

    基本上看不到女人的尸骸,也看不到孩子的尸骸……

    大汉军队过处寸草不留,这是军伍中对匈奴人执行的铁律,如果妇人,幼童被掳走,那么,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有人在掳掠人口。

    得到这个信息之后,狗子的脚步就变得轻盈了很多,如果毁灭哈同部的人是大汉的捕奴团,那么,自己回家就要容易的太多了,因为大汉国所有的奴隶买卖都跟自家家主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很可惜,狗子走遍了营地也没有找到一辆勒勒车,这其实也是必然的结果,勒勒车是草原上最重要的运输工具,如果大汉国的捕奴团,捉到了奴隶,自然要用勒勒车运走。

    找到了几条勉强能用的毯子,狗子就匆匆的往山坳里跑,将兰英,兰乔孩子留在荒野里他实在是不放心。

    第四十二章

    捕奴团的运气

    山坳里有青烟升起。

    狗子丢掉手上的毯子,亡命的向山坳狂奔。

    到了山坳,见两只牧羊犬依旧安静的卧在那里,狗子的心才松弛下来。

    两匹很瘦的战马拴在山谷口,有一口没一口的吃着地上的青草。

    狗子一瘸一拐的走进山坳,就看见兰英,兰乔正在忙碌,在帐篷外面躺着两个衣衫褴褛的匈奴武士。

    匈奴牧人招待客人的时候向来是竭尽全力的,因此,兰英跟兰乔杀掉了她们仅有的三只羊中的一只。

    铁锅吊在架子上咕嘟咕嘟的冒着热气,两个疲惫的客人躺在毯子上有一口,没一口的吃着肉干。

    其中一个武士看到了狗子,就远远地扬声问道:“扎努来兄弟,你找到需要的勒勒车了吗?”

    狗子摇摇头道:“没有,该死的马贼把什么东西都抢走了。”

    “不是马贼,这里的马贼早在我们转移牧场的时候就被族长带着兄弟们给杀光了。就连山洞里的狼崽子,也被我们亲手捏死了。杀我们族人的人是该死的汉狗!”

    “汉狗?他们不是在东面正在跟单于打仗吗?”

    “这里也有汉狗,现如今,草原上全是该死的汉狗。”

    “他们在哪里?狗子忍不住朝身后看看。”

    “西边五十里的地方,扎努来兄弟,等我们吃饱了就去救被汉人掳走的族人,你的腿不好,就留在这里,多准备一点食物,我们要是成功了,咱们需要一起逃跑。该死的,他们人数太多了。”

    “有多少?”

    “至少有两百人,全部都是甲士!一看就不是军队,他们劫走了我们的妇孺,是在拔我们匈奴人的根!”

    狗子点头道:“好,你们放心的去,我一会再去找部族所在地,看看能不能找到更多的粮食。”

    铁锅里的羊肉很快就煮好了,狗子用手叉子将羊肉插出来,给兰英,兰乔一些,剩下的羊肉就连锅都端到两个武士面前。

    其中一个瞅瞅兰英木碗里的羊肉有些不满的道:“怎么把最肥美的羊尾巴给了女人?”

    兰英战战兢兢的将她的木碗递了过来。

    狗子把匈奴武士要接的手给挡回去了,看了武士一眼对兰英道:“你最近身子不好,难得吃一顿羊肉,多吃点。”

    说完话,又从锅里插出来一块羊脖子放在兰英的碗里。

    武士讪讪的收回手,嘴上却嘟囔道:“能给女人的只有鞭子,不是羊尾巴。扎努来兄弟,你的腿瘸了,难道就没了大匈奴男人的气概了吗?如果你不成,不如让我们兄弟来帮你教训一下这两个被你宠坏了的女人。”

    狗子吃了一口羊肉,瞅着面前的这个一脸胡须的武士道:“你们没胆子去找那些汉人救回自己的族人是不是?”

    另一个武士捧着羊肉尴尬的道:“武士都被杀光了,剩下来的全是妇孺,部族也完蛋了。我们跟了这些人两天,他们非常的机警,好像已经察觉到我们在追踪,今天派出了游骑,如果不是因为我们熟悉地形,我们兄弟两也就回不来了。”

    虽然气氛越来越不融洽,普通匈奴人还没有学会如何撒高级形式的谎言,不知不觉的就把实话说了出来。

    抱着孩子的兰乔怒道:“就因为怕死,你们就不去拯救自己的女人跟孩子了吗?”

    满脸胡须的武士见兰乔居然敢质问他,刚刚要站起来准备收拾一下不知天高地厚的兰乔。

    狗子的手晃动了一下,他就重新坐了下来,只是他的脖子上已经插着一柄匕首,血从匕首的血槽里喷涌出来,发出嘶嘶的鸣响。

    另一个匈奴武士猛地跳起来,一下子就落在一丈开外,冲着脸色阴郁的狗子连连摆手道:“扎努来兄弟,是布和要抢你的女人跟孩子,我没有。”

    狗子手里的弩弓早就瞄准了这个匈奴武士,而兰英,兰乔早就抱着小狗子躲在了狗子的身后。

    兰乔将脑袋从狗子的肩膀处探出来,冲着这个匈奴大骂:“早就看出你们两个不是什么好东西。刚刚来的时候,就想撕扯兰英的衣服,要不是我说要杀羊,你们早就动手了。你刚才抓兰英屁股的勇气哪里去了?告诉你,我男人是最勇猛的武士,你们这两个懦弱的羯羊也配进我们姐妹的毡房!”

    狗子回头无奈的看一眼老婆,正要扣动弩箭,就听嗖的一声,有羽箭破空之音。

    狗子来不及多想,身体向后翻倒,将兰英,兰乔一起撞翻在地,手里的弩箭已经指向了弓弦鸣响的地方。

    不知何时,山坳上已经站了十六个甲士,正用戏谑的目光瞅着严阵以待的狗子。

    兰英,兰乔的脸如一片煞白,兰英哆嗦着护在狗子身前,而兰乔已经开始把小狗子包在头巾里往狗子的身上绑。

    这种局面之下,狗子只有抛弃她们,才有可能带着小狗子突围出去。

    匈奴武士已经被一枝粗大的羽箭掼脑而死,在这样的箭术面前,狗子觉得自己好像没可能逃出生天。

    为首的甲士冲着狗子喊道:“丢掉弩弓,耶耶饶你一命。”

    兰乔冲着狗子喊道:“不能放下弩弓,你要是放下来,我们全部都会死。”

    一个甲士摘下头盔俯身瞅着山下的狗子笑道:“你老婆不懂事,你该懂事啊。看你刚才的身手,在匈奴人中间也算是上上之选,你觉得在十几把强弓之下,你们一家有可能逃出生天吗?放下武器,耶耶将来发发好心,把你们全家卖给一个主顾就好。说真的,这是在帮你啊,在荒原上牧羊,还不如跟着我们去关中种地,至少不会被狼给叼了去。”

    狗子听话的丢下弩弓,兰英,兰乔就抱着狗子大哭,背后的小狗子听母亲哭得惨烈,也跟着嚎哭起来。

    狗子拍着哭得最凄惨的兰乔的后背道:“我们不是要去汉地吗?这该是最安全,最快捷的一个去法。你莫要忘了,我本身就是汉人,你们也是汉人的老婆!他如果敢把我们贩卖给别人,家主一定会剥了他们的皮!现在乖乖的待在我后面,听我的就好。”

    兰乔,兰英停止了抽泣,乖乖的躲在狗子的背后,听男人的话,是匈奴女人的生存本能。

    甲士们大大咧咧的从山陵上下来,按照惯例先在两具匈奴人的尸体上补刀,然后就围着狗子一家四口打量。

    “娘的,这是耶耶见过的最干净的四个匈奴人!”

    狗子笑眯眯的抬起头,瞅着那个头发花白的甲士首领道:“你是谁家的家将?”

    甲士首领愣了一下,因为眼前的这个匈奴人说的居然是字正腔圆的长安话!

    其余的甲士见一个匈奴人居然会说关中话,还说的这么好,立刻就围拢上来,七嘴八舌的问狗子到底是什么人。

    甲士首领忽然想起来了什么,从怀里掏出一张画在绢帛上人像仔细的看了起来。

    狗子透过薄薄的绢帛早就看见上面画的是什么,就笑呵呵的道:“诸位算是发财了,我就是许良!”

    甲士首领疑惑的道:“不叫狗子吗?”

    听到狗子两个字,许良泣不成声,他如何会不明白这里面的差别,官府只会寻找一个叫做许良的人,只有家主,才会寻找一只可怜的狗子!

    在得到狗子亲口承认之后,这群甲士顿时就欢呼起来,他们万万没有想到,只是搜寻一下有青烟的地方,居然能完成捕奴团此行最重要的任务。

    老甲士目光烁烁的瞅着狗子,就像瞅着一箱子黄金,探出手颤巍巍的摸一下狗子,然后对同伴们道:“把他当大老爷伺候,可不敢掉一根毛,老天啊,这哪里是人,这他娘的就是一堆金子……就是不知道他背后的小狗子永安侯肯不肯多赏赐一些金子!”

    第四十三章

    印子钱的正确用法

    长安城的文化活动进行的如火如荼,各种山门,各种思想你方唱罢我登场,一个个急火流星一般的想在最短的时间里把自家的主张灌输到大汉人的脑袋里。

    思想主张自然是高贵的。

    而高贵的东西从来跟老百姓没有什么关系,这场百家争鸣式的活动带给长安百姓唯一的好处就是可以多卖一些吃食,多收一点租房子的租金。

    云琅刚刚在长安市上喝了一碗酸浆酪,然后他的肚子就非常的不合适。

    找了一家高级的青楼,解决了肚子里的问题之后,就看见楼下的花楼中正有一位高冠博带的高人正在滔滔不绝的向周边不多的几个听众讲述自家的主张。

    云琅仅仅听了“据乱世,升平世,太平世”九个字之后,就知道这位先生该是公羊派的高人,是董仲舒的追随者。

    如果云琅没有那么复杂的经历,说不定就会喜欢上公羊派,仅仅是公羊派主张——国人行其道,路遇匈奴,杀之而后夺财,官府亦当奖赏这句话,就足以让云琅欢声不绝。

    他喜欢这种霸道,虽然很不人道。云琅却很喜欢,在这个还没有建设起道德礼仪的世界里,当强盗,总好过被人抢。

    这不是一个道理,只是一个最简单不过的选择。

    道理在平和时期是人类的瑰宝,是所有人都应该据守的行为底线……不过,战争到来之后,一切都会不同。

    云琅参与过战争,并且带人摧毁了貌似平和的羌人部族,所以他没有多少资格指责谁,能做的就是选择最有利于族群发展的行为方式。

    内圣外王自然是非常痛快的,只是执行起来难度太大,就目前大汉国的国力,还做不到这一点。

    因此,对内行王霸之道,对外也施行王霸之术,就成了刘彻这个骄傲的,受不得委屈的帝王的唯一选择。

    都说道理不辨不明,其实,道理越是辩论就会越糊涂,没有一个道理能经得起仔细推敲,一旦放在放大镜底下,瑕疵就会更多。

    这一次的大辩论,真正让一个地方成了全长安最受瞩目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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